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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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招标文件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招标文件
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
招标编号:
第号
公司编制
二〇一三年八月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工
程
综
合
说
明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范围: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标准:
招标工期:
2
投标人要求:
有土建工程类相应业绩和信誉,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
3
投标有效期为7天(日历天)
4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贰份,其中正本壹份
5
投标文件递交至:
6
单位地点:
7
投标答疑截止日期:
月日
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地点:
时间:
月日16时30分整
9
开标时间:
月日16时00分整
地点:
10
联系人:
11
联系电话:
12
投标保证金:
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15日内退还。
13
履约保证金:
①与建设单位的履约保证金
②工程内部承包履约保证金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简章
(一)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二)招标方式: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前附表、技术规范、施工图纸、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报价表、辅助资料表等。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贰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招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二、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的总和合成。
2、本工程中标价为万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万元。
3、本招标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根据进行报价。
(二)计价方式
1.本招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和绍市建管[]114号文件等。
材料价差按《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5月份及同时期《浙江造价信息》计取,人工按人工单价按定额基期价格计算,《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按省信息价(5月份)和市场调查计补,具体以与建设单位结算价为准。
(3)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缴纳规定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
本工程投标需要的附表有:
详见第四章内容
(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能够按同样格式扩展。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给,或以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缴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15天内退还给投标人。
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及没收投标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组织其它投标人串标、围标的行为;
2、恶意提高总报价或单项报价的行为;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退出的;
4、中标人经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后,未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来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按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人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大于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差额部分,中标人未按本标文规定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符合合同约定退还条件后1个月内返还中标单位。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要求打印,由投标人签字、盖手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别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并合装密封。
使用有关商务标标函或档案袋。
2、投标文件的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和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由投标人签字、盖手印。
(二)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收。
五、开标
2.开标
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有投标人签字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超过业主控制价的为废标。
(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而且不允许经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六、评标
(一)评标组织
招标单位根据《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组成评标委员会(小组)。
(二)评标原则
1、竞争优选;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三)评标方法
1、本招标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根据管理费收费标准期望为25%及以上(底线不突破,25%以下为废标,上限以投标为准,包括下浮14.50%,按总造价计算,带征个税5‰另计),价高者得。
(四)定标: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报价书,综合评定考虑后,择优选取中标人,并于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对于落标方,招标方不作任何解释,也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七、授予合同
(4)合同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章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了切实履行该施工合同,甲方确定乙方为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采取内部承包的方式进行施工管理。
现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协议工期为日历天(因建设单位原因,工期相应顺延,以建设单位签证时间为准)。
4、如建设单位将工程施工图纸提供给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套,由乙方自行保管。
如中途施工图遗失或损坏需重新晒图,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建设单位将工程施工图纸提供给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套。
5、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
二、承包范围
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承包方式
风险担保承包,比例上交,盈亏自负。
具体为:
1、乙方向甲方上交工程总造价%的管理费及税金(其中税金:
营业税%收取,城建税按营业税的%收取,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收取,水利基金‰,带征个人所得税5‰收取,上述税金如国家政策调整增加,管理费及税金相应增加)。
2、有关因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因该工程需要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一切费用。
4、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有关打印、复印、合同文本、招标文件工本费、职介费、渣土费等费用,应在工程结算时按实扣除。
5、施工期间所产生的用电、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内部承包工程款的权利。
7、根据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方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
四、工程质量标准:
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向乙方催缴管理费及税金的权利。
2、如建设单位将工程施工图纸提供给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施工图的义务。
3、协助乙方协商处理与建设单位间及其它对外业务关系中的有关事宜及纠纷,但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民工工资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如发现问题,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整改。
5、为乙方办理工程开工、工程变更、工程验收、工程结算提供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充分了解了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保证切实行使该施工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该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如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施工的,有关质监、安监等单位检查后,发现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的,被责令停工整顿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万元/次违约金。
3、乙方必须严格掌握工程进度,协调好其它分项工程及各工种之间的配合,保证工程及时竣工验收。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切实做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在安全文明施工上被有关部门查处,网上通报批评的,由乙方向甲方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每扣壹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每次通报按从高原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有关单位、部门来现场检查,发现任何问题,对施工人员上岗证做吊销处理的,对吊销的证件乙方自愿按领证费用的30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该工程的终身质量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办理。
如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的保修金作为违约金。
编制目录由承包人签字确认,并出具无条件补足资料的承诺书。
工程完工后或支付如甲方代乙方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甲方所花费的人工按实际施工1工折算为2工计算,按当期市场该类工种的最高工价元/工计算,材料费用按实际采购成本另加10%的采保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认可由甲方和第三方物业公司作证就有效,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6、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都由乙方负责自行采购,并由乙方自行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如建设单位对材料有指定要求的,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或变更,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获得建设单位或监理的认可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材料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而给甲方造成的信誉损失,按不符合要求材料采购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称或甲方项目经理名义,对任何第三方签订各类合同、协议或打借条欠条等行为,如违反本约定,引起给类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签订合同标价或打借条、欠条等金额的2倍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引起诉讼的,对于甲方因该诉讼事件而支付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人工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诉讼标的20%作为违约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乙方对商品砼、钢筋、水泥、预拌砂浆、加气块、铝型材、石材、绿化苗木、电线电缆等大宗主要材料或单项材料采购超过10万的材料进行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但只能以乙方个人的名义与供应商进行签订采购合同,在乙方向甲方申报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向甲方提交与供应商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原件一份,合同上必须用手写形式注明补充条款,即“本合同仅是(填写承包人姓名)个人与(填写供应商名称)所签订的合同,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填写承包人姓名)或由(填写供应商名称)承担,与有限公司无关。
”并由乙方与供应商对补充内容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7、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本工程质量要求,如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达不到标准,所引起的返工、材料及其它一切经济损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工程完工后二周内除按约定应向建设单位及建设局档案馆提供的工程资料外,还需向甲方资料科提供贰套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其中一套为原件),叁套竣工图,联系单需按时间先后顺序统一归类、编号并装订成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为原件;技术资料需结算款时必须先把资料移交好,并由档案室及资料科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支付。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下属各职能处室的各项指令,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积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管控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10、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进行公示告知,具体内容为:
“本项目由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本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等均没有权利对外以公司名义或以项目名称签订各类合同、打借条欠条等代表本公司行为的活动。
与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签订具有代表本公司行为法律效力的合同,必须有本公司的书面授权证书,合同上必须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本公司公章,否则合同无效。
没有本公司的书面授权证书、合同上没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本公司公章,第三方与其签订的合同,一律与本公司无关,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问题都由第三方和私自签订该合同的人员承担。
特此公示。
”并由甲方委托公证处对公示行为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施工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乙方必须积极做好所有民工的工伤保险手续,由乙方及时将参保民工名单上报甲方质安处,由质安处办理工伤保险及赔偿手续,民工参保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不报或漏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民工工伤事故后,乙方必须在当天及时向甲方土建公司报告工伤事故情况,并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质安处上报工伤申请书,若未按规定上报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若乙方上报的工伤事故不符合国家及绍兴市社保局的相关规定或者提供的工伤事故不真实、造假情况,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工伤保险赔偿与实际支付金额有差异的,差异部分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死亡40万元/人、重伤15万元/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班组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公司质安处将对乙方和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并通报批评;若乙方班组发生两起以上工伤事故(包括两起),公司质安处有权对乙方和项目部按工伤事故的责任大小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
13、全部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雇佣,但不能雇佣无身份证、老、弱、病、残及未成年人,并承担雇佣人员的一切费用及伤亡事故中发生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若雇佣无身份证人员、未成年人等其它法律规定不能参加施工的工作者,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查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而且甲方有权再对乙方按照查处处罚金额收取同等额度违约金。
14、为保证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及按时支付民工工资等承诺,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等工程全部完工,且人工工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符合协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完成,给予退还(不计息)。
若中途退场或拖延工期、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及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对乙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部分。
15、为保护民工、乙方、甲方等三方利益,严格执行建管局劳动用工五项制度,防止发生民工工资纠纷,由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的民工进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指派的管理人员,做好民工劳务合同签订、民工工价的确认、考勤、民工工资统计与发放等工作,并由乙方按民工工资总额的%向乙方缴纳民工管理费用。
民工管理具体工作如下:
(1)建立花名册制度
乙方是本工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建立花名册。
花名册必须有以下内容: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进工地时间、合同起止时间、离开工地时间。
花名册根据工作人员的进出,随进随建。
乙方确保每位民工都必须持有身份证,各类人员的身份证必须留有复印件由甲方保存,工程结束后花名册交由甲方保存。
(2)民工工价确认与劳动合同制度
民工进场3日内由乙方负责组织民工与甲方指定管理员,依照本协议约定的统一指导性工价(大工140元/工,男小工90元/工,女小工75元/工),确定每位民工的工价,并在工价确定单上签名。
签订好建筑业劳动合同,如个别民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得进场施工。
同时对所有民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并让民工在登记卡上签名。
由班组长组织民工在进场后3-5天内签订好劳务合同,并由民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复印件上签字盖印确认,无证件者不得进场施工;如乙方或民工不配合签订劳务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即按不签订劳务合同应付民工工资的2倍支付违约金。
(3)考勤制度
民工考勤表必须上墙公示、便于民工核对工帐,由乙方真实记好每天每位民工的出勤工帐,并按月上报甲方指定管理员,考勤表上列明的民工必须向甲方指定管理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复印件者的所有考勤记录,甲方一概不予认可。
乙方必须如实记录每天民工出勤情况,并接受甲方的清点监督,如有虚报人数,多记工帐者,多记1-5工/次,应支付违约金140-600元,5-10工/次应支付违约金600-1200元,10工以上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200-10000元不等,并公布于众,如工帐单上有涂改作旷工处理。
每月底班组长把工帐统计好签字后,经乙方确认签字后提交给甲方指定管理员。
(4)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好后,领取劳动计酬手册、一人一册、民工本人保管,及时准确计录本人出勤工数,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每月汇总核定应得工资,工资发放时由督查处填写工资发放数额。
并由民工本人确认签字。
工资结清后、手册交由公司督查处保管,督查处整理收集齐全后统一交档案室存档。
(5)工资发放制度
乙方承接施工任务后必须要有足够的自筹资金支付能力。
乙方依据建设单位实际支付给甲方的进度款到帐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必须先进行支付民工工资,民工工资按确定的工价和考勤计算应付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民工本人,不得由承包人代领代付。
每次工程款审批后,按30%作为民工工资进行发放工资,如根据考勤计算应发工资总额超过30%,超过部分在70%的材料款中进行扣除后作为民工工资先行发放。
劳动者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劳动计酬手册领取工资,领取工资后必须在工资单上和计酬手册上进行确认签名。
任何人不得代领、代签。
若乙方确需工资发放必须通知督查处,在督查处、项目部、财务处人员在场监督下发放的,由财务、督查、项目部审核工价及考勤后予以认可,并在下次进度款中充回。
工资发放记录在考勤栏上公布。
对于无法发到民工本人手中的工资由公司提存,不得支付给乙方或由其它人代领;提存工资必须由民工本人在当年度(农历)内到公司来领取,如在当年度(农历)内没有来公司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①劳动者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劳动计酬手册领取工资,领取工资后必须在工资单上和计酬手册上进行确认签名。
任何人不得代领、代签。
工资发放记录在考勤栏上公布。
②每年春节前,乙方必须自筹资金确保本班组民工工资全部结清并支付。
做好民工工资年度结清承诺书;
③乙方必须对施工民工进行严格管理,特殊工种的民工必须持证上岗。
由于对民工管理的原因,工地上出现由民工闹事、民工罢工等导致工程不能顺利施工的现象发生,乙方应支付甲方经济和信誉损失,乙方按参与每人2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④工地内不准发生无计划生育,违者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人次。
同时,不准让不参与生产的女性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禁止用煤气灶、煤饼炉自行烧茶烧饭,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工地内不准住人。
(6)甲方有权对乙方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提出的民工工资管理要求,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派人对乙方民工工资进行管理,乙方须支付甲方10000元/月的民工工资管理费用。
(7)如劳动或建管部门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七、工程款结算办法
1、全部工程款必须全额汇入甲方的开户银行。
乙方不得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项,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将履约保金证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2、涉及工程款支付均须以建设单位向甲方支付为准。
在建设单位与甲方办理工程款拨付或进行正式结算并支付款项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支付工程款。
3、乙方按开具的工程款发票%作为上缴甲方的税金(包含0.5%带征个税)及管理费,乙方按甲方实际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减除应缴甲方的税金及管理费后,向甲方领取工程进度款。
4、乙方所领的工程款按发生的70%材料发票以及30%工资单,乙方所报的施工工程材料发票应真实有效,并必须在提供的每张发票上由其本人进行签字,一旦发现使用虚假发票,乙方需承担税务检查对假发票的处罚及滞纳金,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工程结算:
以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为准。
6、乙方向甲方领取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时,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待工程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扣除所有的费用,按甲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完毕后支付乙方;如果乙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7、结算资料送审及相关费用承担约定:
(1)由乙方负责编制工程结算的一切资料,甲方负责审核并盖章。
(2)由乙方负责向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的一切资料,上述资料中所涉及的所有价款仅作为与建设单位申报结算依据,不作她用,一旦乙方违规,甲方有权按双方签署的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协议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之间以建设单位最终与公司确定的实际结算价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价,并根据建设单位的款项实际到公司帐户后进行审批支付。
(4)乙方不得以向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中的价款作为结算依据向甲方主张权利。
(5)审计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工程盈亏由乙方承担。
八、协议解除的条件及后果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协议,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更换项目负责人。
1、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的。
2、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返工量较大,严重影响工期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当工期过半,而应完成的进度未达到过半进度的95%以上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使甲方遭受行政处罚,严重影响甲方企业声誉的。
5、不能协调民工之间关系,发生聚众斗殴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6、建设单位有理由认为乙方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工作,并正式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7、严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导致群体事件,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8、不服从公司的合理指挥和监督,擅自蛮干影响工程质量的。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1-7天的整改期,如乙方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力,甲方即决定行使协议解除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五日内,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如乙方拒绝移交,甲方有权单方面核定乙方已完成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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