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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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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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最新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最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x〕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府办发〔x〕22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府办函〔x〕135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围绕“三大战略”实施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大扶贫信息公开。
以公开助推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及时公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继续强化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补助标准、住房建设标准、后续扶持政策等信息公开,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置点建设情况公开;推进产业精准扶贫信息公开,做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政策的解读引导,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深化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信息公开,促进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育精准扶贫免补政策、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全员培训、农村贫困人口“四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等扶贫政策家喻户晓、落地落实。
加强“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行动目标、工作举措、实施情况及成效等信息。
持续加强扶贫政策“明白卡”、脱贫攻坚“口袋书”、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便民点咨询等扶贫信息公开渠道推广运用。
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责任单位:
市扶贫办、市农牧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
(二)推进大数据信息公开。
依托x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完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增强数据统筹管理能力,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领域公共数据汇聚云上x,推进大数据相关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发布“数据铁笼”等一批标准规范。
(责任单位:
市大数据办)
(三)推进大生态信息公开。
推进中央、省委、市委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按月公开空气质量。
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布地表水水质情况,按月公开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全省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信息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生态环境专项执法督查信息公开,定期公开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案件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信息;按季度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结果等信息。
及时公开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
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四)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府,是政府工作的根本要求。
政府及组成部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等,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让政策执行更加公正、透明。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实。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要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全面推行会议公开制度,市政府每年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人大政协委员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2次;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和部门会议,要通过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各部门行政权责公开,加强权力制约和责任监督。
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各乡镇(街道)、行政部门要按时完成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职业资格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积极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
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六)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x年底前,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完善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要开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动态进展查询机制,方便公众查阅。
进一步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都要在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
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复文,应同步配发解读材料,便于公众理解。
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回应,及时解疑释惑。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市督查局、市政府信息中心)
二、强化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加大政务舆情回应,推进政务公开
(七)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x年底前,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解读流程、解读内容、解读方式等工作要求,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要聚焦全市中心工作、惠民利民工作、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工作开展解读。
加大对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特色新型城镇化、旅游振兴战略、重大民生政策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
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原则上应同步发布。
(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八)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
制定出台全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推进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继续抓好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
按照国家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
结合实际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及矿业权出让、药品及医用耗材和二类疫苗采购、各类特许经营权招拍挂等交易和配置,都要依法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规范交易。
全面推进各类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全程化留痕,通过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等,实时汇聚并公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分析应用,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制定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从入场到出场交易全过程公开。
x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梳理本地本部门掌握的重点领域信息,建立重点领域信息清单,纳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归集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促进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x年起,各部门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九)持续加大政务舆情回应力度。
x年9月底前,完善全市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构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进一步做好书记、市长信箱回复,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涉及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市直相关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各乡镇(街道)的政务舆情,属地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主体。
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更加注重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x年起,市直各部门对市政府信息中心办转办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应及时予以回应,并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回应材料,扩大回应的传播效果。
(责任单位:
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市建设
(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围绕智能登录、智能审批、智能客服、智能监督、智能分析,按照审批端、用户端、监督端、调度端、运维端等五类用户特点,全面推行x省网上办事大厅智能化应用。
选取材料简单、标准明晰、易电子化的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探索受理零窗口、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的“智慧审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体要求,推进公积金、社保、公安、交通、不动产、教育、扶贫、通信运营商等公共服务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服务入口。
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互认,配合实现x省网上办事大厅与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实名认证数据库互联互通。
推动各类便民服务系统标准化、移动化改造,接入云上x移动服务平台。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责任单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办、各有关部门)
(十一)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x年底前,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和事项清单,并在x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推动“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集成套餐”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申报、后台分办、统一出征。
加强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合理划分实体大厅功能区和窗口布局,实行常驻窗口、综合窗口、潮汐窗口、代办窗口等分类进驻,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
加快推进邮政速递业务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个人机要”“企业机要”揽收和寄递服务,不断提高“零跑腿”事项占比。
加快推进便民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方便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产业大招商突破年”和“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两大行动要求,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和智能化政务服务,清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编制各级证明材料保留和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和x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未列入清单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由各实施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x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确保办事指南精准性。
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事项,特别是办件量大、税收和就业贡献大的主导产业涉及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并联审批流程图,逐步扩大并联审批范围。
开展政务窗口服务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以减证明、减次数、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为抓手,抓好服务质量、进驻授权、流程材料、服务效能、人员作风、大厅运行等六个方面问题整治。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责任单位:
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十三)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x〕47号),对照政府门户网站评估指标,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解决好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突出问题。
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
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在年内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
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责任单位:
市政府信息中心)
(十四)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各单位已开设的“两微一端”需在x年8月20日前报市政府信息中心备案,后续拟开设的“两微一端”需及时报市政府信息中心备案。
(责任单位:
市政府信息中心)
(十五)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
(十六)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
推进历史公报数据库建设,年内完成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
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七)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双目录管理制度。
x年底前,除涉密单位的涉密事项和内容外,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含二级独立法人单位)都要编制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非公开信息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编制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依据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每个事项的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平台或载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咨询渠道等,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要对涉密信息、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梳理,逐项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或依据,按程序开展保密审查,并对非公开信息目录以外的历史信息进行清理公开。
(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十八)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待国家正式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各地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过渡衔接工作。
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十九)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x年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相关制度、目录及办法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事业单位)
(二十)抓好惠民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落实。
今年,省里将继续做好x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建设及迁云改造工作,推进与电子政务云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整合及共享,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惠民信息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集中统一公开。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保障,每月产生的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最晚要在次月5日前完成录入工作。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市、乡(镇、街道)两级要招募一定数量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本辖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巡查,妥善运用监督成果。
(责任单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x年底前,市政府信息中心要会同市法制办组织各部门对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排查,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银行账号、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个人病历、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生活经历、身体缺陷、婚恋状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责任单位:
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法制办、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二十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
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信息公开流程,统一政府信息报审和发布格式。
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发布政府信息时,要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要求,按照本单位内审、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市法制办审查、市政府信息中心和本单位“两微一端”同步发布的流程,及时公开非涉密信息。
各审核主体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送单位需及时修改提交拟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原则上信息定稿后10日内需在相应平台发布(市政府网站、本单位内网门户、本单位“两微一端”)。
公开责任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要认真审查,属依申请公开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向特定对象公开,严格控制好公开范围,并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属不予公开的,要向申请人书面答复不予公开理由。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要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市政务服务中心要举办1次针对市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专题培训。
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资料报送等情况的考核,以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迎接省政府办公厅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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