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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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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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表
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
原办公地址
现办公地址
邮编
变更后
电 话
变更后
传真
变更后
申请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地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司法厅行政审批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新增合伙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学历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执业年限
律师资格证号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律师执业证号码
执业类别
年度办案量或收入
出资情况
奖惩情况
律师事务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行政
审批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
组织形式
原负责人
姓名
性别
执业证号
现在的身份
□.主要合伙人□.一般合伙人□.聘用律师
□.转所□.中止执业
现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日期
学历
执业年限
资格证号码
执业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年办案量及收入
奖惩情况
家庭住址
电 话
主管司法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行政
审批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变更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变更
名称全称
申请机构意见
(机构盖章)
年月日
所在地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司法厅行政审批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
拟
定
名
称
1
简称
拼音
2
简称
拼音
3
简称
拼音
4
简称
拼音
5
简称
拼音
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组织
形式
传真
内勤
姓名
办公
电话
内勤手机
律
师
事
务
所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核
定
名
称
(司法厅盖章)
年月日
【注】: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供5个以上的拟定名称,并按照先后顺序填写,最后名称以司法部核准同意为准,“核定名称”由司法厅填写。
司法局关于
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意见书
海南省司法厅:
我局于年月日收到等人拟设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个人)的申请材料,经审查:
1、该所符合设立合伙/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2、该所章程包含必要的章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3、该所合伙协议包含必要的章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4、发起人符合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规定的条件。
5、该所住所为,面积为,符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场所的要求。
6、该所开办资金元人民币,发起人已按要求出资。
7、其它申请所需材料已齐全,经审核,均真实、有效。
根据以上审查情况,我局认为该所符合合伙/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特报核准。
司法局
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
登记机关
组织形式
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事项
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住所
具体地址
邮 编
电 话
颁发执业证日期
组织形式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
照片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执业年限
资格证号
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电 话
发起人的出资情况
发起人姓名
出资额(元)
合计(元)
发起人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全日制教育学历
在职教育学历
执业年限
法律职业资格
或律师资格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聘用律师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全日制教育学历
在职教育学历
执业年限
原所在
律师事务所
法律职业资格
或律师资格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律师助理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专业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行政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专业
会计从业
资格证号
身份证号
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意见
市县司法局意见
年月日(盖章)
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办意见
年月日(盖章)
省司法厅意见
年月日(盖章)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登记表
分所名称
组织形式
分所设立登记事项
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住所
具体地址
邮 编
电 话
分所执业证号
资金总额
颁发执业证日期
照片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执业年限
资格证号
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电 话
派
驻
律
师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全日制
教育学历
在职教育学历
执业年限
资格证号
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聘用律师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全日制
教育学历
在职教育学历
执业年限
原所在律所
资格证号
执业证号
律师助理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专业
身份证号
原工作
单位
行政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专业
会计从业
资格证号
身份证号
司法局意见
年月日(盖章)
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办意见
年月日(盖章)
省司法厅意见
年月日(盖章)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变更前
组织形式
变更后
组织形式
变更前或变更后合伙人
申请机构意见
(机构盖章)
年月日
所在地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司法厅行政审批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执业登记表
申请人
申请执业证类别
律师事务所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
别
出生
日期
民
族
法律职业
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
文化
程度
党派
身份
证号
户籍
所在地
律师事务所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参加工
作时间
原工作
单位
原任职务
居所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
电话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
职务
证明人
受过何种奖励
受过何种处分
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的鉴定意见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章)
鉴定日期年月日
学
历
学
位
情
况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专
业
经
历
及
专
业
职
务
曾在何处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起止时间
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起
止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掌握何种外国语言
水平
掌握何种少数民族语言
水平
鉴定意见
兼特原(现)工作单位
律师执业申请书
年月日
县
级
司
法
局
年月日(章)
地
级
司
法
局
年月日(章)
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办
年月日(章)
备
注
说
明
1、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一式三份),照片须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律师事务所如实、全面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个人品行、业务水平、专业特长等方面情况的鉴定意见。
3、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和经历的,应取消其申请资格。
4、申请人经审查合格被批准执业的,此表应作为该申请人的律师执业档案。
(申请书样式)
关于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明的申请书
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兹有同志因申请律师执业,现需对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请予办理并出具相关证明为盼。
此致。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联系电话:
(申请书样式)
关于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申请书
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兹有同志现到海南省工作,现需调转其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请贵办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此致。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联系电话: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何时起在原所工作
执业类别
律师资格证号码或
法律职业资格证号码
执业证号码
在原律师事务所担任:
A.主要合伙人B.一般合伙人C.聘用律师
在新律师事务所担任:
A.主要合伙人B.一般合伙人C.聘用律师
转入律所名称
转入律所所在地
奖惩情况
个
人
简
历
转
所
理
由
转出律师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转入律师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律公科意见
转出所在市局
(盖章)
年月日
律公科意见
转入所在市局
(盖章)
年月日
省厅行政审批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本表填写一式三份,经批准后,省厅律管处、市局公律科和转入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律师执业证注销登记申请表
姓名
执业证号
执业类别
律师事务所名称
联系电话
申请注销理由
所在律师事务所意见
(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所在市(县)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审批办意见
公(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律师事务所(分所)注销登记申请表
机构名称
许可证号
执业类别
律师事务所主任
联系电话
申请注销理由
律师事务所意见
(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所在地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审批办意见
公(盖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专职、兼职律师转换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执业
年限
律师执业证号码
工作单位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证书号码
身份证号码
原执业类别
拟转换执业类别
户 籍
所在地
转
换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所
在
律
师
所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市局律公科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批办意见
省司法厅行政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兼职转专职的,“工作单位”指原工作单位;专职转兼职的,“工作单位”指现工作单位。
2、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职律师执业登记表
申请人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
照片
法律职业
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
文化
程度
党派
身份
证号
户籍
所在地
单位
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从事法制工作时间
居所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
电话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
职务
证明人
受过何种奖励
受过何种处分
学
历
学
位
情
况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专业经历及专业职务
曾在何处从事何种
专业工作
起止时间
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起
止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掌握何种外国语言
水平
掌握何种少数民族语言
水平
公职
律师执业申请书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本单位鉴定和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
工作单位(章)年月日
县
级
司
法
局
年月日(章)
地
级
司
法
局
年月日(章)
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办
年月日(章)
备
注
说
明
1、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一式叁份),照片须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工作单位须如实、全面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个人品行、业务水平、专业特长等方面情况的鉴定意见,并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执业的审核意见。
3、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
伪造学历和经历的,应取消其申请资格。
4、申请人经审查合格被批准执业的,此表应作为该申请人的律师执业档案。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照片
籍贯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取得律师资格
或法律职业资格时间
律师资格证书
或法律职业证书号码
实习律师事务所
指导
律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时间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
律职业资格证书号码
执业年限
指导律师签名
个人简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
职务
证明人
是否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填写是或否()
是否曾受过开除公职处分
填写是或否()
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
填写是或否()
本人承诺简历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于填写虚假内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
实习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律师协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叁份。
实习律师实习合同
甲方:
律师事务所地址
乙方:
实习律师
乙方于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希望从事律师职业,现经甲方同意到该所实习。
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及实习期满后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指导律师情况
第一条、甲方指派为乙方指导律师,执业证书号码执业年限
二、实习期限
第二条、乙方的实习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实习内容
第三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完成以下业务量:
1、认真填写工作日记;
2、全面参与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办理,其中诉讼案件不低于6宗(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各不低于2宗),具体包括参与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调查取证,法庭审理,法庭辩护,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律师文书;仲裁案件不低于1宗;非诉讼案件不低于2宗。
实习律师并就每宗案件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案件办理报告书;
3、旁听民事诉讼案件6宗、刑事诉讼案件6宗、行政诉讼案件6宗,并就每宗案件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
(实习期限为三个月的,业务量酌减)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方式原则上实行坐班制,但根据甲方或指导律师的指派,需外出办理相关律师业务时除外。
甲方依照本所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对乙方进行考勤登记。
第五条、乙方实习期间缺勤超过60天的,甲方将对其作出实习不合格鉴定。
第六条、乙方在实习期间不得以律师名义承办案件,不得单独执业,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并服从指导律师指导。
第八条、乙方实习期满,申领到执业证后,必须在甲方执业满两年后方能转所(甲方不聘或解聘除外),确需转所执业的,须交纳适当的实习补偿费。
第九条、甲方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并保证其指导律师认真履行指导职责。
第十条、甲方负责提供实习所需的办公条件及《海南省司法厅实习律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实习律师必须完成的业务量。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元。
第十二条、实习期满,甲方应为乙方作出实习鉴定。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三条、实习期间甲乙双方有正当理由需变更指导律师的,经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可以相应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实习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须报经省司法厅审核同意(乙方自动放弃实习的除外)。
实习合同解除后,由甲方收回乙方的《实习律师工作证》。
六、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
2、
3、
第十六条、本实习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执业证补发申请表
姓名
执业
证号
原流水
序号
执业机构
联系电话
申请
补发
原因
□1、遗失(须在省级报刊刊登遗失公告)
在选定
项目前打√
□2、毁损无法使用
遗失公告
(粘贴内容:
省级报刊遗失声名及报刊版号)
司法厅行政审批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补发执业证
流水序号
补发
时间
说明:
补发流水序号和补发时间由省司法厅审批办填写。
申请公职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照片
籍贯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取得律师资格
或法律职业资格时间
律师资格证书
或法律职业证书号码
实习申请书
申请人:
所在单位或律师事务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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