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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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大连金普新区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O一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景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景区内的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布点规划及各项管理工作;
(三)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维护维修有关工作;
(四)负责景区重大活动,参与各种旅游活动;
(五)负责景区内文物的安全保护和各项管理;
(六)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援救与处理;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部门决算仅包括1个部门本级,无下属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金普新区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金普新区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金普新区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支总计1399万元。
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3.71万元,增长113.5%。
主要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部分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9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39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9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32.28万元,占30.9%;项目支出966.72万元,占6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9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3.71万元,增长113.5%。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1.91万元,增长81.2%。
主要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84.43万元,占6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9万元,占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47万元,占2.1%;节能环保(类)支出212.34万元,占17.9%;城乡社区(类)支出109.24万元,占9.2%;住房保障(类)支出36.83万元,占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略有增加。
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30.22万元,支出决算为78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根据景区收入情况,单位严格控制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决算中为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聘用人员不在此项统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完成年初预算。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未收取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两名遗属,其中一名在社保开支。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
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34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基建类支出直接支付经费未做预算,此项支出为景区改造工程款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4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基建类支出直接支付经费未做预算,此项支出为景区改造工程款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36.8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87.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有退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1.3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96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8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同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万元。
其中:
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主要用于景区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5万元,增长60.0%。
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支出符合新规定。
3.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接待0个批次、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个批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00%。
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11.8万元,本年支出21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主要用于:
大黑山改造工程边坡加固工程。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基建类支出直接支付经费未做预算,此项支出为景区改造工程款项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6万元,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黑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
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景区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
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反映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其他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
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指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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