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科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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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科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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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科管理制度
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管理制度
2010年11月
目录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水情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专业探放水制度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
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
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
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
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
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
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
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
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
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
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
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
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
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
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一次防治水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逐头逐面进行分析,对排查项目、资金使用、治理措施、责任单位和人员、治理时限等内容做了具体说明,严格考核落实。
排查资料及时发放有关领导和部门,并有发放签字记录,做到月初有排查,中间有跟踪记录,月底有总结,项目结束有验收,实现隐患排查流程控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每季进行一次周边地方煤矿调查,特殊时期次数加密。
搜集、调查和核对矿区范围内现正在开采的小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
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三、各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
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
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
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
比工作。
4、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
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
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
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
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四、地测防治水业务主管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对防治水工作负
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
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
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
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
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
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
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
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
问题,解决问题。
五、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
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
管理工作。
3、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
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
台帐。
4、协助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
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
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
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
术指导。
7、协助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
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
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
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钻机队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
关《煤矿防治水》及其它技术政策与规定。
2、坚持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全队人员的责任心。
保证职
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3、对本单位各专业的主要工作如:
地质、水文、等图纸
资料进行了解,掌握井下巷道空间关系,熟悉避灾路线。
4、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填写班报表,
做到钻探情况、报表、井下探水牌板相符,每天将施工情况向领导汇报。
5、抓好月度计划和总结,根据生产要求和矿领导安排布
署,合理进行探放水工作。
6、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
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不断提高探放水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7、负责对探水设备等工具的管理、维修工作,并经常检
查使用、保养情况。
8、工作合理分工,并及时填写工作日志。
为满足煤矿生
产的需要,组织整理人员认真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到人人能胜任探放水的各项工作。
9、搞好同其他区队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各巷道进度和钻
孔深度的关系。
七、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生产技术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管业务科室,负
责防治水的日常工作,定期分析研究、预测预报,负责编制
防治水计划,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各采掘工作面
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
涌水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组织落实各项工
作内容,并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工作;
观测井上下各地点和工作面水量、水压、水位变化情况,搜
集整理各种资料,防治水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研究防治水
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水措施。
每月月末对当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
2、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
料运输畅通,负责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适时组织防水避灾演习。
3、安全科负责对各项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工程施工
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参与进行防治水隐患排查,组织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4、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
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
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排水点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5、通防科负责各项探放水工程通风和瓦斯监测,透水、
突水发生后需抢险时,协助进行排水管道的铺设、安装。
6、各施工人员、安全员、跟班班长、管理人员等在发现
透水预兆、顶底板淋水、涌水等水患时,立即汇报给调度室和相关领导,保证我矿的防治水工作做到提前预测预防;杜绝透水、突水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出现水患时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排水工作,将水患损失降到最低。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一、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技术科地测防治水专业人员须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每年的1月底前)、季(季第一个月份的5日前)、月(每月3日前)水害情况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
各种水情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总工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监处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二、对所需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段和含水岩层,在未探之前要首先进行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经技术主管审核、科长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施工单位使用,探放水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整理资料、归档保存。
三、“三书”主要内容须包含水文地质情况及防治水设计,其中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工作面设计前,须根据已有的地质资料加以综合分析,按照《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编制,经矿总工程审批后,交采掘部门使用;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工作面两道及切眼开出后,应在5天内提交,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应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提出,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交设计部门使用。
四、地质补充勘探计划,报总工程师审定后,报能源公司审批,对于急需的可特殊处理。
五、工广保安煤柱及断层煤柱留设和改动,应报能源公司。
能源公司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
六、钻探队技术主管接到施工设计后应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其它各专业队遇到较大工程时,或其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工程时也应编制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主管(或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井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七、对于井上下大型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由能源公司审批,报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八、带压开采及安全技术措施,由有资质部门完成,能源公司审批,报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九、探放水工程设计未经合理的审批程序不得施工。
水害防治管理技术
1、为了加强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矿特点给防治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
2、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3、在矿井施工期间应收集齐全有关本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害情况预报,防治水隐患排查,坚持周分析、周总结制度,随作业计划调整及时进行临时水害预报,下达临时水害通知单,确保防治水安全生产。
在施工期间进行注浆、及探放水时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矿总工程师带队,每季进行一次周边地方煤矿调查,特殊时期次数加密。
搜集、调查和核对矿区范围内现正在开采的小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矿图上标出小煤矿和老窑的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收集了解周边矿井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有详细的相邻煤矿调查记录,采掘工程图纸定期交换,并由对方的签字记录。
对井下涌水观测应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将观测资料收集、整理、档存作为防治水工作基础资料。
6、每次降大到暴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做好观测记录。
7、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8、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实施,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一、水患停产撤人程序: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特大水害人身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须严格执行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难性天气可能导致淹井时,以及井下现场发现水情水患的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矿井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值班领导及调度员均有权立即启动本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或者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患情况通报周边所有矿井。
二、水患停产撤人的情况:
1、雨季“三防”期间,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大雨期间,地处沿河、湖泊、水库或低洼地带的;二是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地面水异常补给井下的;
2、是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有异常情况的;
3、在采掘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加强对水文地质情况的分析,不断补充和修正。
发现水患险情或可能存在的水患威胁,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4、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
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导水断层、陷落柱、导水钻孔等出水通道,水量、水压突然增大等突水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上报调度室和探放水科。
水情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加大水情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力度,做好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经矿研究决定,建立水情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地测组应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分析矿井水情,制定隐患防范措施,做好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
每月组织进行一次防治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逐头逐面进行分析,做到月初有排查,中间有跟踪记录,月底有总结,项目结束有验收,实现隐患闭合管理。
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治理原则,落实对采空区积水、高压含水层水、封孔不良钻孔水等的预防治理措施。
要定期开展周边地方煤矿调查,加强与周边相邻煤矿的信息沟通,及时按要求把调查资料填图上报。
进入汛期后,要加强汛期地面巡视,认真分析周边自然环境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安排专人负责对地面塌陷坑、地表裂隙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加强对水情水害隐患治理工作的督导,落实责任,明确治理时限,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一、地测专业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二、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每月组织进行一次防治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逐头逐面进行分析,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做到月初有排查,中间有跟踪记录,月底有总结,项目结束有验收,实现隐患闭合管理。
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六、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分析矿井水情,制定隐患防范措施,做好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
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治理原则,落实对采空区积水、高压含水层水、封孔不良钻孔水等的预防治理措施。
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一、探放水责任事故的界定:
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均属工程质量事故。
二、事故分析的时间程序:
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
一般事故由各组队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地测部门;较大事故由部门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处理。
事故分析一般按以下程序:
直接责任者介绍事故经过及后果,其他同志按有关规程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三、事故分析的内容:
主要分析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的原因、性质、事故的责任者(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参加事故分析人员范围:
一般事故由全组队人员分析、主管部门领导参加,较大事故由部门组织全部门人员分析。
五、处理办法:
根据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
1、对主要责任者视其后果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
2、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将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专业探放水制度
一、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
探放水设计由技术科提出,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按设计进行探放水;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和不同的技术要求及目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钻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衣着要整齐,配戴好安全帽、矿灯,钻场内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要良好,防止瓦斯积存。
每班开工前要检查瓦斯情况,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三、钻窝修建前由地质、钻探人员共同到现场察看施工地点的供电、水源、通风、运输条件等情况。
根据钻孔设计(深度、倾角、方向)、使用钻机类型和现场施工条件,确定钻窝的规格后交付施工。
检查验收时,应详细检查场地规格尺寸、支护情况、通道是否畅通,避灾路线设置情况等。
钻窝必须插严背实,支护牢固。
四、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召开会议,由部门负责入主持,讲解工程设计,贯彻落实规程措施等。
要使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熟悉钻探目的、钻孔方向、倾角、深度、钻孔结构、开孔、终孔孔径、预计见煤及见标志层的深度、地层情况及安全措施等。
五、工程施工前坚持召开班前会制度,由班长主持,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程措施、本班生产任务及技术要求等。
根据现场情况及当班施工内容向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讲明其各自分担的岗位及任务。
向施工人员讲明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劳动协作关系时进行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应注意的问题。
检查各种专用工具、消耗材料是否齐全;检查钻机运转是否正常等。
六、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
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4、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
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5、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6、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
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三看、二听、一及时。
即看扶把振动和进尺速度、看水泵表及回水情况、看皮带及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听孔内振动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七、准确丈量孔内钻具及机上残尺,正确计算钻孔深度。
取芯钻进时,回次钻程严禁超过岩芯管长度。
八、钻进中要注意观察冲洗液的消耗情况。
特别是出现突然漏水的情况,要将漏失位置和漏失量记录下来。
钻进中如遇断层破碎带、在裂隙、采空区,有严重漏水现象时,须准确记录其深度、水压、出水量大小变化。
如遇气体涌出,立即停止钻进,记录涌出深度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为实现钻探工程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保证钻场文明施工,要求做到:
1、钻场周围支护插背严实,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2、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实行现场挂牌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熟知钻探施工目的、设计技术参数,明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现场钻探设备要布局合理,便于施工操作;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可靠;各种钻具材料摆放整齐。
5、严格按设计参数及技术要求施工,岩芯要按层位顺序摆放整齐,认真填写岩芯票及钻孔施工台帐,要求内容齐全清楚。
6、电气设备要摆放干燥处,严禁水淋,并由电工定期检修,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探放高压水时,要有防水措施。
7、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十、井下安装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每项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由安监、技术科地质、水文、钻探等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评判审定工程是否达到了施工目的,岩芯采取率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钻孔资料是否可靠等,钻探工程验收通过后,及时填写探放水牌板,依照不小于30米施工安全距离确定允许掘进距离,现场掘进记录牌板由区队技术区长负责填写。
十二、钻探设备的保管与维修必须有专人负责,按照设备的有关标准、性能、运转状况等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转。
对各种设备进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造册登记,并建立验收入库、支领、使用、维修、保管和损坏追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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