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防治瓦斯突出专项及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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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防治瓦斯突出专项及安全技术措施
23012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突专项设计及各项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
采二队
施工负责人:
康建伟
编制人:
屈宏勋
编制时间:
2012年2月
审批会签登记表
部门
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施工队
防突科
技术科
调度室
安监科
机电科
防突矿长
技术副总
安全副总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矿长
总工
审批意见
23012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突专项设计及各项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基本概况
1、工作面位置
东23012工作面位于东翼+88水平11111工作面东侧,井下标高+92~+170m,东部为13012计划工作面,南部为原新新煤矿11031工作面采空区,北部为未开采井田;切眼平均倾斜长度128m,剩余走向长度260m,可采储量约为11.6万吨;煤层厚度0.5~2.5m,平均2.5m;煤层倾角24~33°,平均28.5°瓦斯绝对涌出量为4.36m3/min。
详见工作面位置图
2、地质概况
本井田内二1煤层伪顶岩性为泥岩、砂质泥岩,零星分布。
直接顶岩性为粉砂岩及泥岩,厚度一般为4.45m,呈灰黑色,富含植物化石及云母碎片。
老顶岩性为中、细粒砂岩,厚度一般为4-10m。
直接底板岩性主要为砂质泥岩,局部具伪底炭质泥岩,厚1.65-9.53m,据区内以往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结果,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为11.66-61.25Mpa,一般小于20Mpa,属不稳定-中等稳定类岩石,其力学强度一般相对较低,生产中应加强底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根据地质资料和上、下巷掘进中所揭露的地质情况,该回采工作面回采范围内无断层,但回采过程中仍应加强观测。
3、工作面支护形式
该回采工作面采用DZ-2200型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配2.4米π型钢梁支护。
支架排距1.0m±0.05m(中—中),柱距0.5±0.05m,工作面最大控顶距3.0m,最小控顶距为2.0m,放顶步距1.0m,支架为两梁五柱,沿采空区侧打连锁抬棚加强支护。
4、采煤工艺
该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及手镐落煤相结合,其工艺流程为:
打眼→装药、准备→爆破→装煤落煤→打荆笆护顶→撺主梁→打煤墙柱→撺副梁打柱→放煤→移溜打柱。
5、工作面瓦斯
东23012工作面开采的是二1煤层第二分层,由于工作面第一分层已先行开采,另外一3煤层作为中距离的下保护层的开采及工作面上、下顺槽的暴露煤壁致使工作面瓦斯得到大量释放,经河南省煤层瓦斯抽采利用工程研究中心2011年5月22日对23012工作面测定结果,23012工作面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为4.47m3/t。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预测
东23012工作面开采的是二1煤层第二分层,由于工作面第一分层已先行开采,另外一3煤层作为中距离的下保护层的开采及工作面上、下顺槽的暴露煤壁致使工作面瓦斯得到大量释放,经河南省煤层瓦斯抽采利用工程研究中心2011年5月22日对23012工作面测定结果,23012工作面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为4..47m3/t,表明23012工作面属无突出危险区。
3、区域验证(即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2次区域验证,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连续进行验证)至少进行2次区域验证(区域验证即23012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如下叙述)。
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发生了突出征兆,该区域以后的回采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3012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框图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测定方法
回采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采用三参数指标法。
经检验,三个检验孔中,任何一个检验孔的任何一个测定深度的单项参数超过或等于临界值时,判定为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如果所测参数均小于临界值时,判定为无突出危险性工作面,当预测为无突出工作面时,每循环应留不小于2米预测超前距(下表:
三参数临界值表)。
q/(l/min)
S/(kg/m)
△h2/(pa)
突出危险性
≥3
≥6
≥200
有突出危险
<3
<6
<200
无突出危险
2、预测要求
预测孔为沿工作面单排孔垂直煤壁布置,间距5~10米,孔深8米,孔径φ42㎜(见附图一);预测方法采用“三参数法”,Δh2<200Pa,qmax<3L/min,Smax<6㎏/m时,工作面无突出危险,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向外最多推采3米,同时保留不少于两米的预测孔超前距,如果三参数检验指标中任一指标大于或等于临界值时,则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
在指标超限时不得采煤,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详见注水、效检钻孔布置图
2、工作面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
工作面开采时,必须首先进行浅孔中压注水,注水孔为沿工作面单排孔垂直煤壁布置,距顶不小于0.8m,孔间距为3~5m,孔深10m以上,孔径φ42㎜,水压5~8MPa;同时注水不得超过2个孔,应打一孔注一孔,待前一个注水孔注好后再打另一孔,注水时间为相邻孔出水或煤壁渗水为止。
注水采用工作面液压泵液压系统提供水源。
注水时,注水地点20m范围内不得同时进行与注水和防突无关的工作。
过地质构造带期间,地质构造带段及上、下10m范围内,必须加密注水钻孔,相邻两注水孔间距不得超过2m,同时也要重点加强该段的措施效果检验,避免突出事故。
若注水后检验指标超限时,必须重新进行注水。
然后再进行效果检验;若再次注水措施仍无效时,必须另行采取打排放孔或其他的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直至措施有效为止。
排放孔设计为上、下两排。
上排孔距顶梁0.5米处开孔,垂直于煤壁,倾角为+5°。
下排孔距上排孔0.5米,垂直于煤壁且倾角为正负0°。
每排相邻孔间距为3至5米,孔深要求不得小于10米,孔径为42㎜。
详见注水、效捡钻孔布置图
相邻循环的注水孔应相间布置,注水钻孔要布置在煤壁无松动且较完整处,以保证注水效果。
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后,检验人员要及时做出报表,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然后按要求送达各有关单位、科室和领导。
施工区队必须严格按总工程师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严禁超指标和超范围采煤。
2、超前卸压排放瓦斯钻孔
卸压钻孔孔径:
75mm(或42mm),钻孔布置在自推进方向煤层内,共布置2排排放钻孔,孔深不少于10m,保留不小于5m超前距。
当煤层赋存条件、巷道层位或遇到地质构造时,排放孔布置孔数等参数,由防突科做相应调整,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详见工作面排放孔布置示意图
3、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1、在防突措施钻孔之间布置效果检验矿,深度不小于8米沿巷道掘进方向,同时不大于措施孔深度,测定其钻屑量、钻屑瓦斯解吸值和瓦斯涌出初速度,检验方法可参照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措施效果检验的目的在于保证防突措施的有效性和措施执行的效果,当检验措施有效时,则可在留足防突措施超前距不小于5米和效果检验超前距不少于2米,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推进。
如措施效果检验无效,则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然后再对补充的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效果检验有效为止,检测后挂限位牌板,出具预测结果报告单和回采作业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详见注水、效检钻孔布置示意图
2、效检安全保证措施:
⑴掘进工作面需进行效果检验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防突科,由防突科通知预测组下井效检。
⑵效果检验时,要做到“三同时”,即检验人员、瓦检员(安检员)、班组长要同时在场协同工作,互相监督,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⑶每次入井检验前由当班预测人员负责检查仪器性能及完好情况并填写登记表。
⑷预测效检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的办法进行操作,做好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⑸预测效检结束后,预测人员要及时升井,完成各项检验指标值的修正后认真填写效果检验成果表,报防突科长、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并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和相关领导,不得托人代送。
⑹施工单位必须在接到“指标不超,措施有效,允许掘进”的效果检验成果表后,才准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防突科、安监科要严格把关。
⑺如果经过效检,指标超限,措施无效时,必须重新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必须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只有在效果检验范围内各项指标均不超限时,才准按批示意见进行施工。
3“三参数”指标测定方法:
(1)、检验孔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Δh2,每钻进1m测定一次钻屑量S和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
(2)、测定q值时,检验孔打到预定深度后,将封孔器送入检验孔内,前端保留1米长的测量室。
连接封孔器的充气管与打气筒、压力表,用打气筒打气,压力达到2㎏/cm2以上时,立即用胶管连通导气管与转子流量计,打开流量计阀门,待流量计稳定后,读取流量值,流量值的读取应注意:
如转子流量计在读取时,浮子上下跳动幅度不大时,应读平均值;如浮子上下跳动幅度大时,应读取最高值,其测定过程应在打完钻孔两分钟内完成。
(3)、测定Δh2时,煤样止煤体剥落后排到孔口,应用1-3㎜的筛子接取煤样筛选,同时启动秒表计时。
筛好后的煤样装入解吸仪的煤样解吸瓶中,使煤样通大气,到3分钟时,旋转三通阀门使解吸瓶与解吸仪连通,到5分钟时读取解吸仪水柱高度Δh2,记录下数值,然后把煤样包好并贴上标签(孔号、孔深),以便上井后称量校检,升井后,用天平称出煤样重量,校正Δh2,即可得出所测煤样的Δh2。
(4)、钻屑量的测定应用弹簧秤每1m测定一次。
(5)、施工检验孔时要测量钻杆方位,确保钻杆和钻孔设计方向一致,打钻要均匀钻进。
四、安全防护措施:
1、加大该工作面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该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各种措施,着重培训防突知识,避灾自救,自救器使用等,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防突知识的培训,当工作面有突出征兆时,立即停电撤人至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处,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突出征兆有:
①、有声预兆:
响煤炮,如鞭炮声、机枪连射声、闷雷声、沙沙声、支架嘎嘎响、打钻喷煤、喷瓦斯、煤壁开裂等。
②、无声预兆:
层理紊乱、变软变暗、无光泽、煤层干燥、煤尘增大、煤层厚度变大、倾角变陡、煤壁外鼓、炮眼装不进药、卡钻顶钻、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空气味异常闷人、空气变冷、有时变热等。
3、通风系统:
①、新鲜风流
地面→主井→-156m水平大巷→一3皮带上山→运输联巷→23012下付巷→23012工作面。
②、乏风流
23012工作面→23012上付巷→23012回风联巷→一3回风上山→地面。
详见工作面通风系统图
4、监测系统安装
①、由通风队按《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168条之有关规定安设瓦斯监测传感器:
掘进工作面瓦斯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复电浓度为小于1%;回风瓦斯报警浓度和断电浓度均为1%,复电浓度为小于1%。
②、必须保证该区域的监测系统灵敏可靠,通风队每7天对监测探头用标气进行调校,每7天进行一次断电试验。
③、通风科、机电科必须按规定安设瓦斯电、风电闭锁装置,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或回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保证能自动断开23012采面上顺槽的机械电源。
详见监测监控安装图
5、压风自救、压缩氧自救器规定
①、进入该头的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压缩氧自救器。
②、由通风科在23012上顺槽掘进工作面后方25—40m安设第一组压风自救器,其面罩个数不少于工作面最多工作人数;以后每隔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器至其防逆流风门之间,每组压风自救器不少于8个嘴。
压风自救器由抽放队负责安设,施工队进行管理和维护,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压风自救器每班由施工队跟班队干(或班长)检查一次,必须保证其完好可靠。
③、该区域压风自救器必须完好可靠,进入23012工作面上顺槽内的人员必须会使用。
④、由通风科按规定安设防尘净化水幕和隔爆水袋,隔爆水袋的水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6、放炮规定
①、放炮地点设置
放炮地点设在+88大巷内的新鲜风流中,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300m。
②、站岗位置:
距放炮地点的各个进入口的新鲜风流中,距掘进工作面均不小于300m。
③、断电撤人范围:
警戒范围及其回风系统内全部断电(机械)撤人。
④、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放炮制”和“放炮汇报请示制度”。
⑤、装药前,掘进工作面所有不装药的眼孔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封堵,其封堵深度不少于炮眼深度的1.5倍。
⑥、在突出煤层中掘进,只能使用煤矿许用三级炸药。
⑦、放炮30分钟后,由当班瓦检员(救护队员)在监测主机上观察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入掘进工作面检查安全情况,确认无异常后经矿调度同意才能恢复工作。
7、爆破规定:
1)、按照爆破图表规定炮眼布置的眼位、角度、深度进行打眼,若现场情况有变化时,及时修改补充。
2)、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打眼:
①、工作面通风达不到要求。
②、有安全隐患未处理好。
③、拒爆未处理。
④、无防尘或扑尘措施。
⑤、使用风煤钻打眼工作面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工作面局部瓦斯浓度达到1.5%。
3)、严格按要求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总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30ms,一次拉炮距离5米。
4)、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5)、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装药前,必须先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和积水。
6)、打眼后装药前必须做到‘一齐三净’,将爆破作业地点周围30m范围内的管线等认真掩护好,有跟班队长或班长和安检员、放炮员共同把关;若发生崩坏设施事件,要及时组织分析,定出防范措施,并将其恢复到完好状态。
7)、严禁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未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及时如数退回炸药库。
8)、装药工作由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母线与脚线连线工作由爆破工一人进行操作。
9)、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拉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用炮泥封满炮眼。
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0.5m。
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④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
⑤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0)、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按照“三警戒”要求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距离以外放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撤人安全距离为距爆破地点进风巷不低于100m。
11)、严格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放炮前班组长、爆破工、瓦检员、安检员必须共同到达现场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装药、放炮。
“一炮三检”:
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由瓦检员分别对作业地点进行全面检查;“三人联锁”:
放炮员持警戒牌,瓦检员持放炮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放炮员装药连线完毕,把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负责撤人警戒后,把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进入现场检查瓦斯,确认瓦斯浓度在允许放炮范围之内把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接到放炮牌后连接放炮器,吹三声警戒口哨开始放炮。
12)、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且必须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起爆。
13)、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并且亲自派人布置警戒,方可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每次爆破要最后一个撤出,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送电爆破前必须回头看,按规定大喊三声“放炮了”,5秒钟后发警号,确认爆破地点无人后方可爆破。
14)、爆破施工时,采用正向结构装药,打眼和装药不得同时进行,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严禁无封炮泥孔放炮;严禁放糊炮、明炮。
15)、爆破后至少等15min,待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瓦斯、通风、顶板、瞎爆等,如有险情,必须立即处理(如果通电拒爆后,爆破工应至少等15分钟后,沿线路查找瞎爆原因)。
16)、处理瞎爆必须在班组长的指挥下当班处理完毕,当班未能处理完毕,爆破工必须同下一班爆破工现场交待清楚。
属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残爆可重新连线爆破,属其它情况的,要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处另打同该炮眼平行的新炮眼(可以在原炮眼内轻轻插入炮棍,以确定新打的平行炮眼的方向),重新装药爆破,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炸药或从引药拉出雷管,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处理瞎炮时严禁其他人在工作面做其它工作。
8、施钻规定
①、施钻当班必须先检查撤退路线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若有一样不符合规定,当班禁止施工(当班班长负责,防突员监督)。
②、施钻当班班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将其吊挂在距施钻地点回风侧5m范围内,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当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向施工队、矿调度室及总工汇报请示处理。
③、在施钻过程中若出现喷孔、卡钻、顶钻、吸钻、抱钻、响煤炮、瓦斯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矿压显现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安全地点,向矿调及总工汇报请示处理。
④、施钻当班回风流中严禁安排其它工作,由当班负责人负责切断施钻点回风流中的动力电源,并不得有人。
⑤、施工防突钻孔时,保证匀速进退钻,钻进过程中随时保持钻孔畅通。
⑥、拆卸钻杆时必须边旋转边退钻,严禁不旋转而直接将钻杆从孔内拖出,防止钻孔堵塞。
9、掘进规定
①、在掘进的过程中,若掘进工作面出现明显的地质构造或煤层出现急剧的变化,当班班长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及总工汇报请示处理。
②、掘进时必须严格按矿总工审批的报告单进行掘进,并严禁超掘。
③、现场跟班队长、施工人员等,在作业过程中,凡发现打钻有喷孔现象,掘进工作面瓦斯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响煤炮,煤粉或煤壁发泠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在跟班队长或安瓦员带领下,全部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反向风门外的进风流中,并由跟班队长向矿调汇报。
④、巷道掘进及施工防突钻孔时,其回风系统内严禁有人,进入总回风的所有巷道口,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任何人员入内。
⑤、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遇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防突措施设计要求实施时,必须打钻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施工排放钻孔排放瓦斯。
遇断层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通知地质人员现场查看。
10、防爆检查
机电部门每周一次对该地点及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有记录可查,并向矿调汇报。
11、避灾路线:
A、发生水灾时
应停止其它工作,集中力量全力排水,并汇报调度室,情况危险时,根据所处位置,遵循"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原则,按以下路线撤离:
23012工作面→23012上付巷→23012上付巷回风联巷→一3回风斜井→地面。
B、发生火灾或煤尘、瓦斯爆炸时
所有人员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切断电源,全力灭火,并汇报调度室;火势难以控制时,遵循迎着新鲜风流走或尽快进入附近进风巷的原则,按以下路线撤离:
23012工作面→23012下付巷→一3运输下山→-156东大巷→25轨道上山→+88m大巷→七井底→七井→地面。
详见避灾路线图
12、其它规定
凡本措施未涉及到的,严格按该头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之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全组织保障措施
1、防突措施的贯彻保障措施
东23012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由施工队负责人组织,防突科防突技术人员进行贯彻学习本专项设计,经贯彻学习后施工队方可安排上岗。
2、实施防突预测孔的安全技术组织保障措施
施工防突预测钻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防突员、钻工操作要规范,保持匀速钻进,并边旋转边进、退钻,保持钻孔畅通,并按规定要求认真测定S、K1值,严禁弄虚作假。
当班施工的防突钻孔,防突员在现场必须向矿调汇报,内容主要有孔数、孔深、测定指标、打孔现象、工作面瓦斯情况、超标情况,并有记录可查。
在施工防突钻孔的过程中若出现喷孔、卡钻、顶钻、吸钻、响煤炮、瓦斯涌出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矿压显现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汇报请示处理。
3、放炮站岗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放炮时,经检查无问题,由班长安排人员站岗,站岗人员到位后,向矿调汇报,不让任何人进入警戒区域。
矿调只有在确认所有岗哨布置完毕,方可指挥放炮。
放炮后、经检查无异常后,由检查人员向调度室汇报,矿调方可通知撤岗。
4、防突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保障措施
防突设施安装后,由通风、安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施工队必须正确使用、维护管理好各类防突设施,保证防突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不得随意打开、关闭、拆卸、毁损各类防突安全设施,若遇防突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必须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
5、通风系统的稳定保障措施
通风队必须严格按该头作业规程规定要求配备风量,并派测风员每周对该头的风量以及通风系统进行测定、检查,保证系统的稳定可靠。
瓦检员必须每班对通风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遇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6、该头煤层、构造、瓦斯等的检查汇报保障措施
煤层急剧变化、打孔遇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在班长或瓦检员带领下,全部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由班长向矿调度室汇报。
7、技术监督保障措施
在支架更换时必须采取在架设好新支架后再更换老支架。
支护质量由生产科负责检查指导,防突工程施工由通风科、安监处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机电运输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完好情况由机动科负责监督检查,地测部门负责工作面前方的地质预测预报。
每月对该面防突钻孔施工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不少于3次,并有记录可查,保证措施有效实施。
组织保障措施
序号
组织措施及问题处理
负责部门
负责人
1
组织、指挥、问题处理
总工室
总工程师
2
措施贯彻、考试
防突科
防突技术人员
3
独立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建筑与维修
专职安瓦员
通风科
安检科
队长
4
瓦斯监测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压缩氧自救器、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的维护
通风科
队长
5
工作面瓦斯波峰预测监测
调度室
通调值班员
6
电器设备及矿灯防爆检查
机电科
科长
7
工作面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
施工队
机电队
班长
队长
8
现场
控制
掌握允许进尺、异常情况断电、撤人并汇报、
施工队
跟班队干
循环进度控制
调度室
调度长
指挥、监督防突预测、措施、效检钻孔施工、指标测试、资料收集
防突科
防突员
地质收集资料、预推前方地质构造、岩柱控制、发放岩柱通知单、先探后掘技术措施实施
地测科
科长
发放允许掘进通知单
防突负责人
9
放炮器的检查、维修,放炮器的发放
通风科
科长
10
正常情况下掘进爆破时撤人、断电、警戒及汇报
施工队
跟班队干
11
防突报告单、动态图的填绘、报批下发、防突牌板、标志的填写与移动
防突科
防突员
12
压风自救系统、防隔爆水袋的安装、维修
通风科
施工队
队长
13
防突四对口的管理
调度室
施工队
通风队
防突科
调度长
班组长、
跟班队干
防突组
14
措施执行的监督、检查
安监处
处长
15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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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煤 工作面 防治 瓦斯 突出 专项 安全技术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