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4685769
- 上传时间:2022-12-07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1.69KB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docx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
当前,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建立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并以合格证的形式做出明示保证,有利于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这既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现实需求,更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必然选择,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为稳步推进这一制度建设,农业部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农产品生产供应量较大的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省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坚持面上整体推进与点上重点推进相结合,按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有效模式,进一步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创新部门间业务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开具和使用合格证。
试点省农业(含畜牧兽医、渔业,下同)部门要推动各类生产经营者按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开具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分批组织合格证管理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合格证开具主体应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而不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坚持“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其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二)统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
试点省农业部门要按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证参考样式,推行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并逐步替代原有的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便于生产经营者操作。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指导和服务。
试点省农业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对生产经营主体指导和服务的重要内容,督促其规范开具和使用合格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要加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有机结合,对于具有合格证的监测不合格样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教育,及时纠正不负责任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
(四)探索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有效模式。
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一项全新的政策措施。
试点省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有效模式,逐步优化部门间协作机制,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省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
要成立本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推进工作小组,及时研究有关政策问题,指导、协调、推进本省试点工作,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试点顺利实施。
省级农业部门(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分设的,请农业厅(委)牵头)要及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坚持点面结合,在全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抓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条件较好的地区,进行重点指导推进,8月15日前请将试点方案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2017年一季度,我部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推进措施。
2017年7-8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推进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为全面试行做好准备工作。
(二)推动政策引导。
试点省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对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渠道。
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制定激励优惠政策,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三)做好业务衔接。
试点省农业部门要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做好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衔接,努力推动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必要条件。
(四)强化绩效考核。
试点省农业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并增加考核分值。
我部将在2016年底组织督导组,对试点省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
农业部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条 为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产地准出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视同于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
合格证的开具、使用、查验以及相关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生鲜乳依据《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农业(含畜牧兽医、渔业,下同)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合格证的推动、指导和服务工作。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辖区内开具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四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食用农产品交易后,持有者对其持有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五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之一作为开具合格证的依据,确保其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
(一) 自检合格;
(二) 委托检测合格;
(三) 内部质量控制合格;
(四)自我承诺合格。
第六条 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参考样式附后。
(一)产品名称和重量;
(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确保合格的方式(指第五条中所列的方式);
(四)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盖章或签名;
(五)开具日期。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可根据产品、包装的实际情况调整合格证大小尺寸。
第七条 预包装食用农产品应当将合格证放置包装内或加贴在包装上。
散装食用农产品应当以运输车辆为单位,实行一车一证或一品一证。
第八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合格证开具的档案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附合格证。
以下几种证明材料可视同合格证,不必重复开具。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
(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督促、指导和教育。
对于虚假开具合格证的,纳入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22日起施行。
附: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参考样式
合格证
产品名称和重量:
生产者:
确保合格的方式:
生产者盖章或签名:
开具日期:
注:
1.“生产者”一栏需填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确保合格的方式”指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
自我承诺合格中的一种或多种。
食品质量管理人员职责权限
1。
质量管理者员责任、权力和义务
1.1责任
①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②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③定期协助组织本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④制定本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⑤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及时报告企业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2权力
①对本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协助本厂及时报告卫生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③负责对质量检验、检测过程及结果的管理,负责对质量考核的管理,负责对不合格项的跟踪验证工作;
④产品检验合格,签署合格产品出厂通知的权利。
1.3义务
①对公司产品质量检测分析数据结论负责;
②负责食品安全生产,对公司产品质量负责;
③对公司出厂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④对不符合情况的的监督、管理和评价,对质量事故负责处理和协调。
⑤具有食品质量技术相关资格,负责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训;
⑥保守公司工艺技术和商业秘密。
2生产管理者责任、权力和义务
2.1责任
①带领并督促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技能。
②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任务的安排、协调和调度,对公司生产任务负责。
③负责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技术,对食品质量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④全面掌握公司的生产加工工艺流程技术,科学的进行生产加工岗位人员调配和生产协调。
⑤检查、监督、考核生产加工系统的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⑥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对公司生产加工安全负总责。
⑦负责制定公司生产加工管理和制度流程,确保制度和流程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文件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2.2权力
对不予执行正确指挥、不执行工艺操作学校应根据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完善相关材料,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规范、故意违反公司规定及非法添加等行为的有建议总经理开出,甚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力。
2.3义务
①具有食品加工和食品工程相关专业知识,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义务;
②负责搞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责任向各部门传递安全方面的最新消息。
③负责车间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工作环境安全隐患及员工违章行为拿出改善方案义务;
④负责事故调查、责任处理义务;
⑤负责每月安全生产评比事宜,每月协助安委会负责人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⑥工作直接向总经理负责,确保安全工作持续改进的义务。
3技术人员责任、权力和义务
3.1质量检验员
3.1。
1责任
①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
②负责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确保购进原辅料符合技术要求,定期向相关负责人提供外购物品质量工作报告;
③负责对产品包装材料进行检验,确保购进包装材料符合技术要求,定期向相关负责人提供外购物品质量工作报告;
④负责对半成品进行检验,定期向相关负责人提供产品质量工作报告;
⑤负责对成品的检验,按产品或岗位、项目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原始记录上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签名。
⑥各项质检、化验工作必须做相应完整的原始记录,以备随时查用,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改动。
⑦定期对检验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落实;对产品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发现和分析生产过程中潜在或已出现的质量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3.1。
2权力
①检验员应按生产批号做好产品化验工作,及时按规定出具化验报告,并做好检验记录,报送总经理和质量负责人,对检验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予以监督销毁,决不允许出厂对不合格品要负责标识、记录、评价和隔离,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②检查监督操作工人执行工艺,对违章作业的要立即劝阻,并作好记录;
③检验工作不受生产进度、行政领导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校牌;不得将贵重物品放在教室过夜,要随身携带严防失窃。
的影响,检验员有权反映质量问题,具有质量否决权。
④对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合格产品有签署不合格品的权利;
⑤被强令更改或出具造假报告时有拒绝的权利。
3.1。
3义务
①具有产品质量检验资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分析,对产品检验结果负责的义务;
②负责公司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定期检验、校验工作的义务;
③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④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⑥确保公司的产品质量、品质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3.2生产技术员
3.2。
1职责
①执行公司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方面的管理制度,服从生产部(车间)门的管理;
②负责生产现场的技术管理和监督工艺文件的执行,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作出处理;
③负责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负责技术的实施和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参加公司组织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分析会,提供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
④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⑤负责工艺改进,协助生产班组对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及参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攻关、质量安全管理改进。
3.2。
2权力
①严格执行工艺,进行生产加工工艺安全生产;
②对不合格生产有阻止、监督、举报的权力。
3.2。
3义务
①掌握公司加工生产工艺技术和流程知识,树立安全操作意识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②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定期检查工艺设备和流程,保障设备的政策运行;
③按照设备操作流程,定期对设备的保养、清洗、消毒,保障质量安全;
④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管理;
⑤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⑥保守公司生产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
3.3采购员责任、权力和义务
3.3。
1责任
①熟悉本企业所有原辅料、包装物资、成品的技术标准、性能;
②协助作好合格供方的选择工作,认真填写采购文件;
③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严格按照采购制度,防止不合格的物资的采购;
④组织好职权范围内的采购合同的签定和评审工作;
⑤做好采购服务工作,认真、及时和顾客沟通;
3.3。
2权力和义务
①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
②有权对采购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价、订制采购活动的权利;
③熟悉各类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供货渠道和本企业供应流程;
④履行职权范围内的采购合同的签定、评审工作;
⑤对采购原料、包装物资类型、数量、质量负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师开展教育。
责。
3.4仓库保管员责任、权力和义务
3.4。
1职责
①负责采购产品、半成品、成品的入库、保管、发放,并对每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满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
②对入库物资建帐立卡,做到帐、卡、物一致;
③合理安排使用库房,物资分类、分区域存放,腐蚀性物资应进行有效隔离,物资堆放应按具体情况规定堆置高度,不准超高、超重,保持道路畅通。
④物资凭领料单出库,记入分类台帐,坚持先入库先发放原则,发放物资规格、品种、数量准确,要求库存物资安置有序,标识清楚明确,避免错用和误用不同类型的产品;
⑤要及时隔离任何可能对产品造成物理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撊迶(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不准到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饮食摊点饮食。
或化学污染的杂物;
⑥做好产品标识,保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可追溯性;
3.4。
2权力和义务
①严格执行公司食品仓库管理制度,保障公司产品、包装物的安全储存;
②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没有签署处理意见时有权拒绝出库;
③对仓库的保管原料、物资、产品、半成品的质量、数量负责;
4生产操作工人责任、权力和义务
4.1责任
①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团结互助、努力完成公司的生产任务;
②努力学习技术理论,加强基本技能训练,树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第一,下道工序是用户,用户至上,预防为主”思想,不断提高本工序质量安全管理;
③严格按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进行操作生产。
配合检验员检验产品,积极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做到以现场操作质量安全管理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④认真填写各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原始记录;保持图表、记录的整洁、清楚和准确,不弄虚作假;
⑤爱护生产设备、设施,保管好工具,节约材料,减少能耗,上班前要检查个人和工作场地的卫生情况,下班打扫卫生,确保本岗位安全文明整洁生产。
4.2权力
①遭遇强令指挥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产品等行为时有拒绝的权利。
②不带病上岗和疲倦上岗。
4.3义务
①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②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③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④应当自觉地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⑤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
⑥对不符合仓库管理要求的设施有权整改和修缮;定期检查库房,防火、防雨、防潮、防腐,确保贮存物资不损坏变质。
⑦有仓库管理工作、安全贮存知识和经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食用 农产品 合格证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