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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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文件
石拐南部区中央景观绿化
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石2011SJ-002
工程名称:
石拐南部区中央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招标人:
包头市石拐区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卓越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日期:
二零一一年三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3
前附表3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报价讲明6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9
六、开标10
七、评标11
八、授予合同13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15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1
第四章工程概况及设计要求23
第五章投标报价的要求26
第六章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27
第七章承诺书30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讲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石拐南部区中央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2
建设地点
石拐南部区
3
建设规模
192500平米
4
质量标准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5
招标范围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具体要求见工程概况设计要求
6
施工图期限
自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4月15日
30日历天
7
资金来源
自筹
8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相关专业资质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0
工程计价方式
总价及单价每平米报价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
12
投标答疑
时刻:
2011年3月11日上午9:
00之前
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公司
地点:
内蒙古卓越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投标有效期
为30(日历日)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
采纳现金或电汇形式,金额为五万元人民币
开户行:
包商银行繁荣支行
帐号:
001132969600010
户名:
内蒙古卓越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投标文件份数及设计成果
文字部分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U盘)。
1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同意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刻
地点:
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富强南路和黄河路交叉口“包头建设”副楼)
时刻:
2011年3月16日上午9:
00
18
开标
时刻:
2011年3月16日上午9:
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地点:
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富强南路和黄河路交叉口“包头建设”副楼)
19
评标方法及
标准
见附件
20
投标费用补偿讲明
本次施工图设计招标不予设计补偿
21
平面效果图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平面效果图。
一、总则
1、工程讲明
1.1工程的讲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7项所述和方式获得。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履行本设计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以下称“投标人”)须满足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2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设计资质。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中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完成设计情况,和现在履行合同情况。
(3)投标人提供最近两年通过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
(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4)工程概况及设计要求;
(5)投标报价的要求
(6)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7)承诺书
5.2投标人应认真批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假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时刻内以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电传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予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性作用。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到里面去,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4补充通知须报招标治理机构核准。
三、投标报价讲明
8、投标价格
8.1报价原则:
总价及单价每平米报价。
投标人按国家进展打算委员会、建设部计价《2002》10号《工程勘查设计收费治理规定》,依照自身经营治理水平、技术能力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和市场情况自主报出有竞争力的报价。
8.2报价范围:
8.2.1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8.2.2本次招标暂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打算工期投标,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设计合同中约定设计施工图纸提供的时刻份数等具体内容。
8.2.3设计费报价
本次施工图设计招标按总价及单价每平米报价,因投标人考虑不周造成漏项和报价失误,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授权托付书;
(6)投标人差不多情况;
(7)保证设计质量、进度的打算及措施;
(8)投标书附件;
1)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组织机构以及人员组成;
2)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3)技术服务和现场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9)承诺书;
(10)企业资质及业绩资料(附表);
(11)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10.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附录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13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1.2在专门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能够依照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即不能要求也不同意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供许多于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2.2投标保证金使用现金。
12.3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有效期。
12.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服务费之后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12.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3、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13.1投标人如有疑问按前附表12项规定的期限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13.2场地勘察
(1)投标人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猎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的答复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本须知5.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方式发出。
15、投标文件的份数的签署
15.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6项所述份数“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将授权托付书附在其内。
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照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如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缘故造成的,均须由投标人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在改动处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包装纸自行确定),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16.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16.3未按本章第16.1项或第16.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4投标文件递交到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地址。
16.5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提交形式为现金。
17、投标截止日期
17.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2项的日期和时刻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7项指定的地点。
17.2投标人能够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往常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17.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其投标人。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能够在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刻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依照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日期之间的这段时刻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六、开标
18、开标
18.1在所有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刻和地点进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8.2开标会议在招标治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1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方式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未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唱标时弄虚作假,更改投标文件内容;
(5)设计费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
(6)投标截止时刻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8.4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当众宣读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
1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9.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19.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纳保密方式进行。
20、评标内容的保密
评标内容的保密从开标开始,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能够个不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并没有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同意更改投标报价或实质性内容(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校核时发觉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2.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3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2.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阻碍。
22.3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同时不同意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
23.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阻碍;或者对合同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
24、错误的更正
24.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假如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4.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的,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同意修正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1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
25.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应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25.3在评价与比较时应依照前附表第17项内容的规定,进行综合评价。
26、评标方法和标准及权重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照投标单位的组织机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设计质量和进度及操纵措施、设计要紧专业人员的履历和业绩、报价、及平面效果图,企业和设计总工业绩、企业信誉、优惠与服务承诺,并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次排序,将前三名候选人推举给招标人,中标单位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八、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8、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9、中标通知书
29.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被同意。
在该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的中标形式以及有关签订合同的时刻、地点。
29.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31.1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人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9.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29.5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0.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1%的罚款。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刻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30.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和31.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4中标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计,不得将中标项目设计转让(转包)给他人。
31、履约担保
31.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在签订书面合同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金。
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
31.2假如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30.2款和31.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投标时所报设计人员及拟派驻现场人员,一旦中标必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执行,若所报人员不能到位,业主方一经发觉有权中止合同,并处以罚金。
若因专门缘故,个不人员确难到场,则必须书面提出替换人员申请,替换人员的职称、经验应不低于原申报人员,经业主方认可后方可调换。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依照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单价每平米(小写)
(大写);总价(小写)(大写),的报价并按上述条件承担本工程的设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假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他必须放弃提出模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刻开始设计,并在该项规定的完成日期完成和交付设计成果,即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共计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并移交全部文件。
(4)假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在规定时刻内未完成设计任务,我方清晰上述履约保证金将被扣除。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假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同意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已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表人:
(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履约保证金:
5万元
2
施工图期限:
自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4月15日30日历天
3
投标保证金:
5万元
4
误期违约金额
扣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计费
(元/㎡)
总价
(元)
施工图
期限
备注
1
2
3
4
合计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不: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授权托付书
本授权托付书声明:
我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公司(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评议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托付权,特此托付。
代理人:
性不:
年龄: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9)。
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应按上述示范文本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具体条款内容能够在合同中明确,涉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双方不得随意修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经发、承包双方签订后,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登记备案。
如双方约定鉴证或公证,双方当事人持正、副本和有关文件到有关部门进行鉴证或公证。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9)由承包人自行猎取。
合同通用条款从略,专用条款的其它约定事项如下:
1其它约定事项:
1.1不同意设计人将项目转包给第三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1.2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包括预算、材料设备清单,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3乙方应当提供驻场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设计交底,处理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并负责完成设计变更和参加竣工验收。
1.4在设计费用之内,给甲方出八份施工设计文件。
1.5设计费按总价及单价每平方米费用。
1.6由于设计人自身缘故,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的交付时刻,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1.7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同意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峻的依照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8施工设计文件包括按出图进度提交工程预算,其费用包括在设计费用之内,不再另付预算费用。
1.9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第四章工程概况及设计要求
1.概述:
建设单位:
包头市石拐区建设局
建设项目名称:
石拐南部区中央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建筑规模:
192500平米
建设项目地点:
石拐南部区
自然条件:
(1)气候:
(2)地貌:
(3)水文:
(4)工程地质:
(5)地震地质:
2.投标总体要求
见建筑规划批文。
3.设计理念:
严格遵循总体规划的思想,确保设计与规划的整体性、协调性、统一性。
4.设计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地点设计规范、规程要求。
5.设计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包头市有关规定、并按照石拐区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
6.投标文件包括的设计内容:
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通信、小区内外网、道路及道路硬化等。
7.设计进度:
2011年4月15日之前完成标书规定的内容。
8.施工图交付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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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景观 绿化 工程项目 设计 招标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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