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委社会管理创新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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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委社会管理创新意见
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1年3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现就推进我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趋多样化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充分激发社会活力,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为深化“平安上城”建设,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高品质中心城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谋划,协调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区实际,正确把握形势任务,认真谋划社会管理创新,使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及生态建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相得益彰。
(二)坚持服务全局,统筹兼顾。
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重要内容,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
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努力实现由“治理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
(四)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
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力量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
(五)坚持立足实际、改革创新。
从我区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我区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先发优势,积极挖掘和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
同时,积极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在整个社会管理过程之中,为推进“平安上城”、“和谐上城”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六)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
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把握规律,大胆探索实践,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思路务实、措施切实、工作扎实、绩效落实,使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总体目标
坚持以建立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的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为目标,以完善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以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关键,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实现社会管理向网格化、信息化、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转变,进一步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基层基础、法治基础,全面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整体效能和水平,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做好总结、提炼工作,初步形成可学、可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力争到2012年底,初步形成较为完善配套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当今时代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望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
四、工作任务
按照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总体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制、体制、机制、能力建设。
着重从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三个层面,构建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一整套规范、机制和制度,尽可能减少社会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果断处置社会冲突与社会对抗,努力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一)完善社会管理组织体系
着眼于解决社会管理“谁来管”的问题,坚持把社区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平台,按照管理单元最小化、管理服务最优化的原则,积极推行网格化的长效管理模式,实现基层党政组织、政法综治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全覆盖,推动社会管理工作从事后被动应急到事前主动防范、从运动式治标管理到常态化治本管理的转变。
1、建立网格模式,实现基层管理服务全覆盖。
依据社区所辖范围、居住人口、治安状况、工作难易、任务轻重、基础好坏等情况,将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形成覆盖全区、条块结合的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工作网络,确保把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覆盖到社区、延伸至千家万户。
把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纳入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不断扩大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覆盖面。
2、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基层管理服务新体系。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有效整合公安、司法、劳动、民政、行政执法、民宗、统战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等各级综治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的基础平台作用。
完善治保、调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归正人员帮教、社区矫正、禁毒等力量的协作制度,落实相应工作人员。
积极探索综治工作力量向末端延伸,完善“网格化管理”载体,健全综治协管员、安全管理员、楼道长等队伍,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
3、落实工作职责,推进基层管理服务精细化。
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综治协管员、楼道长等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其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解决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职责。
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全面了解、动态掌握辖区居民家庭、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等的基本情况。
建立健全走访交流、信息采集、协调处理、便捷服务等工作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直接、更加高效的服务,推进社会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4、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基层管理服务上水平。
大力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基层服务管理的作用。
着力抓好协警、综治协管员等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其融入群众、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其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骨干力量。
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努力使群众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力量。
深入推进“平安上城”志愿者行动,加强组织、管理和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以相应的知识技能协助、参与社会管理工作。
积极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社会管理方式,充分发挥保安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二)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
5、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完善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企业改制、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因决策失误或实施不当引发不稳定问题。
6、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
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等,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机制,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决策出台前或者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认真落实“四问四权”,通过“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扩大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正确处理群众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做好有不同意见群众的工作,做到依法办事。
7、建立风险评估监督机制。
加强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监督指导,经常性地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研判分析,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没有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决策、上项目,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问题的,分别由维稳、信访部门牵头,会同政法、综治、纪检、组织部门,严格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8、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解决的工作基础,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加强信访工作,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终结制度。
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通过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务公开、分片包户等居民自治制度,加强社区居委会直选、社区决策民投试点、居务管理的民主监督等措施,使社区成为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推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培育人文精神、提升社区自治能力的重要阵地。
深入开展“法制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公民依法维护权益,依法表达诉求,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9、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
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信访、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
健全定期排查、归口调处、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
对重大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跟踪解决,坚决防止矛盾堆积、激化。
区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化解本行业、本系统矛盾和问题的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
10、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
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专业调解“五调导和”机制。
积极推行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联合调解形式,努力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工作合力。
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制度机制,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效能。
充分发挥“和事佬”协会、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等群众组织第一时间发现并化解民间矛盾的作用,推广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探索整合力量资源、吸收第三方参与调处、依靠行业自律等形式和方法,有效解决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涉校纠纷等突出矛盾和纠纷。
推进矛盾纠纷“以奖代补”、“以案定补”、“考核定补”等做法,运用教育、疏导、协商等方式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四)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11、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和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全面、及时有效、群众满意的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社区“E家人”网络实现全区社区信息资源共享,完成70%以上社区达到和谐社区的目标。
通过加强“邻里值班室”、“党员会客厅”、“晴雨工作室”等居民事务协调自治阵地和平台建设,健全居民自治组织体系,拓展群众参与公共管理、公共决策、公共服务的渠道,引导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积极发展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公共体育事业,加强服务与管理,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品质。
12、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在全区开展个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各类人员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我和谐能力。
建立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个人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
1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网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探索政府、社会、企业多方参与的企业安全监管方式和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监管模式。
1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探索食品药品安全源头追溯机制,加强食品准入和源头管理,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管理制度机制保障。
15、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力度。
围绕推进“生态上城”建设深化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污染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依托市生态文明示范城区试点建设,深化环保“联街结社”机制,抓好饮用水保护、噪声综合整治、街道生态化改造、屋顶绿化、截污纳管等工作,着力打造精致空间。
(五)创新“两新组织”服务管理体系
16、创新和完善对“两新组织”的服务。
积极发挥已有的社会复合主体、社会自治组织等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重视培育新的社会组织,并发挥其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两新组织”)中的党团和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劳动者的人文关怀,扎实推进“综治进民企”、“综治进民非”工作,根据“两新组织”特点,探索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络和机制,促进“两新组织”内部的和谐稳定。
17、加强和改善对“两新组织”的管理。
积极探索对“两新组织”实行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登记、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两新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督。
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引导其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
把“两新组织”纳入到统战工作的范围,利用统战工作优势,引导“两新组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要严格准入、加强监管,深化对非法组织的专项调查整治工作,消除非法组织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的消极因素。
(六)完善社会管理信息化体系
18、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
积极做好居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的“二化建设”,不断完善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利用社区“e家人”系统、社区网、数字电视“社区是我家”频道、96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建立覆盖所有社区的服务网络,实现居民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公共服务。
努力构建覆盖全区的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有效整合视频、文字、图像、数据信息,为基层加强对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整合、报送、分析统计提供实用的技术手段。
19、推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
按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遏制其消极影响”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对新兴媒体特别是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对网络的实时动态管控,构建网上网下相结合的防控体系,逐步建立起对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的预警、引导、应急处理机制。
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强化网络监测、预警、侦查、控制、处置工作。
不断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确保其积极、有序、安全发展。
(七)建立健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体系
20、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深化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模式。
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建立流动人口“互助服务站”,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自我服务、自主管理新模式,推动杭籍人口与非杭籍人口的交流、融合。
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职业培训、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
依法规范境外来杭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构建覆盖境外来杭人员入境、居留、就业、就学、出境全过程信息动态管控体系,及时清理、遣返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
21、创新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机制。
由区综治办牵头,建立特殊群体管理工作机构,实行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联动,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服务和救助工作。
对管辖区域内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进行建档立卡,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帮教机制,落实安置政策,加强日常管理,尽量解决其就学、职业培训问题。
不断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工作。
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防止脱管、漏管。
22、加强高危人群管控。
对有社会危害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鉴定的特殊人群,由卫生、民政、公安部门牵头,社区、家庭配合,落实治疗、管控措施。
对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由公安、司法行政、卫生部门牵头,加强治疗和教育改造,防止其危害社会。
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对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管控责任。
(八)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3、健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深入细致地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汇总梳理和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建立健全社会治安常态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和时限,实施有效整改。
24、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平安上城”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急、难、险、灾事件的110报警求助,建立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的110社会联动机制,打造出高水准的具有上城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品牌项目。
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模式,不断充实专职巡防队伍,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5、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手段的科技化水平。
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加快动态监控系统在居民小区的覆盖,鼓励基层单位落实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深化“数字巡防”工作模式,运用社区巡防、街面巡逻、卡点值守、单位安防、视频监控防控网络,建立以落实法人责任为核心的契约式行业场所管控机制,努力构建动态型、联动型、高效型治安防控模式。
(九)建立和完善社会应急处置体系
26、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不断细化完善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传递、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责任明确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现场指挥、部门联动、灵机决断、依法处置、协同作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联络渠道畅通、调运力量及时、现场指挥有力,确保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27、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依法落实风险和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加强应急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利用《上城报》、“上城网”、“e学网”等各种媒体及社区教育渠道介绍普及应急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各级干部应急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提高全区防灾救灾和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1年1月1日至4月30日)。
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各街道、各部门学习实施意见,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报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贯彻落实阶段(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
各街道、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街道、各部门总结工作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安排,并报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1月后)。
全面总结推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树立一批工作典型和示范点,转化成长效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杭州市上城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
各重点工作项目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责任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各街道也要建立领导小组,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
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提供支持,细化分解项目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定期研究项目推进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责任明确、部门联动、合力推进。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各种难题,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三)加强创新,完善机制。
积极研究和建立项目管理责任、联合协调推进、考核评价激励等制度,完善矛盾纠纷、疑难问题联动解决工作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创新长效机制;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上城网”、《上城报》等媒体和宣传阵地的作用,营造全民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良好氛围;建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创先争优”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提高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保障。
完善考核机制,落实保障措施,把区、街道社会管理创新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切实加强督查工作,定期通报项目进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经常性组织召开项目推进情况汇报会,及时掌握全区面上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把工作经验转化成制度成果,促使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推动上城“具有国际水准的高品质中心城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杭州市上城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
杭州市上城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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