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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
第一章采掘布置及工作面设计要求
一、巷道布置及工作面设计相关要求
(一)采掘工程布置要坚持合理集中的原则,严禁超生产系统能力布置工作面,确保系统的合理性、安全性,特别是通风系统、永久排水系统必须形成,否则不得投产。
(二)采区尽可能设计成双翼开采,其首采面必须布置在采区的最下部,自下向上进行双翼跳采;若因条件限制,布置为单翼开采的采区和另一采区配采,开采顺序为在本采区内自下向上进行回采,以避免在采面掘进、回采期间受老空水威胁而进行长时间探放水,影响安全和接替时间。
1、在采区设计中,凡采区行人斜巷高差超过50m,必须考虑安装人车,并优先选用架空人车,架空人车尽量安装在专用巷道内。
运输大巷长度超过1500m的或辅助运输超过1000m时,必须装备平巷人车。
2、采区设计必须依照采区方案设计编制,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3、编排采区接替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疏放水、注浆堵水、过构造、岩巷揭煤、突出煤层防突等影响因素。
4、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的采区设计,必须布置一条煤下(上)山,并优先施工煤下(上)山的布置方式。
其中煤下(上)山用于采区运料和煤巷掘进施工反揭岩石,以避免或减少掘进时岩巷揭煤。
(三)工作面设计应根据详实的地质、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在采面设计时应尽量采用伪倾斜布置,沿底送巷,以利于工作面掘进和回采时涌水的自流。
(四)突出矿井中布置采掘工作面应遵循下列原则:
1、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应尽可能减少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量。
开采保护层的采区,应充分利用保护层的保护作用。
2、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应尽可能减少揭煤次数,确需揭煤时,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
3、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
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避开本煤层或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
(五)采区巷道由于受工作面采动影响,破坏较为普遍、严重,为保证采区主要巷道免受动压影响,在工作面设计中应根据煤层赋存情况、塌陷角和岩移角等相关资料数据,通过计算确定工作面停采位置。
(六)集团公司所有采掘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方案设计、施工设计、支护设计、消突设计等专项设计),没有设计或未经会审批准的采掘工程严禁施工。
(七)采掘工作面设计必须以批准的采区方案设计为依据,以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为基础,不得随意变更开采顺序,井巷工程布置层位、支护形式等。
(八)采掘工作面设计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部门进行。
综采工作面及突出区工作面设计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批复,整合矿井回采工作面设计由各分公司组织会审批复。
其它工作面设计经矿、分公司组织会审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九)根据现有的开掘技术条件,工作面切巷长度:
综采150~200m,炮采120~140m;突出矿井和平需要底板加固的,综采不超过150m,炮采不超过120m,保证打钻加固底板和工作面消突。
(十)固定巷道(硐室)应布置在稳定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埋深大、应力高的岩巷应采用锚喷注(锚索)支护形式,半煤岩或软岩巷道应采用U型钢、钢网加锚注复合支护形式,回采巷道采用29U、36U型钢支护,应力大时应缩小棚距、支架连锁、壁后注浆;底鼓时应设计反底拱、底板注浆、锚索等支护措施,取消木支护,逐步淘汰矿工钢、25U型钢和单一支护形式。
二、采煤工作面布置及设计相关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布置要按照合理集中的原则,充分考虑突出煤层防突、掘进施工的探放水及揭煤等影响因素,以利于快速掘进和安全回采。
(二)经有关部门批复的采区工作面布置方案和接替顺序,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和调整开采顺序,以避免采区内后期接替工作面受老空水威胁和孤岛回采。
(三)回采工作面设计应严格按照采区方案设计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工作面设计参数。
回采工作面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遇到煤层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设计审批部门汇报。
凡发现任意扩大或缩小设计规定安全煤柱,任意戴帽、圈煤造成安全威胁和开采困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回采工作面走向长度要根据采区范围、煤层赋存情况尽可能加大,切巷长度根据开采条件和生产组织能力,炮采在120~140m;突出矿井和需要底板加固的,炮采不超过120m,必须保证打钻加固底板和工作面消突不留空白带。
(五)为减小工作面回采对采区主要巷道的动压影响,在工作面设计中应根据煤层赋存情况、塌陷角和岩移角等相关资料数据,计算确定合理的工作面停采线位置。
(六)下列采煤工作面布置方式各有其优缺点,设计时要根据煤层赋存情况择优选用。
1、倾斜长壁布置采煤工作面与走向长壁布置工作面
倾斜长壁布置采煤工作面适用于12°以下的煤层,其优点:
巷道布置及运输系统简单,能够使采煤工作面长度保持等长,通风路线短,通风构筑物也相应减少,技术经济效果比较显著。
缺点:
(1)长距离的倾斜巷道,使掘进及辅助运输、行人比较困难;
(2)工作面出水,特别是水较大时难以管理;
(3)大巷装车点多,存在污风下行问题。
走向长壁布置工作面是开采缓斜、倾斜煤层应用最广的方法,其优缺点与倾斜长壁布置采煤工作面相反。
2、对拉工作面布置
对拉工作面实质是利用三条平巷或斜巷准备出两个采煤工作面。
其优点:
可以减少区段巷道的掘进量和相应的维护量,提高采出率。
缺点:
(1)上下工作面之间一般有错距,通常不超过5m,错距段巷道维护困难,对拉工作面适合于非综采、煤层倾角小于15°,顶板中等稳定以上、瓦斯含量不大等条件;
(2)工作面较长,推进慢,容易造成煤墙片帮;
(3)工作面瓦斯高、水大时影响生产。
3、采煤工作面前进式与后退式回采
工作面背向采区运煤上山方向推进的回采顺序,称前进式,其优点是区段平巷不需预先掘出,只需随工作面推进在采空区中留出,缺点是巷道必须采取有效支护手段和放漏风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这种方式目前已基本不采用。
后退式开采是指工作面向采区运煤上山方向推进的回采顺序,其优缺点与前进式相反,是目前常用的一种回采顺序。
第二章顶板评价
一、采煤工作面顶板评价
(一)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分类
A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综采面安装、工作面初采初放、采面回收期间、工作面过隐蔽工程期间,老塘悬顶面积超过10m2。
B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工作面在构造发育区回采,工作面过老空、老巷期间,帮顶松软破碎、煤层干燥、易片易冒,底板松软,10°以上的仰斜开采,采面坡度20°以上,周期来压明显段。
C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不符合A、B两种顶板管理类型特征的管理类型。
(二)各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应采取的顶板管理办法。
A类:
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区队长(支书)及主管业务科室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当班带班领导到作业地点巡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及时处理。
B类:
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跟班队长现场跟班,业务主管部门每天必须有人巡查。
C类:
按正常作业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二、开拓掘进顶板评价
(一)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分类
A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巷道坡度20°以上、过断层破碎带、顶板揭煤以及顶部为煤的半煤岩、采用非常规方法施工大断面峒室、综采面扩切巷、煤仓、交叉点(十字头)施工、冒顶处理等。
B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巷道坡度10°~20°、煤巷施工断面≧13m2、顶底板松软破碎、构造比较复杂以及巷道开门、贯通、提(落)巷、开钻场、小水仓、工具室、碴峒、过老空老巷等。
C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不具备A类、B类作业特征的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二)巷修、回收作业点顶板安全管理分类
A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构造复杂、交叉点、大断面(煤巷断面13m2以上)、大坡度(20°以上)、提巷、支架变形严重、冒顶处理、所有巷道回收等为A类。
B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顶底板比较松软破碎、煤壁松软易冒落、构造比较复杂、压力比较大、支架变形比较严重、扎杆、错巷扩修等为B类。
C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巷道压力不大,顶板比较完整,支架变形不严重的。
(三)各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应采取的管理办法
A类:
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区队长(支书)及主管业务科室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当班带班领导到作业地点巡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及时处理。
B类:
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跟班队长现场跟班,业务主管部门每天必须有人巡查。
C类:
按正常作业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评价过程中如有:
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采面回收,过地质构造带、老巷,倾角大于200,仰采大于100,悬顶面积超过10平方米;掘进巷道过构造区、老空区、老巷,贯通,交叉点、大坡度施工,托顶煤、顶部近煤层施工;交叉点、大坡度、隐蔽工程或破碎带附近巷道扩修;大于200负坡度回收等现象,应列为重点监控内容,除落实好相应的跟带班制度外,要定期跟踪管理。
其它评价地点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上一级业务管理汇报,重新评价。
第三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初次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规程和措施能够贯彻有关技术政策,体现技术先进性,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作业规程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编制、审批、工人学习、干部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复查、修改补充等“十个环节”的管理规定。
(二)编制采面作业规程应具备资料:
1、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采区设计和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工作面设计。
2、经过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该区段地质说明书。
3、相邻采区、相邻区段采面回采资料分析评价结果及顶板控制设计。
4、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三)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格式及内容应包括:
1、工作面概况、回采工作面位置及范围。
2、采面地质及水文说明。
3、采煤方法及生产系统。
(1)回采巷道布置;
(2)回采工艺;
(3)通风系统;
(4)供电系统:
(5)运输系统:
(6)综合防尘及防火系统:
(7)防排水系统。
4、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作业图表。
(1)劳动组织;
(2)正规循环作业图;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6、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管理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
(3)避灾路线。
(四)采面作业规程的编制,有队或生产科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中要根据详实的技术资料,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
编制后由生产科(部)长报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技术、安全等部门及采煤队长进行会审,并有会审意见,要求本人签名,作业规程所附会审登记表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采煤队技术员在施工前三天应向本队干部、工人贯彻学习和考试,不及格或请假人员必须进行补考,并有贯彻记录及考试登记;同时与采面有关的领导及科室人员也必须进行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六)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由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的对作业规程的复查和修改补充会议,复查要有针对性,并有参加复查人员签名及干部、工人贯彻学习记录。
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
1、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作业规程。
掘进作业规程必须按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2、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
(1)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2)由地测部门提供的,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掘进作业规程的格式及内容应按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及内容执行(格式内容附后),要求使用作业规程软件系统统一编制,封面统一为专用塑装彩色形式。
4、岩巷总工程量超过100m、煤巷总工程量超过200m的巷道,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工作面上、下顺槽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切巷作业规程可随上或下顺槽一起编制。
抽放巷可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规程内容应文字简明,用词规范,图表清晰。
巷道平面布置图、围岩柱状图等主要图纸的绘制要按正规图纸绘制,不能画草图或示意图。
5、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由施工区(队)或矿主管业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总工程师必须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学习和会审,并有会审意见,要求本人签名,作业规程所附会审表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在执行时,应不断征求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6、掘进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向本区(队)干部,工人贯彻掘进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应严格按“十个环节”执行。
7、《煤矿安全规程》中要求在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掘进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8、作业规程应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
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造成作业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规程修改后,必须重新组织工人、干部学习,学习人员要签字。
第四章采掘管理规定重点内容介绍
一、采面超前支护、安全出口
(一)超前支护
1、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巷道支护,长度不得小于20m,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
2、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替棚,维护必须制定专项措施,设专人维护,巷道断面、宽、高、行人间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二)安全出口
1、单体液压支柱配π钢梁支护的采煤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采用不少于四对八根3.5m至4.0m长钢梁配合单体液压支柱支护,以梁三柱成对使用,交替迈步前移,每对棚距不超过0.6m。
工作面机头和机尾与顺槽搭接处应架设一对抬口棚。
2、整体顶梁悬移支架支护工作面安全出口长度不小于3m,宽度不小于1.0m,高度不小于1.8m;机头采用整体顶梁端头液压支架3架,支架梁长3.6m,宽0.96m,紧挨悬移支架机头方向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2对4mπ型钢梁作为抬口棚,托住下顺槽替换的矿工钢梁,摘除机头侧工字钢棚柱;工作面机尾采用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架支护,支架梁长3.0m,宽0.96m,紧挨悬移支架机尾方向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2对3.5mπ型钢梁作为抬口棚,托住上顺槽替换的顶梁,不实处用木楔背实,其优点为:
(1)安全
(2)高效生产
(3)节约材料
二、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
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是指回采工艺过程中各工序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一)单体液压支柱配π钢梁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
1、做到“三直一平”。
“三直”即煤壁、输送机、每排支柱各成一条直线;“一平”即溜子平。
落煤后,工作面煤壁应采直采齐,炮道或机道宽度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200mm,不小于100mm。
输送机要成直线,其偏差不大于150mm(弯曲输送机移置部分除外),并要铺平铺稳,插销齐全,接头严密,开动时不要摇摆。
采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并要打在实底上,支柱要打牢有劲,同时支柱迎山、棚梁、柱鞋、柱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采煤工作面应保持“三畅通”,即:
(1)工作面安全出口要畅通。
工作面上、下出口的长度、高度、宽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工作面上、下平巷要畅通。
要经常保持规定的巷道净高,保持支架完整、可靠及巷道内无积水、淤泥,材料设备码放整齐;
(3)工作面内人行道、输送机道、或炮道均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二)整体顶梁悬移支架支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做到“四直、三平、两畅通”。
“四直”即:
煤壁直、梁头直、托梁直、支柱直;“三平”即顶梁平、托梁平、溜子平;“两畅通”即上、下安全出口畅通。
三、开拓掘进管理规定重点内容介绍
(一)需制定专项措施的情形:
1、施工期间由于出现支架变形严重、连续歪扭或断梁折柱、空帮空顶面积较大、锚喷层开裂严重等情况,需更换支架或维修巷道时;
2、巷道掘进过程中,遇老巷、老空、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松软岩(煤)层及发现遇水、遇火征兆、瓦斯增大或忽高忽低、处理冒顶时;
3、施工大断面硐室、煤仓、交岔点时;
4、其它需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
(二)架棚巷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架棚巷道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
采用工字钢及木棚支护的炮掘工作面在爆破前迎头加固长度不少于10m,其中用防倒器加固的长度不少于5m。
2、巷道采用U型钢支护的,支架间必须使用5道铁拉杆,在围岩压力大,巷道变形快的区段应使用夹板式卡缆和角钢拉杆。
坡度超过±8°的固定巷道,必须采用U型钢支护。
3、架棚巷道过老空、老巷、断层破碎带、遇松软煤(岩)层时,必须采取措施增加支护强度,棚与棚之间采用矿工钢联锁;顶煤松软时要采取注水并辅助其它措施,超前控顶。
4、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的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
(三)锚喷巷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巷爆破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光面爆破标准:
(1)岩面均匀留下50%以上的周边眼痕,软岩巷道周边符合设计轮廓;
(2)不准欠挖,局部超挖尺寸不得大于150mm;
(3)岩面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2、必须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制定切实可行的爆破图表,遇地质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并严格落实,确保光爆效果。
3、严格按照光面爆破要求进行轮尺号眼、打眼、装药、起爆。
4、锚喷巷道锚杆必须紧跟迎头。
锚杆必须采用树脂锚杆,合理确定杆体直径,特殊情况需经生产技术部同意;砂子为中粒河砂,不准使用细(面)砂;石子粒径为5~10mm。
5、所有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1台锚杆(索)钻机,以及时探明巷道前方地质构造,保证锚杆(索)的安装质量,不准使用风钻打锚杆眼、安装锚杆。
6、喷浆必须按照爆破成型的轮廓进行,要求喷浆厚度在巷道所有截面上大致相等,喷浆厚度为80~100mm。
同时加强回收利用回弹物料进行磙底或打水沟。
7、锚喷巷道必须配齐监测设备,包括锚杆拉力计、锚杆探测仪、砼强度点荷载检测仪。
锚喷巷道监测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数据详实,记录完整。
8、特殊情况下,如受采动影响巷道压力大、软岩、破碎带等应采用二次支护或复合支护。
二次支护应合理确定支护时间、支护方式,复合支护应采用锚喷网--U型钢联合支护的巷道,必须进行壁后注浆和打锚索。
9、施工上、下山巷道时,耙斗机、喷浆机等施工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滑设施。
耙碴机导向轮必须使用稳轮装置固定,严禁使用锚杆固定。
10、由下向上掘进超过25°以上的巷道,人行道与溜矸道要分开,防止矸(煤)滚落伤人;施工下山巷道,变坡点、工作面上方及巷道中部都应有防跑车装置,并按规定距离留设躲避硐。
(四)巷道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岩巷、煤巷抽门必须由主管开拓掘进矿长、科长、技术员、施工队队长现场查看后,才能制定抽门措施,然后开始施工。
2、巷道开门前,必须对开门处巷道左右两边进行加固。
3、车场开门必须采用U型钢放档开门或工字钢支架逐步放大型号,双棚或三对棚支护顶板,棚距要求不大于0.2m。
4、推广应用U型钢架棚巷道异型梁抽门技术,U型钢巷道在抽门前必须有专门的抽门支护设计,除不超过5米的临时工程外,凡乱抽门、不按推荐方案要求抽门的。
5、架棚巷道开门3m内不准放炮,开门后遇半煤岩,只准在岩层中放炮,并严格控制装药量,遇全岩时应采取分次打眼、分次放炮的方法。
锚喷巷道开门3m内采取分次打眼、分次放炮的方法,做到短掘短支一次成巷,永久支护紧跟迎头。
6、架棚巷道抬口棚必须具有足够的支护强度,采用特制抬口棚时,必须绘制图纸,详细说明抬口棚结构、规格、梁腿连接方法、抬口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时、架棚后的防倒措施。
7、架棚巷道开门施工中,棚与棚之间必须联锁,矿工钢、U型钢棚使用铁拉杆,木棚使用铁扒子联锁。
(五)巷道贯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巷道贯通前,必须对贯通处巷道左右两边进行加固,长度各不少于5m。
2、巷道贯通前10m掘进,采用边探边掘的方法。
3、岩石巷道贯通前3m掘进,采用小断面导透的方法施工。
4、突出区域贯通剩余50m时,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工作面,只准一个掘进工作面掘进,停头工作面要保持正常通风。
(六)巷道交叉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交叉点要对可采取的施工方案进行比较,择优而定。
2、交叉点施工前,必须绘制施工图,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架棚巷道交叉点主、支巷道棚与棚之间必须联锁。
4、对煤巷交叉点、十字头进行支护技术革新,巷道十字头、交叉点必须采用锚索加固注浆。
(七)煤岩过渡段巷道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巷道揭煤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2、巷道揭煤后,要严格放炮管理,巷道煤层部分不放炮,手镐落煤;岩石部分按煤巷管理,使用乳化炸药,分次装药,分次放炮,放炮撤人距离按岩巷规定执行。
3、掘进时实行短掘短支,每次掘进不超过一棚的距离,及时护帮护顶,帮顶要背严背牢,防止漏煤。
4、煤岩过渡段施工架棚巷道必须实行支架联锁,放炮前要检查、加固迎头10m范围内的支架。
5、施工中要准备片木、钎椽、荆笆等材料,遇到煤层干燥、松散、漏煤时,必须采取煤层超前注水,并用撞楔法及时打片木、钎椽护邦顶,防止冒顶。
(八)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施工队会审后执行。
2、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前,必须对断层水和瓦斯进行探放,要编制正规探放设计,并严格按设计探放水和瓦斯,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时,要时刻注意水和瓦斯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向矿有关业务部门汇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要采用短掘短支的办法,尽量减少围岩悬露时间。
煤巷架棚巷道每次掘进不超过1棚的距离;岩巷锚喷巷道掘进不超过1m;巷道断面较大时,可采用导峒法施工。
4、严格控制爆破。
煤巷可采用只放掏槽眼和底眼,顶部手镐落煤的方法;对压力大、煤层干燥松软易冒落的巷道,必须采用手镐或风镐掘进,严禁放炮;岩巷锚喷巷道,应加密周边眼、减少装药量,实行间隔装药,留有空眼,以减少爆破对围岩的破坏。
5、对压力大、煤层干燥松软易冒落的巷道,迎头必须采取超前预注水和掘后顶帮煤层再次注水。
6、架棚巷道必须按规定使用前探梁、防倒器和撑拉杆;岩巷锚喷巷道,初喷加锚杆作为临时支护紧跟迎头,要适当减小锚杆间排距,加挂钢筋金属网、钢带梁。
当围岩层理紊乱时,锚杆要垂直巷道周边布置,同时要加强对锚杆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
7、锚喷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围岩特别松软破碎时,必须采用U型钢支架或锚喷网联合支护。
软岩、地质构造破碎带以及采后不超过半年的动压区,要采取联合支护措施,增强支架的稳定性,加大支护密度,棚距0.4~0.5m。
第五章扩修、回收管理规定主要内容介绍
一、扩修管理规定主要内容介绍
1、扩修作业地点有可靠的风水管路和通讯电话。
2、对丢底煤的失修巷道在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先清煤落巷,再进行巷道扩修。
3、严格落实扩修注水工作。
提前3天对扩修巷道进行2~3遍注水,超前注水距离保持在30m以上,并保证巷道顶部注水达到煤体湿润效果。
扩修后再对巷道进行注水或注黄泥浆。
为保证注水效果,矿安监科和巷修主管科室要对扩修前后的注水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有记录可查。
4、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个作业场相向进行维修作业,两个作业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作业期间中间不准任何人进入;正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同时扩修场不得超过2个;倾斜巷道严禁上、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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