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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招标计划书定稿
郑州港区一中建设项目
招标实施方案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
郑州港区一中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程序是以招标人和其代理人及相关监督单位为主进行的有关招标的活动程序,是按照一定的时间、空间顺序动作的次序、步骤、方式。
整个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及代理人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和招标程序简要说明如下:
(以下为公开招标的程序,邀请招标可参照执行)
一、招标准备阶段
1、招标人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理人协助招标人制订招标初步方案,招标初步方案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随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初步方案的内容: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2)招标范围及招标工作初步安排,指项目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各环节的招标内容、招标时间等工作的初步安排意见。
(3)招标各环节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或邀请招标方式)。
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要说明理由;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发布范围、指定媒介名称及级别。
(4)对拟邀请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设备和技术、业绩、资信等方面的要求。
(5)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附委托书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状况等材料。
(6)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组成结构。
2、代理人协助招标人编写招标申请材料。
招标申请由项目法人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1)申请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a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履行项目有关审批手续;
b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c建设用地已依法取得;
d满足招标需要的有关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已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
e其他条件。
(2)招标申请的内容: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批准文号、概算、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拟邀请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设备和技术、业绩、资信等方面的要求,现场条件。
3、招标人根据批准的施工图纸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在发售招标文件前提供给代理人。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各投标人。
4、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合理划分标段。
一般可以将一个项目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本项目可分为教学楼、实验楼等若干标段),还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
如主体土建和二次精装修可以分为两个标段。
(2)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
主要考虑各个独立承包商的管理协调问题。
(3)对工程投资的影响。
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有利于承包商统一管理,人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可以统一使用,又可能降低费用,便于项目施工中进展阶段管理,招标人有利于控制整体投资。
(4)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如果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的衔接、交叉和配合少,责任清楚,则可以考虑分别发包;反之则应考虑将项目最为一个整体发包给一个承包商,此时由一个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容易做好衔接工作。
5、对于工程中一些差价较大的材料,比如瓷砖、电气开关等,招标人应预先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询价,可通过材料比选等方式确定相关材料的品牌、质量及价格,为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的暂估价做好准备。
二、招标阶段
1、代理方根据招标准备阶段的相关资料起草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港区招标行政管理部门包含但不仅限于:
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财政局、监察审计局)。
资格预审公告的主要内容:
(招标公告可参考执行)
(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质量要求、时间要求;
(2)对申请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壹级或贰级建造师资格)的资质要求及应提供的有关文件;
注:
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满足或略高于项目施工要求为宜,资质要求过高或过低对于项目本身都是不利的。
(3)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4)资格预审日程安排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办法、时间、地点、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5)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2、代理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资格预审公告(同前面所述)
(2)资格预审须知:
a总则:
工程概况、资金来源、资格预审时间安排
b资格预审的强制条件(资质、经验、财务、人员、设备、分包、诉讼、履约等条件)
c招标范围
d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材料
e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资格预审申请表的有关说明
f其他规定: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份数、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与确认等
(3)资格预审申请书。
编制成统一的表格,让申请人填报。
a企业简历表
b人员情况表(包括拟为本项目提供的人员情况)
c设备情况表(包括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设备情况)
d财务状况表:
基本资料、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e近三年业绩表
f目前正在进行的工程情况表
g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案件情况表
h其他资料表(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4)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3、代理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文件草稿
(1)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a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b真实可靠、完整统一、具体明确、诚实信用
c公平合理
(2)招标文件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a收集资料、熟悉情况
b确定招标范围、发包承包方式
c合理划分标段
(3)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A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或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b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资金来源、发包要求、投标有效期、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方式、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开标、评标、中标的程序安排、需要载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事项等)
c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d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e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如果有的话)
注:
招标控制价可以不随招标文件发放给投标人,但最迟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发给各投标人。
f图纸
g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h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资金担保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及编制要求、投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的管理机构、拟分包情况、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料等)
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审核、修改、定稿
(1)初稿完成后,代理人内部逐级进行审核、修改;
(2)向经济、技术、法律专家咨询,根据专家建议进行修改;
(3)报招标人审核,根据招标人意见进行修改。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经招标人最终审核后定稿。
6、资格预审文件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1)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发布七日前,资格预审文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代理人与招标人共同报送;
(3)根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意见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4)(港区招标行政管理部门包含但不仅限于:
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财政局、监察审计局)监督部门最终需在郑州航空港区招投标工作委员会文件资料阅批表盖章确认。
7、招标文件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1)招标文件在发售十五日前,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2)代理人与招标人共同报送;
(3)根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意见修改招标文件形成最终稿。
(4)(港区招标行政管理部门包含但不仅限于:
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财政局、监察审计局)监督部门最终需在郑州航空港区招投标工作委员会文件资料阅批表盖章确认。
8、刊登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1)代理人在国家发改委制定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2)若港区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在《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则在该网站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2)发出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9、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1)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以收取工本费为宜
10、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各种疑问。
(2)招标人和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回答,并同时通知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
11、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提交其填报的资格预审文件;
(2)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和代理人拒收任何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
(3)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申请人不得修改其填报的资格预审文件;
12、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考察,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基本情况:
a查看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以上资料最好能够直接验看各证书的正本,企业名称是否都是一致,资质证书是否是临时性的、是否都通过了年检并保持有效。
b查看拟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验看注册单位是否为该企业、是否有效。
(2)财务状况:
查看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及附注。
通过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看出改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资产负债率、平均货币资金余额、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银行授信额度、流动资金、速动比率等指标,从而初步得出是否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应用于该项目。
(3)业绩情况:
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分为近年已经完成的、正在施工的、新承接的。
通过现场考察近年已经完成的项目并与项目业主座谈,可以看出企业的施工质量及与项目业主在施工各个时期的配合情况。
通过现场考察正在施工的的项目并与项目业主座谈,可以看出企业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场地安排是否合理、工序安排是否高效等情况。
通过了解新承接的项目可以看出企业是否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本项目,是否能够配备高效合理的项目部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及管理。
(4)信誉情况:
企业信誉是指企业在市场中所获得的社会上公认的信用和名誉,它反映一个企业的履约信用。
主要考察企业以往的履约情况、不良记录、信用品质、偿付能力、资本、经济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几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可以通过验看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来考察企业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些情况。
(6)其他招标人认为应该了解的情况。
13、投标申请人澄清其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
(1)招标人和代理人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各种疑点进行质疑;
(2)投标申请人应据实回答;
(3)不允许投标申请人修改其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14、评审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文件
(1)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参加人员:
招标人的代表、有关专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2)资格预审评审程序
a评审委员会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的完整性,检查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的合格性,只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行进一步评审。
b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制订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
(3)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概要;资格预审工作简介;资格预审评审程序;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合格的投标人短名单);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名单。
15、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及有关评审材料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16、向投标申请人通知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招标人和代理人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投标申请人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
17、招标人和代理人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8、发售招标文件
(1)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2)做好发售招标文件的登记工作,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招标人和代理人不得向他人透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
(4)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
19、收取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约定时间,由代理人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做好投标保证金收取的登记、入账工作。
收取投标保证金后,应向投标人开具收据;
(3)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4)投标保证金收取的数额、形式、提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规定。
20、投标人踏勘现场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
目的是让投标人了解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介绍现场有关情况
a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b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c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
d现场的气候条件;
e现场的环境条件;
f工程在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
g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
(3)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1、答疑
(1)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召开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和问题;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答疑文件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根据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作书面通知。
22、开标、评标前的准备
(1)准备开标、评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投标人签到表、参会人员登记表、投标文件密封状态确认表、专家签到表、唱标记录表、评分表、评分汇总表、主持人发言稿、开标大会程序、开标大会纪律、评标纪律、投标报告格式等。
(2)由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一般项目的评标专家应从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库或代理人的专家库中确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项目的评标专家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经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a与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不能进入评标委员会,各级政府人员也不能进入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专家。
b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对外应当保密,所有接触评委名单的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并应登记备查。
c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开标、评标。
d确定参加开标、评标会议的工作人员,布置工作、落实责任。
e确定招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的人数。
f联系开标评标会场、布置开标、评标会场。
横幅到位、会签排放整齐。
g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好登记、检查、保存工作。
在接收中应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合要求,招标人和代理人有权拒绝接收。
23、开标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包括招标人的代表、代理人工作人员、投标人代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代表人员等。
(2)开标会议由代理人组织并主持。
(3)开标会议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4)核对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身份和出席人数并安排投标人签到。
核查投标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真实性、投标保证金等。
(5)唱标时应高声宣读,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倒顺序进行。
(6)唱标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等。
(7)对开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记录,包括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具体参加单位、人员、唱标的内容、开标过程是否经过监督等。
(8)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会议。
(9)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0)各方应维护开标会议的正常秩序。
(11)允许投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拍照、录音、录像。
(12)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必须重新招标。
(13)开标会议程序:
a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b宣读开标会议会场纪律
c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d宣布监督、唱标、监标、记录人员名单
e招标人代表介绍工程项目有关情况
f宣布评标纪律
g投标人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
并宣读检查结果
h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i唱标人当众进行唱标,投标人核对唱标内容
j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k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程序
24、评标
(1)评标工作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所有接触评标情况的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评标情况向外透露并应登记备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3)评标原则:
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竞争优选、严格保密。
(4)评标工作人员应做好评标过程的服务和记录工作,维护评标会的正常秩序。
a核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人数,并安排其签到,进入评标现场,评委的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b向评委分发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
c为评委提供评标使用的工具;
d做好评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的记录;
e维护现场秩序;
f与评标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5)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全过程监督。
(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这些澄清或说明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所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评标应按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投标文件、评标标准和办法或评标细则进行。
对未通过符合性鉴定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不进行进一步评审。
(9)评标程序:
a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b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宣布评标会开始
c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布置评标具体工作
d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清理资料、收集问题
e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f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g详细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折算,确定其评标价(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平标价法);
根据评分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h评标委员会有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获选人。
i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0)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应限定在1-3名。
(11)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
a工程综合说明
b招标过程: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报审情况;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时间;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情况;勘察现场和标前答疑会情况;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c开标过程:
开标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开标的具体情况。
d评标过程:
评标考虑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情况;技术、商务评审情况;投标文件的澄清情况;对投标文件的分析论证和评审意见。
e推荐意见按照优劣或者得分高低排出投标人顺序,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意见。
f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各成员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成员签字认可。
g附件、评标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成员名单
25定标
(1)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招标必须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原则上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顺序确定中标人。
若前位中标候选人不再响应标书或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可后,可以按顺序向下确定中标人。
(3)代理人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投标工作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唱标记录、开标情况表、符合性鉴定表、技术参数比较表、评标价格比较表、评标委员会成员情况(姓名、职务、职称、单位、联系电话)、评标报告、定标确认书。
(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在代理人协助下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工作书面报告。
(5)招标人提交的招标投标工作书面报告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及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6、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取现金、支票、汇票或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5%-10%。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代理人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签订,为招标人提供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及时向代理人提交合同副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按发改委1980号文及857号文件规定收取中标人的招标服务费。
(5)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中确定的标准、内容、价格应控制在批准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超出规定范围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报原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部门审查同意。
(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27、委托评价、工作总结
(1)招标人对代理人的招标代理工作进行评价。
(2)评价意见存档备查。
(3)代理人工作总结,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8、文件和资料整理、存档
(1)整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阶段的文件和资料,这些文件和资料包括:
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和资料、评标报告、定标确认书、中标通知书、招标工作意见反馈表等。
(2)全套文件和资料按项目分类整理存档,备案15年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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