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厂房砌体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大纲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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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厂房砌体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大纲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新建厂房项目
专业名称砌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总监
.2019年3月
报审表
报审部门
新建厂房项目部
报审项目
砌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
该监理规划是根据工程施工图纸、监理合同以及已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写的;该规划包括了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理设施等工程内容,现已编制完成。
请总监审批!
报审: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1、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4
2、监理工作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规定……………………………………………4
3、监理工作程序……………………………………………………………………6
4、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7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17
1、工程概况与专业特点
1.1工程概况
基地面积为41546㎡;总建筑面积为74020㎡。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为63420㎡,计容建筑面积为62320㎡,不计容面积为1100㎡。
地下建筑面积为10600㎡。
本工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型号为:
PHC-AB400(95),桩长分别为12m/18m等,型号为:
PHC-AB500(100),桩长分别为12m/14m等。
沉桩采用静压法。
经统计,预应力管桩约27402米。
本工程为工业项目,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民防部门审核意见,民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核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6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护部。
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891.36㎡,设计面积为910㎡,位于1#楼投影范围和左上部分机动车库内。
本工程建筑设计合理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1.2、砌体工程专业特点
本工程无承重墙体,所有砌体为填充墙砌体。
填充墙墙体材料选用如下表。
部位
墙厚mm
采用材料
砌筑砂浆(商品砂浆)
外墙
300
蒸压加气砼砌块
M10干混砌筑砂浆
隔墙
300
蒸压加气砼砌块
M10干混砌筑砂浆
构造柱采用不低于C25砼,钢筋4Ф12,箍筋8Ф@200(在梁或板上、下400mm范围内构造柱段箍筋8Ф@100)。
构造柱间距≤5m(人防区域为≤4m),且不大于层高2倍。
墙体转角、不同厚度墙体交接处、宽度大于2m的洞口两侧,悬臂墙端部等部位均布置构造柱。
墙体与框架柱、剪力墙拉结筋采用在相应位置后植筋。
墙体与构造柱、框架柱、剪力墙拉结筋均为Ф8@600。
采用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与框架柱、剪力墙相连处采用后植筋,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5。
一般部位过梁的设计荷载为1/3跨高度的墙体自重,植筋长度不小于15cm。
二、监理工作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1监理工作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CB50319-201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构造13J104
2.2质量验收的划分和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应进行砌体结构子分部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
其中分项工程包含配筋砌体、填充墙砌体2个分项工程,每个配筋砌体检验批包含钢筋、模板、混凝土3个工序验收。
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
检验批验收合格、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3、监理工作程序
填充墙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监理复核
监理复核
四、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基本规定
4.1.0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1.02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L(或B)≤30
±5
30<L(或B)≤60
±10
60<L(或B)≤90
±15
L(或B)>90
±20
4.1.0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
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1.04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4.1.05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小砌块墙体不得设置脚手眼。
●120mm内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4.1.06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4.1.07砌体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凿槽打洞部位应及时用C20细石混凝土或Ml0砂浆全部填实。
4.1.08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
2.5的水泥砂浆座浆。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
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4.2砌筑砂浆
4.2.01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2.02砌筑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砂浆稠度宜为50~70mm。
4.2.03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4.2.04预拌砂浆的存储、使用及试件取样等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4.2.05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
4.2.06砌筑砂浆试块留置、养护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应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一个楼层或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罐应至少抽取1组试块。
●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4.2.07砌筑砂浆试块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为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4.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4.3.01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
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4.0.2第12条规定。
4.3.02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严禁使用有竖向裂缝、断裂及外表明显受潮的小砌块进行砌筑。
4.3.03砌筑小砌块时,应清除表面污物和芯柱用小砌块孔洞底部的毛边,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4.3.0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施工时所用的砂浆,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
4.3.05墙体施工前必须按设计图房屋的轴线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列图,排列图应根据砌块规格、灰缝、洞口、圈过梁、构造柱、管线开关插座等进行对孔和错缝排列,并以主规格砌块为主,辅以相应的辅助块。
4.3.06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圈梁下一皮小砌块必须采取有效封底措施;填充外墙第一皮小砌块孔洞必须用C20混凝土填实或丁砌3皮C20实心混凝土块。
填充墙和钢筋混凝土墙、柱连接处200mm宽的范围内,应采用实心混凝土砌块砌筑,并与封底多排孔砌块咬合。
4.3.07小砌块墙体砌筑应采用双排外脚手架或里脚手架进行施工,严禁在砌筑的墙体上设脚手孔洞。
正常施工条件小砌块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4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4.3.08小砌块包括多排孔封底小砌块、带保温夹芯层的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4.3.09小砌块应每皮顺砌,上下皮小砌块应对孔,竖缝应相互错开1/2主规格小砌块长度。
使用多排孔小砌块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主规格小砌块长度的1/4个别情况下无法对孔砌筑时,可错孔砌筑,但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当小于90mm时,应在水平灰缝中设4Ø4钢筋点焊网片,网片两端与竖缝距离不得小于400mm(网片长度不小于800mm)。
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4.3.10小砌块砌筑时,在天气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可提前洒水湿润小砌块;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可提前浇水湿润。
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4.3.11砌筑小砌块的砂浆应随铺随砌,墙体灰缝应横平竖直。
水平灰缝宜采用坐浆法满铺小砌块全部壁肋或多排孔小砌块的封底面;竖向灰缝宜采用满铺端面法,即将小砌块端面朝上满铺砂浆再上墙挤紧,然后加浆插捣密实。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4.3.12墙体施工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高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高度,且不应大于4m。
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严禁留直槎。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并相互交错搭砌。
4.3.13严禁在小砌块墙体内混砌粘土砖或其他墙体材料,隔墙和填充墙顶面和上部结构接触处应用一皮实心混凝土砌块楔实,但房屋顶层内隔墙顶应与屋面板板底留15mm缝隙,缝内用1∶3石灰砂浆或弹性腻子嵌塞。
30mm以上应用细石混凝土嵌实;
4.3.14需要移动砌体中的小砌块或小砌块被撞动时,应重新铺砌。
4.3.15小砌块墙体孔洞需充填隔热或隔声材料时,应砌一皮灌填一皮,应填满不得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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