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流程.docx
- 文档编号:4641822
- 上传时间:2022-12-07
- 格式:DOCX
- 页数:54
- 大小:39.90KB
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流程.docx
《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流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流程.docx(5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成都市的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1.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2.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备案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6.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办理指南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9.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部分)10.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及变更
1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申请注册办事指南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
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指南1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升级及变更
15.省内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业务备案办事指南1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
17.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指南1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及变更
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机构资质初审20.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2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22.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管理(注册、年检、变更)
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聘用备案2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职能部门审查办事指南
25.燃气经营企业年检26.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27.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28.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作业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2、办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4、承诺时限:
资料齐备后8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
二、法定依据
1、《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的通知(成府发[2001]118号)。
三、审查范围
1、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2、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3、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
4、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第二步:
承办处室审核资料,发放初步设计会审会通知;
第三步:
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及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
第四步:
对通过审查的工程发出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表(格式可按以下步骤从网上下载:
成都市公众信息网()-成都市政务大厅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材料)。
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
3、规划批准方案(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
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5、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一套、设计说明二份、含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张)
6、专家审查意见
返回页首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2、办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图纸审查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承诺时限:
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当即办理。
5、收费标准:
无
6、联系电话:
86647715
7、投诉电话:
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34号);
2、《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通知》(川建发[2004]108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
通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职能部门审查和技术审查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出具〈审查合格书〉2个工作日内,向市建委备案。
第二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包括表格、资料)向图纸审查窗口提出申请。
第三步:
窗口工作人员对资料符合要求的项目当即办理。
四、申报材料
1、需提供资料目录、数量(见成都建信网网上办事/施工图审查);
2、相关表格格式(见成都建信网,网上办事/施工图审查)下载。
五、前置条件
1、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职能部门审查;
2、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技术审查。
返回页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备案事项工作细则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备案
2、办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建委招标投标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标准及收费依据:
工程定额测定费
(1)收费依据: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1]192号;)
(2)计费基础:
建筑工程中标额(仅市政、装饰工程收取);
(3)收费标准:
中标额×1.3‰
5、联系电话:
8663645786641945
6、投诉电话:
86691520
一、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备案
(一)承诺时限:
招标备案5个工作日;中标备案5个工作日。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
招标备案。
在承诺期限内,对招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依法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书面告知要求整改;
第二步:
中标备案。
在承诺期限内,备案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发出备案书面通知。
不具备备案条件的,书面告知要求整改。
(四)备案材料
1、招标备案
⑴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若委托招标);
⑵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招标过程中的答疑等来往书面资料);
2、中标备案
⑷评标报告(包括评标专家通知单、评标委员会名单、开标记录、初步评审表、打分表、汇总表、评标结果报告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⑸中标通知书;
⑹承包合同(包括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书面资料)。
(五)前置条件
1、备案人需提供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2、中标候选人公示且公示期无投诉。
二、国家(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备案
(一)承诺时限:
中标备案5个工作日;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三)办理程序
在承诺期限内,备案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发出备案书面通知。
不具备备案条件的,书面告知要求整改。
(四)备案材料
1、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若委托招标);
2、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3、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招标过程中的答疑等来往书面资料);
4、评标报告(包括评标专家通知单、评标委员会名单、开标记录、初步评审表、打分表、汇总表、评标结果报告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5、中标通知书;
6、承包合同(包括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书面资料)。
(五)前置条件
1、备案人需提供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2、中标候选人公示且公示期无投诉。
三、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监督备案
(一)、承诺时限:
当场办理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三)办理程序
备案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当场办理,依法发出备案书面通知。
(四)备案材料
1、招标报告(表格可在成都建信网下载)
2、承包合同
(五)前置条件
1、备案人需提供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四、免予招标备案
(一)、承诺时限:
当场办理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办理程序
备案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当场办理,依法发出备案书面通知。
(四)备案材料
1、免予招标报告(表格可在成都建信网下载)
2、承包合同
(五)前置条件
1、备案人需提供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五、省转、区转、军转项目招标备案
(一)、承诺时限:
当场办理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三)办理程序
备案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当场办理,依法发出备案书面通知。
(四)备案材料
1、省转、区转、军转项目工程招标报告(表格可在成都建信网下载);
2、省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知书或区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知书或军队备案通知书。
(五)前置条件
1、备案人需提供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返回页首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事项工作细则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2、办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质量备案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建筑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建安造价的1.3%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1]157号;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价费[2001]192号。
6、联系电话:
86642099、86633513
7、投诉电话:
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2、《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制暂行办法》(成府发[2001]118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
建设单位按规定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窗口领取,建筑工程一式三份并签章,市政工程一式四份并签章)
第二步:
建设单位持相关质量文件(资料)向质监备案窗口提出申请,对建设单位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房屋建筑工程当场予以备案,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注:
建筑工程一式三份并签章)
对建筑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除应提供完整的质量文件(资料)外,并应按规定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符合法定形式的工程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
(一)建筑工程
1、《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名单及授权书一份。
注:
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增加了装饰、网架、钢结构、幕墙工程以及工程发生重大变更的应补办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建设单位须提供《成都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合格书》、《成都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市政工程
1、中标通知书或者能反映工程造价的有关文件;
2、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名单及授权书一份;
3、提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前置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报告必须通过审查批准;
工程已经进行招投标并确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返回页首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2、办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4、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上报省建设厅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第2条、第4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7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后受理。
第二步:
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对不同意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步:
经初审符合法定标准的,由企业在市建委窗口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进行在线申报。
市建委将相关材料上报省建设厅审批,同时将初审上报情况在成都建信网(网址:
)上公示。
第四步:
经省建设厅审查同意,在或上公示后,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此时段不包括在15天承诺时限内)
四、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业绩评价手册(复印件)、在建工程一览表、企业近三年施工死亡事故一览表(原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文件,操作规程(原件);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原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原件);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原件);
9、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复印件);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原件);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原件);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件)。
注:
其中第2项至第13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的原件。
返回页首
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办理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
2、办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建费审核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承诺时限:
(1)无减免情形的项目,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当场完成审核;
(2)申请减免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符合报建费减免规定及资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审核;
(3)申请减免需核实有关情况的项目,经核实符合规定及资料齐备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审核。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按建筑每平方米118元收取;
(2)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次性收费的批复》(川府函[2001]367号)、关于修改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通知(成府发[2004]87号)文执行。
6、联系电话:
86278714
7、投诉电话:
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关于修改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通知(成府发[2004]87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报建费审核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能够当场做出审核的,当场做出审核,发放《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
第三步:
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减免的书面审核,由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建费审核的,应报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归还建设单位:
1、计划部门下达的立项批复或立项登记备案通知书;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施工分层平面图;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正本;
5、市建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申请报建费减免的,建设单位还应向市建委提出减免报建费的书面申请。
(二)申请报建费交费核验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供市建委核验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情况,原件审查后退还建设单位: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
3、报建费交费收据;
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交费收据;
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交费收据。
返回页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部分)事项工作细则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
2、办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施工许可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承诺时限:
材料符合要求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联系电话:
86697927
7、投诉电话:
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
证前检查:
现场检查是否符合开工条件;
第三步:
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领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
2、中标通知书和招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原件);
3、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及总平图(查原件收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原件);
6、施工合同(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7、监理合同、监理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8、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原件);
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10、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核验通知书;
11、银行出具的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证明(原件);
12、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
13、建设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五、备注
除五城区外,其余各区(市)县的所属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返回页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项目慨述
1、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办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联系电话:
86693867
7、投诉电话:
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三、办理范围
凡成都市规划区(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及地下管线、桥梁(包括人行天桥)、广场、隧道(地下通道)、河堤、水闸、污水处理厂站、自来水厂、公交场站、天然气储气站、园林绿化等工程投资在20万以上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
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1、填写市政基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领取,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单位盖章);
2、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旧城道路除外);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总平图(复印件);
4、施工合同(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副本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
6、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7、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表(复印件);
8、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原件);
9、施工图纸审查备案表及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
10、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说明(建设单位出具);
11、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协议(原件)或保函(复印件);
六、备注
除五城区外,其余各区(市)县的所属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返回页首
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2、办理单位:
成都市建委
3、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4、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
对申请人提出符合条件的工程,由成都市建委派出人员到施工现场给予核定。
第三步:
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成都市 建设项目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