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划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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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3工程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
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
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
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 —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 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
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 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 《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3.3项目划分程序
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3.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
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见表1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表2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表3引水(渠道)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1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一、拦河坝工程
(一)土质心(斜)墙土石坝
⒈地基开挖与处理
△⒉坝基及坝肩防渗
视工程量可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⒊防渗心(斜)墙
视工程量可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⒋坝体填筑
视工程量可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⒌坝体排水
视工程量可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⒍坝脚排水棱体(或贴坡排水)
视工程量可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⒎上游坝面护坡
⒏下游坝面护坡
(1)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2)如为混凝土面析(或预制块)和浆砌石护坡时,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
⒐坝顶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⒑护岸及其他
11.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当工程量很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2.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二)均质土坝
⒈坝基开挖与处理
△⒉坝基及坝肩防渗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⒊坝体填筑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⒋坝体排水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⒌坝脚排水棱体(或贴坡排水)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表1(续)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一、拦河坝工程
(二)均质土坝
⒍上游坝面护坡
⒎下游坝面护坡
(1)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2)如为混凝土面析(或预制块)和浆砌石护坡时,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
⒏坝顶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⒐护岸及其他
10.高边坡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1.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列为单位工程
(三)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⒈坝基开挖与处理
△⒉趾板及周边缝止水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⒊坝基及坝肩防渗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⒋混凝土面板及接缝止水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⒌垫层与过渡层
⒍堆石体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⒎上游铺盖和盖重
⒏下游坝面护坡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⒐坝顶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10护岸及其他
11.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当工程量很大时,可列为单位工程
12.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列为单位工程
(四)沥青混凝土面析(心墙)堆石坝
⒈坝基开挖与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⒉坝基及坝肩防渗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⒊沥青混凝土面板(心墙)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⒋坝体填筑
视工程量可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⒌坝体排水
⒍上游坝面护坡
沥青混凝土心墙土石坝有此分部
⒎下游坝面护坡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⒏坝顶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及灯饰等
⒐护岸及其他
⒑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当工程量很大时,或单列为单位工程
11.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表1(续)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一、拦河坝工程
(五)复合土工膜斜(心)墙土石坝
⒈坝基开挖与处理
△⒉坝基及坝肩防渗
△⒊土工膜斜(心)墙
★⒋坝体填筑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⒌坝体排水
⒍上游坝面护坡
⒎下游坝面护坡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⒏坝顶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⒐护岸及其他
⒑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1.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六)混凝土(含碾压混凝土)重力坝
⒈坝基开挖与处理
△⒉坝基及坝肩防渗排水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⒊非溢流坝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⒋溢流坝段
★⒌引水坝段
⒍厂坝联结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⒎底孔(中孔)坝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⒏坝体接缝灌浆
⒐廊道及坝内道通
含灯饰、路面、梯步、排水沟等。
如为无灌浆(排水)廊道,本分部应为主要分部工程
⒑坝顶
含路面、灯饰、栏杆等
⒒消能防冲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⒓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当工程量很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⒔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4.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表1(续)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一、拦河坝工程
(七)混凝土(含碾压混凝土)拱坝
⒈坝基开挖与处理
△⒉地基及坝肩防渗排水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⒊非溢流坝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⒋溢流坝段
△⒌底孔(中孔)坝段
⒍坝体接缝灌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⒎廊道
含梯步、排水沟、灯饰等。
如为无灌浆(排水)廊道,本分部应为主要分部工程
⒏消能防冲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⒐坝顶
含路面、栏杆、灯饰等
△⒑推力墩(重力墩、翼坝)
⒒周边缝
仅限于有周边缝拱坝
⒓铰座
仅限于铰拱坝
⒔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5.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八)浆砌石重力坝
⒈坝基开挖与处理
△⒉坝基及坝肩防渗排水
视工程量可划分数个分部工程
⒊非溢流坝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数个分部工程
△⒋溢流坝段
★⒌引水坝段
⒍厂坝联结段
△7.底孔(中孔)坝段
△8.坝面(心墙)防渗
9.廊道及坝内交通
含灯饰、路面、梯步、排水沟等。
如为无灌浆(排水)廊道,本分部应为主要分部工程
10.坝顶
含路面、栏杆、灯饰等
11.消能防冲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数个分部工程
12.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数个分部工程
13.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一、拦河坝工程
(八)浆砌石重力坝
14.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九)浆砌石拱坝
1.坝基开挖与处理
△⒉地基及坝肩防渗排水
⒊非溢流坝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⒋溢流坝段
△⒌底孔(中孔)坝段
△⒍坝面防渗
7.廊道
含灯饰、路面、梯步、排水沟等
8.消能防冲
⒐坝顶
含路面、栏杆、灯饰等
△⒑推力墩(重力墩、翼坝)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⒒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⒓金属结构及启闭安装
⒔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十)橡胶坝
⒈坝基开挖与处理
⒉基础底板
视工程量可划分数个分部工程
⒊边墩(岸墙)、中墩
视工程量可划分数个分部工程
⒋铺盖或截渗墙、上游翼墙及护坡
⒌消能防冲
△⒍坝袋安装
△7.控制系统
含管路安装、水泵安装、空压机安装
8.安全与观测系统
含充水坝安全溢流设备安装、排气阀安装;充气坝安全阀安装、水封管(或U型管)安装;自动塌坝装置安装;坝袋内压力观测设施安装,上下游水位观测设施安装
9.管理房
房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表1(续)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二、泄洪工程
(一)溢洪道工程(含陡槽溢洪道、侧堰溢洪道、竖井溢洪道)
△⒈地基防渗及排水
⒉进口引水段
△⒊控制段
⒋泄槽段
⒌消能防冲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⒍尾水段
⒎护坡及其他
⒏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9.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二)泄洪隧洞(防空洞、排砂洞)
△⒈进水口或竖井(土建)
⒉有压洞身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⒊无压洞身段
△⒋工作闸门段(土建)
为数个分部工程
⒌出口消能段
⒍尾水段
△⒎导流洞堵体段
8.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三、枢纽工程中的引水工程
(一)坝体引水工程(含发电、灌溉、工业及生活取水口工程)
△⒈进水闸段(土建)
⒉引水渠段
`⒊厂坝联结段
⒋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二)引水隧洞及压力管道工程
△⒈进水库室段(土建)
⒉洞身段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⒊调压井
△⒋压力管道段
⒌灌浆工程
含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接缝灌浆
⒍封堵体
长隧洞临时支洞
7.封堵体
长隧洞永久支洞
8.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四、发电工程
(一)地面发电厂房工程
⒈进口段(指闸坝式)
⒉安装间
⒊主机段(土建)
土建,每台机组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⒋尾水段
⒌尾水渠
⒍副厂房、中控室
安装工作量大时,可单列控制盘柜安装分部工程。
房建工程按GB50300—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⒎水轮发电机组安装
以每台机组为一个分部工程
⒏辅助设备安装
⒐电气设备安装
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可分列分部工程
⒑通信系统
通信设备安装,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⒒金属结构及启闭(起重)设备安装
栏污栅、进口及尾水闸门启闭机、桥式起重机可单列分部工程
△⒓主厂房房建工程
按GB50300—2001附录B序号2、3、4、5、6、8划分分项工程
⒔厂区交通、排水及绿化
含道路、建筑小品、亭台、花坛、场坪绿化、排水沟渠等
(二)地下发电厂房工程
⒈安装间
⒉主机段
土建,每台机组段为一分部工程
⒊尾水段
⒋尾水洞
⒌副厂房、中控室
在安装工作量大时,可单列控制盘柜安装分部工程。
房建工程按GB50300—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⒍交通隧洞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⒎出线洞
⒏通风洞
△⒐水轮发电机组安装
每台机组为一分部工程
⒑辅助设备安装
⒒电气设备安装
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可分列分部工程
⒓金属结构及启闭(起重)设备安装
尾水闸门启闭机、桥式起重机可单列分部工程
表1(续)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四、发电工程
(二)地下发电厂房工程
⒔通信系统
通信设备安装,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⒕砌体及装修工程
按GB50300—2001附录B序号2、3、4、5、6、8划分分项工程
(三)坝内式发电厂房工程
△⒈进水口闸室段(土建)
⒉压力管道
⒊安装间
⒋主机段
土建,每台机组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⒌尾水段
每台机组段为一分部工程
⒍副厂房及中控室
在安装工作量大时,可单列控制盘柜安装分部工程。
房建工程按GB50300—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⒎水轮发电机组安装
每台机组为一个分部工程
⒏辅助设备安装
⒐电气设备安装
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可分列分部工程
⒑通信系统
通信设备安装,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⒒交通廊道
含梯步、路面、灯饰工程。
电梯按GB50300—2001附录B序号9划分分项工程
⒓金属结构及启闭(起重)设备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⒔砌体及装修工程
按GB50300—2001附录B序号2、3、4、5、6、8划分分项工程
五、升压变电工程
地面升压变电站、地下升压变电站
⒈变电站(土建)
⒉开关站(土建)
⒊操作控制室
房建工程按GB50300—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⒋主变压器安装
⒌其他电气设备安装
按设备类型划分
⒍交通洞
仅限于地下升压站
六、水闸工程
泄洪闸、冲砂闸、进水闸
1.上游联结段
2.地基防渗及排水
表1(续)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六、水闸工程
泄洪闸、冲砂闸、进水闸
△3.闸室段(土建)
4.消能防冲段
5.下游联结段
6.交通桥(工作桥)
含栏杆、灯饰等
7.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8.闸房
按GB50300—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七、过鱼工程
(一)鱼闸工程
1.上鱼室
2.井或闸室
3.下鱼室
4.金属结构及启半机安装
(二)
1.上鱼室
2.槽身段
3.出口段
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八、航运工程
(一)船闸工程
按交通部《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88—03)表2.0.2—1、表2.0.2—2和表2.0.2—3划分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二)升船机工程
1.上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
按交能部JTJ288—93表2.0.2—1,表2.0.2—2和表2.0.2—3划分分项工程
2.上闸首
按交能部JTJ288—93表2.0.2—1,表2.0.2—2和表2.0.2—3划分分项工程
⒊升船机主体
含普通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钢构件制作、升船机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等
⒋下闸首
按交能部JTJ288—93表2.0.2—1,表2.0.2—2和表2.0.2—3划分分项工程
△⒌下引航道
按交能部JTJ288—93表2.0.2—1,表2.0.2—2和表2.0.2—3划分分项工程
表1(续)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八、航运工程
(二)升船机工程
⒍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按交能部JTJ288—93表2.0.2—1,表2.0.2—2和表2.0.2—3划分分项工程
⒎附属设施
按交能部JTJ288—93表2.0.2—1,表2.0.2—2和表2.0.2—3划分分项工程
九、交通工程
(一)永久性专用公路工程
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DGF80/1~2—2004)进行项目划分
(二)永久性专用铁路工程
按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工程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划分
十、管理设施
永久性辅助性生产房屋及生活用房按GB50300—2001附录B及附录C进行项目划分
注:
分部工程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分部工程。
加“*”者可定为主要分部工程,也可定为一般分部工程,视实际情况决定。
表2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一、防洪堤(1、2、3级堤防及堤身高于6Mr4级堤防)
(一)△堤身工程
△1.堤基处理
2.堤基防渗
3.堤身防渗
△4.堤身填(浇、砌)筑工程
包括碾压土堤填筑、土料吹填筑堤、混凝土防洪墙、砌石堤等
5.填塘固基
6.压浸平台
7.堤身防护
8.堤脚防护
9.小型穿堤建筑物
视工程量,以一个或同类数个小型穿堤建筑物为1个分部工程
(二)堤岸防护
1.护肢工程
△2.护坡工程
二、交叉连接建筑物(仅限于较大建筑物)
(一)涵洞
1.地基与基础工程
2.进口段
△3.洞身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1个或数个分部工程
4.出口段
(二)水闸
1.上游联结段
2.地基与基础
3.△闸室(土建)
4.交通桥
5.消能防冲段
6.下游联结段
7.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三)公路桥
按照JTCF80/1—2004附录A进行项目划分
(四)公路
三、管理设施
(一)管理设施
△1.观测设施
单独招标时,可单烈士墓单位工程
2.生产生活设施
房建工程按GB50300—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3.交通工程
公路按JTCF80/1~2—2004划分分项工程
4.通信工程
通信设备安装,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注1:
单位工程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分部工程;
注2:
交叉连接建筑物中“较大建筑物”指该建筑物的工程量(投资)与防洪堤中所划分的其他单位工程的工程量(投资)接近的建筑物。
表3引水(渠道)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一、引(输)水河(渠)道
(一)明渠、暗渠
1.堤基开挖工程
以开挖为主。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2.堤基填筑工程
以填筑为主。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3.渠道衬砌工程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4.渠顶工程
含路面、排水沟、绿化工程、桩号及界桩埋设等
5.高边坡处理
指渠顶以上边坡处理,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6.小型渠系建筑物
以同类数座建筑物为一个分部工程
二、建筑物(*指1、2、3级建筑物)
(一)水闸
1.上游引河段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2.上游联结段
3.闸基开挖与处理
4.地基防渗及排水
△5.闸室段(土建)
6.消能防冲段
7.下游联结段
8.下游引河段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9.桥梁工程
10.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1.闸房
按GB50300—2001附录B中划分分项工程
(二)渡槽
1.基础工程
2. 进出口段
△3.支承结构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4.槽身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三)隧洞
1.进口段
2.洞身
△
(1)洞身段
围岩软弱或裂隙发育时,按长度将洞身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中有开挖单元及衬砌单元。
洞身分部工程中对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为主要分部工程
(2)洞身开挖
围岩质地条件较好时,按施工顺序将洞身划分为数个洞身开挖分部工程和数个洞身衬砌分部工程。
洞身衬砌分部工程中对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为主要分部工程
△(3)洞身衬砌
3.隧洞固结灌浆
△4.隧洞回填灌浆
表3(续)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二、建筑物(*指1、2、3级建筑物)
(三)隧洞
5.堵头段(或封堵闸)
临时支洞为堵头段,永久支洞为封堵闸
6.出口段
(四)倒虹吸工程
1.出口段
含开挖、砌(浇)筑及回填工程
△2.管道段
含管床、管道安装、镇墩、支墩、阀井及设备安装等。
视工程量可按管道长度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3.出口段
含管床、砌(浇)筑及回填工程
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五)涵洞
1.基础与地基工程
2.进口段
△3.洞身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4.出口段
(六)泵站
1.引渠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2.前池及进水池
3.地基与基础处理
4.主机段(土建,电机层地面以下)
以每台机组为一个分部工程
5.检修闸
按GB50300—2001附录B中划分分项工程
6.配电间
△7.泵房房建工程(电机层地面至屋顶)
△8.主机泵设备安装
以每台机组安装为一个分部工程
9.辅助设备安装
10.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1.输水管道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2.变电站
13.出水池
14.观测设施
15.桥梁(检修桥、清污机桥等)
(七)公路桥涵(含引道)
按照JTGF80/1—2004附录A进行项目划分
表3(续)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二、建筑物(*指1、2、3级建筑物)
(八)铁路桥涵
按照铁道部发布的规定进行项目划分
(九)防冰设施(拦冰索、排水闸等)
按设计及施工部署进行项目划分
三、船闸工程
按交通部门JTJ288—93表2.0.2—1、表2.0.2—2和表2.0.2—3划分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四、管理设施
管理处(站、点)的生产及生活用房
按GB50300—2001附录B及附录C进行项目划分。
观测设施及通讯设施单独招标时,单列为单位工程
注1:
分部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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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水利工程 项目 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