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陵山区工矿城市土地整治工作情况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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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山区工矿城市土地整治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丘陵山区工矿城市土地整治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土地整治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xx年x月x日至x日,由xxx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近几年来我市土地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实地调查和了解xx镇6个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xx镇xx村土地开发项目、xx乡xx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等9个土地整治项目,听取了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土地整治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基本上掌握了我市土地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我市土地整治工作的主要成效
我市是一座典型的丘陵山区工矿城市,但因长时期、高强度、低效能对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无疑对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耗,我市万亩耕地就有万亩受采空区和地质灾害影响,耕地资源人均不足亩,采空区土地的复垦和宜农荒地的开发整理问题日益凸现。
近几年,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争资争项,严格规范管理,成功实施多个中央、省、娄底市和市本级项目,完成建设规模面积公顷,新增耕地公顷,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及其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目前,我市土地整治主要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式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整治。
(一)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市采空区域内生态环境,增加土地区复耕复种数量,缓解我市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千方百计争取工程立项,数次向娄底市局、省厅汇报我市采空区土地资源的损毁情况,多次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市实地考察论证,赢得了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先后争取土地整治项目近百余项。
(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开发工作长足发展。
我市土地整理工作始于20xx年金竹山煤矿采空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每年都有新的项目施建。
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16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累计投资万元,整治土地公顷,新增耕地公顷,当前在施建的土地综合整治复垦项目有3个。
近几年,土地开发工作发展较快,在山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
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52个土地开发项目,总计开发土地公顷,新增耕地公顷,20xx年度土地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形势喜人,当前有38个土地开发项目正在立项申报中。
(三)项目建设程序得到规范,工程质量逐步提高。
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较好地遵循“三公开”制度,做到项目立项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工程竣工验收公开;主动接受检察、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各腐败风险点的督察,确保了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公开、透明,进一步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国土资源部门精心组织项目工程实施,始终做到领导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目标到位。
做到统一规划,分区(项目小区)施工,按进度付款,对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保证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顶严寒冒酷暑,始终坚持在项目工地检查指导,这种吃苦耐劳、一丝不苟、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令当地百姓感动,受到群众交口称赞。
(四)社会效益有效提高,经济效益初步显现。
我市对农村土地整治后“小田变大田”、田、水、路、林综合配套,较好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岩口镇金连村通过土地整治后实施农业综合种植,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作物长势喜人,铎山镇咸宜村的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后,发展水果种植业,葡萄种植实现了一年挂果。
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显现。
参加调研的几位基层人大代表都纷纷邀请国土资源部门去所在村组实地察看,都争取纳入土地整治范围。
同时,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了公顷用地指标,有利地支持了建设用地需要。
(五)土地后备资源具有挖掘潜力,土地整治发展前景较好。
据调查统计,我市土地后备资源虽有限,但可开发成耕地的未利用地、荒地等仍有公顷;可改造的中低产田有公顷、低产园地公顷、低产林地公顷、低产水面公顷。
二、开发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土地抛荒现象严重。
一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大,特别是工矿用地破坏耕地现象突出,每年度全市因各项非农建设需征用耕地面积近千亩,而且呈增长趋势,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大量优质的耕地被征转为建设用地。
加上我市工矿企业生产的尾矿砂、炉渣等废弃物通常未经环保处置就地随意堆放,占用耕地现象突出。
耕地保护意识弱,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二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村民建房随意占用农田,新建住宅后,旧宅基地没有拆除退还集体组织,造成土地极大的浪费;三是农村村民的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加上农产品种植收入相对较低,国家粮食直补到户,我市农田种植面积急剧减少,土地抛荒现象严重;四是干群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较大。
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打破原有土地使用界限,需要占用村民土地或土地调整,但又不属于征地,没有补偿费用,许多群众担心土地收益减少,只顾眼前利益,在项目实施中阻工闹事,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二)配套资金短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均来自上级项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往往难以到位,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涉农资金又比较分散,未能整合利用。
由于资金的短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配套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实施,抗灾能力弱。
(三)项目选址难,矿区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难度大。
一是矿山采空区面积大。
我市作为工矿城市,矿采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塌陷、塘渠受损、地力下降、土地荒芜现象严重。
经调查统计,我市矿山采空区面积约公顷,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矿区的土地整治工作任重道远;二是“空心村”现象严重。
农村村民建房热衷于弃旧宅沿路建新房,大片旧宅院废弃,形成“空心村”,且点多面广,我市各乡镇均有分布;三是耕地资源少,土地集约利用率低,土地整治项目选址难。
按照土地整治集中连片、追求规模效益的原则,耕地连片开发需要20xx—3000亩,我市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基本上已实施了整治项目,很难找到达到立项条件的项目;四是部分土地可以实施整治项目,但土地没有实施集中流转,项目实施难度大;五是部分荒地国土资源部门想开发,但大多属于林业部门确定的宜林地,项目选址难。
(四)土地整治后期管护不到位,土地经济效益发挥不佳。
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后期的管护按照有关规定,项目承包单位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办、村签订了管护协议,明确了责任要求,但乡镇办和村无专人、无管护资金,沟、渠、路实际上没有管护,又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土地重新抛荒或改变用途现象多有出现,土地的经济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如:
岩口镇金星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承包经营,因缺乏管理,菜地杂草丛生、鲜红的辣椒烂在地头、瓜果蔬菜熟透了无人采摘,项目后期管护有待加强。
(五)工程招投标门槛低,工程监管难。
据调查了解,我市目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均由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部分项目标的数额小、门槛低,报名参加投标的公司达三四十家之多,且存在围标、串标现象,部分中标者花费在招投标上的费用上万元,这些费用又转嫁到工程上,增加工程成本。
部分施工单位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使用便宜的石灰粉代替河沙,减少工程成本牟取利润,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工程监管难。
(六)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过低。
一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比较重视土地平整设计与施工,但针对土壤改良和后期耕种管护工程规定欠缺;二是我市的整治项目大部分都属山区,有些地方路都没有修,很多施工材料都需人抬或者马背上山,但定额标准中对运输成本考虑不充足;三是定额人工工资过低,人工单价预算定额与实际差距大,预算定额标准人工工资在40—50元/天,而实际我市人工工资在100—160元/天。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意识。
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的宣传,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
可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乡镇、村、组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宣传。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配合。
梳理废除招商引资政策中不合理的土地优惠政策,为我市土地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提高全民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的意识,扭转企业随意占地、圈地,村民建新房占旧宅基地的局面。
(二)部门联动、强化责任,抓好土地整治工作。
一是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
目前,耕地保护工作已纳入省、娄底市的绩效考核范围,我市虽然在年初与各乡镇办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但没有考核机制,效果不明显。
建议市绩效考核办参照上级的相关做法,出台具体的耕地保护考核细则,防止耕地抛荒,按照十八大报告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整治项目所在地乡(镇办)、村、组的责任,加大基层政府的耕地保护问责力度,加大对违法用地的处罚力度;二是部门联动,有效推动土地整治工作。
建议成立政府领导挂帅,国土、财政、监察、农业、林业、水利、审计、检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土地整治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土地整治机构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适应土地整治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注重规划统领,积极争取项目。
土地整治内容丰富,需要在全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应尽快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并与村镇建设规划相衔接,根据规划积极争取项目。
统筹结合新农村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共同发展。
(四)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要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加强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
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成效”的总体要求,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林业工程、农村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向项目区,充分发挥资金综合效益和叠加效应;我市的土地整治项目多,资金压力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市本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耕种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将耕种补助经费按规定纳入项目预算。
(五)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妥善解决矿区、“空心村”的土地整治。
一是加快土地集中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集约化的农业经营体系,政府要逐步实施规模化的土地流转。
我市可以采取由市经管局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和各乡镇办、村、组共同参与的形式,实施土地集中流转;要解决好土地细碎化经营的问题,通过租地耕作、农机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探索有利于土地连片规模经营的形式和办法。
要因地制宜,鼓励和促进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承包土地整治项目区土地。
如:
我市岩口、铎山的葡萄、杨梅产业远近闻名,这两个乡镇的土地综合整治、连片开发可发展葡萄、杨梅种植,通过农业开发公司的形式壮大发展,树立品牌;要制定有利于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奖励政策,对实现整乡和整村土地连片规模经营的,给予奖励,并在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和资金投放上予以倾斜,将成功经验逐步推广;二是强力推行“批新宅基地退旧宅基地”制度,减少“空心村”;三是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市、乡两级财政和矿区企业配套资金,共同抓好矿区土地复垦。
(六)加强土地整治后期管护,提高土地经济效益。
随着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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