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企业集团节能管理制度文库.docx
- 文档编号:4618000
- 上传时间:2022-12-07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2.40KB
XX企业集团节能管理制度文库.docx
《XX企业集团节能管理制度文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企业集团节能管理制度文库.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企业集团节能管理制度文库
XX企业集团节约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集团各单位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鼓励、支持各单位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节能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促进能源有效利用,提升企业经济和环境效益。
第三条集团各用能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开展节能培训。
全体员工均有义务从本岗出发降低能源消耗,制止能源浪费,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第四条有关定义
能源:
指煤炭、成品油、电力以及其他加工、转换而取得的压缩空气、蒸汽、水等载能工质。
生产、生活用水作为重要资源,要比照本制度中对能源管理的要求实施。
用能单位:
指集团子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
二级用能部门:
用能单位下属的有确定考核边界的可考核用能部门,如队、站、车间、项目部、处等。
节能主管部门:
集团运营管理服务部是集团节能主管部门,各子分公司运营部为本单位节能主管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节能管理体制实行集团与子分公司两级管理。
集团设立节能领导组,(组织机构见附件)(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运营管理服务部),子分公司在集团领导下对节能工作实施全面管理,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节能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节能管理职责:
(一)节能领导组
1、执行、落实上级政府部门有关节能的决策、部署,督促各用能单位遵守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
2、策划集团节能管理系统,设立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制度或办法,落实责任,促进全集团节能降耗水平持续改善;
3、明确节能管理目标和方针,对节能有关重大事项决策、指导;
4、定期检查能源使用情况,以及能源消耗和节约计划的执行情况;
5、对节能管理中重大的失职、渎职以及重大能源超耗、浪费行为进行问责、调查、做出处理决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节能领导组办公室
1、在节能领导组领导下开展节能相关工作,负责集团节能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2、完善节能管理主要工作流程;
3、负责收集和汇总集团各用能单位的能源进耗存量及相关分析工作,及时报送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
4、负责收集和汇总集团各用能单位年度能源消耗及节约计划的编制;
5、负责组织节能工作检查,责成用能单位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6、负责节能管理相关事宜日常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及时向领导组反映节能工作情况;
7、负责节能管理各种资料的管理、存档工作。
(三)技术中心
1、负责制定(或审核)、修订集团主要产品能耗定额指标,修订完善运输车辆、施工设备、机具的单机耗能定额;
2、指导各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网络;
3、指导各用能单位编制单位能耗核算办法;
4、负责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审核子分公司节能降耗技改措施;
(四)计划财务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业务需要建立专门的节能管理台帐,反映能源收支存和能源消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节能效益等经济指标;
(五)人力文化部
1、组织各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各有关岗位员工节能培训;
2、按集团批准的定额能耗指标制定考核办法,按期对各用能单位考核。
(六)其它职能部门
结合本部职责有效开展节能工作,配合其它部门节能工作运行。
(七)各用能单位
1.执行、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和集团节能决策、制度,自觉遵守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持续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碳排放,改善环境;
2.建立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完善节能管理网络,实施岗位责任制,制定本单位节能管理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所管辖二级用能单位无一疏漏地实施全面管理;
3.健全本单位能源购入、消耗、节约、统计、分析、监测等基础资料;
4.规划并保持能源计量系统,配置适合的计量器具,能真实反映各工序、各下属单位(包括生活区,如食堂、澡堂、宿舍等)实际能耗情况,并对计量器具按期检验校准;
5.制定本单位年度能源消耗计划,能源节约计划。
按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定额及单位能耗计算方法,报集团审批;
6.建立统计报表台帐,一级台帐:
子分公司级台帐;二级台帐:
二级用能部门台账;
7.完成能源分项、分工序、分部门统计,分析能源利用状况及相关因素,及时上报能源统计报表;
8.根据行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节能降耗奖惩办法并实施。
第三章能耗计划和节能计划管理
第七条集团能耗和节能计划采用各用能单位上报,集团技术部门审核,审批后考核执行的办法。
第八条各用能单位制定的计划指标要符合国家节能政策和相关强制标准要求,并且符合集团节能方针、工作大纲和经营生产计划要求。
第九条能耗计划包括总量计划、分项计划、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计划,分别按年、季、月上报。
砼、水泥、砂石等主要以实物计量的,按单位产品能耗上报,土建、桩基、安装、机加工等主要以产值计量的,按万元产值能耗上报。
运输车辆因各单位运行情况差别较大,单位能耗指标可自行拟定后报集团审批。
第一十条上报能耗计划时,同时上报节约计划。
第一十一条计划批准后,各用能单位要对计划量进行二次分配,必要时签订责任书,确保计划有效实施。
第四章能源计量及计量器具管理
第一十二条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
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使各二级用能单位实现能源量化,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
第一十三条各用能单位要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安装、验收、检定、维修、更换管理制度。
第一十四条各用能单位节能主管部门应做到用能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第一十五条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单位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测台帐。
第一十六条各用能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量程、误差、使用条件等应与用能情况匹配。
第一十七条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范围:
(一)外购的煤(含型煤)、电、成品油、水入厂计量;
(二)自产的水、电以及压缩空气、蒸汽等载能工质出厂(出机)计量;
(三)生产过程中能源和载能工质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四)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五)为节能管理目的必须配备的计量。
第一十八条外购能源必须采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标准计划器具,配备率100%,其它能源计量器具选用能源主管部门认可、符合集团有关规定的器具,配备率95%以上。
第一十九条能源入(出)厂标准计量器具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检定率100%;其它计量器具,按检定计划,严格实施,检定率要达到95%以上。
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都要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
第二十条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采用可视化管理手段,对检定合格器具进行标识。
经检定不合格的器具不允许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集团节能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计量和计量器具管理进行检查。
第五章能源统计及报表管理
第二十二条 能源统计是节能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统计能源消耗量,研究能源消耗的规模和构成,从而计算各用能部门的消耗量,用以分析能源消耗的去向与分配,其次是统计企业能源的利用情况,分析其变动原因,为加强节能管理提供资料,再次是编制企业能源消耗平衡表,以反映各种能源的来龙去脉,研究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
第二十三条 各用能单位能源统计的汇总工作由节能主管部门负责,除应完成本单位节能管理所需要的统计工作之外,还应完成行业或政府部门规定上报的能源消耗报表(被列为重点用能单位的子分公司依法向属地经贸委及有关部门上报)。
第二十四条 能源统计人员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并获取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法律无明确要求的除外,但仍需经企业内部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第二十五条 集团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月逐级上报,即二级用能部门-用能单位(汇总)-集团公司(汇总)。
第二十六条 能源统计内容必须包括各种能源消耗量统计和能源利用水平统计,各用能单位可参照以下内容:
(一)统计的原始记录:
1、煤、电、成品油、水的进、耗、存原始记录;
2、能源的加工、转换、分配、使用原始记录;
3、重点能耗设备原始记录。
(二)统计台帐:
1、节能奖惩台帐;
2、能源计量仪表台帐;
3、能源计量仪表周检台帐;
4、煤、电、成品油、水的进、耗、存台帐;
4、各种能源及载能工质消耗台帐;
6、设备台帐;
7、节能技术改造措施台帐。
(三)各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报表格式,由各用能单位节能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制作。
第二十七条 集团总部节能管理由集团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能耗定额管理
第二十八条 能源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合理消耗能源的数量标准。
第二十九条 能源消耗定额必须反映生产建设过程中能源消耗的客观规律,它是集团进行节能考核的核心依据,能源消耗定额应先进合理,既反映生产技术水平,同时也反映生产组织管理水平。
为此,合理的能源消耗定额,必须是正确的能源消耗规律的反映,正确的能源消耗定额必须在科学地研究能源消耗规律的基础上制定、产生。
第三十条集团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在节能管理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集团技术中心牵头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由集团主导制定并考核的能耗定额有:
(1)吨水泥综合能耗定额;
(2)吨熟料综合能耗定额;
(3)每立方砼综合能耗定额;
(4)每吨砂、石综合能耗定额;
(5)桩基、土建每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定额。
(6)道路运输吨公里(或每吨、每百公里)燃油消耗定额;
其它能耗定额(如分项能耗定额、机台能耗定额、非生产区、办公用车辆能耗定额)由各用能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报集团审批后,内部考核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各项能耗定额不得低于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标准,无相关标准的参照行业先进水平制定。
第三十二条 集团各用能单位应细化定额供能制度,对所属次级用能单位实施分级管理,明晰奖惩制度,做到定额管理生产、指导生产、监督生产,以便实现最小的能源消耗。
第七章节约燃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成品油和煤是集团最重要的燃料,节能潜力较大。
各用能单位要根据集团生产任务目标、质量指标和指导价格做好计划、采购、结算、储存、运行等环节的管理,做到采购经济、质量合格,使用节约、杜绝浪费,动态监控、持续改进。
第三十四条 各用能单位采购部门要按审定的计划和技术标准(企业有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企业无标准的执行地方、行业、国家标准)采购燃料,燃料合同的签订,执行集团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燃料进厂必须做好检斤、检质工作,落实验收制度,技术部门要按操作规程及时取样化验,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燃料要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协调处理。
第三十六条 燃料进厂后要做好贮存管理,按照进厂燃料的种类、规格、分区存放,挂标识牌,并设专人管理油库和煤场,除进入正常生产作业流程,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
第三十七条 燃料按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均化的应做好均化,按发热量、成份等技术指标优化搭配使用。
第三十八条 燃料使用必须经过计量,使用燃料的设备,都要严格执行计量制度,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
各二级用能部门和重点设备要单独计量,按时记录,各核算单位之间调(借)用燃料也必须经过审批和计量。
第三十九条 各用能单位节能主管部门要及时研究并制定耗能设备节约燃料的操作方法或规程,积极采用燃料优化的新技术,新设备。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程实施节能操作。
国家有强制要求的,如锅炉和回转窑,其各项参数要达到规定标准。
第四十条各用能单位节能主管部门对消耗燃料的设备或工序均应制定燃料消耗定额,按机台或车间(班组)实施考核,并与个人经济挂钩,落实奖惩办法。
第四十一条 对购入的耗能生产设备,要将燃料消耗作为重要因素考量,优先选用节能设备;
第四十二条 集团和各用能单位应定期评价燃料使用状况,对燃煤、燃油设备进行产出与耗能的定量分析,寻找问题,挖掘节约潜力,提出进一步节约燃料的技术措施。
第八章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各用能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中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合理地利用电力资源。
第四十四条 集团总部节电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各用能单位节电管理由节能管理部门或指定专门的节电管理部门。
第四十五条 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时,集团工程技术部门应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建设和设备选型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要求,应优先选用节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正确进行企业电力负荷计算,杜绝供配电不匹配及布线不合理现象,把不合理使用电力、浪费电力和线损超标问题控堵在源头。
第四十六条 采购部门在采购关键性用电设备或器件时,除按设计要求之外,还需得到节电主管部门的共同论证,确保采购具有节能标识的用电设备或器件。
第四十七条 各用能单位节电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节电运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电器设备故障要及时修复。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生产调度部门应加强用电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合理调整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和用电设备空转,使电力系统在较优状态下运行,并尽量利用峰谷电价差降低电费。
第四十九条 各用能单位应实施电耗(或电费)定额管理,节电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各种产品、工序或工作量的电耗定额指标,并实施单耗考核,电耗定额指标考核落实到车间、班组、机台。
第五十条各变(配)电室运行人员必须经常关注功率补偿装置的工作情况,确保企业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在0.9以上,力争接近0.95,以使企业电力系统功率因数补偿处于最佳状态。
第五十一条 集团各单位照明用电,力行节约原则。
车间照明采用大功率节能灯,逐步淘汰白炽灯、碘钨灯、汞灯、钠灯等;公共区域照明应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各场所自然光能满足照度要求时,要立即关闭照明设备。
节电管理部门要教育员工养成随手关灯、闲置不用时关闭电器设备的习惯。
第九章节约用水、用热、用气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集团各用能单位要加强员工节约意识的教育,人力文化部要加大节约化操作的培训力度,使节约用水、用热、用气成为员工工作习惯。
第五十三条 各用能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在节能原则下,制定用水、用热、用气技术标准,规定相关作业用水、用热、用气限值,同时还要制订规程,规范水、蒸汽、压缩空气等载能工质的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第五十四条 载能工质输送管道、容器及其它部件,有保温要求的要严格按《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五十五条 使用部门应每班对载能工质输送管道进行巡检,对管道、阀门及其它连接部件的跑、冒、滴、漏和保温设施破损等及时修复,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保证节能巡检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十六条 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条件下,各用能单位用水、用热、用气要实施分级计量,针对各二级用能单位制定消耗定额,按计划分配。
第五十七条 对生产、生活污水,生产余热、余压,各用能单位节能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逐步实现排放达标或回收利用。
第五十八条 对于生产中的重复用水系统,必须保证完好,防止泄漏和排放。
各用水部门不得过量用水,杜绝浪费水资源。
第五十九条 各用能单位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技术部门制定生产过程中有关环节的加热限值,如蒸汽温度限值、砼出机温度限值、采暖温度限值等,避免过量用热,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私自取热,严禁无故排放热水、蒸汽行为。
第六十条维修部门应定期检查空压机工况,保证设备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过滤器、管道、阀门要经常检查,防止结水、结冰、堵塞。
禁止任何人将压缩空气用于非生产目的,严禁压缩空气无故排放行为。
第一十章节能考核管理
第六十一条 节能考核是落实节能管理制度的必须环节,集团对能源实施两级管理,同时实施两级考核,第一级为集团对各用能单位的考核,第二级为各用能单位对下属二级用能部门的考核。
第六十二条 集团人力文化部负责各用能单位考核工作,考核项目为第三十一条部分或全部,对集团职能部门的考核项目由人力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考核办法和细则由集团人力文化部另行出台。
第六十三条 用能单位对下属二级用能单位的考核办法自行拟定。
第十一章 其它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正式实施。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集团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企业集团 节能 管理制度 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