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相关研究铁X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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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相关研究铁X院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出口退税
相关操作规范及税收筹划
中铁第X勘察设计院集团财务处
2013年9月16日
目录
一.出口退税相关概念界定3
1.1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3
1.2对企业资格要求:
3
1.3出口退税范围3
1.4出口退税条件4
二.出口退税方式的选择?
4
2.1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方式4
2.2外贸企业办理先征后退方式4
三.财务核算与具体计算举例5
四.退税流程6
4.1基本操作流程6
4.2时间限制要求7
4.3出口退税工作注意事项8
4.4货物发运方式的选择8
五.注意事项9
5.1及时掌握出口退税的政策变化9
5.2注意出口不退税视同内销的相关规定,以免导致额外缴纳增值税9
5.3避免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物资9
5.4注意出口报关商品编码归类的处理,减少退税损失9
六.税收筹划10
6.1要对税收筹划进行正确定位10
6.2要强调事前筹划原则10
6.4做好退税基础性工作11
6.5合理分割报关单11
6.6做好货物发运后的退税凭证整理工作12
附件:
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设备材料的工作规程13
一.出口退税相关概念界定
1.1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对象的综合性技术经济交往和商务活动,是一项规模大、资金密集、技术密集、牵涉范围广的工作,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的综合体,可以通过国际工程的实施,带动大量的国产设备、材料,技术和劳务的出口,对国内建筑、制造、运输和金融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产生动力。
出口货物退税是指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不含税即零税率负。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退税就是对于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按“先征后退”的办法,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特准退税。
1.2对企业资格要求:
首先必须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这是国家规定的从事对外承包经营的必备条件;其次,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只有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才能接受供应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还要在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口岸入网等认定手续。
1.3出口退税范围
我单位符合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所以我单位可以享有出口退税的额权利。
1.4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二.出口退税方式的选择?
对外承包工程货物出口退税的方式有两种,即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方式和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方式。
2.1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方式
所谓"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免征或退还的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一个月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2.2外贸企业办理先征后退方式
“先征后退”是指对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当期先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征税,然后由企业凭有关退税单证按月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规定办理退税。
在实务操作中企业出口退税只能选择一种退税方式。
一般来讲,如果出口货物没有需要再加工的,选择靠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方式比较合算,如果出口货物有需要再加工的,就选择靠用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方式比较合算。
但这也不绝对,如果能与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结合起来筹划更好。
因为我单位购买供应商设备出境已经在购买环节支付了一道增值税,应选择在出口环节进行退税,所以适合先征后退的退税方式。
通过以上分析,我单位选择按照外贸公司办理出口退税方式进行操作。
三.财务核算与具体计算举例
3.1出口退税方式在财务上的处理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自用设备物资出口退税应视同外贸企业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进行财务核算。
会计分录如下:
3.1购进自用设备物资时:
借:
固定资产(或主要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3.2出口退税办妥后,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3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3.2具体计算案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出口退税的概念,我们举出了以下例子。
四.退税流程
4.1基本操作流程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可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在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同时,还要报送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等资料,向税务机关附送有关退税的真实、有效的凭证,包括: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结汇水单或远期收汇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专用缴款书(或完税分割单)、海关完税凭证等。
出口退税流程图
4.2时间限制要求
(1)发票认证期限。
出口企业取得的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0天内到主管其征税机关认证,未经过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2)退税申报期限。
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
(3)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提供期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除此之外,若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经申请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退税,之后不可再申请延期。
4.3出口退税工作注意事项
(1)退税单证不正确。
特别是供货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货人信息以及设备信息经常出现错误,如果不仔细审核并将错误凭证及时退回修改,就导致该出口商品不能退税。
(2)凭证之间逻辑性不强,信息不一致。
尤其是报关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货物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等信息表述不一致。
(3)出口收汇核销不及时。
4.4货物发运方式的选择
保管物品的运输方式,通常有干散货发运和集装箱发运,不同的运输方式有不同的特点,我们应该根据单位出口的不同的货物选择不同的发运方式,以节省发运成本,保证货物的顺利到达。
(1)干散货发运
散货发运的特点是发运量大,对货物形态没固定要求,运输成本相对较低,是发运大批量工程施工设备的理想发运方式;缺点是散货对船只有特殊要求,受载船只少,船期不固定,发运时间无法控制等
(2)集装箱发运
集装箱运输的特点是对发运货物的尺寸、重量均有严格的要求,虽然在全球范围内均有固定的航线、航期,但因本身的局限性,只适合设备零配件、小型设备等零散物资的运输。
五.注意事项
5.1及时掌握出口退税的政策变化
国际税务总局近几年多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下达多份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和政策变化都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的是出于对宏观经济的调整,有的是为了加强征退税衔接管理等,承包工程企业必须密切关注出口退税政策走向,避免因政策不明或操作失误,给企业带来风险及损失
5.2注意出口不退税视同内销的相关规定,以免导致额外缴纳增值税
例如对于已报关出口但不能办理退税的物资,在购入时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认证发票的当月计入内销进项税额;对于已报关出口但不能退税的物资,在国内进行报关时,不要加价报关出口。
5.3避免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物资
小规模纳税企业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只能取3%进项税额抵扣,而税法规定般纳税人按17%计提销项时,这样会出现14%的应交销项税,加大了企业实施承包工程项目的成本。
5.4注意出口报关商品编码归类的处理,减少退税损失
对于出口物资要按照国家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综合分类表》中的商品编码进行正确的归类,并进行报检报关,不要出现由于商品归类错误,将原来高出口退税率的物资,在报关时归类成低出口退税率的商品编码,从而造成出口退税税款的损失。
六.税收筹划
做好重点税种税收筹划工作,由于各个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以税制体系、税率设置、减免税优惠等都不尽相同。
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的“免抵退”和“免退”政策,使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水平存在差异,作为出口企业,除利用上述优惠政策外,还可通过增值税税负差异的比较,寻求对自身更有利的纳税方案。
我们在在税收筹划工作中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6.1要对税收筹划进行正确定位
在现实案例中,税收筹划经常被简单的理解为了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限度的降低税收负担,少缴或不缴税。
对于一个致力于在国际承包工程市场发展的企业来说,应当以品牌安全和长远发展为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不追求筹划利润最大化。
这个理念更符合我单位提出的能力转型要求,由国际性工程咨询公司发展成为国际性工程公司。
6.2要强调事前筹划原则
在现实案例中经常是在面临当地税务机关检查的时候才猛然发现问题,由于“木已成舟”,更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已经没有办法实施。
即使能够临时抱佛脚,税收筹划的效果也是大打折扣。
因此在项目承建初期,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财务人员就要重视税收筹划问题,充分了解当地的税收环境、税收政策、金融环境、法律环境等,根据项目的特点如施工进度、采购方案等有计划地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6.3要善于从各种渠道学习请教,不断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税收筹划是一个涉及税收、财务、金融、法律等各方面的高难度的专业活动,境外工程承包项目的财务人员不能闭门造车,而是要通过咨询当地高水平的税务师事务所以及项目所在国中资公司多沟通交流等各种渠道来不断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6.4做好退税基础性工作
搞好出口退税,基础工作很重要。
出口退税的核心是“一票两单”,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
这二个凭证的基木信息如增值税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等应严格保持一致。
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审核供货商。
我们在签订出口货物的国内采购合同时,应首先明确供货商的性质,井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商应提供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不能提供或开票错误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的应退税额,以弥补企业的损失。
2.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开票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供货商办理,为了使供货商能及时准确地开具,企业必须及时、准确地提供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货物信息尤其是单位报关时必须使用法定单位,为了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单位保持一致,企业应及时确定货物的报关单位,否则供货商在开票时非常容易出错)。
3.审核退税资料。
我们接到供货商递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严格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只有准确无误的凭证才能顺利退税,如果信息有误则必须退回修改。
6.5合理分割报关单
国际工程承包项下出口货物多采用集中发运的方式进行,由于货物量大、货杂,出口报关时往往不能够采用一票报关单进行申报,这时需要我们按照发运货物的金额和凭证准备情况对报关单进行分割。
报关单的分割也得遵循一定的技巧,分割得当的报关单不仅有利于企业出口退税工作的进行,而且可以加快货物的通关速度。
报关人员在整理报关资料时应主要从凭证和金额两个方面入手,对报关单进行合理的分割。
从凭证方面分割报关单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1.将己正确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列在同一票报关单上;
2.将己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信息有误,退回修改的货物列在同一票报关单上;
3.将经过与供货商联系,确定能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列在同一票报关单上;
4.将确定不能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列在一票报关单上。
从报关单金额方面分割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切忌整批货物使用一票报关单出口,根据该批货物的价值,合理均匀地分割报关单金额。
如一批2千万美元的货物,通常可分为10票报关单进行申报,将每票报关单的金额确定在200万美元左右比较合适。
6.6做好货物发运后的退税凭证整理工作
货物发运后企业应对各种退税凭证进行收集、整理、核对,将有误的凭证及时进行修改,对没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商进行催开。
收到外汇后应及时去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核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便及时办理退税。
企业对有关退税凭证的审核内容有:
1.检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号等项目是否与退税申报企业相符。
2.检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内容、版式种类、版本号及防伪标记是否正确。
3.检查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防伪税控系统认证。
4.检查报关单是否为黄色的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退税专用联”,以及报关单的出口数量、销售金额与企业申报数是否一致,报关的价格与价值有无明显的偏离。
检查报关单上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与企业中报出口货物计量单位是否一致。
5.检查出口收汇核销单号是否与对应的报关单上的核销单号一致,是否有外汇管理局加盖的己核销印章。
附件:
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设备材料的工作规程
为促进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发展,为企业履行项目合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方便企业出口,特制定本规程。
一、企业在国(境)外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资源开发等业务(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出口设备(含成套设备)、材料、施工器械及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等执行本规程。
二、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实行经营资格许可制度,凡从事国(境)外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须事先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申请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三、经外经贸部核准获得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并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向注册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下同)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经营资格证书》,格式附后)。
四、外经贸部对《经营资格证书》实行年审制度,年审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由外经贸部授权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企业凭《经营资格证书》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相应的编码,以备报关出口。
六、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的设备(含成套设备)、材料、施工器械及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等,海关凭企业与境外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其他文件和出口许可证件,办理海关验放手续:
(一)不属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等商品,海关凭企业与境外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下同)或其他文件接受报关,办理海关验放手续。
监管方式为"对外承包出口",代码为3422;项目完工后运回的上述商品,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代码为4561。
(二)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企业须事先持有效项目合同或其他有效文件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按外经贸部制定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发证目录》发证范围,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效项目合同或其他有效文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属于配额有偿招标商品、配额有偿使用商品,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按外经贸部制定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发证目录》发证范围,凭外经贸部配额招标、配额有偿使用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三)出口自用的生活物资报关时监管方式为"其它",代码为9900。
七、属于国家法定检验检疫及其它管制的出口商品,企业需在报关出口前办妥有关手续。
八、对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设备材料出口程序方面本规程未规定事项,适用《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本规程由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十、本规程自二oo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外经贸部《关于办理对外承包工程带动设备材料出口手续问题的通知》([90]外经贸合字第2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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