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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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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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集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一十、卫生保洁制度
一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制度
一十三、不扰民措施
一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一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一十六、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一十七、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二十、食堂管理制度
二十一、文明卫生环境制度
二十二、消防管理制度
二十三、工地防火须知
二十四、班组防火制度
二十五、施工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二十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七、宿舍管理制度
二十八、仓库管理制度
二十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十、文明施工措施
三十一、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三十二、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三十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三十四、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
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
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安部负责汇总。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安全部门备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技术设计中,必须同时提出制作及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经理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质安部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
缺失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
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
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内容一般包括管理思想意识、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培训、操作行为规范、机械设备状态、安全防护设施、危险物品控制、设备防护设置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以及事故处置预案等方面内容。
二、安全检查形式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类
1、定期检查:
主要有总公司季检、公司月检、项目周检、班组日检等。
总公司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由总公司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对总公司在施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公司每月末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总公司和公司检查实行百分考核评比与施工现场检查记录相结合的办法,工地和班组实行周检记录和日志记录。
2、不定期检查:
主要有上级单位检查、巡回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重大节日及非常时期等方面检查。
企业、行业、上级单位安全检查主要是对安全活动、安全验收、安全工作考核检查。
巡回检查是管理单位经常性检查的主要形式,是为了了解安全生产状况,掌握施工生产动态,及时发现问题,预测、预防不安全因素的重要手段。
对在施的重点控制工地总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公司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安全巡回检查,项目部每周不少于2次安全巡回检查。
其它检查一定要实施同步检查。
3、施工队(班组)还必须要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
三、安全检查要求
1、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检查负责人,负责违章和隐患的认定和处理。
2、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检查目的和有效的安全检查手段。
3、检查人员必须熟知安全检查标准,准确指导安全操作程序。
4、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能够提供整改依据。
5、建立“三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及时办理复检手续。
6、遇有重大事故隐患,应责令停工整改,待检查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明发广场工程内:
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各项专业分包单位的全体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二、.奖励
2.1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0—3000元。
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2奖励申报由项目安全部提出申请,经项目生产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进行奖
励。
三、处罚
3.1、每周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及交底,罚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及(工长)100-300元。
罚分包单位负责人100元。
3.2无班前讲话记录的,每次罚款100元。
最高罚款3000元/月
3.3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缺一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罚款100元。
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50元。
无施工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分包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3.4不按规定填写班前讲话记录的,对该负责领导罚款200元。
3.5无安全资质、无花名册(市建委注册)、的分包队,限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立即停止施工、责令退出现场。
3.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或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
五人及以上未教育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清除上类人员。
3.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一人罚款200元,最高罚款2000元。
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取证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特殊工种操作证过期,每一本罚款200元,最高罚款2000元。
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办理延期手续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3.8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分包负责人200-500元。
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合格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50-200元。
3.9现场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最高罚款500元。
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清除现场。
3.10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每一人/次罚款50元,最高罚款500元。
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清除现场。
3.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未系安全带作业的,罚款100-500元。
3.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50-200元。
3.13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分包单位200-5000元。
3.14临边防护不到位,以0.5延长米及以内为一处,每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
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5预留洞口防护不到位,25cm~1.5m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00元,最高罚款2000元。
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1.5m以上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
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6通道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
两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17电梯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
两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18坑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
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9脚手架防护:
1)密目网以0.5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封闭,罚款50元,最高罚款5000元。
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水平网以1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1000元。
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脚手板以4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满铺,罚款100元,最高罚款1000元。
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4)、防护栏以0.5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杆,罚款100元,最高罚款1000元。
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5)、作业人员私自拆除拉结点,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
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6)、施工现场水平安全网支挂不及时及绑扎不牢固、水平安全网内材料及垃圾等清理不及时的每一处罚款200元。
7)、脚手架作业面严禁堆放各类材料及垃圾、违者罚款500元、
8)、脚手架作业面应满铺脚手板、板头应压牢、设置挡脚板、严禁脚手架上有飞跳板违者罚款项/次100-1000元。
9)、脚手架防护低于施工层1.5米的罚款200-3000元。
10)、脚手架搭设完成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罚款1000元。
11)、脚手架材料:
扣件未设置库房、钢管未搭设存放架进行码放的罚款500-1000元。
12)、脚手架、临边防护搭设材料必须符合文明施工及方案要求,如:
(钢梁、钢管进行刷漆)违者罚款项500元
3.20、卸料平台:
1)钢制悬挑卸料平台必须按方案要求进行焊接,钢丝绳及绳卡必须符合荷载要求、穿墙螺栓材质必须有关部门进行拉拔试验合格、螺栓使用中必须设置双垫双螺母,卸料平台悬挂限重牌、违者罚款项/次500元,
2)钢管、扣件式落地卸料平台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架体底部四周必须设安全网进行封闭并设有限重及警示牌、违者罚款500元。
3.21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无灭火措施,罚款100-1000元。
3.22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乙炔瓶倒放使用,乙炔气瓶无回火装置,气瓶无防震胶圈,气瓶压力表损坏,氧气、乙炔瓶无库房及无分开存放、罚款100-500元。
3.23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3.24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500元。
3.25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0-1000元,并立即责令退出现场。
3.26对随地大小便违反文明施工者罚款100-500元。
3.27施工用电未采用TN—S系统(三项五线制、两项三线制)设置临电系统,罚款5000元。
停止使用并整改。
无漏电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最高罚款5000元。
5处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2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200-1000元。
3.29电箱配置不符合临电JGJ46-2005规范要求,罚款200-1000元。
3.30电箱内电器开关一闸多机,电器开关、插座破损、电箱门无软编连接线、电箱内未按规定设置接线端子罚款、机械设备(包括金属灯具外壳)未接保护零、电箱电源线未接保护零、电源线插头未接保护零、电源线绝缘破损、使用多用插排及两芯线护套线、电箱无门、电箱内未张贴线路图、电箱未编号、未明确责任人、电箱内电器无标识、电缆、电源线未绝缘吊挂,每项罚款100-500元。
3.31碘钨灯未使用封闭式灯罩,金属灯架无绝缘护手措施或金属灯罩与金属灯架无绝缘板,灯架底座不稳,每项罚款100-200元。
3.32生活区
1)生活区内卫生无人清理及清运垃圾的罚款500元。
2)宿舍内脏乱差无人清理间/次罚款10元-50元。
3)剩饭剩菜随意乱倒、污水乱泼洒、未倒入容器及垃圾桶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4)宿舍内未放置烟灰缸及小水桶的、罚款20元。
5)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开关、水嘴不关的罚款50元。
6)宿舍内未按要求设置日用品专用橱柜的罚款100元。
7)被褥未按要求进行铺叠整齐的罚款20元。
8)打架、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给予罚款100-500元。
9)宿舍内严禁使用其他各类电加热器具(热得快、电褥子、电磁炉、电饭煲)等违者罚款500元。
10)食堂未按要求设置防鼠防蝇设施的罚款项/次200元。
3.33、机械
1)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未派专人看管或未悬挂警戒标志,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每项罚款200元。
2)蛙式打夯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单向运行的机械设备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应采取绝缘措施。
违者罚款项/次100元-500元。
3)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50元。
4)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罚款100-200元。
5)圆盘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未要求安装防护罩、保险挡板、分料器的项/次罚款50-500元。
6)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违者罚款50元。
7)木工加工棚必须进行全封闭管理防止噪音发生违者罚款500元
3.34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200-500元。
3.35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次罚款100-5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
3.36电动吊篮无超高限位每台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立即停用整改;配重不足、支架超长,罚款500元;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吊篮内作业人员未将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罚款100-200元;吊篮上人超过2人每超一人罚款500元;吊篮重锤落地或距地小于15cm,每个罚款100元;安全锁锁绳制动超标每台罚款200-500元责令并立即停用整改。
作业人员在吊篮尚处于高空状态时违章翻越吊篮罚款200-500元;吊篮保险装置失效仍继续使用罚款500-1000元。
3.37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或防护不到位,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200-500元。
3.38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3.39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500元。
3.40施工现场及塔吊运行范围内搭设的临建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末做安全防护设施的,预期末整改的罚款1000元—5000元。
3.41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高处施焊无接(火)盘措施罚款100-200元。
3.42人字梯无保险链、缺档、梯子材质破损、腐朽,每项罚款100-200元。
3.43砂轮切割机锯片破损仍使用、锯片半径小于2.5cm仍使用、无工具托架、使用砂轮机侧面打磨工件、无防火罩,无手柄开关,每项罚款100-200元。
3.44门式架无连接销钉,罚款100-200元,作业面无防护栏杆,罚款500元。
3.45分包队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各项会议及现场检查的,管理人员罚款次/人500元、施工作业人员罚款次/人50元。
3.46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设施,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
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3.47安全检查、检测及验收资料不齐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300元。
3.48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50元。
3.49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3.50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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