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导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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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导则试行
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导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TechnicalguidelinesforsafetyinspectionofexistingbuildingcurtainwallinShenzhencity(trialimplementation)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导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TechnicalguidelinesforsafetyinspectionofexistingbuildingcurtainwallinShenzhencity(trialimplementation)
主编单位:
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
批准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前言
深圳市是我国最早采用玻璃幕墙的城市之一,也是我国建筑幕墙使用量最多的地区之一。
自1985年国贸大厦玻璃幕墙完工以来,我市的建筑幕墙已逐步达到和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时期,其中隐框玻璃幕墙的结构胶已呈现老化的迹象,部分幕墙开启扇由于长年没有进行符合要求的维护维修,其功能已经失效且时常有坠落等安全隐患,日益增多的建筑幕墙安全问题已直接影响市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面对我市大量的老旧既有建筑幕墙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和可靠性鉴定,为确保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避免建筑幕墙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给社会和公众带来负面的影响和冲击,建立和健全深圳市建筑幕墙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根据《关于组织编写<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导则>的通知》(深建门窗幕墙〔2016〕01号)的要求,由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调查了深圳建筑幕墙的建设历史、幕墙规模和种类、安全及使用状况等问题,在借鉴住建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等发布实施的建筑幕墙检查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经多次讨论后编制了本导则。
在广泛征求有关质检、科研、设计、施工、检测鉴定、房管部门等单位的意见,经修改充实后,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导则共分6章和7个附表。
其主要技术内容有:
总则、术语、编制依据、一般要求、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附表等。
本导则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负责。
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本导则时,如发现有疑难问题或意见,请随时联系:
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邮编:
518057,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3号富诚科技大厦九楼),电话:
1,电邮:
本导则主编单位:
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
本导则参编单位:
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成建筑幕墙门窗测试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
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
杜继予姜成爱李衍航胡荣花定兴麦华健
蔡贤慈曾晓武闭思廉杨江华王海军剪爱森
万树春区国雄张冠琦邢凤群徐晓波曾国胜
江勤包毅
目次
1总则
1.0.1为加强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工作,确保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使用,为既有建筑幕墙在正常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查提供技术依据,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仅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幕墙在正常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1.0.3既有建筑幕墙的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维护责任人或受委托单位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既有建筑幕墙的定期安全检查应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机构进行。
1.0.4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与幕墙构造相似的采光顶、雨篷和金属屋面等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安全检查可参考本导则进行。
1.0.5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既有建筑幕墙existingbuildingcurtainwall
各类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建筑幕墙。
包括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板幕墙以及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石材蜂窝板等人造板材幕墙,以及包含以上各类面板材料的组合幕墙。
2.0.2安全检查safetyinspection
依据本导则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通过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复查、现场检查测试、数据分析、综合评定,发现既有建筑幕墙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确定进一步处理的方案。
2.0.3受力构件load-bearingmember
构成建筑幕墙结构体系的支承构件,包括立柱、横梁、单元板块框架、索杆张拉支承结构、全玻及点支幕墙肋板等。
2.0.4检查单元inspectionunit
根据被检查建筑幕墙的种类、构造特点和分布情况,将该建筑物的幕墙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独立进行检查的区段,每一区段为一个检查单元。
2.0.5子单元sub-unit
在一个检查单元中,按纵向为一个楼层或一跨、横向为一个分格细分的单元称为子单元。
单元式幕墙则为一个板块。
2.0.6构件member
组成建筑幕墙结构的单元,包括面板构件和支承构件。
2.0.7构造construction
幕墙结构中为达到某种功能要求而采取的构件连接、组合等细部结构形式。
2.0.8连接connection
构件间或杆件间以某种方式的结合。
3编制依据
3.0.1本导则主要依据以下国家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编写,当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有修订时,应执行修订或新的标准和法律法规。
3.0.2本导则主要编制依据:
1《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102-2003
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133-2001
4《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2016
5《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8《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
9《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13《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DBJ/T15-88-2011
14《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2006〕291号)
15《广东省建设厅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粤建管字〔2007〕122号)
4一般要求
4.0.1既有建筑幕墙在正常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
4.0.2进行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检查应建立以下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应由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或委托单位保存备查:
1工程技术资料:
应包含建筑幕墙竣工图、建筑结构竣工图、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2工程维护管理资料:
应包含既有建筑幕墙基本概况表(附表A)、既有建筑幕墙材料登记表(附表B)、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制度、建筑幕墙安全检查计划、建筑幕墙日常报修及处理记录、建筑幕墙日常安全检查及维修记录、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建筑幕墙专项检查及整改记录、建筑幕墙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检查及处理记录、建筑幕墙局部改造资料等文件。
4.0.3既有建筑幕墙在正常使用期间,应按照本导则,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既有建筑幕墙在正常使用期间出现的缺陷,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4.0.4既有建筑幕墙在正常使用期间,应按照本导则6.2条的规定期限对不同类型、构造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分析既有建筑幕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评定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幕墙提出处理意见。
4.0.5既有建筑幕墙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1当遭遇强风袭击后,应对出现问题的部位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按日常安全检查的方法对出现问题的部位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的结果,进行维修、更换或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2当遭遇地震、火灾等灾害或突发事故后,应对出现问题的部位及事发现场立即采取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机构按定期安全检查的程序对出现问题的部位及事发现场进行检查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4.0.6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应具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现场用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准或检定。
5日常安全检查
5.0.1既有建筑幕墙日常安全检查时间间隔可根据《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确定,但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
在进行了定期安全检查后,日常安全检查可顺延一个时间间隔。
5.0.2日常安全检查的项目包括:
1幕墙面板;
2开启窗;
3受力构件;
4雨水渗漏;
5不良行为。
5.0.3日常安全检查应全面检查建筑幕墙的外露缺陷、破损和危及安全的异常现象,检查范围应为所有幕墙外立面及所有室内可见面。
检查时,宜以一个楼层、一个出租区域或一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5.0.4日常安全检查的项目、范围、不合格判定标准及检测方法见表
表5.0.4日常安全检查项目表
序号
项目
不合格判定标准
检测方法
1
幕
墙
面
板
1.脆性面板有破碎、破裂(裂痕长度>100mm或通裂)
2.脆性面板有缺损或损伤(面积>10cm2)
3.面板有松动、松脱、剥离等异常现象
4.面板之间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
目测、
手试、
直尺、
望远镜、
2
开
启
窗
1.铰链、风撑、执手、锁点、锁座等五金件有损坏、松脱或缺失
2.连接开启窗五金件的螺钉有损坏、缺失或严重锈蚀
3.开启窗开闭受阻、明显下坠或变形(>10mm)
目测、
手试、
直尺
3
承
力
构
件
1.受力构件有松动、移位(>5mm)、裂纹等异常现象
2.受力构件之间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
3.受力构件的外露连接及紧固件有损坏、缺失或严重锈蚀
目测、
手试、
直尺
4
雨
水
渗
漏
1.幕墙室内侧有严重渗水现象
2.开启扇闭合不紧密且下雨时会连续渗水
目测、
手试
5
不
良
行
为
1.幕墙受力构件、连接构造、防火封堵和防雷连接有被拆卸、更改等现象
2.室内吊顶、窗帘、隔墙等直接固定在幕墙受力构件上
3.擅自在幕墙上设置霓虹灯、招牌及广告等设施
目测
5.0.5日常安全检查时,每个检查单元的检查结果应按照附表C《既有建筑幕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进行登记。
按每个检查项目的各不合格判定标准分别对检查单元进行检查,发现一处在数量记录栏的一个“□”里打勾记录,需要时可把发现不合格项的位置记录在备注栏。
完成每个检查单元的检查后,应对发现的不合格项总数量进行统计。
5.0.6日常安全检查项目的检查结果为不合格时,应及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维护维修,并按附表D《既有建筑幕墙日常安全检查维护报告》把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若通过正常的维修仍无法使不合格项达到合格的结果,应提请专业检查单位作进一步的检查。
5.0.7日常安全检查的《既有建筑幕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和《既有建筑幕墙日常安全检查维护报告》应存入安全维护档案。
6定期安全检查
6.1检查分类和项目
6.1.1既有建筑幕墙定期检查分为:
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
6.1.2定期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复查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项目分为幕墙面板、受力构件、连接构造、开启窗、功能性构造。
6.1.3专项检查包括:
索杆张拉结构预应力专项检查、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性能专项检查。
6.2检查时间和程序
6.2.1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时间间隔应符合以下规定:
1既有建筑幕墙从工程交付使用第6年起,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既有建筑幕墙,按安全性鉴定报告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2对既有建筑幕墙中施加预拉力的索杆张拉结构,从工程交付使用第4年起,每3年进行一次索杆张拉结构预应力专项检查;
3对既有建筑幕墙中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装配的不同部位,从工程交付使用第10年起,每3年进行一次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性能专项检查;
6.2.2定期安全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委托
由委托单位提出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的要求,其内容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
2调查
检查单位进行资料调查和现场调查,初步核对安全维护档案资料,调查既有建筑幕墙的实际使用环境。
3制订检查方案
检查单位根据调查的情况,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及本导则的规定制订检查方案,提交委托单位确认。
4安全维护管理资料的复查和评定
检查单位对安全维护档案进行复查和评定,并对漏缺的项提出需补充完善的内容。
5现场检查和检测
检查单位根据委托单位确认的检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和检测。
6分析评定
检查单位对调查、检查、检测的情况和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评定等级。
7安全检查评定报告
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作出结论,提出处理意见,编制并提交安全检查评定报告。
6.3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复查及评定
6.3.1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的全面检查时,应对本导则,填写附表E《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复查表》。
6.3.2工程技术资料的复查和评定;
1复查内容:
建筑幕墙竣工图、建筑结构竣工图、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
2建筑幕墙竣工图评定:
图纸完整,评定为a;图纸不完整,评定为b;没有图纸,评定为c。
3建筑结构竣工图评定:
图纸完整,评定为a;图纸不完整,评定为b;没有图纸,评定为c。
4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评定:
有,评定为a;没有,评定为c。
6.3.3安全维护管理资料的复查和评定;
1复查内容:
既有建筑幕墙基本概况表、既有建筑幕墙材料登记表、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制度、建筑幕墙安全检查计划、建筑幕墙日常报修及处理记录、建筑幕墙日常安全检查及维修记录、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建筑幕墙专项检查及维修记录、建筑幕墙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检查及处理记录、建筑幕墙局部改造资料。
2既有建筑幕墙基本概况表评定:
有,评定为a;没有,评定为c。
3既有建筑幕墙材料登记表评定:
有,评定为a;没有,评定为c。
4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制度评定:
有,评定为a;没有,评定为c。
5建筑幕墙安全检查计划评定:
有,评定为a;没有,评定为c。
6建筑幕墙日常报修及处理记录评定:
记录完整,评定为a;记录不完整,评定为b;没有记录,评定为c。
7建筑幕墙日常安全检查及维修记录评定:
记录完整,评定为a;记录不完整,评定为b;没有记录,评定为c。
8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及维修记录评定:
记录完整,评定为a;记录不完整,评定为b;没有记录,评定为c。
进行首次定期安全检查时,对本条不作评定。
9建筑幕墙专项检查及维修记录评定:
记录完整,评定为a;记录不完整,评定为b;没有记录,评定为c。
10建筑幕墙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检查及处理记录评定:
未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评定为a;发生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有记录,评定为a;发生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但没有记录,评定为c。
11建筑幕墙局部改造资料评定:
未进行过局部改造,评定为a;进行过局部改造,有记录,评定为a;进行过局部改造,但没有记录,评定为c。
6.3.4检查单位应对安全维护档案复查的情况给予说明,并对评定为c的项提出需补充完善的内容。
对复查评定为c的项,委托单位应根据检查单位的意见按深圳市相关法规要求补充完善。
6.4现场检查项目及评定
6.4.1定期安全检查现场检查项目的评定等级分为a、b、c三类,a为合格项,b为观察项,c为不合格项。
6.4.2幕墙面板应按表
表6.4.2幕墙面板检查评定标准
序号
检查评定依据
评定等级
检测方法
1
镀膜玻璃与结构胶粘结部位未作除膜处理
b
目测
2
夹层玻璃有局部分层、起泡、脱胶现象
b
目测
3
面板有明显污染、变色、镀膜破坏现象
b
目测
4
脆性面板有破裂现象(裂痕长度≤100mm)
b
目测、直尺
5
脆性面板有缺损或损伤(面积≤10cm2)
b
目测、直尺
6
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已有一片破碎
c
目测
7
脆性面板有破碎、破裂(裂痕长度>100mm或通裂)
c
目测、直尺
8
脆性面板有缺损或损伤(面积>10cm2)
c
目测、直尺
9
面板有松动、松脱、剥离等异常现象
c
目测、手试
10
面板之间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
c
目测、直尺
注:
未发现上述情况的幕墙面板评定为a。
6.4.3受力构件应按表
表6.4.3受力构件检查评定标准
序号
检查评定依据
评定等级
检测方法
1
受力构件有明显锈蚀或局部损伤(面积≤10cm2)
b
目测、直尺
2
受力构件之间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
c
目测、直尺
3
受力构件有松动、移位(>5mm)、裂纹等异常现象
c
目测、直尺
4
受力构件有被拆卸、更改等现象
c
目测
5
预应力索、杆有明显松弛现象
c
目测、手试
6
预应力索压接锚具有明显裂纹、钢绞线有断丝
c
目测
注:
未发现上述情况的受力构件评定为a。
6.4.4连接构造应按表
表6.4.4连接构造检查评定标准
序号
检查评定依据
评定等级
检测方法
1
埋件有明显锈蚀
b
目测
2
受力构件的连接件有损伤或明显锈蚀
b
目测
3
受力构件的紧固件有明显锈蚀
b
目测
4
点支承幕墙驳接头、驳接爪衬垫、衬套有明显老化
b
目测、手试
5
硅酮结构胶有明显干硬、粉化现象
b
目测、手试
6
埋件有变形、损伤或严重锈蚀
c
目测
7
连接件焊缝有开焊、明显裂纹或严重锈蚀
c
目测
8
受力构件之间的连接松动
c
目测、手试
9
受力构件的连接件有损坏、脱落或严重锈蚀
c
目测
10
受力构件的紧固件有损坏、缺失或严重锈蚀
c
目测
11
点支承幕墙驳接头、驳接爪有明显变形、松动
c
目测、手试
12
石材及人造板材背部连接件有松动、损坏
c
目测、手试
13
硅酮结构胶有明显龟裂或与基材分离的现象
c
目测、手试
注:
1未发现上述情况的连接构造评定为a;
2连接构造被封闭时,按本导则的抽样要求拆除封闭层进行检查。
3当检查中发现本表序号13所描述的问题时,应对该子单元拆下一个面板构件,并按照GB16776-2005附录D方法A对硅酮结构胶粘接性能做手拉试验,并按试验结果评定等级。
6.4.5开启窗应按表
表6.4.5开启窗检查评定标准
序号
检查评定依据
评定等级
检测方法
1
五金件或连接五金件的螺钉有明显锈蚀
b
目测、手试
2
开启窗有开闭不顺、下坠或变形(≤10mm)
b
目测、直尺
3
电动开启系统有开闭不顺的现象
b
目测、手试
4
五金件、锁点、锁座等有损坏、松脱或缺失
c
目测
5
连接五金件的螺钉有损坏、缺失或严重锈蚀
c
目测
6
挂钩式铰链防无脱落措施、不可靠或有缺失
c
目测、手试
7
开启窗开闭受阻、明显下坠或变形(>10mm)
c
目测、直尺
8
电动开启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c
目测、手试
9
开启扇闭合不紧密且下雨时会连续渗水
c
目测、手试
注:
未发现上述情况的开启窗评定为a。
6.4.6功能性构造应按表
表6.4.6功能性构造检查评定标准
序号
检查评定依据
评定等级
检测方法
1
硅酮密封胶有明显干硬、粉化现象
b
目测、手试
2
密封胶条有明显硬化、老化现象
b
目测、手试
3
幕墙防雷装置有松动、开焊或缺失
c
目测、手试
4
幕墙防火构造有松动、松脱或被拆除
c
目测
5
幕墙变形缝有松动、脱落、变形或开裂
c
目测
6
幕墙墙面转角构造节点有松动、错位或明显变形
c
目测
7
幕墙的排水系统明显堵塞、积水
c
目测、手试
8
开放式幕墙的防水层明显损坏或失效
c
目测、手试
9
幕墙室内侧有严重渗水现象
c
目测
10
硅酮密封胶有明显脱胶、开裂现象
c
目测、手试
11
密封胶条有脱落、明显松动或老化现象
c
目测、手试
注:
1未发现上述情况的功能性构造评定为a;
2功能性构造被封闭时,按本导则的抽样要求拆除封闭层进行检查。
6.5检查单元划分、评定规则和抽样
6.5.1检查单元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结构形式的幕墙应单独划分检查单元;
2同结一构形式的幕墙,按每5000m2划分为一个检查单元,不足5000m2时单独划分为一个检查单元。
6.5.2子单元的评定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子单元评定项目中只有一个构件或构造时,该构件或构造的评定等级即为该子单元的评定等级;
2子单元评定项目中有多个相同构件或构造时,应对每个构件或构造的等级作出评定,以所有相同构件或构造中最低的评定等级作为该子单元的评定等级;
3子单元评定项目需要拆下构件或构造进行检测时,如该子单元有多个相同构件或构造,只拆下其中一个构件或构造进行检测,并把该构件或构造的评定等级作为该子单元的评定等级。
6.5.3子单元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封闭外露的检查项目,子单元检查数量为该检查单元子单元总数的10%;
2需拆除封闭层才能进行检查的项目,子单元检查数量为该检查单元子单元总数的5%;
6.5.4检查单元的评定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判定方法判定。
评定为a、b等级的项视为合格,评定为c等级的项视为不合格。
6.6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
6.6.1定期安全检查及评级完成后,应按照附表F《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汇总表》填报各项检查的结果和分析意见。
6.6.2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应按照附表G《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检查评定报告》的各项内容详细填写。
6.6.3对安全性检查评定报告中评定为c级的检查项目应全面进行维修、加固或更换处理。
6.6.4定期安全检查结束后,《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汇总表》和《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检查评定报告》应存入安全维护档案。
用词用语说明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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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 既有 建筑 幕墙 安全检查 技术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