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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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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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模板
贺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贺市监办发〔2021〕30号
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
—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
—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食品抽检知识,解读监管工作措施,科学回应公众对食品抽检的关切,切实高效有序做好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市监食检〔2020〕86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你点我检”是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消费者提出的抽检品种及抽检场所,按照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检验,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一项服务活动。
各地可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征集“你点我检”抽检品种、抽检场所等。
届时,可邀请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活动。
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不断创新“点”的方式,放大“检”的声势,拓宽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食品抽检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宣传推广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享共治,充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质量提升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聚焦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量大面广,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适当延伸服务活动触角,拓宽服务活动领域,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持续推进)。
开展宣传投票,征集公众意见活动,通过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服务活动通告,采取线上线下问卷调查方式,由公众在公布的问卷调查表(详见附件)中选择关注的抽检品种和抽检场所进行投票。
〔责任部门:
质量科(抽检科)、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二)统计确定食品抽检重点(持续推进)。
根据投票情况,阶段性地进行叠加统计分析,“得票率”排名前10位的抽检品种和抽检场所作为下一步实施食品抽检工作的重点。
届时,可邀请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监督投票统计,并及时宣传相关活动进展情况。
〔责任部门:
质量科(抽检科)、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三)制定实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持续推进)。
紧盯重点,为更大程度满足消费者对食品抽检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聚焦阶段性统计确定的食品抽检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在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庆活动时段,适时制定实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并对美团、兴盛、优选等电商社区团购平台等新兴业态首次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严格抽样检验过程,届时,可邀请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见证抽样过程,并督促承检机构科学,公正出具检验报告,汇总检验结果信息,及时送达检验结果,录入国抽信息系统。
必要时,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活动,以扩大阳光操作、科学检验的社会知晓度。
〔责任部门:
质量科(抽检科)、网消科、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食品餐饮科、特食科牵头,市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服务进校园专项活动(8月中旬前完成)。
结合2021年广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服务进校园专项活动,活动现场为学校送达的食品进行现场免费快速检验,并告知结果信息。
〔责任部门:
质量科(抽检科)、食品餐饮科、办公室牵头,市检验检测中心配合〕
(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服务进社区专项活动(9月中旬前完成)。
根据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及《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职能工作优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服务进社区专项活动,广泛征集社区民众对食品抽检关注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
〔责任部门:
质量科(抽检科)、网消科、办公室牵头,市检验检测中心配合〕
(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进乡村系列服务专项活动(10月中旬前完成)。
深入市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八步区桂岭镇均洞村、莲花村,有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进乡村(少数民族聚居区)系列服务专项活动。
进一步倾听基层少数民族民众对食品抽检工作的呼声和需求,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进乡村宣传推介活动,为各族民众送达的农副产品免费提供“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现场快速检测服务,并对民族特色农产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
〔责任部门:
市局扶贫办、办公室、质量科(抽检科)、食品经营科牵头,市检验检测中心配合〕
(七)开展媒体开放日“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公益抽检专项活动(11月中旬前完成)。
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1年媒体开放日的同时,统筹开展媒体开放日“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公益抽检专项活动。
通过线上线下调查问卷,广泛征集新闻界人士对食品抽检工作关注的重点,及时组织公益性专项抽检,出具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部门:
质量科(抽检科)、食品经营科、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市检验检测中心配合〕
(八)主动公布有关结果信息(持续推进)。
全面汇总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服务活动中的检验结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照“时效度”的原则,及时发布相关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并通过科普小视频及消费提示等形式权威解读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部门:
质量科(抽检科)、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你点我检”服务活动,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核查处置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你点我检”服务活动中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召回不合格食品,扎实有效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在本级门户网同步转载市市场监管局有关活动通告,以增强宣传力度,参照市市场监管局的做法,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本级相关活动实施方案至市市场监管局。
对此次“你点我检”服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及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年度总结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科(抽检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沈欢,********;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
附件: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
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问卷调查表
附件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我为群众
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问卷调查表
序号
抽检品种(至少勾选5种)
抽检地点(至少勾选5个)
1
大米是□否□
农贸市场是□否□
2
食用植物油是否□
批发市场是□否□
3
猪肉是□否□
商场是□否□
4
鸡肉是□否□
菜市场是□否□
5
鸭肉是□否□
大型连锁超市是□否□
6
牛肉是□否□
小超市是□否□
7
淡水鱼是□否□
小食杂店是□否□
8
海水鱼是□否□
特大型餐馆是□否□
9
鸡蛋是□否□
大型餐馆是□否□
10
液体乳是□否□
中型餐馆是□否□
11
绿叶蔬菜是□否□
小型餐馆是□否□
12
瓜类蔬菜是□否□
机关食堂是□否□
13
荔枝是□否□
学校/托幼食堂是□否□
14
芒果是□否□
企事业单位食堂是□否□
15
葡萄是□否□
建筑工地食堂是□否□
16
香蕉是□否□
小吃店是□否□
17
西瓜是□否□
快餐店是□否□
18
饮料是□否□
饮品店是□否□
19
糕点是□否□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
20
炒货及坚果食品是□否□
中央厨房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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