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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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长沙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年)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
附件:
关于《湖南省长沙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编制说明
附表目录
附表1:
截至2007年长沙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截至2007年长沙市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
2007年长沙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2007年长沙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截至2007长沙市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
截至2007长沙市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
长沙市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
附表8:
长沙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
附表9:
长沙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表
附表10:
长沙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11:
长沙市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12:
长沙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3:
长沙市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14:
长沙市矿业经济区规划表
附表15:
长沙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附表16:
长沙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附表17:
长沙市矿山土地复垦规划表
附图目录
附图1:
长沙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比例尺1∶25万)
附图2:
长沙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比例尺1∶25万)
附图3:
长沙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规划图
(比例尺1∶25万)
附图4:
长沙市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图
(比例尺1∶25万)
附图5:
长沙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比例尺1∶25万)
附图6:
长沙市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图
(比例尺1∶25万)
附图7:
长沙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比例尺1∶25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国及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强和改善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矿业科学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条例》、《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市内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结合长沙市实际,特制定《长沙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湖南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指导长沙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长沙市矿产资源管理和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是制定长沙市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和县(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的依据。
《规划》以2007年为基准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展望到2020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长沙市所辖行政区域。
一、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
长沙市是湖南的省会,位于湖南省中东部地区,东西长向233公里,南北宽90公里,东经111°53′—114°15′,北纬27°51′—28°40′,辖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四县(市)及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及雨花区五区,总面积11819平方公里,截止2007年底,全市总人口637.35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18.75万人。
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现价)2190.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0%,人均GDP达到34365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三次产业比为6.3∶45.0∶48.7。
全年地方财政收入262.52亿元,比上年增长48.3%。
。
矿业经济在长沙经济社会发展中比例不大,但以采选和矿产品加工为主的矿业工业体系已初步形成。
以矿产品为加工对象的化学工业、建材工业,以金属产品为加工对象的压延、制品业已成为重要产业,2007年采选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18%;建材类矿产品在交通、城建、水利等基础设施中发挥了重大基础作用,作为省会城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它将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矿产资源概况
长沙市东部位于是我国重要铜多金属的成矿带上;全境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品种比较齐全,可称之为“非金属矿之乡”。
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发现矿产61种,探明有储量的矿种41种,在国家确定的45种主要矿产中有23种,列入15种支柱性重要矿产中有10种。
共发现各类矿床(点)292处,其中规模大型矿床7处,中型矿床27处,小型矿床94处,矿点165处。
铜矿、硫铁矿资源储量居全省之首,磷矿、银矿、耐火粘土、重晶石、水泥用灰岩、高岭土六种矿产资源储量居全省前2-5位,另有9种矿产资源储量居全省6-10位。
长沙市矿产资源总体特征是以非金属矿产为主,金属矿产地规模多为中小型;矿产种类较为单一,在非金属矿产中除磷、硫等少数矿种用于化工外,多数矿种用于建筑材料或冶金辅助材料;矿产分布相对集中,区域性特征明显。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1、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1)基础地质调查现状
全市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区域化探、13个图幅的1∶20万地面重力调查。
1∶50万区域重力测量和航空磁测工作。
完成了长沙市属五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的区域水文地质调查,长沙市属五区的1∶2.5万—1∶5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
完成了全市辖区范围内涉及的26个图幅的1∶5万区域地质区域矿产调查。
在重要成矿区带内(永安、古港、永和三个图幅)开展了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和1∶5万区域化探工作。
1∶25万洞庭湖区生态地质化学调查覆盖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长沙县、望城县和宁乡县、浏阳市部分地区。
基本完成全市各县(区)包括矿山地质灾害在内的县(区)级地质灾害调查,提出了治理方案并着手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2007年启动了1∶25万长沙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
(2)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截止2007年底,已探明41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列入矿产资源储量表的有24种。
矿产地292处,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01处,其中列入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地有69处。
矿产勘查程度以铁、铜、磷、水泥用灰岩、海泡石最高。
仍有许多矿产地需提高勘查工作程度,有许多有潜力的矿点(矿化点)需开展地质勘查与评价工作。
截止2007年底,已设探矿权39个,区内主要的成矿远景区基本上被探矿权覆盖,大部分集中在已知矿山的周边或有前期地质工作基础的地区,勘查程度多为普查。
2.矿产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开发利用矿种27种。
各类采矿企业679个,按规模分:
大型矿山6个、中型矿山9个、小型矿山280个;按经济类型分:
国有矿山16家,集体矿山131家,股份制公司及股份合作制矿山39家,联营制矿山3家,私营制矿山393家,其他矿山97家。
年产矿石总量2348.22万吨,矿业总产值为9.1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现价)2154.64亿元的0.42%,矿业从业人数3.50万人。
开发利用的矿产以煤矿、锰矿、铜、铅、锌、金矿、磷矿、水泥用灰岩及地热为主,其次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和海泡石。
建立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矿产开发基地。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现状
2007年底,矿山废水年排放量14309.9万立方米,年循环利用量323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率为2.26%。
全年废渣排放量98.46万吨,年综合利用量达到28.03万吨。
全市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面积达到19.53平方公里,恢复治理面积为3.12平方公里,其中占用破坏耕地面积3.11平方公里,恢复种植0.478平方公里。
全市发生的矿山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岩溶塌陷、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共计403处。
完成了宁乡花明楼刘少奇故居滑坡、望城县白箬铺镇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工程,并对重要矿山进行环境监测,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程度不均衡且总体偏低,一些矿产资源家底不清,非金属矿产,特别是玻陶原料、饰面石材、高岭土、辉绿岩及部分潜在优势矿产勘查程度低。
除煤炭、铁和金外,多数矿产资源新增储量不足,或保有储量下降,不能满足矿山生产发展的需求。
(2)低品位难选冶锰矿,铜铅锌、低品位难选磷矿及高岭土的选冶分离技术尚未突破,严重影响黑色、有色及磷化工等矿业的快速发展。
(3)矿业结构不合理,大部份矿山开采规模小而分散,集聚效益低,集约化程度差,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
不同程度存在科技含量低,采选回收率低,综合利用差的情况;存在私挖滥采、采富弃贫、浪费资源的现象。
(4)矿产品深加工程度低,初级产品多,终端产品少,致使资源优势未完全转变为经济优势。
(5)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治理工程量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进展较慢。
(6)矿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矿业法规、规划、政策、标准体系尚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宏观调控和监督力度较弱;乡镇、集体民营矿山的“三废”考核尚未开展。
矿山开采统计数据存在失实现象,影响政府宏观调控。
(五)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价
自2001年长沙市编制和实施了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历经5年,全市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十一五”矿产资源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矿业产值稳步增长。
首轮规划基期矿业产值为6.83亿元,2005年已实现矿业总产值9.53亿元,较基期增长了40%;2007年实现矿业产值9.18亿元。
矿业经济对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得到加强。
积极配合国家完成了国土资源大调查在长沙市的工作任务;加大了老矿山深部及边缘区域的勘查投资,规划期内新增勘查项目16个,以挂牌、拍卖方式出让探矿权20宗,出让总价款6971.72万元,部分矿种有不同程度的储量增加,其中锰矿、铅矿、银矿、硫铁矿、磷矿、水泥用灰岩分别新增资源储量57.20万吨、64吨、39吨、101.4万吨、150.61万吨、17409.81万吨。
矿山企业结构调整还需加大。
长沙市各矿种年产矿石量都未达到规划控制数,到2007年,全市共有矿产企业679个,远超于规划目标,因此未来5-10年内,是解决长沙市矿山企业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问题,促进了矿产资源整合和集约开发利用的关键时期。
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
按照规划提出的政策要求,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长沙市有色金属矿产综合回收率达85%。
尾矿及废弃矿的综合利用率也逐步提高。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初步改善。
长沙市首轮规划期内对新建矿山和延续办证矿山均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生产矿山全部实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信息库,在规划期内开展了多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但规划实施期间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与规划指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均未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矿业权市场基本建成,矿业投资来源多元化。
市场配制资源的机制逐步建立起来。
截止2007年底,全市有多家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是通过招标、拍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
其中浏阳市社港潭玲铜多金属矿探矿权以6200万元的价格成交,创造了全省单宗探矿权招拍挂出让成交价新纪录。
(六)矿产资源市场供需形势和保证程度
长沙市作为省会城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综合交通体系布局的实施,必须要有足够的矿产资源作支撑和保障。
规划期内,全市石油、煤炭、铁矿石、锰矿石等矿产总体上供不应求,缺口明显(专栏一)。
专栏一长沙市主要矿产供需情况一览表
矿产品
名称
计量单位
2010年
2015年
可供量
需求量
供应缺口
可供量
需求量
供应缺口
煤炭
万吨
300
601
301
320
737
417
石油
万吨
0
180
180
0
200
200
地下热水
万吨
80
120
40
160
200
40
锰矿
万吨
6
16
10
10
20
10
铁矿
矿石万吨
4
126
122
10
155
145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900
900
0
1400
1400
0
规划期内,除硫铁矿、磷矿可自给有余外,煤炭等能源矿产、铁锰黑色金属矿产和钨、铅锌等大部分有色金属均供不应求,建材和其它非金属矿产则基本可产需平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矿产资源工作,根据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量调控和优化配置,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统筹兼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推动长沙市矿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将长沙建成湖南省乃至中南地区重要的矿产品精深加工和贸易基地,提供矿产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根据区域发展需要及其资源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发展与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区域发展要求适应的矿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充分发挥矿业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构筑与省市产业布局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坚持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的统一。
合理确定主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科学划定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区,指导探矿、采矿权的合理设置,严格矿业权准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转变资源利用方式,防止浪费和破坏资源,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3.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制相结合。
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与宏观调控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
优先安排经济建设急需、环境影响程度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提高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遏制以资源扩张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开发,确保生态安全。
5.坚持科技兴矿。
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本地区基础地质研究程度,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的技术创新力度;采用新工艺,研究新方法,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降低矿业开发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构筑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业经济新格局,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提高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与可靠性;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布局、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经营和节约利用,使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提升矿政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良好的矿业发展环境。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配合完成中央、省财政在长沙辖区内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战略勘查项目;加强对重要成矿远景区(带)和锰、金、铜、铅、锌、煤、高岭土等优势矿产的调查评价与勘查,使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有进一步增长,新查明一批可供规模开采的矿产地。
合理安排矿产资源勘查项目,鼓励对区内的铁、铜、铅、锌、金、锑、水泥用石灰岩、地热等矿产进行勘查,新发现矿产地3-7处,新增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别为:
原煤7000万吨,铁矿200万吨,锰矿100万吨,铅锌(金属量)40万吨,铜(金属量)20万吨,金(金属量)30吨,磷800万吨。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健全矿产资源调控体系,通过总量控制,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提高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水平,实现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做大做强矿业经济,建设重要的矿产品精深加工和贸易基地。
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
有效调控重要优势矿产开采总量,在稳定和提高资源可供性的基础上,平稳增加重要矿产资源开采量。
以建材为主的非金属矿产开发基地进一步壮大,地热开发利用产业链逐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到2015年固体矿产开采总量控制为3600万吨,
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强化采矿权设置的布局和结构导向,加快建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不断优化,矿业集中度有序提升,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较强的大中型优势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到2010年和2015年,全市采矿权设置数分别为462个和392个,大中型矿山比例分别达到约4%和6%以上,矿山“三率”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平均提高2-5%,选矿回收率平均提高3-5%,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专栏二)。
专栏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指标
指标
2010年
2015年
属性
年底采矿权设置数(个)
462
392
重要矿种年开采总量
原煤(万吨)
300
320
预期性
锰(矿石万吨)
6
10
铁(矿石万吨)
4
10
铜(矿石万吨)
16
20
金(矿石万吨)
3
20
磷(矿石万吨)
80
100
矿产资源开采
规模结构
大中型矿山比例(%)
4
6
预期性
矿产资源节约与
综合利用
开采回采率
锰
78
80
约束性
选矿回收率
12
15
开采回采率
铜
83
85
选矿回收率
42
45
开采回采率
硫铁矿
75
80
选矿回收率
87
90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网络与管理体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
到2015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50%以上;新建矿山闭坑后全面恢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60%以上;新建和在建矿山闭坑后毁损土地全面复垦(专栏三)。
专栏三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主要指标
指标
2010年
2015年
属性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治理
约束指标
历史遗留矿山
26
50
矿区土地复垦率(%)
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
全面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
28
60
5.2020年远景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开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范有序,重要矿产(煤、铁、锰、铜、铅、锌、金、磷)的保障程度得到明显提高,可供性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开发有序规范,总量调控和资源储备与矿业经济发展相匹配,布局与结构得到明显优化,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再上新台阶,基本形成以资源本地化加工利用产业链为主的各具特色的长沙矿产品精深加工经济区、七宝山-永和铜等有色与非金属矿业经济区和宁乡灰汤温泉经济区等三大矿业经济区。
资源利用效率、矿产资源采选总回收率和循环利用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管理体系与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高,绿色矿山格局建立。
(四)主要任务
围绕长沙市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总体目标,明确以下主要任务:
加强勘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以国内紧缺的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为主攻矿种,兼顾部分优势矿产,突出重点成矿区带、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提供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后备基地。
完善地质勘查机制,规范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资源基础。
科学调控,提高重要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
根据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和开发利用条件,明确勘查开采方向,采取差别化调控政策,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促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护资源,维护经济利益。
统筹协调,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
统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以东部浏阳铜多金属、磷、海泡石、高岭土资源集中区为重点,新建一批大中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加快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
科学划分规划区块,促进矿业权合理设置和矿山布局优化;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立足创新,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水平。
将科技创新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全过程,提高矿业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国家急需的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推进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科学学开发利用水平。
注重保护,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采前预防,采中治理,采后恢复”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
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环境和土地的破坏,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完善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新机制,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规划审查和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等制度,发挥和强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基础性地质调查
根据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安排,开展1∶25万长沙市地下热水资源潜力调查评价、1∶25万长沙市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完成1∶20万区域化探资料整理和数字化建设;开展1∶5万长沙市多参数立体地质调查,1∶5万永和、张家坊、浏阳市、文家市幅区域矿产调查,1∶5万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开展长沙市航空磁测和卫星遥感数据获取、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和矿业权核查等。
2、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
以锰、铜、铅、锌、锑、金、煤、磷等为主攻矿种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
规划的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区包括:
①浏阳芭蕉洞—中岳金多金属矿、②浏阳枨冲—文家市铜多金属矿、③浏阳金刚-澄潭江-文家市煤矿、④浏阳普迹—杨花金矿、⑤宁乡道林—梅湖海泡石矿、⑥长沙市地下热水资源及浅层地温能、⑦宁乡灰汤地下热水、⑧宁乡县祖塔一带的锰铁矿等8个。
(二)矿产资源勘查
开展重要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矿产资源勘查,大力推广和应用矿产资源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1.勘查矿种的安排
(1)重点勘查矿种
重点支持对铁矿、锰、铜、铅、锌、金、银等资源储量保证程度不高的矿种以及地热和重要非金属矿产(高岭土、花岗岩、辉绿岩)的勘查。
重点勘查的矿种重点安排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和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优先配置矿业权。
(2)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限制对煤、石煤、重晶石、硫铁矿、锑等矿种的商业性勘查。
限制勘查矿种严格控制探矿权总数,对限制勘查矿种进行商业性勘查,勘查登记主管部门应严格按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提高勘查投入、勘查资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准入条件,主要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或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
(3)禁止勘查矿种
可耕地的砖瓦粘土,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禁止勘查的其他矿种。
重点、限制、禁止勘查矿种以外的,为允许勘查矿种。
2、勘查区域布局
(1)能源矿产
煤炭重点开展宁乡煤炭坝(包括涌泉山)、清溪冲、浏阳市文家市和官渡一带的已知井田的深部和红层及推覆构造下隐伏~半隐伏煤层资源勘查工作。
地热重点开展沿宁乡灰汤大断裂分布、长沙县麻林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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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