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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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森防指〔2010〕xx号
PL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一一年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措施,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PL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x省森林消防条例》、《xx市森林防火规定》和《xx市PL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PL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 基本原则
1.4.1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PL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 本预案涉及的各级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 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驻区有林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制定相应的森林防火预案,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l.5 预案启动条件
当重要火情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后,区防火办应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持续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当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上级部门提出要求时,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专群结合的原则,由当地有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2.1 常设指挥机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组成人员
指挥长:
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
区农林局局长
副指挥长: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区人民武装部部长
区农林局分管副局长
xx市森林公安局PL分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
区委宣传部
区财政局
xx市公安局PL分局
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民法院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教育局
区卫生局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区农林局
区水务局
区交通运输运输局
区公安消防大队
xx森林自然中心
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xx街道办事处
2.1.2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区一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
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各成员单位,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组织和运输,提供医疗支援,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召集有关专家和熟悉火场情况的有关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现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4)加强现场督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扑火救灾的指示精神,为有效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扑火安全提供组织保障。
2.2常设办事机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火办)
区防火办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区农林局,负责全区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其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职责是:
(1)执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建立全区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4)联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本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编制、评估、修订《xx市PL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负责驻区部队扑火业务指导和区森林护卫大队、有林街道办事处、镇指挥长的扑火业务培训,负责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工作;
(7)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3临时工作机构——区火场指挥部
2.3.1火场指挥部设立原则
火场指挥部的设立条件是:
燃烧超过3小时的森林火情;城市面山、风景名胜区或其它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需提前成立火场指挥部的森林火情。
火场指挥部位置通常设在火场的上风方向,低于火线附近区域;距火场较近,交通运输便利,视线良好,有手机信号;扑火队伍集结和后勤保障方便;尽量以厂矿、乡镇、办事处、居民点为依托,必要时搭建帐篷或利用指挥车。
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挂牌指挥:
火场指挥部设立明显标志,路口设立指示牌。
指挥员佩带指挥员证;火场指挥部悬挂指挥机构设置图及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单位扑救流程图。
2.3.2火场指挥部组织机构
指挥长:
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
区农林局局长(负责火场指挥扑救、火场督察、信息联络)
副指挥长: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后勤保障、宣传动员、医疗救护和综合协调)
副指挥长:
区人民武装部部长(负责组织民兵开展防火隔离带开挖、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
副指挥长:
xx市森林公安局PL分局局长(火案查处、安全保障)
指挥扑救组指挥员: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农林局分管副局长
后勤保障组指挥员:
区财政局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组指挥员:
火场所在镇镇长、有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火场督察组指挥员: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兼办公室主任
信息联络组指挥员:
区农林局副局长
医疗救护组指挥员:
区卫生局局长
火案查处组指挥员:
xx市森林公安局PL分局局长
安全保障组指挥员:
xx市公安局PL分局副局长、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宣传动员组指挥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综合协调组指挥员:
区民政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
防火隔离带开挖组指挥员:
区交通运输局局
火场指挥部是火灾现场决策指挥机构,有权调度现场一切扑火力量和扑救物资。
火场指挥部的主要责任:
全面掌握火场地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情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全面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安排扑火任务;直接调度扑火单位和扑火人员实施扑救;请求森林消防飞机进行火场侦察、运输、机降和直接灭火工作;组织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火灾现场的宣传教育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组织火案侦查、火灾调查及火场验收;负责森林火灾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
2.3.3火场指挥部各机构职责
指挥长:
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制定扑救实施方案,发布会场指挥员令,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有权对不服从指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消极怠工、工作失职的领导和人员就地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副指挥长:
协助指挥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火场指挥部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各扑救指挥责任组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的落实情况;汇总各工作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火场指挥扑救组:
负责前线火场的组织、指挥、扑救工作,在扑火过程中科学合理的调配扑火力量,快速有效扑灭明火。
后勤保障组:
负责整个火场扑救人员后勤供给,及时组织必须的食用物资和有关扑火物资,按时运达火场指定位置,确保前线扑火人员必要的食品和物资供给。
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组:
一线明火扑救后,负责组织人员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火灾扑救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火场督察组:
负责督促检查火场指挥员令及各项扑救措施落实情况。
信息联络组:
负责火场应急通信保障,对火场相关信息进行调度、收集、报告,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为指挥部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确保火场政令及相关信息传递顺畅。
医疗救护组:
负责配备各类医护药品和器械,火场扑救人员发生突发性疾病或扑救中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护。
火案查处组:
负责组织人员对火案进行查处。
安全保障组:
负责维持火场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灾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安置工作。
保障各类指挥车、运兵车和后勤保障车辆的快速安全通行。
宣传动员组:
负责火场宣传、接待记者及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正面引导新闻单位客观、准确发布火情信息。
综合协调组:
负责做好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各项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防火隔离带开挖组:
负责防火隔离带开挖工作。
2.3.4火场指挥部指挥原则
指挥统一原则。
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逐级指挥原则。
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系统。
下级指挥责任组必须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指挥部下达命令至各指挥责任组,避免指挥混乱。
分区指挥原则。
在火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划分扑救区域,领受任务的责任部门全权负责本扑救区域内的组织指挥。
森林护卫大队统一指挥原则。
森林护卫大队到达火场指挥部后,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大队的内部建立自上而下的指挥体系。
3 扑火队伍组织与动员
3.1扑火队伍
为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应在短时间内就地就近组织力量高效有序地进行扑救。
我区的扑火队伍分为以下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
每个有林街道办事处应组建一支不少于40人的的义务扑火队,扑火队以联防队员、民兵为主,配备必要的灭火、通讯设备,负责本辖区内山火的扑救。
我区托管的xx镇、xx镇组建30人半专业扑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通讯设备,负责本辖区内山火的扑救。
驻区有林单位应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负责本辖区内山火的扑救。
第二梯队:
根据我区实际,组建一支65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即PL区森林护卫大队,其中驻xx大坝营地为第一中队,共25人,主要负责xx街道办事处、xx片区、xx外围、xx街道办事处片区森林山火的扑救;xx街道办事处xx村营地为第二中队,共20人,主要负责xx、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片区森林山火的扑救。
同时,配备一支20人组成的专业扑火预备队(戒严期集中),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配合第一梯队完成较大山火的扑救任务。
第二梯队到达火场后,主要以第二梯队为主进行扑救,第一梯队进行余火清理和后勤运输工作。
第三梯队:
由区人民武装部从民兵、预备役中建立一支100人的快速反应扑火队,配备风力灭火机、灭火弹、对讲机等,进入防火期前进行扑火安全知识和扑救常识的训练,进入防火期后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发生森林火灾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调用。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区人民武装部协调、组织驻区部队支援扑救,同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扑救。
3.2 扑火战区的划分
全区划分为六个战区。
战区内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或驻区有林单位应互为接应,互相支援,互相帮助,协同扑救。
第一战区为xx街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xx省森林自然中心、野生动物园。
第二战区为xx街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
第三战区为xx街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xx省森林自然中心、xx公园。
第四战区为xx街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xx省森林自然中心。
第五战区为xx道办事处,包括xx街道办事处、xx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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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 火灾 扑救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