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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英国政治制度发展史
浅谈英国政治发展史
提纲展示∶
封建君主制度
一.统一国家的形成与贵族民主制(5—11世纪)
(一)英吉利统一国家的形成
(二)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政治制度
二.封建集权君主制(11—12世纪)
(一)集权君主制的建立
(二)集权君主制的巩固
(三)亨利二世改革与集权君主制的发展
三.等级—代议君主制(13-15世纪)
(一)议会的产生
(一)议会的早期发展
(三)早期议会政治的失败与等级—代议君主制
四.都铎王朝专制君主制(16世纪)
(一)专制王权的建立
(二)王权与议会
五.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演进
(一)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三)两党制的形成
浅谈英国政治发展史
一.统一国家的形成与贵族民主制
(一)英吉利统一国家的形成(5-11世纪)
从公元5世纪中叶,正处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的3个日耳曼部落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入侵不列颠,形成若干小国争雄称霸长达近300年。
公元597年罗马教廷派遣奥古斯丁到不列颠的肯特王国传教,此后,不列颠的许多居民都成为了基督教徒。
基督教的传播统一了大多数不列颠居民的宗教信仰,成为凝聚不列颠人思想的纽带。
9世纪中叶,不列颠人联合打击丹麦人入侵,公元871年5月,威塞克斯国王阿尔弗雷德率军在爱丁顿与丹麦人展开激战,取得决定性胜利,迫使丹麦人退居北英格兰。
为此,阿尔弗雷德被英格兰人公认为领袖。
阿尔弗雷德死后,几代继任者征伐不止,终于在10世纪中叶赶走了丹麦人,并迫使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称臣,威塞克斯国王成了整个不列颠的统治者,英吉利统一国家终于形成。
(二)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政治制度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是不列颠国家产生和统一形成时期。
此前,盎格鲁—撒克逊人正处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建国之后,人们的思想冲破氏族观念,出现了阶级,以往的氏族民众会议也不复存在。
然而,由于受原始社会氏族军事首领公选制的影响,在新国家中产生了特有的中央机构,即“贤人会议”“贤人会议”的成员主要是教士、贵族和地方官员,会议由国王主持,会期不定。
“贤人会议”职权范围广泛,他们与国王共同商讨国家税收、外交、防务和分封等重大决策问题。
此外,“贤人会议”也是国家的最高法庭,有权审理各种讼案,包括涉及王室和达官显贵的要案。
可见“贤人会议”作为民主性机构,它拥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它不仅是国王的助手,又能制约国王。
在地方形成了以郡、区、村3级管理为主,城镇为辅的半自治性的管理制度。
郡政府是半自治式的非常设的地方会议,每年开两次会,出席者主要是社会上层人士和大小土地所有者。
郡政府职权广泛,主要负责贯彻国王命令,维持地方治安和管理地方公务,但更主要的是为国王管理税务,行使司法等职能。
由于历史的原因,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使英格兰人跨越了野蛮的奴隶制社会阶段,并很快结束了封建割据状态,他们带着原始社会末期极为珍贵的民主制的遗产,适应着社会的需要,逐步形成了中央集权的国家。
在这个国家中,国王与社会上层人物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并形成了以郡、区、村为主,城镇为铺的半自治性的地方行政和司法管理体系,在地方政权中也充分体现了贵族民主制的特点。
二.封建集权君主制(11—12世纪)
(一)集权君主制的建立
威廉一世时期是集权君主制的奠基时期。
威廉一世取消了中央政府中享有较大政治权力的贤人会议,建立了国王法庭,俗称大会议。
在当时欧洲其他国家中,国王法庭是一种封建机构,完全由国王直属封臣组成。
就职能而言,大会议除进行司法审判、处理封建主个人之间的封建利益冲突外,还为国王提供咨询、商讨国是、议决重大政策,行
使立法和行政管理权。
在每一次大会议上,威廉都要重复加冕仪式,以强化王权的合法性和神圣性。
在军事上,由于全国大大小小的教俗封建主都与国王建立了封君封臣关系,都负有为国王提供骑士的军事义务,因此一旦需要,威廉一世能够集合起一支多达4200名骑士的封建军队。
威廉一世还享有征调民军的权利,还可以命令教会,;未经国王批准,宗教会议制定的任何法律均告无效;宗教法庭不得审判王室官员和男爵,不得将他们开除教籍,不得对他们施行宗教酷刑。
通过以上措施,威廉一世建立起当时欧
洲最强大的封建王权。
(二)集权君主制的巩固
诺曼王朝后期特别是亨利一世时期,英国王权又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巩固了集权君主制。
第一,严厉打击贵族和教会分裂势力。
第二,改组中央政府,强化国家机器。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控制。
第四,对特殊地区实行特殊统治制度。
第五,扩大国王司法权。
集权君主制进一步巩固。
(三)亨利二世改革与集权君主制的发展
亨利二世时期是英国封建集权君主制的发展时期。
1154年,亨利二世在19年的王位继承战争结束之后登上王位。
他首先重建了一度瘫痪的中央政府,然后通过多方面改革,从制度上发展了集权君主制。
在政治上,亨利二世继承了亨利一世的衣钵,注重从中小贵族中选任各级官吏。
他完善了大法官厅、财务署等中央官僚机构,在威斯敏斯特王宫建立了政治统治中心。
在财政上,亨利二世除加强王室地产管理、保证地租和封建捐税的严格征收外,又建立了国家直接税制。
在军事上,亨利二世取消了封建骑士军队,建立了雇佣军制和民兵制。
在司法上,亨利二世建立了巡回审判和陪审制,加强了司法的中央集权。
亨利二世的上述各项改革从制度上加强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
三.等级—代议君主制(13-15世纪)
(一)议会的产生
1215年,为了反抗国王的过分的税收,贵族们发动起义,迫使国王签订了英国史上有名的《大宪章》。
但是亨利三世即位后拒绝了《大宪章》,于是贵族们又开始起来与国王斗争。
1258年在牛津召开了一次称为“国会”的议会,它首次提出了政府主要大臣要对委员会而非国王负责以及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
由于牛津国会把全部权力都交给了封建大贵族,引起了市民、骑士和自由土地占有者的不满,为了争取这些人的支持,叛乱贵族西门.德.孟福尔于1265年召开了由贵族、市民和市民参加的等级会议,其被称为英国议会的开端。
(二)议会的发展
1272年爱德华一世召开了史称“模范国会”的会议,它标志着议会三个阶层的代表数额由不稳定趋于相对稳定。
到了15世纪,英国的国会获得了真正的立法权。
(三)早期议会政治的失败与等级—代议君主制
从13世纪到15世纪,表面看起来权力一直在向着制约国王权力
议会方向转移,但是国王仍然掌有有着实际性的决定权。
国会只有在
国王需要的时候才召开。
“在亨利七世统治的24年中,国会只召开了七次,伊丽莎白一世在世的45年中,国会只召开了10次,即使仅有的几次国会也完全成了王权的工具”。
因此处于封建时代的国会总体上讲是封建王权的附属机构,只有当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排除了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之后,国会才有可能真正的转变为资产接的的代议机构。
四.都铎王朝的专制君主制
(一)专制王权的建立及巩固
都铎王朝的创建人亨利七世以兰开斯特王室支裔夺得王位,上承长期战乱之余,登位以后又屡次受到争位者的挑战,根基很不牢固。
他对抗命的贵族采取无情镇压和利禄收买两手,终于扑灭了玫瑰战争的余烬,收得统一英格兰之功,为都铎王朝历时百余年的统治奠定了基础。
亨利八世即位时都铎王朝已经巩固。
在他统治期间最大的成就是埃尔顿所提出而为许多学者所接受的“亨利革命”。
这个“革命”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宗教改革,另一是政府改革。
宗教改革使英国摆脱罗马教皇的控制,使英王成为安立甘教会的首脑,此后英王身兼国家和宗教的首领。
亨利八世死,经过爱德华六世和玛丽两朝的中衰后,伊丽莎白继位进一步发展了专制王权。
(二)王权与议会
十六世纪是英国议会发展的重要时期。
议会制度是英国历史上独具的特点,议会对于都铎王朝专制制度的加强,起了重要作用。
在都铎王朝以前,议会已存在二百余年,但它主要是一个批准征税和审理重大司法案件的非常设机构,以由教俗贵族组成的上院为主体,而由骑士和城市代表组成的下院则居于从属地位。
英国宗教改革开始后,议会本身发生重大变化。
“宗教改革议会”给予王权以巨大支持,并从王权获得许多权利。
此后议会成为具有权威的立法机构。
五.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演进
(一)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529年宗教改革开始后,人们争取民主的呼声越来越大。
1640-1642年议会斗争:
资产阶级、新贵族控制下的下议会要求限制王权,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
查理一世为了筹划军费,镇压起义,被迫于1640年恢复长期关闭的议会。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联合起来,利用议会同国王进行斗争,起草了《大抗议书》,抨击查理一世暴政,他们要求限制王权,取消国王的专卖权,监督国王和大臣的活动。
查理一世拒绝接受《大抗议书》,最终和议会决裂。
1642年,查理一世挑起了内战,组织王军,向议会军发起进攻。
1643年,克伦威尔前往英格兰东部,募集了一支主要由自耕农和城市平民组成的骑兵,在马斯顿荒原战役(1644.7),纳西比战役(1645)等战役中屡次击溃王党军。
内战结束后,1649年,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处死。
英吉利共和国时代开始。
1653年4月30日,克伦威尔发动政变,解散议会。
12月16日,他正式宣布自己就任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1649年占)的“护国主”,英吉利共和国时代结束,以克伦威尔的个人军事独裁为特色的护国政体时期开始。
1658年,克伦威尔病逝。
英国重新进入混乱时期。
1660年,斯图亚特封建王朝(查理二世)复辟,他们推行反动政策,实行血腥报复,严重损害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
1688年,支持议会的辉格党人与托利党人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时任荷兰奥兰治执政的女婿威廉(后来的玛丽二世和威廉三世)回国执政,发动宫廷政变,推翻斯图亚特王朝封建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新贵族的统治,这次政变没有流血而获得成功,因此史称“光荣革命”。
1689年,颁布《权利法案》标志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确立。
(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英国的内阁最早是由中世纪后期的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化而来。
当时即有内阁之称,但性质是封建君主的咨询机构。
1694年,威廉三世从支持他的辉格党中任命枢密院成员,组成辉格党内阁。
但当时辉格党在议会中并不占多数。
1714年,乔治一世即位,因不通英语,逐渐不出席内阁会议。
1721年,下院多数党辉格党领袖、内阁首席大臣兼财政大臣R.沃尔波尔取代国王而成为内阁首脑。
沃尔波尔内阁是英国第1届正规内阁。
1937年通过了《国王大臣法》,使内阁的名称和首相的职位有了成文的法律根据。
1742年,沃波尔因失去议会的支持而辞职,他这一行为开创了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时必须辞职的先例。
1784年,W.皮特(小)首相遭到议会下院反对时,提请国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获胜后乃继续任职。
他的作法也成为惯例。
到19世纪中期,议会、内阁的职能和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内阁制最后形成。
(三)两党制的形成
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在议会内部形成了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政治派别。
1679年,议会就詹姆斯公爵(后来的詹姆斯二世)王位继承权问题展开激烈争论,反对詹姆斯公爵有王位继承权的议员们被政敌斥为辉格(苏格兰强盗),赞成詹姆斯公爵有王位继承权的议员们则被对方骂作托利(爱尔兰信仰天主教的歹徒)。
以后两派逐渐以此自称,形成两个政治派别。
辉格党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主张限制主权,提高议会权力;托利党代表地主贵族利益,维护君主特权。
19世纪30年代,英国工业革命基本完成,英国社会阶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了两大对立的阶级---工业资产阶级和工业无产阶级。
同时,英国统治阶级内部也发生变化,形成了代表土地贵族、金融贵族和大商人利益的保守势力与代表工业资产阶级利益的改革势力。
前者以土地贵族为核心,在原托利党的基础上组成保守党;后者以热心于自由贸易的工厂主为核心,在原辉格党的基础上组成自由党。
20世纪初,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和工人队伍的不断壮大,工党崛起。
从1924年开始,工党取代自由党,与保守党轮流执政。
到80年代末,英国除保守党和工党两大政党外,还有社会自由民主党、社会民主党、英国共产党、合作党、威尔士民族党、苏格兰民族党、民族阵线以及英国革命共产主义同盟等。
参考文献:
(1)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施雪华《当代各国政治体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王荣堂.《略论英国议会的起源》.史学月刊.1983年四月
(4)温斯顿·丘吉尔:
《英语国家史略》,中译本,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
(5)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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