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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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
(2011年)
56.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
()(2011年卷一多选第56题)
A.《幼学琼林》:
“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B.《弟子规》:
“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增广贤文》:
“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
“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
【答案】ABCD
【考点】中国法制上中的法律观念与司法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
“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反映了“无讼是求”的思想。
选项B正确。
“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反映了轻视权利,忍让,息讼的法律思想。
选项C正确。
只有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足,才能产生礼义,否则就会滋生盗贼,这反映出法制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选项D正确。
这里要求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学习礼义,温良贤德,这是古代法律对女子行为品德的要求。
57.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7题)
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
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答案】ABCD
【考点】清末变化修律的内容
【解析】选项A正确。
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
选项B正确。
在内容上,清末新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
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进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呈现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之中。
选项C正确。
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布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选项D正确。
随着变法修律,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也受到极大冲击,通过大规模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58.关于思想家、法学家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精神和原则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
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C.在法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
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答案】AB
【考点】法制发展史中法学家的作用
【解析】选项A正确。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法律审案。
选项B正确。
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为代表的法学家,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立法活动,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
选项C错误。
在德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法学界的争论,促使《德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而不是法国民法典。
选项D错误。
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法官(而非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2010年
57.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
A.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反映了东晋仍然沿袭西周确立的父母之命婚姻缔结原则
B.粤剧《斩娥》中,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案件,反映了元代对诬告等行为严加处罚的具体法律规范
C.昆曲《十五贯》中,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
D.京剧《徐九经升官记》中,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答案」ABCD
「考点」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解析」西周婚姻制度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秦代诬告反坐原则;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58.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
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
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
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
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
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
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
()
A.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故杀
B.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
C.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
D.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戏杀
「答案」AC
「考点」《唐律》六杀
「解析」《唐律》六杀即谋、故、斗、误、过失、戏杀。
谋杀是指预谋杀人:
故杀是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
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
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来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选项B错误。
唐达根并无事先预谋,而是情急时杀人。
选项D错误。
唐达根和宋万田属于斗殴而非嬉戏中产生了杀人的后果。
59.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9题)
A.罗马法规定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B.《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的立法精神
C.美国《联邦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审判活动中被援引
D.英国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罗马私法上有关自然人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美国《联邦宪法》、英国国会立法
「解析」选项A正确。
罗马法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作了详细规定。
只有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选项B正确。
《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
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
选项C错误。
根据联邦法院解释,序言虽然在宪法全文中但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在审判活动中不能被引用。
选项D正确。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国会立法权得到强化,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制定法地位提高,被称为基本立法。
(2009年)
57.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汉代废除肉刑、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
选项A正确。
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
“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选项B错误。
不是汉武帝改革,而是汉文帝废肉刑。
选项C正确。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
也就是说,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上,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表现在:
“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重罪十条”的产生、刑法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死刑复奏制度。
选项D正确。
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
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58.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中国古代诉讼的程序和制度。
选项A正确。
西周时期的“狱”与“讼”。
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选项B正确。
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
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
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
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
选项C错误。
明代的大审是每五年一次。
选项D正确。
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
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59.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B.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影响较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来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等
C.《法国民法典》根据“天赋人权”理论规定了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D.1888年完成的《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被认为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权利的保护而受到多方批评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罗马法的产生、美国宪法修正案、《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选项A正确。
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
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
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
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选项B正确。
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惟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
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降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选项C正确。
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这是“天赋人权”理论在《法国民法典》中的体现。
选项D正确。
历经13年于1888年完成《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
这个草案受到多方批评,认为它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的保护,还有人认为语言过于专业化导致普通民众难以理解。
(2008年)
57.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
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
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答案:
ABD
解析:
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
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
所以A是正确的。
在死刑的执行上,唐代沿用了隋朝的死刑复奏制度,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唐朝初年唐太宗李世民先后怒杀了大理寺丞张蕴古和交州都督卢祖尚以后,因为错杀后悔不已,他认为实行三复奏用处不大,“比来决囚,虽三复奏,须臾之间,三奏便讫,都未得思,三奏何益?
”遂决定改三复奏为五复奏,即处死前一日、二日复奏,执行之日又三复奏的制度,死刑应在复奏皇帝批准下达后执行,并且必须依法定方法执行,判决应斩而绞,或者应绞而斩,徒一年。
因此,B项说法是正确的。
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始于明天顺三年(1459年),明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行政制度。
可见朝审制度只是对重案囚犯的一次审理,并不涉及到死刑的执行问题,所以C是错误的。
D项所述“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明显是正确的,不赘述。
58.关于《永徽律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唐太宗在位时制定的
B.《永徽律疏》首次确立了“十恶”即“重罪十条”制度
C.《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
D.《永徽律疏》是对《贞观律》的解释,在中国立法史上的地位不如《贞观律》
答案:
ABD
解析:
《唐律疏议》(《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李治在位时期完成的,并非在唐太宗在位时制定,所以A是错误的,当选。
《北齐律》首次确立了“重罪十条”制度,隋《开皇律》确定了“十恶”制度,所以B也是错误的,当选。
C项“《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明显是正确的,不再赘述。
《永徽律疏》是针对高宗永徽二年修订的《永徽律》进行的逐条逐句的解释,而不是对《贞观律》进行解释。
《贞观律》确定了唐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但是历史地位上是不如《永徽律疏》的,因为《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所以D是错误的,当选。
59.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概括继承”的原则
B.法国1875年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三部宪法性文件组成,不是一部系统完整的宪法法典
C.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
D.德意志帝国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
答案:
BCD
解析:
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限定继承”的原则。
所以A是错误的,不应选。
法国1875
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
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
1875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分别是《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所以B项是正确的,应选。
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因此,C项说法是正确的。
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设置了由区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帝国法院构成的普通法院体系,帝国法院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
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08年·四川)
57.关于古罗马的《十二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十二表法》是罗马帝国时期的立法成果
B.《十二表法》是在总结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成文法
C.《十二表法》的“十二表”,是指该法的十二个编目
D.《十二表法》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实体法优于程序法
答案:
BC
解析:
《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也就是说是罗马国家时期的立法成果,而不是罗马帝国时期的立法成果。
因此,A项说法错误。
《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因此,B项说法正确。
《十二表法》的“十二表”,是指该法的十二个编目,依次是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
因此,C项说法正确。
《十二表法》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因此,D项说法错误。
58.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明大诰》是朱元璋在位时,为防止“法外遗奸”而制定的
B.《明大诰》强调“重典治吏”,其中多数条文是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
C.《明大诰》对《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了处罚
D.《明大诰》在当时家喻户晓,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
答案:
ABCD
解析:
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具有与《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
《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
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
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
大诰的另一特点是滥用法外之刑:
四编大诰中开列的刑罚如:
族诛、枭首、断手、斩趾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
“重点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
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
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59.关于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B.明朝的廷杖之制是根据皇帝意志而形成的法外用刑惯例
C.明清会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但是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使实际执法与法律制度日益脱节
D.“申明亭”为明代法定的基层调解机构,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积极作用
答案:
ABCD
解析:
明清时期刑部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交大理寺复核)、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
而隋唐时期的刑部有案件复核权。
明清时期大理寺掌复核驳正,以及死刑复核。
所以明清时期大理寺和刑部的职能与隋唐相反。
因此,A项说法正确。
廷杖是由皇帝下令,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刑,在朝堂上杖责大臣的制度。
因此,B项说法正确。
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是一种慎刑思想的反映,但却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以致皇帝家奴也插手司法;最终结果是司法更加冤滥,法律制度与实际执法日益脱节,加速了王朝整个政体的腐朽。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申明亭是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五年(1372)创建的读法﹑明理﹑彰善抑恶﹑剖决争讼小事﹑辅弼刑治之所。
每里推选一年高有德之人掌其事,曰老人,老人除执掌教化外﹐老人还剖断里中人户争讼之事。
可见,老人有调解中间人的作用,在创立之初,申明亭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07年)
57.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高宗李治的妹夫房遗爱谋反案发犯“十恶”罪。
依《永徽律疏》的规定,对房遗爱应作何处置?
A.可适用“八议”免于死刑
B.应被判处死刑
C.可以赦免
D.不适用自首
答案:
BD
解析:
唐律将十恶罪规定在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规定了罪严厉的刑罚。
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
唐律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因为房遗爱犯的是谋反之罪,所以对房遗爱不可以适用八议免于死刑,应判处死刑,不可以赦免,并且不适用自首。
58.关于历史上法学家法律解释、法学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西晋及唐朝,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
B.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C.美国有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同时为杰出法官,他们的法学作品具有立法的意义
D.在现代德国,法学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适用民事法律时的重要参考材料
答案:
ABD
解析:
在中国古代,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著名的张杜律和唐律疏议。
而在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其中著名的是当时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乌尔比安、伯比尼安、保罗、莫迪斯蒂努斯)。
在现代德国,其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
在德国根据“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习惯,无习惯依法理”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此法学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适用民事法律时的重要参考材料。
美国法学家的法学作品对法律发展具有影响,但不能说具有立法的意义,因为法学家没有立法权。
因此,正确选项为ABD.
(2006年)
63.《疑狱集》载:
“张举,吴人也。
为句章令。
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
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
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
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鞠之,妻乃伏罪。
”下列关于这
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A.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B.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C.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D.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体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答案:
ABC
解析:
唐律确认了刑讯逼供的合法性,但是对刑讯手段的使用却作了严格限定。
《断狱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尤未能决,事需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问,违者杖六十。
”也就是要求承审官员在拷问之前,必须先审核证据的真实性,然后反复查验证据。
证据确凿,仍狡辩否认的,经过主审官与参审官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刑讯;未依法定程序拷讯的,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也可以“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
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
64,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权利”的特点
B.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
C.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
D.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答案: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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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 法制史 司法考试 历年试题 多项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