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灯箱制作安装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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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灯箱制作安装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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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灯箱制作安装招标文件
广告灯箱制作安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二O一三年十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1、(以下简称招标人)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项目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9:
30~12:
00,14:
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财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书应于2013年12月12日10:
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4、定于2013年12月12日10:
30时(北京时间),在开标。
招标单位:
联系地址:
)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8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
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2
工程地点
4
招标范围
广告灯箱制作及安装。
工作范围为武商摩尔城停车场广告灯箱制作、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安装、验收、技术服务和提交等。
5
招标内容说明
(1)广告灯箱尺寸及数量明细:
;
(2)广告灯箱电源布线
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0个日历天
6
质量要求
合格
7
保修要求
保修期两年。
8
合格投标人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具有广告灯箱制作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近三年的相关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招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疑问,招标人统一书面答复
10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金额:
;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人及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4、未按第1、2、3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3年12月12日上午10:
30时
地点:
1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5
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企业法人公章的,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5)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人资质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10)其他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1)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16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投标人对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3)投标保证金未在开标之前交纳的。
(一)总则
1.投标人须知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广告灯箱制作安装项目
2.2工程地址:
2.3招标单位:
2.4现场条件:
灯箱进场时间为22:
00,所有施工时间必须安排在22:
00—次日7:
00。
施工时用电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方联系。
2.5材料要求:
序号
材料
单位
规格
备注
一
材料部分
1
镀锌方管
kg
30×30×3
2
圆钢
kg
φ12
3
彩钢板
kg
T=1.0mm
4
灯箱布
㎡
户外38丝
5
铝封板
kg
T=2.0mm
6
氟碳漆
㎡
7
LED灯条
套
8
LED电源
套
350W
9
4mm2单芯线
m
10
φ25线管
m
11
空开
个
12
交流接触器
个
13
时间控制器
个
14
控制箱
个
材料说明:
灯箱布的规格为户外38丝,可选用的品牌为美国艾利和3M;氟碳漆的选用品牌为振邦、立邦及华润;LED灯条选用品牌为蓝景、日上和锐高;LED电源的选用品牌为衡孚、东辉和明伟,色温6500K以上(冷白);4mm2单芯线选用品牌为武汉二厂、泰山及鸽牌;φ25线管的选用品牌为金牛、日丰和联塑,空开的选用品牌为正泰、双丰和金牛。
制作工艺:
30×30×3镀锌方管与φ12圆钢焊接灯箱箱体,箱体用M10螺栓与墙面连接固定,箱体靠墙面封白色彩钢板,对光源进行反射,增加画面亮度;光源采用蓝景或日上高亮LED芯片,户外内打灯灯箱布,周边绑扎固定;灯箱周边铝封板烤灰色氟碳漆。
灯箱电源线路的设计及铺设,且电路铺线各项费用分别核算到每个灯箱,并附详细的技术说明。
线材采用武汉电线二厂出品优质线材。
2.6设计及制作要求:
(1)广告灯箱的具体制作详见设计图。
(2)投标人需对广告灯箱进行深化设计,并附设计说明及设计图。
(3)投标人须提供广告灯箱的结构图、内视架构图、及画面图。
2.7产品要求:
制作完成的广告灯箱达到外形美观、简洁、透光好,并附投标产品的描述。
2.8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卫生等)。
2.9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不高于50个日历天;(自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5,000.00元/天处罚。
2.10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1投标报价方式:
固定包干单价。
投标合同期内有效。
设计变更和招标单位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3.合格的投标人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具有广告灯箱制作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近三年的相关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答疑
4.1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根据踏勘的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进行报价。
一旦投标人中标,不得再以现场条件复杂、不清楚、报价时未考虑等各种理由要求调整。
4.2各投标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疑问,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其他文件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该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作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施工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及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由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除6.1内容外,招标人可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该等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同时,投标人更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5本招标文件除特殊说明外,“日”均指日历日,“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招标人将对其在投标截止期3日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
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及时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补充文件后1日内给予确认。
各补充文件将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
当招标文件与其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投标的来往通知、函件、文件和有关的资料(包括图纸、文字、格式和计量单位等),均使用中文并按中国有关规范执行。
9.2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册商务部分
A.投标书;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投标汇总表;
D.投标报价清单;
E.投标人企业资质、营业执照、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F.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
G.投标承诺、保修服务措施(投标人所承诺的,包括产品及安装材料的单价、工程报价、运输、保险、施工、安装调试、各项费率、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等方面的承诺是已经最优惠的);
H.产品及工程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I.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和说明。
第二册技术部分
A.工程概述;
B.广告灯箱材料的配置清单、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描述。
C.施工组织计划(包括确保工程质量、关于质量管理、工期的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现场标准化管理目标。
产品制作、安装、验收标准。
根据本工程进度的工期及计划表,对施工总进度的配合承诺等)。
10.2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潜在的投标人商议、串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0.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全部留存。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
11.2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有关投标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11.3投标文件所附的证明文件应复印清晰并加盖公章。
11.4投标文件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并应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11.5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
11.6投标文件的具体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及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标准格式。
11.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简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8投标书要求统一规范,按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报价明细表中的总金额应与投标书中投标报价金额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投标书为准。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广告灯箱规格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并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范围的所有条件及可能发生的变化,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12.2投标人不应以低于成本价填报任何项目单价或采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清标时一旦查证,可能会影响投标人最终是否中标。
12.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内容,当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赶工或拖延时,承包人必须调整施工计划,增加人、机、料,保证赶工期并不再索取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能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所发生的增加费用应摊入各项投标报价中。
13.投标货币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该等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中标人及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15.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
b)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书。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a)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2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如下:
17.2.1投标文件的必须密封提交,密封袋由投标人自备,不统一规格,当一个密封袋不能满足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时,允许投标人使用多个密封袋进行封装。
17.2.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7.2.3投标文件封装后,必须在文件袋的开口处用封条密封,并在密封条的粘贴接缝处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7.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外包装上,均应贴上用A4白纸打印的封面,并注明下列内容:
a)投标人名称;
b)投标工程名称:
17.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3款的规定装订、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9.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则其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该通知必须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
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该等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除此等修改、补充是应招标人的要求。
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2.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公开开标。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由招标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投标价比较。
23.3所有评标委员均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评比、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在评标阶段,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及其认为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并根据澄清或说明进行补充报价。
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6.投标文件的评审
26.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c)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6.2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a)符合性审查
b)算术性复核
c)投标报价评审比较
d)推荐中标候选人,形成评标报告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7.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投标价格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并依序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七)合同的授予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派遣其授权代表(该代表需有中标人正式授权证明)到招标人办公地点,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
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3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供货需求。
28.4投标人中标后,违反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约定、或未经招标人允许超期不签订商务合同、或借故拖延商务谈判的,招标人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投标人一旦中标,通过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后,不得私自转包,否则将视为违约并自动中止合同,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8.5投标人若有不良记录行为,招标单位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9.1招标人不承诺一定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9.2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依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0.中标通知书
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保人。
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31.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行为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3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32.1投标人应为其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人提供尽可能的安全防护,并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章为自有施工人员投保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八)招标范围
33.招标范围包含的内容:
33.1本次招标包括:
广告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除设计明确的内容外,本次招标还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图纸的深化设计费用及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免于计量支付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费用;
b)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认为需要投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以及其它措施项目费用,包括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保险费;
c)安装验收完成前的一切垂直及水平运输费用;
d)临电、临水的接驳及使用费用;
e)承包范围内工程移交前多需要发生的验收的全部费用;
f)两年的售后保修费用;
g)其它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以及投标人认为承担本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而需要发生的其它成本支出。
施工期间的人工、材料等物价的涨跌风险。
33.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范围、格式和报价明细认真填报承包本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工程款支付
34.预付款
34.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35.工程进度款
35.1本项目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招标范围包干(本费用包括广告灯箱的设计费、电源线路铺设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且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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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 灯箱 制作 安装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