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线使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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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线使用管理办法
广珠城际轨道工程线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明确责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项目铺轨后工程线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5-2009.JP48-200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1-2005)及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法律、法规、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铺轨开工后至线路线路联调联试前,工程线行车组织、道岔使用管理工作由轨道铺设单位ZH-1标中铁三局负责(以下简称轨道铺设单位),行车调度电话:
0756-3385782。
公司安质部负责总协助。
第三条其他站前和站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需使用工程线时应提前与轨道铺设单位办理相关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
第四条轨道铺设单位应不断完善内部的安全管理办法,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工程线交叉作业安全管理
第五条凡进行下述项目施工,均由施工单位向轨道铺设单位提出施工申请(申请书见:
附件1、附件3),并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1、动用路基、桥梁、隧道、站台、轨道设施、调整道岔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
2、施工机具、材料可能侵入建筑限界;
3、施工调查、检查、测试设备、测量、现场施工等作业可能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
4、特殊情况在工程线上设置临时平交道口(有人看守);
5、在工程线上使用的单轨机、架线车、人力轨道小平车;
第六条施工申请的办理:
1、请点施工申请计划划分:
分为施工慢行请点计划和施工封锁请点计划两种,均由各施工单位向轨道铺设单位申请办理。
2、请点施工工申请计划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24小时向轨道铺设单位提交,轨道铺设单位行车调度室收到申请计划后,在施工前20小时,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复(见附件2)。
施工单位签收后,送回(或以传真方式传回)轨道铺设单位行车调度室。
3、请点施工、设置临时平交道口,使用人力轨道小平车,架线车等申请计划,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调度部门与轨道铺设单位行车调度室办理;同时施工单位与轨道铺设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请点相关手续和施工安全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4、为防止人力轨道小平车溜逸碰撞铺轨机械,机车、大型养护机械、移动焊轨机等设备,避免发生事故:
正在铺轨,机械养路、应力放散及锁定的施工区间,不办理人力轨道小平车的使用申请。
第七条、有关要求
1、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制定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对机具、设备、材料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准备,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施工项目制定应急方案。
2、施工单位应采取组织力量集中施工的方法,尽量缩短施工地段和时间。
3、工程线行车采用不定时制,无固定运行图,凡办理了施工申请的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两端800米处设置防护牌和防护员防护,安排值班调度24小时值班,设值班固定电话,施工单位值班调度必须做到与施工现场的通信联络畅通。
在施工前1小时施工单位派联络员进驻施工地段两端车站,联系施工请点事宜,并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第八条施工结束后消记
1、施工单位申请的施工计划全部完成后,认真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检查,必须做到路料、机具等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确保工程列车运行安全。
施工中动用的路基、轨道、桥梁等设备必须恢复到原有状态。
施工单位对上述情况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到轨道铺设单位原申办地点及相关车站办理施工消记手续。
2、施工单位办理完施工消记,经轨道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方可取消24小时的调度值班。
第九条临时平交道口的设置标准:
1、临时平交道口的设置位置尽量设在直线地段,以便于机车瞭望,保证施工车辆及人员的人身安全。
2、临时平交道口必须铺设道口铺面板,采用混凝土砌块铺面板或木枕铺面板,铺面板必须铺设牢固。
高度不得超过轨面,宽度应满足施工车辆安全通过,且不得小于2.5m。
道心两侧应采用护轨,两端做成喇叭口,距护轨端头300mm处弯向道心,终端距钢轨作用边大于150mm。
轮缘槽宽度不小于90mm,深度应为45-60mm,道口两侧平台不小于10m,纵向坡度不大于6%。
3、临时道口设置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对临时道口进行24小时看守并加强养护维修。
4、设置的临时平交道口不得影响铺轨单位机械养路作业,因养路作业需拆除临时道口时,铺设单位必须将其拆除,待养路机械通过后,方可按照原位置和标准回复。
第十条使用人力轨道小平车的规定:
1、人力轨道小平车必须轻便,保证现场作业人员能随时抬移出线路以外。
2、轨道小平车必须安装制动装置,且制动装置易于操作、有效,同时配备防溜铁鞋,防止小平车停留时溜逸。
3、施工单位使用小平车时,应配专人随车移动进行防护,显示停车信号并加强瞭望,严禁非施工单位使用轨道小平车。
第十一条施工防护
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工程》、《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规定,在施工地段的两端(距离800米)处进行防护,并设置作业标,施工防护员在作业标以外20m处以手信号防护,当800m防护距离为隧道时,延长防护距离,防护标志应设在隧道以外,距离过长中间增加防护员。
2、使用人力轨道小平车(单轨车)时,前后两端20米处设防护员随车移动防护。
3、防护员必须穿规定的黄色(夜间为黄色反光)防护服,昼间手持红黄色信号旗(夜间为红、黄色信号灯)和防护牌进行防护。
施工作业结束后,由防护设置单位或防护员将防护牌收回。
严禁单一使用防护牌而不设防护员。
4、施工单位组织夜间施工时,所有参加的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否则严禁夜间施工。
5、工程列车、铺轨机、大型养路机械、配砟车等均为跨装、超限列车,沿线各施工单位施工用料、机具、设备等堆放必须符合铁路建筑限界标准,安排专人每天对在路基两侧堆放的材料、机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超限列车安全运行。
并检查临时平交道口情况,人力轨道小平车锁固情况。
人力轨道小平车和单轨车每次施工完毕后必须抬出轨道道床以外。
第三章工程线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行车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工程线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行车安全
1、工程列车机车、铺轨机、轨道车等司乘人员、运转车长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在工程线运行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必须保证机况处于良好状态。
3、自轮运转机械根据广珠城际铁路坡道,各自配足防溜铁鞋,简易制动阀,防护信号灯(旗),无线通讯设备等。
4、向同一区间开行一列及其以上工程列车时,续行列车距前行列车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分钟,续行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并加强瞭望,前行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后,运转车长在距列车300m处进行防护,并通知后方站列车停车位置,多趟列车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相互间必须保持800m及以上的安全距离,在两列及以上作业间隙设防护员防护,确保工程列车施工作业和人身安全。
工程列车施工完毕后返回程序比照进入施工地点程序办理。
5、自轮运转机械在工程线的运行速度,由铺轨单位根据线路的具体状况而定,但必须保证自轮运转机械的运行安全,区间运行速度一旦确定,所有动车,工程列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超速,运行中加强瞭望,按规定鸣笛示警。
6、工程列车、自轮运转机械在工程线上运行时,遇到紧急情况或被上道施工单位拦停,工程列车、自轮运转动车司机应找现场施工负责人签认,签认单。
(见附件4)
7、施工单位的自轮运转动车在工程线上运行,必须与铺轨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并服从铺轨单位行车调度的统一指挥,开行的行车凭证以调度命令为准,司乘人员必须保证与铺轨单位行车调度的通讯联络畅通。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
1、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含协作队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线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在铁路线上坐卧休息,(特别是工地看守员),上下班禁止在轨道上、线路中心行走,特别是在运行中的动车前抢越,严禁钻越车辆,通过道口时严格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
第十四条事故处理
在营业线及工程线路上发生的路内外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调查处理。
第四章考核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和铺轨单位因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或在检查时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按公司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五章责任赔偿
第十六条 为确保本项目施工、工程列车运行、铺轨作业安全,按期完成铺轨施工生产任务。
各单位及铺轨单位,因违犯安全协议,违章施工造成下列条款之一时,按产生的机械修理费,人员伤害赔偿费,医药费等全额由责任方赔偿:
1、因施工材料、机具等施工设备侵限时;
2、施工现场无防护标志及防护员防护发生人身伤害时;
3、工程列车、自轮动车闯越防护信号发生人身伤害时;
4、施工人员违反规定顺着线路行走或钻越车辆,在车下乘凉及在运行中的动车前抢越,发生人身伤害时;
5、施工人员违反规定在线路上坐卧睡觉发生人身伤害时;
6、施工使用的人力轨道小平车,单轨车不按规定抬移线路以外侵限时;
7、施工车辆不按道口管理规定抢越道口发生碰撞时;
8、施工单位不按规定在车站申请要点,发生行车,人身伤害事故时;
9、凡在施工中动用铁路设备,不按时恢复原状发生行车脱轨时;
10、工程列车、自轮运转动车不按规定运行,超速发生脱轨时;
11、工程列车、自轮动车不按规定鸣笛示警发生行车,人身伤害事故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如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广珠城际铁路工程线请点施工计划申请书。
2、广珠城际铁路工程线请点施工计划批复书。
3、广珠城际铁路工程线人力轨道小平板车(单轨车)使用申请书。
4、拦停列车签认单。
附件1
广珠城际铁路工程线请点施工计划申请书
申请施工单位
申请施工项目和内容
申请施工类别
□封锁作业 □利用列车间隔作业
申请施工地点
DK + ~DK +
申请施工日期
年月 日~ 年月日
申请施工时间
时 分~时 分
批准时间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值班调度姓名:
值班电话:
现场施工防护员姓名:
广州端800m:
广州端20m:
珠海段800m:
珠海端20m:
铺轨单位审批签字
(超过3小时封锁施工审批)
负责人:
年 月 日
铺轨单位值班调度员批准(经办人)签字
(章)
年 月 日
批准命令号:
申请施工单位:
批准施工项目和内容:
铺轨单位值班调度员批准(经办)签字:
(章)
年 月日
施工单位值班调度员接受签字:
(签字后传回铺轨单位值班调度)
(章)
年月 日
附件2
广珠城际铁路工程线请点施工计划批复书
附件3
广珠城际铁路工程线人力轨道小平板车(单轨车)
申请单位:
(章)
申请人(签字):
使用类型:
人力轨道小平板车 单轨车
申请施工地点
DK + ~ DK +
申请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时 间
每日具体使用时间,以施工前一日18时行车调度命令为准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值班调度员姓名:
值班电话:
现场施工防护员姓名
广州端500m:
广州端20m:
珠海端500m:
珠海端20m:
铺轨单位值班调度员批准(经办)签字:
(批准单位章)
年 月日
附件4:
拦停列车签认单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作业项目
拦停列车时间
年月 日时分-时 分计 分钟
签认人(防护员或现场施工人员):
职务
注:
此表由自轮运转设备司机携带,遇拦停列车情况下找相关人员签认
附件二:
广珠城际工程线使用各参建单位联络人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备注
中铁三局
刘金生
总工、副指挥长
13929110802
分管领导
张国辉
调度
15242009071
0756-3385782
行车调度
李新虎
轨道副队长
13373068399
联络员
中铁八局
杜巍
总工
18666951377
分管领导
贺美建
18675605672
调度
中铁十二局
刘新华
副指挥长
18607695538
分管领导
朱贵乾
工程部长
18688636016
调度
通号公司
苏连芳
总工
18688885219
分管领导
朱成彬
工程师
18610035786
020-38741416
调度
电气化局(四电)
刘国平
队长
18040585892
分管领导
张晟魁
18635257805
调度
中铁建二十五局
梁木华
经理
13760882952
分管领导
陈里桥
工程部长
18925092260
调度
公司
蔡华密
常务副总
分管领导
黎庆雄
副总经理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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