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理僵尸企业政策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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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清理僵尸企业政策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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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清理僵尸企业政策-0
2017清理僵尸企业政策
2017年清理僵尸企业俨然已成重头戏,那么具体政策又是怎样安排的呢,以下是cN人才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清理僵尸企业政策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坚决淘汰不达标落后产能,严控过剩行业新上产能。
清理处置“僵尸企业”是今年去产能工作中的“牛鼻子”工程。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至少已有14个省份明确了今年清理“僵尸企业”任务清单,但在处置“僵尸企业”的过程中,多地普遍遇到了人员安置压力大、资金筹措渠道单一等障碍,如何确定“僵尸企业”,各地参考标准也不一致,相关方面亟待采取措施破解难题,保障“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平稳推进。
清理“僵尸企业”成多省工作重点多地公布了去年处置“僵尸企业”成绩单,业绩亮眼。
据不完全统计,在今年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中,吉林、河北、山东、浙江、广东等14个地方明确提出处置“僵尸企业”。
武汉江南集团是由武汉第二棉纺织厂组建成立的一家国有纺织企业,在册职工为1465人。
截至2015年底,公司负债亿元,净资产为-3360多万元,陷入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局面。
去年,托管武汉市数十家国有工业企业的武汉市工业控股集团,对下属包括江南集团在内的3家“僵尸企业”进行清理处置。
江南集团将纺织主业及其有效资产组建并转移至新企业,与另一家知名纺织国企裕大华集团重组,并将1000名职工分流至新企业,由此完成“僵尸企业”的辅业剥离与人员安置,从而实现新生。
近期,多地公布去年处置“僵尸企业”成绩单。
据统计,广东国有关停类“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2394户,浙江处置555家“僵尸企业”,山东125家省管“僵尸企业”实现退出。
在老工业基地辽宁,去年关闭了39处煤矿和近20户钢铁企业。
据不完全统计,在今年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中,吉林、河北、山东、浙江、广东等14个地方明确提出处置“僵尸企业”。
其中,一些地方还列出处置“僵尸企业”的具体数量目标。
比如,河北计划完成4家钢铁“僵尸企业”出清;浙江省完成处置300家“僵尸企业”。
山东省在去年处置完成第一批125家的基础上,计划在2017年完成处置的第二批“僵尸企业”124户。
湖南今年要完成省级层面“僵尸企业”清理任务的50%。
处置“僵尸企业”,也成为各地国资系统今年的工作重点。
据统计,2016年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共退出“僵尸企业”55户,妥善分流安置职工1998人。
北京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北京市将加快退出“僵尸企业”,重点退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吊销营业执照及四级以下管理失控的企业,目标是完成50户以上“僵尸企业”的退出。
湖北省计划今年内力争退出剩余30家省属国资“僵尸企业”,实现省属国资“僵尸企业”全部退出。
负责省属“僵尸企业”处置的湖北省宏泰托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世杰表示,从去年到现在,宏泰已注销20家省属国资“僵尸企业”,通过资产划拨、整合、合作处置、拍卖处置等多种途径,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针对“僵尸企业”的不同状况,湖北省采取挂牌转让一批、关闭注销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等不同方式完成清理处置。
比如,对常年亏损、资产质量差的华联楚天、糖酒副食品公司等多家企业,采取挂牌转让;对主业清晰、运营能力较强的理化测试中心、省轻工院等企业,通过股权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管理层持股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
多地处置界定标准不一在处置过程中,如何确定“僵尸企业”,各地参考标准不一。
如何进一步进行更科学的分类,是“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中央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
“僵尸企业”的一大危害在于不断消耗财政、金融资源。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禁止作为市场化债转股的对象。
各地在处置过程中,纷纷强调“止血”。
河北明确规定,停止对“僵尸企业”的各种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浙江要求,对“破产清算类”企业各级政府要停止各种财政补贴和不同形式的保护;湖北规定,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财政补贴,停止对“僵尸企业”续贷。
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各地界定、排查“僵尸企业”过程中,普遍强调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
有的地方相对简明,比如山东按照连续三年亏损且扭亏无望、已经停产停业或半停产、资不抵债丧失造血功能的标准界定“僵尸企业”。
有的参考标准相对较多,比如湖北规定符合以下两条以上的即是“僵尸企业”:
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高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
还有的地方对“僵尸企业”进一步分类,比如广东、河北等地把国有“僵尸企业”分为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两种类型,并分别列出具体参考标准。
多位专家认为,在经济运行复杂多变情况下,每家企业特点情况都不一样,在具体实践中要做大量综合研判,动态地科学把握。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清理“僵尸企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坚定不移地推进过程中,需要注意新旧动能相结合,不能刮“清退风”,要积极稳妥地重组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
在这个过程中,合理甄别、科学准确分类非常关键。
记者采访发现,为更准确掌握“僵尸企业”情况,目前,一些地方已在探索建立动态监测新机制。
广西提出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广东将对“僵尸企业”进行逐年滚动排查,实施动态管理。
李锦说,当前亟待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作为去产能的重点领域,去年以来钢铁、煤炭价格回升,在钢铁行业扭亏、煤炭行业盈利的情况下,如果按照企业是否亏损的标准来衡量,可能让一些原本列入“僵尸”范畴的企业又“活过来”。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处置难度较大的“僵尸企业”,主要集中在国企。
现在“僵尸企业”处理的大体思路是分类处置、因企施策,但国企改革分类还比较粗糙,总体上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地方上有的分为公益类、特殊功能类和竞争类。
国企分类还有调整完善的空间,如何进一步进行更科学的分类,是“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清理退出过程困难重重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一些地方在处置“僵尸企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今年的去产能任务中,各地处置“僵尸企业”的压力依然很大,主要集中在:
——职工安置压力大。
目前,各地采取内部安置、外部转岗、解除劳动合同、扶持创业等多种方式分流职工。
但值得注意的是,依然有很多“僵尸企业”在安置职工过程中存在困难,一些劳动技能弱、年龄偏大的职工二次就业安置很困难。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聂辉华表示,目前经济形势导致很多行业不景气,分流员工不容易找到新的工作,这给处置“僵尸企业”增添了新的困难。
一些地方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还遇到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山东省高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多数企业在申请破产之前就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破产财产不能全额兑现职工的欠发工资、养老保险等劳动债权。
记者了解到,根据《社会保险法》,退休人员应该交由社会管理,但因种种原因,一些“僵尸企业”一直承担着这一沉重的社会管理职责,拖累企业退出步伐。
——资金筹措渠道窄。
一些地方负责人表示,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资金缺口成为最主要的制约因素。
武汉市工业控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该集团共处置3家“僵尸企业”,涉及职工安置1900余人。
处置过程中最大的难题是钱从哪儿来的问题。
他介绍,这三家“僵尸企业”安置职工资金支出为亿元,此前5年集团为这三家企业输血支借了6亿多元,这些资金目前都是集团承担。
“去年去产能中,钢铁和煤炭国家都安排资金用于职工安置,但非煤炭和钢铁产业的‘僵尸企业’,职工安置、债务化解等方面,无论财政还是国资都没有解决渠道。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资金支出若全靠集团开支很难持续。
——部分地方不放手。
聂辉华等专家分析认为,这几年全国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很少,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不愿放手。
有地方干部坦言,之所以地方宁愿让地方国企变成“僵尸”也不愿让其退市,是因为少了一个国企,就少了不少的局级、处级职数。
地方也担心一旦没了国企,搞宏观调控就少了很多抓手,很难完成经济发展和调控的任务。
“地方也有难言之隐,如果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出现大量工人下岗情况怎么办?
地方很难经受太大压力。
”一位地方负责人说。
延伸阅读:
清理“僵尸企业”的命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
由于此前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将处置“僵尸企业”比作去产能的“牛鼻子”,可以预期,在这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清理和处置僵尸企业必然会有实质性的突破。
当然,这种突破是有条件的。
我们认为,僵尸企业是否能够清理,关键在于能否打破刚性兑付,即破除政府对企业债务的担保兜底行为,让该破产重整或清算的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去处置。
由于现实中相当一部分“僵尸企业”是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和国企的财务软约束和种种利益考量,都可能使打破刚兑面对种种阻力和障碍。
“僵尸企业”是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
该类企业的特点是“吸血”的长期性、依赖性。
而国内僵尸企业之所以长期存在,主要是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继而吸引到银行信贷资源的投放,抑或在企业发债上获得支持。
地方政府对僵尸企业的救助则是出于“维稳”动力,因为僵尸企业涉及失业人群、当地经济下滑、金融风险暴露和社会稳定问题。
因此,很多僵尸企业不愿意退出也是因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最后政府一定会刚兑兜底。
现实中这样的情形也大量存在,如2015年一家煤炭企业出现巨额亏损,最终是得到当地政府的资金支持,才避免了迫在眉睫的债券违约。
地方政府的保刚兑还体现在干预企业举债融资偿还的行为上,如去年某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政金融形势分析报告中明确表示,要“确保到期企业债券的刚性兑付,不出现违约”。
毋庸讳言,地方政府或暗或明的保刚兑,造成了诸多市场扭曲,容易滋生道德风险。
首先,僵尸企业可以不必担心破产风险,进而会不计后果的进行债务融资、盲目扩张,陷入“债台高筑-融资-借新还旧”的恶性循环;其次,银行和债券持有人则不用担心信贷和债券到期违约风险,从而丧失对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因而会造成金融资源的挤占效应,令资金大量流入僵尸企业,而非更有效率的企业或中小微企业,让风险在金融体系内累积;同时也提高了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加大社会融资成本,因为僵尸企业出于政府的兜底预期,举债时对资金利率不甚敏感。
某种程度上,金融市场上的刚性兑付现象与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担保兜底有很大的关联。
我们以为,中央决策将处置和清理“僵尸企业”当做去产能的“牛鼻子”,恰恰是看到了这些问题。
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如果僵尸企业都能够僵而不死,又如何真正实现劣而能汰的机制,如何通过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经济转型呢?
所以,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地看,只有打破刚兑才能抓得牢这个“牛鼻子”,纠正市场信号的扭曲,推动市场出清。
不仅如此,打破刚兑,让该破产的企业破产,该关闭的企业关闭,还有利于确立包括贷款、债券在内的金融产品实现真正风险定价,投资者风险自担,以及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如此反而是可以避免更大风险的累积。
当然,应该看到,这几年来,随着经济进入增速换挡期,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国内金融行业的不良风险以及企业信用风险显著上升,在债市领域的体现就是违约事件不断,涉及的企业主体由民营波及到国企、甚至央企的子孙公司,市场对打破刚性兑付预期和容忍度在上升。
这或为打破刚兑提供了比较好的市场环境。
加之决策部门对处置“僵尸企业”态度坚决,强力推动,人们对破产重整或清算本身的理解和认识也在发生变化,打破刚兑,或许也会成为市场常态。
当然,打破刚兑会导致企业破产、银行不良上升、债券违约、失业增加等风险,因此打破刚兑需要通盘考虑,需要各方面的政策配合。
如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提出的,要做好转岗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
这该是地方政府正确发力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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