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下的软件外包服务发展路径.docx
- 文档编号:4541324
- 上传时间:2022-12-01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695.57KB
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下的软件外包服务发展路径.docx
《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下的软件外包服务发展路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下的软件外包服务发展路径.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下的软件外包服务发展路径
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下的软件外包服务发展路径
外包作为一个新现象近年来频频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并不断地受到关注,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席卷世界各个角落和科学技术水平不断发展的今天,外包更是吸引了实业界、理论界的关注,其领域的外延空间从最初的制造业开始向服务业拓宽,引发人们对“世界是平的”的思考。
而在所有服务外包的项目中,软件外包服务以其发展速度之快更是夺人耳目。
本文从分析我国软件外包服务现状、特点入手,在建立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决定模型基础上,结合国内软件企业对其服务外包提供方式的路径演变进行了初步研究,进而提出进一步发展我国软件外包服务的相关政策建议。
一、中国软件外包发展现状
(一)中国软件外包服务发展现状
在全球软件产业及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承接国际软件外包服务项目。
与我国同时进入此领域的印度,在20世纪90年代已迈入快速发展阶段,而我国的软件外包服务直到2001年才开始呈现出规模,并从2002年起实现较快发展的势头。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分析发展现状:
从软件外包服务市场的发展规模看,我国在此领域的增长势头还是较大的,2001-2005年的年均增长率为%,高于印度的年均增长速度(33%)18个百分点。
但总的规模仍较小,2005年才达到亿美元,而印度2005年的软件外包服务规模已超过150亿美元,是我们的16倍。
从我国软件外包服务销售额占软件出口的比重看,平均占比为%,每年的波动不大,2005年较2004年还增长了3个百分点,占比为%。
这说明,我国软件出口额与软件外包服务市场的销售额基本上是同步增长的。
可以说,软件外包服务的发展,已日益成为我国软件出口的主要模式。
从软件外包服务发展的历史看,在中国,很多软件外包服务商是从为跨国公司IT厂商提供软件本地化、系统测试服务开始的,而后才逐步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和规模持续扩大。
从中国软件外包服务发包市场的规模看,日本以亿美元的发包规模成为我国承接外包服务企业的主要客户。
从增长率看,由于2005年我国政府对欧美出口工程的大力支持,欧美向我国发包规模迅速扩大,其中美国发包规模同比增长率高达100%,欧洲市场同比增长%;2005年,我国总体软件外包服务市场规模同比增长%。
从发包市场结构变化看,2005年美国发包所占比重上升明显,比2004年上升了个百分点,日本市场所占比重小幅下降了个百分点,但仍以%的市场份额高居我国软件外包服务发包市场第一位。
(二)中国软件外包服务发展现状的特点
在对中国软件外包服务发展做一简要回顾的同时,我们归纳出我国软件外包服务发展的几个特点:
第一,从软件外包服务市场的角度看,我国软件外包服务市场近年发展迅速,但规模不大;软件外包服务出口市场的主要份额一直为日本所占据;服务区域市场分布不平衡;品牌市场竞争格局尚不稳定。
2005年,前十大软件外包服务企业仅占我国软件外包服务市场%的份额,品牌集中度不高。
第二,我国软件外包服务是以商业存在和跨境提供为主,自然人流动为辅的方式存在。
尽管从我国软件外包服务发展的历史看,很多软件外包服务商是从为跨国公司IT厂商提供软件本地化、系统测试服务开始的,但由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跨境提供软件外包服务已成为我国软件外包服务的主要方式。
从吸引外资的角度看,一方面,跨国软件企业纷纷进驻中国市场,以商业存在的方式开展软件研发及进行外包服务;另一方面,我国软件企业开始与外资合资建厂从反向投资的角度看,我国软件企业已开始“走出去”,以大连海辉为例,其企业的分支机构已在美国的波士顿、亚特兰大和日本的东京、大阪建立,并逐步扩大承接软件外包的全套服务。
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之一,自然人流动从我国承接软件外包服务的一开始,就作为辅助方式一直存在。
许多中方企业承接的软件外包项目都是一些回国的且在国外与业内人士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自然人牵线搭桥而成的。
第三,软件外包服务的新特点:
向研发领域延伸。
在国内软件外包企业开拓外包市场的同时,跨国软件企业纷纷进驻中国市场,以不同形式开展软件研发及外包服务。
全球软件类杂志《软件世界》评选出的世界软件500强的前100强软件企业,有78家企业已经进入中国,这些软件企业包括微软、IBM、惠普、甲骨文等跨国知名软件企业。
跨国软件企业进入中国的目的有四:
一是为在华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服务。
二是推广软件企业产品并本地化。
三是开拓中国软件市场。
四是以中国为平台承接外方外包业务。
跨国软件企业的进入带动了中国软件外包服务的发展,并呈现出新的特点:
向研发领域延伸。
二、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决策分析
服务性跨国公司对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选择是在综合考虑包括自身所具有的优势、外部市场等因素之后做出的。
我们可以把所有因素划分为三个方面:
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OIL优势)。
所有权优势是指一国企业有别于其他国家企业的优势;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为避免市场不完全而通过内部化将企业的相关优势保持在企业内部;区位优势是指某国能为外国厂商提供比其他国家更有利的条件。
为了对服务性跨国公司的选择决策有系统的认识,我们有必要结合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经济学涵义对OIL优势加以诠释。
国际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是与这三种因素相互联系的,三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服务性跨国公司的提供方式。
根据三种因素的影响程度不同,我们构建了四种提供方式的决定模型(表1)。
在决定模型中,当跨国公司只具备所有权因素时,应采取跨境提供的方式进行国际服务贸易;若具备所有权因素和区位因素时,可以采取境外消费方式;若具备所有权因素和内部化因素时,可采取自然人流动的方式;若三种因素都具备,那么跨国公司可以采取商业存在的方式。
但是,决定模型只是提供一个分析框架,在此框架下,企业尚需考虑现实和企业战略规划等因素。
虽然目前尚没有对国际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进行专门的分析,但是服务性跨国公司在国际服务贸易过程中潜在地利用决定模型对提供方式进行分析并做出抉择。
服务性跨国公司在进行国际服务贸易时,所采取的提供方式并非不变的,而是会随着跨国公司国际服务贸易规模和战略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一般情况下,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会遵循图1中的路线进行变换。
图1 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变换
当企业只具备所有权因素的时候,一般会选择“跨境提供”方式来提供服务。
如通过特许经营、管理合同、许可证协议等方式授予他人使用诸如商标、专利、经营模式等无形资产而进入目标国市场提供服务。
麦当劳、肯德基等跨国企业采用该种方式提供服务以及软件外包服务。
一旦形成一定的国际服务贸易规模,企业开始具备一定的内部化因素,企业可以采取“自然人流动”方式,如在东道国建立办事处或代表处。
像微软、IBM等软件业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时,均采取设立代表处的方式进入的。
而当三种因素均具备时,商业存在就会成为首选。
服务性跨国公司均采用建立独资、合资等企业来提供服务,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金融性企业已在中国内地建立分行;IBM、惠普等软件企业在中国也均设有企业,甚至包括研发中心。
当企业具备所有权因素和区位因素时,会选择“境外消费”,这与服务产品本身具有不可移动性的区位因素有关。
如旅游服务而言,如果旅游资源是自然禀赋的,那么只能在特定的地方进行消费;出国留学接受教育服务。
但是一旦这些服务具有了内部化因素,则可以选择采取“商业存在”,如迪斯尼乐园,它们在不同国家建立游乐园以提供服务;教育服务则可以通过派遣教师赴本国提供服务即自然人流动而得到实现,进而在本国建立相关的教育培训机构即商业存在。
在一开始采取的是跨境提供和境外消费等方式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通过商业存在来提供国际服务贸易。
如软件外包服务,起初是通过跨境提供,进而到外国直接建立软件企业来实现国际服务贸易。
此外,很多服务性跨国公司是从已有的制造业领域延伸至服务业领域的。
虽然它们在进行国际服务贸易时不具有服务业的内部化因素,但是由于服务业和制造业之间的交叉作用,使得它们在进行国际服务贸易时得以直接采用商业存在的方式。
三、软件外包服务模式的路径演变
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衍变过程具有一般性,这种一般性体现在不同的服务项目的贸易发展会遵循某种衍变方式进行,会从适应性较强的方式(如在初期会采用限制条件较少的方式)进化到大规模发展的方式(发展到一定程度会采用能够导致规模效应的方式)。
不同的服务项目的衍变路径也会因自身的特征不同而异。
更进一步地说,在某种特定类型服务项目中的具体企业,它们的提供方式的衍变路径更是千差万别。
(一)样本及研究方法说明
笔者通过搜索资料获悉,很多软件企业在创建之初并未以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为主业,而是随着业务领域的扩大而延伸到软件行业的,这些企业以国际著名的IBM、HP等为代表;另一类企业是由于软件业市场扩大到一定程度而产生的专门从事软件开发和提供软件服务的企业,这类企业以国内较为知名的软件外包企业东软、大连华信等为代表(表2)。
但是,在这些企业或其子公司或其合资企业中,都具有共同的一项业务——软件外包服务。
具有代表性企业的战略发展路线(表3),经验性地归纳出软件外包企业服务模式的路径衍变过程是合理的。
因为企业均为行业的佼佼者,它们的服务提供方式轨迹显示作为微观个体的行为模式。
当然,这样的归纳过程是具有局限性的,具体体现为企业的战略发展路线与企业自身所处的环境是息息相关的。
因此,为了避免归纳的偶然性,笔者选取尽可能的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样本加以分析。
这种方法在调研活动中称为立意抽样(PurposiveSampling)。
立意抽样是为了验证笔者所建立模型的适用性;以及在该模型基础上,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应如何从中汲取经验以更好地提供服务。
在对表3中的软件企业发展过程的了解中,我们可以对我国软件外包服务的发展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在此基础上,可以归纳出软件外包服务在国际服务贸易框架下的发展轨迹。
(二)服务提供方式路径衍变的一般描述
软件外包服务提供方式衍变遵循的一般路径为:
当承接方企业只具备所有权因素时,软件外包服务一般是以跨境提供的方式进行,这得益于通信技术、IT基础设施和互联网的发展;并且软件外包服务的发展一直伴随着初级自然人流动形式的。
随着外包业务的发展,承接方企业为了更好地承接外包业务和为发包方提供服务,会在发包方所在地建立诸如代表处或者办事处的机构,此时承接方企业初步拥有经营的内部化因素,如果发包方需要,承接方企业可以派遣人员到发包方所在地进行服务,这是以高级自然人流动的形式展开的。
如果发包方所在地具有承接方企业发展所需的区位因素时,承接方企业则会在发包方所在地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设立合资甚至独资企业以开展外包服务,这就是国际服务贸易中最为重要的商业存在方式的体现。
至于境外消费而言,主要是以个人为主要对象,例如,某人在境外提出个性化的软件需求,他在当地接受服务即为该提供方式的体现。
但是这种服务方式出现的很少。
(三)路径衍变的详细论述
当企业只具备所有权因素时,软件外包服务一般是以跨境提供的方式进行,这以发展中国家的东软、大连华信等企业为代表;此时也伴随着初级的自然人流动,这些自然人是属于公司的前端人员,这些人员被派往客户所在地,有的是解决问题的,有的是谈需求、规划或设计的。
至于外包业务的承接,一般是通过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合作、合资等方式来承接软件外包服务业务;或者有的企业的创始人与国外的企业有业务往来或者曾在国外为国外软件企业工作一段时间而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在这些国外企业考虑将业务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时,适时地扮演起中间承接人的角色,这以印度为典型代表。
印度公司成功进入美国市场有两种典型途径。
第一种是由毕业于美国大学的回国学生在印度创建的公司。
在私人投资者或者美国风险投资公司的帮助下把公司总部从印度迁往美国,保留在印度的生产分支机构。
第二种是由具有国际软件市场经验的印度企业家创办的新公司。
通过外国风险资本的帮助进入美国股市。
由于各种原因,包括较低的资本获得税率,这些公司的总部依然留在印度。
随着承包方企业承接经验的积累,管理经验的丰富,承包方企业的软件外包业务与更多的发包方企业发生业务关系并且建立良好的信誉关系。
发包方企业的经营范围开始覆盖不同的国家,由于业务的需要,同时也由于重新考察新的承接方企业所带来的成本,它们会考虑原有承接方企业。
而这些承接方企业也相应而生,开始在发包方企业经营范围覆盖的国家建立相关的机构或者派遣人员开展业务。
这体现为商业存在或自然人流动等方式。
这种现象以印度为代表。
但是承接方企业会试探性地开展业务,建立办事处或者代表处,也因此承接方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慢慢培养并具备了内部化因素,这是对于纯粹软件企业而言的。
对于非纯粹的软件企业来说,它们本来在东道国就开展与软件业务无关的业务,这对于它们只是业务范围的拓宽。
当承接方企业在东道国具有区位因素的时候,建立合资企业甚至独资企业也成为现实。
对于发达国家的承接方企业而言,由于本国的人力成本的提升,在本国开展软件外包服务得不偿失或者利润空间很狭小,它们会选择不承接或者少承接软件外包业务或主要承接软件外包服务中的高端环节,而将其他环节转包到发展中国家去。
它们会在经营业务覆盖的国家建立相应的机构或者与当地企业合作、合资等开展与软件外包服务有关的业务。
(四)路径衍变发展小结
根据对表2中的印度Infosys、美国HP、IBM以及中国东软等企业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软件外包服务企业在发展软件外包服务过程中的几点经验结论:
1、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积极发展软件外包服务(跨境提供与自然人流动、商业存在和跨境提供、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或者三者相结合)
当前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为软件外包服务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发展外包服务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
很多企业的发展在每个时期都不是简单地遵循某一种方式提供软件服务;而是交叉混合使用各种方式。
特别是不同国家在各种方式上设置不同的壁垒障碍的情况下,灵活地采取不同的方式提供软件服务是非常重要的。
自然人流动自由化存在严重障碍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跨境提供或者商业存在或者两者并用;对于严格限制设立商业存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跨境提供和自然人流动的方式;而对于海关出口存在限制的情况下,则可以采取商业存在或者自然人流动。
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同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提供软件服务。
2、在争取发包方资源方面,也应多种方式相结合
在国内(区域)发展上,软件外包服务企业应该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特别应当将跨国公司云集的城市作为重点发展对象,通过建立办事处、代表处或者分公司、研发中心等方式在当地树立品牌和知名度,借此与国外的跨国公司建立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在国际市场上,由于大部分的软件外包企业发展历史较短,业务领域较为狭窄,所具备的国外资源有限。
因此,对于软件外包服务企业来说,应该充分利用已经“走出去”的国内企业,它们在国外已经具备模型所讨论的三类因素,这可以帮助国内发展历史短暂的软件外包服务企业少走弯路。
软件企业可以通过和在国外市场已经具备三类因素的企业(非软件外包服务类企业)合作,采取合资、合作联盟等形式在国外建立商业存在以进行软件外包服务。
四、国际经验
软件外包服务的主要承包方是以印度、爱尔兰两个国家为代表,他们的发展模式对中国发展软件外包服务具有直接的借鉴作用。
在对这两个国家的比较分析下,我们可以发现两个国家在发展软件外包服务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在初期,由于接包方国内基础设施和通信设备的落后,并且两国都有大量移民到外国的印度裔和爱尔兰裔,这使得原本需要企业具有内部化因素之后才能实现的自然人流动在这样的关系下变成可能。
但是这两个国家又各具特色,随着美国限制自然人流动的加剧,印度开始转向跨境提供和商业存在;反之,爱尔兰人却可以在欧洲大陆畅通无阻,这使得这两个国家在发展轨迹的相似的同时,又存在差异。
2、随着接包方在硬件设备上投资力度的增大以及发包方不同程度的辅助,接包国的基础设施能够满足跨径提供的需要,因为此时发包方由于国内IT相关行业失业率的提高,开始加大对自然人流动的限制。
印度和爱尔兰两个国家的政府都非常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同时也都非常注重本国人才的培养,这为这两个国家发展软件外包服务提供了必要的所有权因素,使得在具备所有权因素和一些客观条件才能实现的跨境提供变得可能。
基于以上几点的考虑,软件外包服务开始以跨境提供的方式实现。
3、商业存在的设立应该分别从接包方和发包方两个角度来分析。
从接包方来看,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订单或者更好地进行协调沟通;对于发包方来说,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利用母国的人才因素,外包更高端、技术密度更高的项目。
印度和爱尔兰两个国家的软件企业都不可避免地到发包地——美国设立总部,由此可见,直接到发包地与发包方接触是参与软件外包服务重要的一环,这有利于发包方和接包方之间互通有无,适时沟通。
4、自然人流动、跨境提供和商业存在这三种提供方式并不必然存在前后关系,这三种提供方式之间存在的可能是层次关系。
例如,在软件外包服务发展初期,采用自然人流动或者跨境提供的同时,会在发包地设立比较初级的商业存在,如办事处等机构。
此外,三种方式的存在发展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如印度在20世纪80-90年代主要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来提供软件外包服务,而之后主要是利用跨境提供方式从事软件外包服务。
五、政策建议
(一)鉴于商业存在是软件外包服务的重要提供方式,我国政府应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政策
对国内软件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应加大鼓励力度,并对其研发业务的发展进行战略性支持;在“走出去”过程中,国内软件企业存在诸多困难,资金问题首当其冲,因此,国家给予国内软件企业赴外承接软件外包业务的信贷支持更显重要;软件企业可以通过和在国外市场已经具备所有权因素、内部化因素和区位因素三类因素的企业(非软件外包服务类企业)合作,采取合资、合作联盟等形式在国外建立商业存在以进行软件外包服务。
(二)弥补现行教育的缺陷,努力培养软件开发的复合型人才
软件外包服务方面,无论是今后自然人流动方式的增加,还是软件外包服务企业的人员需求,都急需我国教育先行。
软件人才的匮乏是制约我国软件外包业的瓶颈。
针对我国现行教育体制的不足,应建立起企业与学校人才供需链,努力培养软件开发的合格人才。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软件外包服务环境
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我国对外合作中的突出问题,也是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最关心的问题。
为了长期吸引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和投资,必须落实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在企业层面上,一方面,我国软件企业应尊重国外的知识产权,知法、守法;另一方面,软件承包商、开发商也应注意用知识产权保护本企业的利益,及时登记新软件,用知识产权法保护软件的创新成果。
在政府层面上,一方面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反知识产权的惩罚力度,努力在国内营造良好的软件外包服务环境。
(四)充分利用软件外包服务提供方式的特点,引领中西部经济跨越式发展
当前,中国发展软件外包服务主要采用跨境提供的方式,是利用互联网提供服务的。
所以,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发展软件外包服务,可以充分规避由于地理劣势而造成的运输成本过高所形成的壁垒。
由于运输成本的存在,第二产业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困难较多;而发展服务外包则是中西部在难以顺利承接第二产业转移时的另外一种次优选择,也是切实可行的一种选择。
因此,这需要中西部地区的政府在IT基础设施上加大投资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聚集,提供优惠的条件以吸引更多的软件企业入驻,为软件外包服务的发展铺平道路。
注释:
①赛迪顾问:
《2005-2006年中国软件外包服务市场研究年度报告》。
②赛迪顾问:
《2005-2006年中国软件外包服务市场研究年度报告》。
我国前十大软件外包服务企业为:
东软、大连华信、海辉软件、中迅、浪潮、中软、文思创新、博彦科技、奥博杰天、上海畅想。
③王迎新、杨锦权、张晓旭:
《中国软件外包服务发展新特点:
向研发领域延伸》,《中国国情国力》2007年第6期。
④笔者根据“2006年全球软件企业500强名单”统计。
⑤卢进勇等主编:
《国际服务贸易与跨国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9页。
⑥“办事处由少量熟练员工管理,配备一些必要的计算机和通讯设备。
这种形式一般是服务业跨国公司条件不成熟或东道国禁止其进入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折中方式。
”参见:
卢进勇等主编:
《国际服务贸易与跨国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1页。
⑦“立意抽样是由研究者对母体特性之了解,选择一些个案做研究。
立意抽样法,它是一种调查者选择他认为对总体有代表性单位的非随机抽样方法。
为了提高判断抽样的价值,提高根据这些样本推论一般的可靠性,应尽量选择‘多数型’或‘平均型’的单位作样本。
这种方法适用于下列情况:
1.总体范围较小,总体各单位间的差异较大。
2探索性研究。
判断抽样与典型调查相似,但后者更为完善。
”引自:
叶至诚、叶立诚著:
《调研方法与调研报告》,中国纺织出版社2002年版。
⑧郭冰:
《中国软件出口欧美暨离岸软件外包产业研究》,2005年硕士论文,第42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 服务 贸易 提供 方式 软件 外包 发展 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