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医疗机构十三五设置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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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医疗机构十三五设置规划
都江堰市医疗机构“十三五”设置规划
(2016-2020年)
为优化都江堰市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和健康都江堰建设,更好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按照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相关规划及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成都市卫生与健康暨健康城市建设推进大会、都江堰市十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
一、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都江堰市位于成都平原西北边缘,距成都市区40公里,幅员面积120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12万人,辖13个镇、5个街道办、1个乡,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四川盆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
全市旅游资源丰富、自然景观众多、文化底蕴深厚,是大熊猫栖息地、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获得“首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长寿之乡”的美誉,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地,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201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75.38亿元;财政收入22.9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07元,农民人均收入达16506元。
二、医疗资源现状
(一)医疗卫生机构情况
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524家,其中:
1.综合医院:
共11个,政府办医院2个(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驻市医院5个(四川省地矿局405医院、林业中心医院、岷江局职工医院、宁江医院、都江堰蓝天医院),民营医院4个(都江堰建国医院、都江堰蜀都医院、都江堰宏惠医院、都江堰市全特医院)
2.专科医院:
共26个,政府办医院3个[市中医医院、市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市骨伤专科医院],驻市医院1个(糖尿病专科医院),民营医院22个(兴开骨科医院、光华口腔医院、肝胆专科医院、爱尔眼科医院、安南医院、良信医院、鹏程疼痛医院、协康医学检查专科医院、阳都医院、馨康健体专科医院、惠东医院、杰琳康复医院、福翔老年康复医院、窍康耳鼻喉专科医院、怡德颈腰椎病专科医院、鑫康呼吸病医院、仁爱康复医院、惠馨康复医院、和美妇科医院、南桥骨科医院、惠生康复医院、赋活康慢性病康复医院)
3.妇幼保健机构:
共1个(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解放、平义、金江、桂花、幸福);乡镇卫生院14个(蒲阳、向峨、龙池、胥家、天马、聚源、崇义、玉堂、石羊、柳街、青城山、大观、安龙、中兴);乡镇卫生院分院8个(驾虹、土桥、虹口、紫坪铺、徐渡、沿江、大乐、翠月湖)。
﹝注:
中兴镇卫生院职能由市骨伤专科医院承担﹞
5.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38个、村卫生站188个。
6.门诊部、医务室、诊所:
门诊部23个,医务室13个,诊所188个,其他医疗机构9个。
2015年,全市市属卫生计生机构总资产19.47亿元(不包括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负债6.42亿元(负债构成:
借入款、待结算医疗款、应缴款项、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净资产13.05亿元。
其中,医院总资产14.86亿元,负债5.7亿元,净资产9.16亿元,其中,乡镇卫生院总资产2.93亿元,负债0.59亿元,净资产2.34亿元。
2015年,政府投入卫生计生事业22095.63万元,其中投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68.25万元,投入市级医院1695.76万元。
(二)床位资源现状
2015年12月,都江堰市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总数为5001张,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35张。
其中:
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床位数4299张,占总床位数的86%。
(三)人力资源现状
2015年12月,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21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占9.32%,中级职称占29.26%,医护比为1:
1.83。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83人(按都江堰市67.12万人口计算,下同),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3.78人。
(四)卫生资源利用情况
2015年,全市诊疗人次为467.923万人次,每千人口诊疗人次为0.7万人次。
住院人次为20万人次,每千人口住院人次为0.03人次,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使用率分别为65.04%和65.11%,全市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为8.66天和6.79天。
2015年,全市门、急诊人次构成为:
医院占44.7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2.65%,乡镇卫生院占17.37%,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占19.35%,门诊部、医务室、个体诊所占15.90%。
2015年,全市住院人次构成为:
医院占67.0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4.4%,乡镇卫生院占28.59%。
(五)居民健康状况
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寿命超过79.52岁,未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3.87‰,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23‰,急性传染病发病率134.37/10万。
主要指标与规划初期比较,进步明显。
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资源总量不足
(一)医疗卫生资源数量不够
虽然我市每千人口床位数等指标与同期成都市水平相比差距较小,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仍显不足,高端品牌医疗机构偏少,特色专科发展不足。
(二)卫技人员总量不足
我市平均每千人口卫技人员(7.67)、执业(助理)医师数(2.83)、注册护士数(3.78)、公共卫生人员数(0.72)、全科医生数(2.35)均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
同时,卫技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学历结构、专业结构欠合理,城乡卫生发展不均衡矛盾仍然存在,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水平偏低。
(三)编制床位不足
全市编制床位5001张,每千人口床位7.35张,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
(《成都市2011—2020年区域卫生规划(2014修订版)》,在规划期内,成都市按千人口拥有床位7.91张配置)
(四)科研能力、学科建设能力不足
医疗卫生科研教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滞后,没有体现重点发展方向,综合医院优势专业不强,专科医院专业水平偏低。
(五)供需矛盾存在
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期望尚有较大差距,“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
二、部分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不高
全市部分医疗机构为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前建设,标准不高,起点低,如省地矿局405医院、宁江医院等。
2008年后修建的部分医院面积过小,功能布局欠合理,不能满足当前的医疗卫生需求,如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
三、医疗机构布局不够合理
古城区、城市西区、青城山城镇目前无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造成医疗机构设置不均衡。
四、医疗机构等级比例不合理
全市大部分驻市和民营专科医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级标准低,低端医疗机构较多,甚至无等级。
第三部分医疗卫生服务供需市场分析
一、服务半径扩大
目前,都江堰市城区面积比“5.12”汶川特大地震前增加20平方公里,城市服务半径扩大1倍,医疗服务范围已延伸辐射到阿坝州地区和彭州、崇州等市(县)和部分乡镇。
二、服务人口增多
目前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高达127万人(包括本地67.12万人,阿坝州40万人,流动人口及周边市(县)10万人,旅游度假10万人),较“十二五”期间增加了近30万人。
三、社保政策带来医疗需求增加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有效地降低了基本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2016年全市诊疗人次为3445487人次,近5年平均增长5.96%,医疗服务的承载能力达到极限,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局面。
四、全民健康意识提高
近年来,健康教育覆盖面逐年扩大,群众健康意识逐步增强,群众更加注重身体健康,未病先防、小病大治等意识比较普遍,导致医疗床位紧张。
五、优质医疗资源紧张
虽然我市一直致力于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群众小病到大医院现象比较突出,导致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市二医院等床位进一步紧张,而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率不高。
六、充满活力的医疗卫生市场体系尚未形成
各类医疗机构投资、运营的相关政策未能及时配套,社会资金参与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足,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医疗卫生市场体系尚未形成。
七、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市场扩大
随着都江堰市国际生态旅游名城建设力度加大,大型招商引资项目增多,来我市定居、从业、旅游、度假人员增加,医疗服务需求市场逐步增大。
第四部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为指导,以建设首批省级健康城市为目标,坚持“统筹考虑、合理定位、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原则,贯彻落实成都市“西控”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和预防为主的卫生计生工作方针,从都江堰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状况出发,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
以基层卫生为重点,中西医并重,通过政策引导,合理配置和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适应都江堰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托市场机制,推动多元化办医,探索卫生计生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动态平衡,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各类游客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全面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实现卫生计生事业与康体养生产业的协调发展,为建设国际生态旅游名城提供坚强的保障,作出卓越的贡献。
总体要求:
(一)事业与产业同步发展。
(二)在方便群众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
(三)淘汰低端,发展高端。
(四)满足多样化需求。
(五)满足环保要求和医疗安全。
(六)以市场为主体发展。
二、规划目标
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定位齐全、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水平国际化、办医格局多元化的医疗卫生事业产业城乡一体科学发展格局。
全面实现在同类地区中医疗环境最佳、综合服务最优、城乡居民健康指数最高的目标,建成2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和2家三级乙等公立医院,建成省级健康城市和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服务国际生态旅游名城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规划依据
(一)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二)原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卫规财发〔2006〕340号)
(三)原国家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
(四)《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
(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国卫医发〔2016〕38号)
(六)《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川卫办发〔2015〕383号)
(七)《四川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八)四川省中医药条例
(九)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十)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十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3年版)
(十二)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3
年版)
(十三)《成都市卫生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
(十四)成都市2011—2020年区域卫生规划(2014修订版)
(十五)《都江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
(十六)《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
(十七)其他相关规划
四、规划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医疗卫生服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都江堰市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全人群,以基层为重点,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及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适当调控城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优先保证和发展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全行业管理与整体效率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打破部门分管、条块分割的格局,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的作用,对本区域各种隶属关系的医疗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实行全行业管理,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宏观调控,通过市场调节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充满活力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科学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避免出现单纯以趋利为目的、争夺病人的无序甚至恶性竞争的情况,提高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和卫生服务质量。
(三)可及性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的规划、定位要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群众得到快速的、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分级诊疗原则
明确和落实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实行标准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构建和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大病、危重急症和疑难病在城市医疗机构诊疗。
(五)政府主导与多元化办医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七)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的原则
医疗机构的设置要符合都江堰市“十三五”总体规划,与都江堰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充分考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及对医疗服务的新要求。
“十二五”医疗机构规划重点针对基本医疗,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十三五”除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外重点针对康体养生产业,其设置规划适度超前。
(八)依法设置、动态规划的原则
当前卫生计生事业改革正处在不断调整、深化的过程中,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的转型也为医疗机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增加了难度。
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医疗机构的设置,既要坚持按优质、高效的原则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又要实事求是地根据区域内医疗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五、规划门类
(一)综合医院(含国际医院);
(二)中医医院;
(三)妇女儿童医院;
(四)专科医院(含康养机构、临床各专科医院、护理院、戒毒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疗养院、病理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以康养机构为主);
(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七)门诊部;
(八)诊所;
(九)其它。
六、规划情况
(一)综合医院:
现有11个,床位2619张。
规划新增4个,床位1200张,主要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
(二)专科医院:
现有26个,床位942张。
规划新增18个,床位866张,主要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或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康养类医疗机构或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有27个,规划不再新增。
(四)村卫生站:
现有188个,规划新增5个。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
现有38个,规划按行政区域划分情况进行设置。
(六)门诊部:
现有23个,全面放开,原则上不在旅游干道和城区主干道旁设置。
(七)诊所:
现有188个,全面放开,原则上不在旅游干道和城区主干道旁设置。
七、规划布局
计划新增以下医疗机构:
(一)综合医院:
4个,1个规划设置在青城山镇(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个规划设置在中兴镇,1个规划设置在幸福街道,1个规划设置在玉堂镇或滨江新区。
(二)专科医院:
18个,1个规划设置在永丰街道,1个规划设置在奎光塔街道,1个规划设置在灌口街道(古城区),2个规划设置在幸福街道,1个规划设置在银杏街道,1个规划设置在蒲阳镇,1个规划设置在天马镇,2个规划设置在大观镇,1个规划设置在玉堂镇,3个规划设置在中兴镇(康体养生机构),3个规划设置在青城山镇(康体养生机构),1个规划设置在龙池镇(山地医疗救助为主)。
(三)村卫生站:
规划设置在5个村活动中心。
(四)其他: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
第五部分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与标准
一、医疗机构设置要求
(一)把医疗卫生计生事业与旅游康养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旅游、医疗、康养等健康产业。
(二)医院类型配置合理。
(三)专业设置合理。
(四)功能布局合理。
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一)综合医院
1.一级综合医院设置管理要求
(1)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2)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②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3)人员
①每床至少配备0.8名卫生技术人员;
②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③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4)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5)设备
①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②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
③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6)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7)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四川省卫生或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2.二级综合医院设置管理要求
(1)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②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3)人员
①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②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③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④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4)房屋
①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②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③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5)设备
①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车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婴儿保温箱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电冰箱恒温箱分析天平X光机离心机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B超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敷料柜洗衣机器械柜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②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③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7)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四川省卫生或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3.三级综合医院设置管理要求
(1)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2)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②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3)人员
①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②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③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④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⑤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4)房屋
①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6平方米;
②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③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5)设备
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B超
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7)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四川省卫生或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中医医院
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
1.一级中医医院设置管理要求
(1)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2)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3)人员
①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②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③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
④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4)每床建筑面积少于30平方米。
(5)设备
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X光机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被子1.2条被套1.2条枕头2条床头2个床关柜1个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套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7)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四川省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2.二级中医医院设置管理要求
(1)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2)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
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②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3)人员
①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②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③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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