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语文二轮复习考点强化练23文学类文本阅读 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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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二轮复习考点强化练高三语文二轮复习考点强化练23文学类文本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散文散文文学类文本阅读散文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今日刮哪风赵德发早晨起床,走上阳台,耳边常常飘来一句发问:
“今日刮哪风?
”刮哪风?
不好判断。
因为城里高楼林立,已经将风削成散兵游勇,在街上乱蹿。
即便风势很大,在地上摇动树木,在天上摆出云阵,让我看明白了,我却没办法报告了。
因为,我身后不是老家的屋子,我父亲不在里面。
这句发问,其实是我的幻听。
“今日刮哪风?
”父亲在世时,早晨常用这话问自己、问家人。
他从屋里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抬头看天,侧眼看树,问上这么一句。
如果母亲和我们兄妹有在院里的,就学他的样子,观察片刻,做出回答。
如果院里无人,父亲就自问自答。
“南风。
”“北风。
”“东风。
”“西风。
”问这干嘛?
判断天气。
是晴,是雨,心中有数。
哪个季节刮哪风,都关系到天气。
当日天气如何,适合干什么活儿,不适合干什么活儿,父亲会做出安排。
天气如何,还会关系到更长久更重要的事情,譬如旱涝,譬如丰歉,譬如温饱,馨如生死。
他当村支书二十年,要操心的事情很多很多。
当然,判断天气,不只是看风向,还要看别的,里面的学问大着呢。
光是老祖宗们留下的谚语,就有千万条之多。
其实,我父亲并不精通此道,有些老人在这方面特别有才。
他们早晨看看风向,望望云势,感受一下气温,嗅嗅空气湿度,便知道当日天气如何。
我的一个长辈,就是这样的“老庄户”,深受村邻尊敬。
他临死时,向儿子传授这些学问,连同种庄稼的种种窍门,连讲三天三夜,直至气绝。
我父亲讲不出那么多学问,但他卸任村支书之后,却一直保留着早晨问风的习惯。
尤其是在年届八旬、病重卧床之后,还常常在早晨扭头看着门外,问上这么一声。
农村的风从不暧昧,会清清楚楚地借树梢以表达。
我或者弟弟妹妹在院里看明白了,便向屋里的父亲报告。
父亲答应一声“噢”,而后不再说话。
我曾问过,他得知风向后做出了怎样的判断,他一般会说“天不好”或者“天不孬”,仅此而已。
我曾验证他的判断,当日天气到底是好是孬,有时候准,有时候不准。
我问他为何不准,他叹一口气道:
“风,太难琢磨了。
”我理解父亲的叹息。
风,是这世界上最神秘的事物之一。
它看不见,抓不着,却让人通过事物的种种变化而感受到。
一年二十四番花信风,让我们欣赏这世界的五彩缤纷;树下一片片飘飞的黄叶,让我们领悟生命的短暂与悲凉;江河湖海上的惊涛骇浪,让我们见识那种“无物之阵”的神威;山崖石璧上的凹窝与孔洞,让我们瞻仰堪与水滴石穿相媲美的惊人造化。
我小的时候,每天也像父亲那样,搞着一个疑问:
“今日刮哪风?
”父亲的喘气声柔和,那是刮南风;父亲的喘气声粗重,那是刮北风;父亲的喘气声粗重且夹带着“哼、哼”的鼻息,那就是会带来暴风骤雨的东风或西风了。
每当东风或西风刮起来,母亲和我们兄妹都会连气都不敢喘。
父亲的“风”刮了八十年,终于刮不动了。
那年正月十七,母亲挂在墙上,父亲躺在床上。
正像一年前母亲所经历的那样,父亲开始了生命的终结过程,他呼出、吸入的“风”,一下下变慢,一下下变轻。
后来,只有呼出,没有吸入,细若游丝。
当他吐出最后的一缕,一切归于平静。
这时,我们兄妹五个放声大哭,撕心裂肺。
因为,父亲的风尽管有时凛冽,但也有时温暖。
更重要的是,若没有他的“风”,我们的“风”就不会出现在这世界上(散文2017年第12期)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第二段中,作者借早晨起床时耳边出现的“幻听”来表达自己对父亲和家乡的怀念,也以此引出了下文对父亲的回忆。
B.父亲病重卧床后常说一句“今日刮哪风”,既写出了父亲年老后变得木讷,也写出了作者对父亲的同情和深沉的悲哀。
C.作者细致描写了父亲临终时的呼吸变化,由呼出吸入,到一切归于平静,写出了对父亲的依恋和无法挽留父亲的悲痛。
D.本文既有典雅的书面语,也用了较多口语,还用了一些方言词语,这满足了文章表达的需要也显现了作者深厚的修养。
2.文中的“风”含意丰富,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本文主要表达对父亲的怀念,文中却写了一个“老庄户”,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用意。
2、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白玉盅林清玄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卵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
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
“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
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
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
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
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
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台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
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逼着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惯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
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
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
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
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
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
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
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
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
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
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
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
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以“白玉盅”为题,不仅点出了写作的对象,而且突出了苦瓜的外表美,流露出作者对苦瓜深深的喜爱之情。
B.苦瓜不但外表美,而且切开也是美的,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
人站在苦瓜面前,特别是在夏天,心中就会有凉凉的感觉。
C.作者在第段说苦瓜“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在第段又说“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这貌似矛盾,其实并不矛盾。
D.文章运用托物言志的手法,借苦瓜来寄托人生的感悟,告诫世人要像苦瓜一样,不但要外表美,而且要心灵美。
2.文章第段采用哪些手法来描写苦瓜的美?
请简要赏析。
3.文章围绕“苦瓜”展开,作者的写作思路是怎样的?
请梳理出来。
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朗读与呐喊莫言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
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
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
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
叫你莫言?
呸!
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
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
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
“他呀,根本不行!
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
”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
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
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
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
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
呱!
呱!
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
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
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
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
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
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
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
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
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
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
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
“好好好!
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
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
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
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
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
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
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
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
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
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
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
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
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
我也颇为得意。
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
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
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
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
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
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方快执意叫“我”的乳名,是因为他不服气;而不服气的原因,则是他当年曾凭着朗读而无比辉煌,“我”也曾是他的追随者之一。
B.文中的语文老师很了不起,他不仅有着在乡里人嘲笑中坚持自我的勇气,也有着用宽容、赏识来改变一个捣蛋学生的胸怀与智慧。
C.方快与“我”,一个因历史原因而寂寂无闻,一个因抓住偶然的机遇而改变了命运,文章借此表达命运难测、造化弄人的感慨。
D.文章善用加强语势的方法传情达意,如连用三个“成了”表现方快出名后的得意,连用三个“全不顾”表现“我”朗读时的投入。
2.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3.文章题目是“朗读与呐喊”,结尾却写“吟唱”,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
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月出龙门山王飞伊河向龙门奔涌过来,从对峙的两山间穿流而过时,多了万千的从容与虔诚。
远古的伊水流逝了曾经的历史烟云,漾潆的水气中似乎又隐约着曾经步履蹒跚的文明。
我在岸上临流而坐,感受到今天的这条河流似乎是以一种朝圣的心态与我们对话。
两千余座石窟、十万余尊佛像从北魏开始启程一路逶迤走到唐的时空廊坊。
一代复一代的工匠勒绳搭架在山崖钎凿锤打,劳作的汗渍在衣衫上形成片片云图,他们湿漉漉的发髻几近浸透了半个洛阳城。
诸佛、菩萨、罗汉、力士、夜叉、飞天或立或坐或卧,姿态万千,神情自若,即悲又悯,俯视世间芸芸众生的喜怒哀乐佛的目光要把这一切包容了,无论你是谁,从哪里来,在智慧与光明的化身面前,多舛的肉身就如一粒尘埃。
光明使所有的物象透明空盈,苦思冥想日日追求的重如泰山的名利权势,在此且放下。
因为,你在佛的面前永远是孩子。
中华山河表里形胜,自然的奇迹似乎是顽皮的山鹿率性奔跃之后留下的斑驳蹄印。
在龙门西山的半山崖上,有一个露天摩崖大佛龛,寺里“住”着卢舍那大佛。
这是龙门石窟中最大的一尊佛像,通高五丈一尺多,单一只耳朵就长达两米。
卢舍那是佛的报身像,表示证得绝对真理获得佛果而显示了佛的智慧的佛身。
卢舍那大佛的双眼向下俯视,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仰视,都感觉与她的目光恰好交汇,似乎在启示碌碌众生,世间无数的争端纷扰,在历史面前,都将如同眼前的伊水,随着岁月的流逝,滚滚而去。
卢舍那的美丽无以伦比,是中国雕塑史上的一个标志,那极具魅力的微笑,用任何华丽的语言来形容它都会显得平淡而苍白,一双微笑的慧眼,直将你逼到心灵的湖底,你只有深深地去悟。
在这样的微笑面前,蒙娜丽莎也要退而却步。
今天的雕艺师提到唐代的圆刀刻法,往往会说到佛像衣纹流畅飘逸,力士夜叉突起的肌肉,充满了雄壮的气势和奔放的力量。
这些都是卢舍那大佛最显著的艺术价值。
被雕刻、被信仰的龙门石窟卢舍那大佛造像石,慈祥而自信地微笑着,那神态几乎就是情满中华的盛唐气象。
上世纪初,一些来到中国的西方探险家、汉学家却虚怀若谷、独具慧眼,他们用文化比较的思维,发现了龙门的雕塑之美。
瑞典汉学家喜龙仁拿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刻作品和中国的佛像作比较。
喜龙仁认为卢舍那大佛“几乎没有个性,也没有显示出任何用力的地方和任何欲求。
主题的内在蕴涵显示在艺术家的作品中。
这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种精神性的追求在鼓动着,并且感染着观者。
这样的作品使我们意识到,文艺复兴的雕刻虽然把个性的刻画推得那么远,其实那只不过是生命渊泽之上一些浮面的漪沦”。
在喜龙仁的眼里,龙门的佛雕洞悉了世间的一切喜乐悲苦,无论它们的外部表情如何,我们都可以看出其静穆与内在的和谐。
因此,喜龙仁堪称卢舍那大佛的“知音”。
龙门的劫难是民族劫难的一个缩影。
卢舍那在颤粟,承受着劫后余生;伊河默默流淌,如同长泪一行。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美国人普爱伦来到龙门石窟,在宾阳中洞发现了两幅浮雕。
到北京后,普爱伦找到古董商行的岳彬。
于是岳彬找人进行盗凿。
浮雕凿下来后,都是碎块,他们将其运到北京。
经过拼接,这些浮雕被运往美国。
浮雕在美国展出时,已经是千疮百孔。
身首异处的佛像浸透了泪水,这些飘零在异国的艺术珍品总让人记起国家在贫弱时被欺凌掠夺的耻辱。
盛唐是所有炎黄子孙乃至东方世界求远的骄傲,但白居易一首长恨歌,就给其画上了句号。
站在诗人中间的一代女生武则天,其风流也被雨打风吹去。
只有卢舍那始终坐在龙门的高山上禅定.一轮皎然的明月从卢舍那大佛的头项升起采了,龙门像莲花般洁白,伊河的水漾着两岸入画的山景,那个感动了世界的卢舍那大佛的笑在月色里依然迷人。
(有删减)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先写伊河、龙门,再写龙门石窟群像,然后才呈现卢舍那大佛雕像,层层铺垫,步步蓄势,突出卢舍那大佛的重要地位。
B.文章第一段写到伊河以朝圣的心态与我们对话,其实这是作者心态的表现,表达了作者对龙门石窟艺术珍品的敬畏之情。
C.文中“自然的奇迹似乎是顽皮的山鹿率性奔跃之后留下的斑驳蹄印”一句,运用比喻、拟人的手法,形象地写出了中华山河的奇异。
D.作者引用喜龙仁对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刻和卢舍那大佛雕像的比较,是为了突出卢舍那大佛雕像的艺术价值已经超过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刻。
2.文中写普爱伦盗佛的事件,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
3.文中三处(序号横线处)写到了卢舍那大佛的笑,试结合全文,分别探析这三处“笑”的意蕴。
5、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敦煌,黎明中升起许实清晨,第一缕曙光照在敦煌市中心的雕像上,新鲜而明媚。
这是敦煌的飞天女,衣袂飘逸,花朵一样的笑容,她刚刚从夜里走来,反弹琵琶的声音,使漆黑的夜里翻腾咆哮的沙漠,此刻像天空一样宁静。
沿着绿色铺开的道路,我穿过敦煌街道。
夜雨早停了,屋檐上,灌木上,电线上,树上湿漉漉的,麻雀叫着,抖掉身上黑夜,蹲在树上观察日出前每一个细节。
此时,我也像麻雀抖掉黑夜,游荡在敦煌大街上。
一辆辆早起的出租车穿梭在大街上,偶尔刺耳的喇叭声,唤醒睡梦中的旅客。
可是在阳关,干裂的阳光晒得脸皮疼,滚烫的风吹干了身体里的水。
莫高窟绚烂的壁画,精美的彩塑,精彩的故事,九色鹿舍己救人,丑公主变美,千手千眼观音菩萨还在脑海里浮动,还想伸出手摸一下,惊讶地张大的嘴还没有合拢,让脑仁疼的喇叭声就钻进了耳朵。
党河水安静地流淌,河岸上草木舔着水花自顾自地灿烂、摇曳、生长,还有鸟雀的栖息,这些繁盛的树木只想着在太阳出来之前吸足水分。
我沿着河岸前行,荡荡的河水仿佛东汉“草圣”张芝注家的墨池。
张芝、张昶兄弟俩每天清晨就开始练习书法,他们在临河的墨池里蘸一蘸笔尖就把水染黑了,还有他们家的庭院,到处挂满布,写着黑字的布在风里飘扬。
这些集“月之阴柔,日之阳刚,地之宽厚,天之崇高”于一体的字,像篝火呼啦啦燃烧在黑夜,像七月敦煌的天气滚烫、蒸熟生硬的果实。
河岸上传来牛的哞叫声,几条狗在撕咬、打架,岸上是一排排土坯房子,有烟囱冒出了烟,是出租车司机刘家的,昨晚回家迟,几个来自远方的年轻游客租车去了雅丹。
这是古丝绸路南道北干线,由此向西沿白龙堆沙漠穿越罗布泊直到楼兰,再从楼兰到若羌转入丝路南道,这条道为沙漠路。
他们正值青春,对荒无人烟、没有生命、岑寂的沙漠充满梦想,记忆里肯定流淌着许多五彩缤纷的故事。
中国古代旅行家法显,欧洲探险家斯文赫定,就像天边升起一抹霞光,倏地扩张到整个天空,然后在他们心灵深处扎根了。
年轻的斯文赫定第一次从喀什到若羌,翻越塔克拉玛干沙漠,在走进沙漠后,目之所及,全是荒芜贫瘠的黄色沙丘,茫茫沙海铺在眼前。
干得能当火种的沙,掀起了干热的风,疯狂吸食身体里不多的水分,皮肤干成了牛皮纸。
干渴让他的队伍分崩离析。
在见不到一丝绿色和动物的痕迹、只有冷峻的星光划破死寂的夜里,斯文赫定抽出沙里的身子,听着自己在沙上发出的沙沙声,趁着凉爽的黑夜前行。
当他靠吃野草、树叶、芦苇芽、苦水里的小蝌蚪走出沙海,把最后一盏点亮的灯放在沙丘上时,多么希望失散的人员、骆驼、狗儿能跟来,沿着他留下的足迹,找到于阗河就这样,百年来,斯文赫定也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的故事,吸引着无数人去寻找。
他留下的足迹、灯盏像航标、浮标在沙海上漂动,像一枝水莲立于沙浪上。
党河岸上,土坯房上,许多烟囱冒起了烟,人们在告别昨夜的梦吗?
我听见有音乐从窗户里流出,有诵读声飘在村庄上空,这些美好的声音,让缀满果实的杏树心花怒放,让李广杏子像海绵球在墙上蹦跳。
天空万里无云,无边无际,向四面舒展开去,丰沛、连绵、密集的阳光赋予敦煌灿烂无比的早晨。
光焰四射的晨阳,漫过党河岸,洒向熙攘的城市、丰饶的村庄。
在燃烧的阳光里,棉花裂开坚硬的外壳,纷披的李广杏子星星似的闪烁在绿叶里,大片大片杏林就是深邃的夜空。
敦煌已经醒来,而且喧嚣起来,我听见有人诵读:
敦者,大也;煌者,盛大也黎明中起身的敦煌鸣沙山就在前面,太阳这个大火球,早把那点湿气舔干净了,沙子开始发烫,远处沙丘脊线上腾起火焰。
这片沙漠背对海洋,这里的人们多么希望面朝大海啊。
人们还记得大海的、海草的味;海浪拍击礁石的声音;水花溅在脸上热辣而冰凉,激起尖利的惊叫声。
来自海边的人们在鸣沙山上逍遥,胀鼓鼓的风扫过一尘不染、炫目的沙丘,裹着花色披肩的年轻人吹着口哨,光屁股的孩子们在沙上厮打,从山脊上滚下来再爬上去。
有马厩的气味飘来,有清脆的铃铛声传来,浩浩荡荡的驼队从更远的沙脊上走来,训练有素的骆驼,驮着欢乐的、唱着歌、尖叫的、互相拥抱汗津津的人们,穿越喷着火的沙丘。
整个白天,鸣沙山持续不断的喧嚣、欢乐、呐喊,让平日里心情沉郁的人,此时容光焕发,心里不禁产生一种明媚的期望。
黄昏降临,血色的太阳蔓延到身边。
月亮升起,天边上星星亮起来。
凉风吹来,沙丘上起了微波,似细细的音乐,轻轻踩过梦境。
(选自人民日报)【注】张芝,东汉时敦煌酒泉人,曾在敦煌苦练书法。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开头从清晨的阳光写起,阳光“新鲜而明媚”的特点为下文的叙述奠定了愉悦、轻快的情感基词。
B.文章写张芝家的庭院中到处挂满布,上面写着黑字,“像篝火呼啦啦燃烧在黑夜”,表现了张芝对敦煌的影响。
C.文中通过人们诵读的“敦者,大也;煌者,盛大也”,既解释了敦煌的字面之意,又突出了其气势雄伟浩大。
D.文章将敦煌人面朝大海的愿望与来自海边的人们在此逍遥的行为进行对比,表达了敦煌人对鸣沙山恶劣环境的不满。
2.文中写斯文赫定之事,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
3.试结合文章内容分析文章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6、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渐丰子恺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
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
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
假使人生的进行不象山陂而象风琴的键板,由do忽然移到re,或者象旋律的“接离进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人一定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
故可知人生是由“渐”维持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
巨富的纨袴子弟因屡次破产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的,在本人不感到甚么强烈的刺激。
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
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
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
某农夫每天朝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过沟回家。
每日如此,未尝间断。
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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