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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名家思想整理版
先秦名家思想简述
春秋战国逻辑学进展粗略与名家的产生和进展与惠施、公孙龙和邹衍、宋钘、尹文及后期墨家的名辨思想对名家的批判与对先秦逻辑学的总结大体是一致的。
(一)名家产生的渊源与流派
三晋不仅是法家产生的基地,也是名家诞生的地址,名实问题的争辩从孔子的“正名”就开始了,墨家也出名实的辩论。
而名家的产生,最先能够追溯到与晋国成文法的发布有必然关系。
成文法发布以后,社会上显现了类似律师一类人,他们依照法律条文进行辩护,称“刑名之家”。
(《战国策》卷十九苏秦语)由于这些学者专门从事名词概念的探讨,因此称他们为“辩者”。
汉代学者司马谈《论六家要旨》那么称他们称为“名家”。
春秋后期郑国的邓析,确实是这种人物的代表。
春秋末期以来的名辩思潮,进展到战国中期,由于猛烈的社会变革,使旧有的概念不能反映新事物的内容,而新显现的概念还需要社会的公认。
这种名实不符的现象,在那时的社会上十分普遍,急需解决。
适应这种社会需要,在三晋便显现专门研究“名实”问题的学派——名家。
他们的代表人物是惠施和公孙龙。
惠施尽管是宋人,但其要紧活动在魏国,任魏相十余年。
公孙龙是赵人,要紧活动在赵国,为平原君门客。
三晋名家的产生,在政治上是要保护新兴地主阶级进行变法改革的功效,即为新的封建秩序正名。
这从惠施与公孙龙的政治活动中都说明了那个问题。
而公孙龙的思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了稷下名家倪说的阻碍,在稷下学宫与百家争鸣的高潮中有相当的地位。
而战国末的后期墨家的名辩思想,那么是总结了从孔子、墨子、邓析到惠施、公孙龙的名辩思想,成为先秦名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他们着重于名词概念的辨析。
对我国古代逻辑学的进展做出了重大的奉献。
同时,他们在自然科学上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问题,专门是惠施和后期墨家。
惠施和公孙龙代表了名家的“合同异”和“离坚白’两大派,而后期墨家那么对这两大派进行了批判性的总结。
(二)惠施的思想
一、惠施的生平
惠施(约公元前370~前318年),宋人。
他与庄子是朋友,但思想各异,先庄子而死。
惠施任魏相十余年,曾在魏国“定法”,“民人皆善之”。
(《吕氏春秋》卷十八《淫辞》)在齐、魏马陵之战魏国失败以后,惠施使魏臣服于齐,并在徐州相互称王,史称“徐州相王”。
又设计联合楚国,使其出兵“取胜齐于徐州”。
(《战国策》卷二十三《魏策二》)惠施仍是“合纵”抗秦的组织者之一,曾受到“连横”政策的主张者张仪的诽谤,被逐出魏国而到了楚国,楚王又把他送到宋国。
以后,惠施又回到魏国,代表魏国出使楚、赵等国。
(《战国策》卷十六《楚策三》)《吕氏春秋·爱类》还记载,惠施主张“去尊”。
《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他主张“偃兵”。
2惠施的思想
《庄子·天下》说: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
”是说他知识渊博,书也很多。
有个名叫黄镣的人问惠施“天地因此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他不假思索,随口回答,说得井井有条,可惜他的高作早已失传,不然当是最有价值的科学遗产。
《庄子》保留了惠施的“历物十事”,(《庄子集释》卷十下《天下》)即分析物理的10个命题。
《荀子》、《韩非子》和《吕氏春秋》等书也保留了一些惠施高作的片断。
咱们分析惠施的思想,主若是依照《庄子·天下》的“历物十事”。
惠施的“历物十事”贯穿着“合同异”的思想,他是名家“合同异”派的代表人物。
他说: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那个地址是指事物本身的同一与不同的相对性。
“大同”和“小同”有不同,这就叫“小同异”;万物都相同又都不同,这就叫“大同异”。
什么是“大同”呢?
比如马,凡是属于马这一类动物都包括在内,这确实是“大同”。
其中黑马、白马、大马、小马等等又有不同,这叫着“小同”
。
马那个大类概念与黑马、白马这些小类的概念有不同。
若是从相同的方面看,这些都是马。
由此能够推知,万物都有相同的一面。
若是从不同的方面看,这些马又都有不同。
由此能够推知,万物都有不同的一面。
惠施对事物的统一和不同的彼此关系,有必然的熟悉。
他以为事物都有相同的地方,同时又有不同。
事物的相同和不同是相对的,它们同处于统一体当中。
但是惠施专门强调事物的不同是相对的,相同才是绝对的,因此他得出“万物毕同”的结论。
如此就把相同的事物和不同的事物都抽象地统一路来。
他更进一步推论出:
“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的结论。
《吕氏春秋》说“天地万物,一人之身也;此之谓大同。
(《吕氏春秋》卷十三卷《有始》)这是对惠施“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的说明。
这已与庄子的“万物皆一也”(《庄子集释》卷二中《德充符》)很接近了。
可是,惠施的思想与庄子的相对主义还不能等同。
庄子的相对主义否定事物之间有质的不同,事实上是不是定了事物的客观存在。
惠施并无完全走入如此的主观主义。
惠施对“大同异”、“小同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分析,看到了其间的变异,只有如此分析,才能如实反映客观事物。
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又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缺一不可。
因此,主张“合同异”的惠施,也不可能绝对不讲“离”。
一样道理,主张“离坚白”的公孙龙也不可能绝对不讲“合”。
只是,惠施尽管讲“离”,但最终仍是讲“合”,而公孙龙尽管讲“合”,但最终仍是讲“离”。
由此可见,惠施着重在概念外延的扩大。
而公孙龙那么着重在内涵的分离。
如此看来,“合同异”、“离坚白”两派的名称仍是符合惠施、公孙龙思想实际的。
惠施的“历物十事”研究的对象是物质世界。
他擅长对物质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作出哲学的归纳。
在“名”、“实”关系上,他是从现实存在动身的,承认“实”是第一性的,而“名”是“实”的反映,是第二性的。
他和公孙龙的诡辨有所区别的。
关于惠施的“历物十事”的其它命题,那个地址暂不涉及。
(三)稷下名家儿说、田巴的思想
稷下学宫中喜爱辩论的人很多,“百家争鸣”的气氛很浓。
刘向说:
“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史记》卷四十六《史记集解·田敬仲完世家》引刘向《别录》。
)这是说稷下先生们在稷下有按期的聚会,以说明自己的观点和彼此辩论。
稷下学宫确为“百家争鸣”制造了条件。
在这儿名辩思潮得以充分进展,除名家外,其他各家也都参与了名辩活动。
孟子人称“好辩”,邹衍人称“谈天衍”,田骈“号天口骈”,(《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班固自注。
)从外号可见他们善辩。
稷下名家要紧有儿说、田巴。
1·儿说的生平与思想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
“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齐稷下之辩者。
”由此可见,儿说是宋国人,他很擅长辩论,使稷下之辩者都为之折服。
而且他是“白马非马”论的提倡者,但这种狡辩论不解决实际问题。
同篇又记载:
“乘白马而过关,那么顾白马之赋。
故籍之虚辞,那么能胜一国;按实考形,不能谩一人。
”儿说尽管能分说马不是马,并能说得世人口服,可是他骑白马过关,守关者仍然按骑马过关的规定,要他交纳税金,他也不能不交纳。
狡辩在事实眼前被揭穿了。
《吕氏春秋·君守》记载,儿说的门生为宋元王解“闭”(解疙瘩)的故事,《淮南子》高诱注还说,“儿说,宋医生也”。
(《韩非子》卷十一《外储说左上》。
)郭沫假设以为宋元王即宋王偃。
(《韩非子》卷十一《外储说左上》。
)由此推知,儿说当在齐威王,宣王时人,其时期早于公孙龙。
因此,儿说当是白马非马论的开创者。
公孙龙的学说是受到了稷下名家的阻碍,可见稷下名家在战国名家中的奉献。
2·田巴的生平与思想
稷下名家还有田巴。
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鲁仲连子》说:
“齐辩士田巴,服狙丘,议稷下,毁五帝,罪三王,服五伯,离坚白,合同异,一日服千人。
”(《史记》八十三《鲁仲连邹阳列传》,注引《史记正义》。
)由此可见,田巴是稷下先生,对名家的“
离坚白、合同异”之说都颇知晓。
他善辩论,能在一天之内使千人口服。
而且他还勇于非议“五帝”、“三王”及春秋的“五霸”。
可是他也有致命的弱点,确实是空谈而无补于国家大事,因此受到徐劫的质问。
《鲁仲连子》记载,“有徐劫者,其门生曰鲁仲连,年十二,号‘千里驹’,往请田巴,‘臣闻堂上不奋,郊草不芸,白刃交前,不救流矢,急不暇缓也。
今楚军南阳,赵伐高唐,燕人十万,聊城不去,国亡在旦夕,先生奈何?
假设不能者,先生之言有似枭鸣,出城而人恶之。
愿先生勿复言’。
田巴曰:
‘谨闻命矣’。
巴谓徐劫曰:
‘先生乃飞兔也,岂直千里驹’!
巴终身不谈”。
(《史记》卷八十三《鲁仲连邹阳传》。
)这段记载,是徐劫说田巴,而非鲁仲连说田巴,观其田巴说:
“先生乃飞兔,岂直千里驹”,可见“千里驹”是徐劫之号,而非鲁仲连之号。
至于徐劫是不是稷下先生,那么无明证,很难下此判定。
(四)公孙龙的思想
一、公孙龙的生平
公孙龙(约公元前320——前250年),战国末期赵国人。
(《史记》卷七十四《孟子荀卿列传》)但《吕氏春秋·应言》高诱注说,公孙龙是魏国人,不知何据。
公孙龙晚于惠施,与邹衍同时。
他是平原君所厚待的门客,曾前后劝说赵惠文王、燕昭王“偃兵”,(《吕氏春秋》卷十八《审应》、《应言》。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班固自述)这极可能是他受了宋钘、尹文“禁攻寝兵”主张的阻碍。
《史记·平原君列传》记载,魏信陵君救赵,有人要为平原君请封,公孙龙连夜驾车求见平原君,劝他不要同意。
后来邹衍过赵国,驳斥了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公孙龙因此被黜,不久就死了。
关于他的高作,据《汉书·艺文志》记载,有《公孙龙子》14篇,现仅存6篇(有人以为,《公孙龙子》原仅6篇,《汉志》14篇之说有误)。
其中《迹府》是后人辑录他的事迹,其余《坚白论》、《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和《名实论》等各篇是公孙龙的高作。
从公孙龙的生平看,他是为赵国封建政权效劳的。
《庄子·秋水》说公孙龙“
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说明他与儒家有渊源。
而他的“白马非马”论,极可能直接继承稷下学宫的辩者儿(倪)说(yue)。
公孙龙的哲学思想,《淮南子》说,公孙龙“别同异,离坚白”。
他与惠施的“合同异”说,正相反,完全离开感性熟悉,只强调概念的逻辑分析,具有十分浓厚的形而上学特色。
但在逻辑学上,他的奉献是值得重视的。
公孙龙的“离坚白”学说是从对“坚白石”的分析动身的。
《公孙龙子·坚白论》说:
“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
”即人们用眼睛看,不明白它是坚硬的,而明白石是白颜色的,这确实是没有坚硬;用手摸不明白它是白颜色,而明白它是坚硬的,这确实是没有白颜色。
在前一种情形下。
坚硬藏了起来。
在后一种情形下,白色藏了起来。
这叫做“自藏”。
《坚白论》又说:
“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
不见离一。
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
看到它的白颜色,摸到它的坚硬,有“见与不见”的情形,这就叫离,因为石与坚、白不能相互包括,因此就分离了。
分离了也确实是藏起来了。
他以为,“天”下未有假设坚,而坚藏。
”又说:
“假设白者必白,那么不白石物而白焉。
”“石其无有,恶取坚白乎?
故离也。
”这是说,不使石与物变坚硬而独立的坚硬(即抽象的坚硬),天下是没有的。
这确实是说,坚硬藏起来了。
假设白颜色本身定是白颜色的话,它就没必要通过使物体发白而表现自己是白。
他把本身是白颜色看成一种抽象的白颜色。
它看不见,即是藏起来了。
石头假设没有独立成为石的本领,又怎幺能够形成既坚又白的石呢?
因此,他的结论是白色与坚硬并非是结合在石头里面,而是离开石头独立存在的。
这确实是“离坚白”学说的要紧论点。
这一学说把事物的各类属性一方面与物质实体割裂开,另一方面又把它们—一孤立起来而否定其统一性。
这在哲学上就意味着一样不是存在个别当中,而是能够离开个别单独存在的。
公孙龙“离坚白”学说的狡辩性质,在他的“白马非马”的命题中表现最为明显。
“白马非马”是古代思想史上的闻名命题。
公孙龙的论证是如此的:
“马者,因此命形也;白者因此命色也。
命色者非命形也。
故曰:
白马非马。
”(《公孙龙·白马论》)“马”一词是指马的形态,凡是具有马的形态”的都命名为马。
“白”一词是指白的颜色,凡是白颜色的都命名为白。
“白马”是马的形态再加上白的颜色,亦即白颜色的马。
可见,马与白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他说:
“白马非马”。
这是从概念的内涵方面来论证的。
第二,他又从“马”与“白马”的外延不同来论证。
他说:
“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
”(《公孙龙·白马论》)马一词的外延包括一切马在内,因此黄马、黑马都在内。
白马的外延仅限于白颜色的马,因此黄马、黑马不在内。
马与白马两个概念既然有如此的不同,因此他说:
“白马非马”。
第三,他又从个别(个性)与一样(共性)的关系来论证。
他说:
“白马,非马也。
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
故曰:
白马非马也。
”(《公孙龙·白马论》)这是说,白是一切白色的共性,而不是马,马是一切马的共性,而不是白。
白马指白色的共性加上马的共性。
因此白马并非是马。
公孙龙的论证在逻辑上和概念分析上做出了独到的历史奉献,可是他把一些概念混淆而流入狡辩。
他分析了马与白马这两个概念的不同、个别与一样的不同。
可是,他夸大了这种不同,把二者完全割裂开来,并加以绝对化;最后达到否定个别,只承认一样,使一样离开个别独立存在。
如此,就把抽象的概念当做离开具体事物的精神实体,从而致使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
《庄子·天下》还记载了辩者“二十一事”,其中一些命题与公孙龙有关。
如“鸡三足”,又见于《公孙龙子·通变论》:
“飞鸟之景,何尝动也。
”也是属于公孙龙一派的命题。
景即影。
那个命题是说,飞鸟的影子并无在运动。
在每一刹时,飞鸟的影子能够以为是不动的。
可是时刻有持续性,空间有延展性;飞鸟之影在时空体内又是运动着的。
那个命题对运动的性质具有片面的熟悉,可是最终是走上形而上学,否定运动的可能性。
名家是春秋战国社会大变革的产物。
他们的辩论,“非法先王,不是礼义”,(《荀子集释》卷三《非十二子》)具有反传统的精神,是为新的政权效劳的。
但由于他们熟悉的角度不同,因此观点有所不同。
惠施、公孙龙都是片面夸大了熟悉的某一方面,惠施强调事物的“同一”(即同)的一方面,公孙龙那么强调事物的不同(即“异”)的一方面。
他们在各自所强调的方面都有精辟的思想,可是这些熟悉却受到形而上学思想方式的限制。
他们的错误是人类熟悉进展史上不可幸免的,后期墨家的逻辑思想正是对他们的批判总结。
可是,名家在历史上是有奉献的,他们超级有似于古希腊的智者派,乃至于连某些命题都是相似的或相同的(例如公元前五世纪伊里亚的芝诺就有过“飞矢不动”的命题)。
名辩学派和智者派大约前后同时各自在东方和西方以几乎相同的狡辩式的理论活动,参与了那时历史性的社会大变更,并促令人类思想熟悉大为深化。
这是人类文明史最值得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
(五)、邹衍与稷下黄老之学的宋钘、尹文的名实观:
邹衍为稷下先生,于公元前257年(齐王建8年)被录用为齐国使者,之前,魏信陵君解秦邯郸之围,平原君同意公孙龙建议,不受封。
平原君善待公孙龙。
邹衍通过赵国。
见平原君。
平原君问公孙龙“白马非马”之辩,邹衍讲了一通令人信服的道理,众皆称善,因此使平原君免除公孙龙。
邹衍在“名实”问题上与宋钘、尹文观点相同。
宋钘、尹文说:
“物固有形,形固出名,此言名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
”(《管子·心术上》)意思是说,每种物体都有必然的形状,必然形状的物体就有必然的名称。
名称不能超过实际的物体,实际的物体也不能给予伸展的物体的名称。
即事物的“名”要与“实”相符。
又说:
“名实不伤,不乱于天而天下治。
”(《管子·心术下》)又说:
“正名自治,奇名自废,名正法备,那么圣人无事。
”(《管子·白心》)这种“名实”论与《墨经·小取》的“名实”论相同,都属于唯物主义的“名实”论。
《史记·
平原君列传》说:
“平原君厚待公孙龙。
公孙龙善为坚白之辩,邹衍过赵,言至道,乃黜公孙龙。
”《史记集解》注释此段,引了刘向《别录》的一段话,其中有邹衍如何驳斥公孙龙的原始记载,十分出色,但文辞古奥难董,那个地址参考金德建《邹衍“五胜三至”释义》。
(载《新中华》复刊第五卷第三期),将此段录出并意译如下:
刘向《别录》说:
齐国派邹衍出使赵国,赵国的平原君正与名家公孙龙,还有公孙龙的门生綦母子等人,在进行“白马非马”的辩论。
平原君问邹衍“白马百马”之论怎么样?
邹衍说:
“(‘白马非马’的说法)不能成立。
那天下的名辩有‘五胜三至’的原那么,而强词夺理,只想以言辞胜人的,在辩论中的并非精湛之举。
名辩者的‘五胜’原那么,当是分析‘辩论’的功效的原那么,现已很难知其具体内容。
‘三至’原那么是:
一、‘别殊类’。
这相当于《小取》‘以名举实’。
即按具体事物给予适当的名称,也即‘名’副其‘实’。
这就相当于逻辑学的概念。
如此即能够区别各类事物,使相互之间可不能混淆。
二、‘序异端’。
相当于《小取》:
‘以辞抒意。
’即两个概念之间形成确信的关系,而产生判定,以使与其它的判定相区别而不至于混淆。
三、‘抒意通指,明其所谓’。
相当于《小取》:
‘以说出故’。
即以已知的判定为据,而推导出一种新的判定。
也即是推理作用。
如此就令人明白其中的道理而不致迷惑。
因此辩论中的成功者没有失去他所坚持的原那么,而失败者也能从中取得他所追求的真理。
即熟悉到自己之因此失败的道理。
若是如此,那么辩论就确实值得进行了。
若是到了以繁琐的文饰来相凭藉,修饰言辞以相逆乱,用甜言蜜语的譬喻以相转移,引导人们追求语言的富丽而又令人难以知道真正的含义,若是像如此,那么是有害于大道的。
缠绕不清的争吵,旷日持久才能平息,如此对于君子是不能没有害处的。
”在座的人都说邹衍说得好。
咱们知道了邹衍驳斥公孙龙这段出色的话,对他的“名实”思想也就大致明白了。
他的“名实”论,具体地说,即是“别殊类使不相害”。
这相当于《墨经·小取》:
“以名举实”
。
如此即能够区别各类事物,使相互之间不相混淆。
这种思想与稷下黄老之学的学者宋钘、尹文的“名实”论,咱们没必要多作说明就明白是相同的了。
(六)后期墨家的名辩思想
墨家在墨子身后大体分为三派,(《韩非子集释》卷十九《显学》)其中在秦国墨家势力较大。
后期墨家的高作有《墨子》里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6篇。
其中逻辑思想是要紧的,还有丰硕的自然科学知识。
后期墨家的高作,继承了墨子的思想,克服了墨子的一些弱点,抛弃了“天志”、“明鬼”,而提倡科学,在熟悉上由体会论进展为唯物主义的反映论。
专门是对名家惠施、公孙龙思想的批判和吸收,反映了后期墨家在逻辑学上有庞大奉献,成为利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与印度因明学并称的世界三大古代逻辑学。
后期墨家以为,“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的地方,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
”(《墨子闲诂》《小取》)即辩者要明了客观的是非界限,寻求社会治乱的规律,明白同异的所在。
考察名实的道理,以便判明利害,排除疑难。
由此可见辩论的目的是为人们改造社会而效劳的,逻辑学并非概念游戏,而是科学熟悉的工具。
后期墨家还提出了辩论的原那么:
“摹略万物之然,论术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墨子闲诂》《小取》)即要如实反映客观事物,探讨各类各样的言论的好坏,然后形成正确的意见。
以概念反映事物,用判定来表示意见,用推论来讲明缘故,依照类同的原那么进行归纳和演绎。
不非难和自己持一样观点的人,不要求他人同意自己不同意的观点,如此才能维持逻辑思维的一贯性。
后期墨家对概念(“名”)、判定(“辞”)、推理(“说’)都有相当深刻的论述。
对惠施、公孙龙的批判和吸收,是后期墨家对春秋末期至战国初、中期几种逻辑错误所进行的最有价值的总结。
后期墨家对惠施的相对主义偏向进行了批判。
《经上》说:
“辩,争彼(彳反,即反)也。
辩胜,当也。
”
即辩论是一对矛盾命题的争辩,争辩成功的,是因为符合客观事实。
争辩的两边不能都真,其中必有一假。
真和假、是与非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但后期墨家并非完全否定惠施的学说,而是吸取了其中某些合理的因素。
比如惠施的“万物毕同毕异”说,在《墨经》中有与之相似的“二必异”。
这是从普遍概念(“达”)来看,天下万物都是物,因此“毕同”。
而从特殊概念(“类”)来看,事物仅在必然范围内有相对的同异(即“小同异”),假设从个别概念(“私”)来看,天下万物都不同;因此“毕异”。
惠施的“合同异”说,有必然合理的因素,因为一事物能够从不同角度进行观看。
后期墨家正是吸收了这一合理的内核,提出了“同异交得于有无”,(《墨子闲诂》卷十《经说上》)即以为像有无如此的相反的属性,同时能够存在于一个事物当中。
比如一富有人家,一方面能够很有钱,但另一方面却没有良心。
这是从不同角度来讲的。
后期墨家对公孙龙的“离坚白”狡辩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坚白相盈”说。
《墨经》以为,“坚白不相外”。
(《墨子闲诂》卷十《经说上》)在一块坚白石中,坚硬与白色两种属性同时存在,彼此渗透。
用眼看时能见到白色,而不用手摸,仅是两种属性中坚的属性没有被感知罢了,这并非奇怪,坚的属性并无离开这一块石头。
因此,坚白两种属性始终“相盈”。
并非“偏去”。
这比如一物有3尺长,2尺宽,尽管长、宽这两种属性并非相同,但也不妨害其同在这一物中一样。
后期墨家还对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说进行了批判。
《墨子·小取》以为。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
”后期墨家从概念的普遍性上揭露了公孙龙的漏洞。
《经下》说:
“惟吾谓,非名也,那么不可,说在亻反。
”即仅承认专门称呼一件东西的名而否定概念,是不能够的。
其缘故就在于概念具有普遍性,既是彼,又是此。
《经说下》说,称那个动物叫做鹤,那么另一个是鹤的动物都可称鹤。
而以为另一个是鹤的动物不能再称鹤了,怎么能够呢?
除私名之外的称呼表达的概念,不能仅限于一个事物,不然就不能将同类事物利用一个称呼了。
只有称呼不仅限于个别,才不至于发生困难。
这是针对公孙龙而发的。
公孙龙以为:
“调彼而彼不唯乎彼,那么彼不行。
谓此而此不唯乎此,那么此不行。
”
即任何称呼都是专门称呼一件东西的。
他的“白马非马”论正是由此而来的。
“马”只能称呼马,既不称呼白马,也不称呼黄马。
“白马”只称呼白马,不称呼马。
公孙龙的学说,关于强调每一个概念的确信性方面,在逻辑学上是有奉献的。
可是它夸大了内涵,忽略了个别事物,把概念看成独立于个别事物的超越时刻空间的实体。
这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
后期墨家从唯名论的唯物主义立场动身,对公孙龙的狡辩进行了批判。
后期墨家不仅继承和进展了前期墨家的逻辑思想,而且批判和总结了从邓析到惠施、公孙龙的名辩思想,因此它是我国先秦时期水平最高的逻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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