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产核资审计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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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关于对xxxx春光热电有限公司
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晋城陈明清审[2016]0009号
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热电”)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是春光热电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春光热电清产核资的其础上,对春光热电以20xx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报表进行专项审计,对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审计工作已完成,现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概况
(一)基本情况
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前身为____年建厂的晋城市发电厂,____年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是我市唯一的热电联产经营企业,位于晋城市城区景西路平安街336号。
法定代表人:
王江;注册资本6,201.9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93,878.49平方米;截止20xx年3月31日在册职工368人,其中:
留守人员18人,临时分流人员92人,长期离岗人员87人,长期放假人员171人。
(二)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及内容为春光热电截止20xx年3月31日的全部资产,其中:
资产总额为49,826,306.00元,负债总额为316,802,181.2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66,975,875.20元(实收资本62,019,000.00元,未分配利润-328,994,875.20元)。
(三)清产核资依据
1、法规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378号令);
(2)《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1号令);
(3)《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务院国资委国资评价[2003]72号);
(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务院国资委国资评价[2003]73号);
(5)《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国务院国资委国资评价[2003]78号);
(6)《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细则》(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晋企清[2004]1号);
(7)《晋城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意见》(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市政办[2005]149号);
(8)《晋城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晋城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晋市企清字[2006]1号);
(9)《清产核资企业损失认定有关规定
(一)》(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企清(办)字[2005]38号);
(10)《清产核资企业损失认定有关规定
(二)》(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企清(办)字[2005]41号);
(11)《清产核资企业损失认定有关规定(三)》(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企清(办)字[2006]2号);
(12)清产核资其他相关文件。
2、行为依据
20xx年3月31日与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签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四)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1、工作基准日:
20xx年3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
20xx年5月22日至20xx年12月10日
3、具体实施情况
(1)账务清理
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以20xx年3月31日为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对春光热电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公司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财产清查
其主要工作内容:
对春光热电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3)损失认定
其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春光热电申报的资产损失进行认定。
(4)清产核资结果
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春光热电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共1509项,金额33,376,145.38元。
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
(一)主要审计程序
1、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春光热电做好清产核资基础工作;
2、对春光热电清产核资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
3、核对、查实春光热电的债权、债务;
4、对春光热电的现金及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或抽查;
5、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春光热电清查出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核、鉴证;
6、协助春光热电汇总清查损失,调整相关账务、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清产核资报表。
(二)审计调整情况
截止20xx年10月31日,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调整后资产总额为1,504,864,356.79元,负债总额为1,385,304,619.1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9,559,737.63元(实收资本263,870,000.00元,资本公积319,443.91元,专项储备83,990,671.58元,盈余公积62,404,832.92元,未分配利润-291,025,210.78元)。
备注:
具体调整事项见后附账面数与基准数差异调整说明
(三)损失确认
在本次清产核资过程中,天泰锦辰公司共申报资产损失1509项,金额33,376,145.38元,其中:
兴泰煤业损失407项,金额15,303,296.43元;大阳焦厂损失100项,金额3,720,409.65元;原三八煤矿损失1002项,金额14,352,439.30元。
经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天泰锦辰公司符合清产核资申报条件的资产损失共1509项,金额33,376,145.38元,其中:
兴泰煤业损失407项,金额15,303,296.43元;大阳焦厂损失100项,金额3,720,409.65元;原三八煤矿损失1002项,金额14,352,439.30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元
(五)申请处理损失原因分析
单位:
人民币元
(四)损失处理预案
经我所审核确认的资产净损失为1509项,金额为33,376,145.38元,其中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33,376,145.38元。
(六)有关事项专项说明
1、土地使用情况
春光热电占有土地6宗,总面积93,878.49平方米(折合140.82亩)。
其中:
①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72号,面积10,742.60平方米(折合16.11亩),性质: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号:
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00350号,用途为住宅用地;
②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72号,面积930.90平方米(折合1.40亩),性质:
国家入股;土地使用证号:
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00329号,用途为工业用地。
③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72号,面积21,930.80平方米(折合32.90亩),性质: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号:
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00348号,用途为住宅用地;
④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72号,面积873.79平方米(折合1.31亩),性质:
国家入股;土地使用证号:
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00319号,用途为工业用地;
⑤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72号,面积7,775.60平方米(折合11.66亩),性质: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号:
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00349号,用途为住宅用地;
⑥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72号,面积51,624.80平方米(折合77.44亩),性质:
国家入股;土地使用证号:
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00326号,用途为工业用地;
2、天泰锦辰公司对外投资共计2,070万元,其中:
①20xx年12月投资巴公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0万元(按照市政府20xx年21次协调会议纪要,为实现巴公工业园区污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的建设),占股本的3.25%,无收益。
②20xx年4月出资1,320万元注册山西泽州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占股本的66%,无收益。
③20xx年9月投资泽州县金诺担保有限公司300万元,占股本的8.73%,于20xx年12月收到20xx年至20xx年投资收益10,557.76元。
④20xx年4月投资泽州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万元,占股本的5%(泽州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09]10号),于20xx年至20xx年收到20xx年至20xx年投资收益1,264,096.00元。
3、借款情况
截止审计日,天泰锦辰公司对外借款共计61,640.16万元,其中金融机构56,049.36万元,非金融机构5,590.80万元。
①金融机构借款56,049.36万元,主要用于120万吨技改项目及缴纳资源价款、固定资产、原材料采购,具体如下:
a、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9月30日)。
b、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8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3月16日)
c、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借款4笔共计168,493,620.33元,账面数为16,850万元,目前借款已逾期,截止20xx年10月欠息共计2,059.40万元,截止20xx年11月30日欠息共计22,188,495.34元。
d、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借款9,400万元,借款期限3年(20xx年4月26日至20xx年4月26日)。
e.晋商银行借款9笔共计20,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最迟还款日20xx年8月6日。
②非金融机构借款5,590.80万元,具体如下:
a、泽州县煤炭局借款400万元,为____年至____年期间借款。
b、晋城市煤炭局借款20万元,为____年至____年期间借款。
c、晋城市政府借款200万元,借款日期为____年9月。
d、泽州县财政局借款85万元,其中:
____年9月借款25万元,____年12月借款10万元,20xx年8月借款30万,9月借款20万。
e、晋城市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52.40万元,为____年9月至20xx年期间发生的贷款。
f、职工融资借款4,833.40万元,为20xx年至20xx年期间发生的职工融资借款,截止20xx年10月31日,应付未付利息为6,167,280.00元。
4、天泰锦辰公司对外担保共7笔计11.177亿元,其中:
①为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申请的5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12个月(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3月27日)。
②为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申请的2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③为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晋城分行申请的4,98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1年(20xx年6月28日至20xx年6月27日)。
④为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申请的1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⑤为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⑥为山西泽州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6,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1年(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1月27日)。
⑦为山西泽州天泰能源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晋城分行申请的4,89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1年(20xx年6月28日至20xx年6月27日)。
5、未发现天泰锦辰公司有抵押情况。
6、涉诉情况:
(1)泽州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欠该公司614.09万元,原三八煤矿20xx年12月为县房地产公司在交通银行贷款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房地产公司未能按时还清贷款本息。
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1月作出终审判决(晋民终字第274号),并经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6月民事裁定,将原三八煤矿650万元划至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用以清偿县房地产公司拖欠交通银行的贷款本息。
原三八煤矿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但财产保全措施没有执行成功。
原三八煤矿经多方努力,积极与中级人民法院协调,20xx年10月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回泽州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款项35.9万元执行款。
截止20xx年10月底,仍有614.09万元没有收回。
目前锦辰煤业正积极与县房地产公司、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希望能尽可能减少损失。
(2)天泰锦辰公司出资在宿舍楼外通往泽州县北义城镇的道路上,设立“门”字型限高限宽杆(位于坡头村),该杆为坡头村委所有、周围无警示标志。
20xx年11月21日,任丽强醉酒后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豪爵125型二轮摩托车,撞到了限高限宽杆南侧的立管上,造成任丽强受伤、摩托车损坏的事故,后任丽强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人民法院(2014)泽民初字第186号民事判决书,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泽州县巴公镇坡头村村民委员会赔偿损失47,725.67元。
截止审计日,天泰锦辰公司尚未支付该款项。
(3)天泰锦辰公司20xx年从淮南圣特公司购进材料2,473,080.00元,付款650,000.00元,期末应付款1,823,080.00元;20xx年3月付款100,000.00元,期末余额1,723,080.00元;截止20xx年10月31日,期末余额为1,723,080.00元,双方未约定支付期限。
根据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2015)泽民初字第1216号民事判决书,天泰锦辰公司自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归还该货款,并从20xx年11月4日起计算至1,323,080.00元货款履行完毕,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利息。
截止审计日,法院已扣天泰锦辰公司款项922,506.60元,剩余款项及利息尚未支付。
(4)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天泰锦辰公司修建钢结构汽车库,金额为765,257.25元,天泰锦辰公司于20xx年6月列支“其他应付款”,双方约定付款时间不明。
根据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2015)泽民初字第1216号民事判决书,该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765,257.25元及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xx年10月16日起计算)。
截止审计日,该公司尚未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5)天泰锦辰公司购买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部液压支架,应支付2,980.54万元,20xx年预付300万元,20xx年预付780万元,20xx年预付158.66万元,共支付设备款1,238.66万元;20xx年开具发票1,163.77万元,另有1,816.77万元已收到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票尚未入账。
与上述涉诉金额2,669万元不符。
天泰锦辰公司对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到期债务,新煤公司债权人要求执行新煤公司对天泰锦辰公司到期债权,协助执行债务共计2,669万元,20xx年4月法院扣划30万元、20xx年10月法院扣划31万元,法院判决明细如下:
①根据20xx年11月30日焦作市山阳区人员法院(2015)山民三初字第00223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天泰锦辰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的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河南中煤管业有限公司履行天泰锦辰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到期债务2000万元,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②根据20xx年9月8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1000-3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三人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中的180万元予以强制执行。
③根据20xx年9月8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998-3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三人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中的190万元予以强制执行。
④根据20xx年9月8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999-2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三人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中的30万元予以强制执行。
⑤根据20xx年10月13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1426-1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申请执行人高慎平履行天泰锦辰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到期债务25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清偿。
⑥根据20xx年10月13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4)新执字第2756-1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申请执行人徐州恒利液压成套设备厂履行天泰锦辰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到期债务48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清偿。
⑦根据20xx年10月13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1322-1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申请执行人泰安市金松工贸有限公司履行天泰锦辰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到期债务31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清偿。
⑧根据20xx年8月14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商初第19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泰公司的债权5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为两年(20xx年8月31日至20xx年8月30日)冻结期间暂停支付该货款。
⑨根据20xx年9月9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商初第197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泰公司的债权9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为两年(20xx年9月22日至20xx年9月21日)冻结期间暂停支付该货款。
⑩根据20xx年5月22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商初第11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泰公司的债权25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为两年(20xx年9月22日至20xx年9月21日)冻结期间暂停支付该货款。
7、往来款相关情况
(1)天泰锦辰公司应收煤运公司往来款665.89万元,为____年前煤运公司的各项费用挂账,由于时间长,经与煤运公司函证,对方未挂账,不予盖章确认(见附表4)。
(2)经清查,天泰锦辰公司20xx年以前形成且多年未发生业务联系的应收款项43项,金额1,881.66万元,预收款项103项,金额963.04万元(见附
5、6),债务单位有的已注销、有的已吊销、有的已停业、发函后未回函,经多方寻找,联系不到债务人,在清产核资过程中无法取得相关证据,但实际已形成损失,可能会对该单位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截止20xx年10月31日,天泰锦辰煤业其他应收款—珏山旅游公司金额为5.36亿元。
(4)截止20xx年10月31日,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23,610,305.31元,均为预收煤款,其中:
已发货未开票款项110,527,728.37元。
本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对20xx年8-10月已发货未开票金额为38,134,021.21元转为收入,对于剩余72,393,707.16元作为工程煤收入冲减在建工程。
(5)天泰锦辰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关联方款项共6,508.26万元,实为借款本金及利息,其中:
山西泽州天泰能源有限公司账面余额2,688.26万元(其中本金2,400万元),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有限公司账面余额1,916.27万元(其中本金1,224万元),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账面余额1,903.73元(其中本金1,550万元)。
(6)天泰锦辰公司为山西泽州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6,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借款由天泰锦辰公司以其持有珏山旅游公司6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天泰锦辰煤业于20xx年、20xx年分三笔收到珏山旅游公司共计6,730万元的款项,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珏山旅游公司”。
天泰锦辰煤业于20xx年1月出具承诺书,承诺按期付息,贷款到期前按时归还该借款。
截止20xx年10月31日天泰锦辰公司共支付贷款利息12,863,734.62元。
8、在建工程
(1)120万技改工程
120万吨技改工程于20xx年7月26日批准开工建设,20xx年5月22日批准进入联合试运转,20xx年2月26日联合试运转结束。
目前,该工程已投入使用,应转入固定资产。
截止审计基准日,120万吨技改工程但财务上仍在在建工程核算,金额303,821,482.39元(账面数,其中:
工程煤收入9,806.5万元),预付账款中有预付工程款195,128,537.76元,该工程尚未完全开具发票;根据山西京华会计师事务所20xx年2月对该项工程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该工程累计完成投资59,699.34万元。
因工程造价审计尚未完成,部分施工方未能完整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本次清产核资以竣工财务决算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作为转固金额。
具体如下:
①根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该工程累计投资59,699.34万元,明细如下:
②井巷、土建、设备、安装工程账面金额为146,945,569.80元,依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金额为431,853,291.01元,由于财务上已将20xx年-20xx年购入的部分设备在固定资产核算,金额为21,213,286.20元,调整后金额为410,640,004.81元。
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增加263,694,435.01元,其中:
预付工程款转入调增195,128,537.76元,洗煤厂项目调出调整减少5,244,989.50元,已开票设备入账调整增加15,527,948.72元,暂估未入账款项调整增加58,282,938.03元。
③待摊投资账面金额为156,875,912.59元,调整后金额为83,067,985.90元。
调整减少73,807,926.69元,其中:
120万技改工程调整增加189,886,508.32元、调整减少493,707,990.71元,60万吨/年技改工程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564,675.00元,洗煤厂改扩建工程、地面硬化等工程调整增加26,575,102.79元,。
④上述事项调整后按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摊销口径重新计算摊销分配。
摊销后工程为49,370.80万元,具体如下:
说明:
A设备器具摊销前金额10,611.72万元,较竣工决算报告12,733.05万元少2,121.33万元,差额为财务上已将20xx年-20xx年购入的部分设备在固定资产核算;
B设备器具摊销额7,232.14万元,包括安装工程4,296.79万元和待摊投资2,935.35万元。
(2)其他工程
在建工程中列支的15号煤层一盘区、二盘区、35KV变电站工程、输送机走廊等工程,金额共计1,152.81万元,经询问,这些工程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并投入使用,由于账上金额不完整,未开发票,无竣工决算报告,部分工程无合同,导致转固金额无法确定,本次清产核资未予以调整,上述工程仍在在建工程核算。
9、资金不足,资金周转压力很大
(1)流动资金不足,短期偿债风险高
截止20xx年10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223.83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98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9134万元,应交税费余额为5482万元,逾期借款应付利息余额为1918万元,欠缴20xx年、20xx年采矿权价款6859万元、资金占用费1,496.88万元以及根据合同按每日千分之二核算的应付滞纳金(金额较大),资金周转能力不足,偿债压力很大。
(2)资产负债率较高,借款逐年增长,企业长期偿债压力较大
截止20xx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率高达92.05%,采矿权价款应付未付款余额为6859万元,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51,840.80万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借款16,849.36万元已逾期,公司的财务风险较高,还款压力很大。
0、采矿权价款
(1)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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