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渗坑塘治理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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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渗坑塘治理指导意见
附件
天津市工业渗坑(塘)治理
指导意见
Instructionofindustrialpit(pond)managementinTianjin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推动“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顺利实施,保障纳入《天津市清水河道行动方案(2013-2016)》的工业渗坑(塘)治理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天津市环保局组织制定《天津市工业渗坑(塘)治理指导意见》,为天津市开展工业渗坑(塘)治理工作提供指导。
天津市工业渗坑(塘)治理指导意见
1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天津市清水河道行动方案(2013-2016)》要求,为保证天津市工业渗坑(塘)治理工作规范、科学实施,治理后水、土壤满足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2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纳入《天津市清水河道行动方案(2013-2016)》治理范围的工业渗坑(塘)废水处理、底泥治理及土壤修复的调查、评估、设计、实施、监测、验收等各阶段。
3引用标准
在天津市工业渗坑(塘)治理期间,下列标准中如果有新版本颁布,以新颁布的标准为准。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350-2007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GB4284-19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5085-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4术语
4.1工业渗坑(塘)
指无防渗措施,并用于存放工业废水的坑(塘)。
根据当前调查统计情况,按污染性质将工业渗坑(塘)分为废酸污染类、重金属污染类、可降解有机污染类、难降解有机污染类及其他污染类。
4.2治理
工业渗坑(塘)治理包括废水处理、底泥治理和土壤修复。
5治理要求
5.1在进行工业渗坑(塘)治理之前需要进行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工业渗坑(塘)废水、污染底泥、污染土壤的数量及分布,以及其中污染物种类、性质、成分、浓度与浸出分析结果等;
(2)工业渗坑(塘)所在地地下和周围土壤抽样浸出分析结果以及被污染土壤估算数量。
5.2在制定治理技术方案前,需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由当地环保部门审核。
5.3根据调查与评估结果制定治理技术方案,并进行方案比选,选择环境、经济最优方案。
方案经过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后作为验收依据。
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需要进行治理的废水、底泥及土壤数量,及其污染物含量;
(2)风险评估结论,包括基于工业渗坑(塘)的环境污染状况和工业渗坑(塘)土地的未来用途,评估确定的治理及修复目标值;
(3)废水、底泥及土壤抽取、挖掘、收集、包装、装卸、运输、处理处置技术方案,以及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4)治理工作的组织形式和人员安排;
(5)治理过程中样品分析方案和环境监测的安排;
(6)治理过程中环境及安全的风险事故应急措施;
(7)投资估算。
5.4治理过程中如涉及危险废物处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有关处置规定执行。
5.5底泥及污染土壤处置均应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以外地区进行安全处理处置。
处理处置场地的选择必须满足相应选址的环境保护要求。
5.6根据工业渗坑(塘)性质,可采用不同的技术模式进行治理。
5.6.1废酸污染类工业渗坑(塘)可采用中和法等化学方法对坑(塘)内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相应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后排放。
脱水后的底泥与污染土壤可采用固化和稳定化等物化方法处理,处理后底泥及土壤应达到修复目标值。
5.6.2重金属污染类工业渗坑(塘)可采用沉淀法等化学方法对坑(塘)内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相应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后排放。
脱水后的底泥与污染土壤可采用固化和稳定化等物化方法处理,处理后的底泥及土壤应达到修复目标值。
5.6.3可降解有机污染类工业渗坑(塘)可采用生化法对坑(塘)内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相应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后排放。
脱水后的底泥与污染土壤可采用堆肥、原位氧化等生物方法、物化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底泥及土壤应达到修复目标值。
5.6.4难降解有机污染类工业渗坑(塘)可采用高级氧化法等化学方法对坑(塘)内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相应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后排放。
脱水后的底泥与污染土壤可采用固化和稳定化、蒸汽浸提及热脱附等物化方法处理,处理后的底泥及土壤应达到修复目标值。
5.6.5其他污染类工业渗坑(塘),应根据工业渗坑(塘)的性质选择可行的治理方法。
为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可采用几种工艺组合的治理方法。
处理后水质达到相应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后排放,处理后的底泥及土壤应达到修复目标值。
6实施
6.1治理过程中,应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操作人员的防护。
6.2施工单位在治理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质量保证书。
6.3施工单位在治理施工过程中和结束后,应进行以下资料汇集工作并编制施工报告,作为施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1)现场的废水、底泥及土壤数量记录;
(2)现场的污染物特性检测分析记录;
(3)治理方法与治理流程说明;
(4)治理设施与设备说明;
(5)现场作业记录;
(6)治理后原址的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7验收
治理完成后,由当地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附录:
1工业渗坑(塘)污染现状调查方法
2工业渗坑(塘)风险评估方法
3常用工业渗坑(塘)治理技术介绍
附录1
工业渗坑(塘)污染现状调查方法
工业渗坑(塘)污染现状调查应按照地表水、土壤、地下水调查的相关法规、标准进行,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经费等,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并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开展治理提供依据。
工业渗坑(塘)污染现状调查主要分为资料调研和现场监测。
1资料调研目的与内容
资料调研的主要任务是初步识别存在环境问题,主要以收集现有资料和数据为主,并在所收集数据和资料的基础上对工业渗坑(塘)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和判断。
工作内容包括:
(1)资料收集:
(2)现场踏勘;
(3)人员访谈;
(4)环境污染分析。
2资料调研工作要求
2.1资料收集
(1)收集内容
包括工业渗坑(塘)历史变迁资料、工业渗坑(塘)中废水污染来源、工业渗坑(塘)污染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工业渗坑(塘)所在区域自然社会信息等。
(2)资料分析
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判断工业渗坑(塘)污染状况时,应在报告中说明。
资料收集应注意资料的有效性,避免取得错误或过时的资料。
2.2现场踏勘
(1)安全防护准备
在现场踏勘前,调查人员应根据工业渗坑(塘)情况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并装备相应防护用品。
(2)现场踏勘的范围
现场踏勘的范围包括工业渗坑(塘)及周边区域,应尽可能勘查工业渗坑(塘)周边的设施、构筑物等,同时观察是否有农田、村庄、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存在,并在报告中说明。
(3)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业渗坑(塘)的现状、历史,相邻工业渗坑(塘)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地质、水文地质、地形的描述,建筑物、构筑物的描述。
(4)现场踏勘的重点
重点踏勘对象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储存设施,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遗迹,排水管、地表水,废弃物,井,污水系统,其它可供评价工业渗坑(塘)状态的对象。
(5)现场踏勘的方法
调查人员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异常痕迹的观察等方式判断工业渗坑(塘)污染的状况。
2.3人员访谈
(1)访谈内容及方式
访谈内容应包括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问题,由调查人员提前准备设计。
可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2)访谈对象
受访者为工业渗坑(塘)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应包括:
工业渗坑(塘)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工业渗坑(塘)过去和现在的不同阶段使用者,工业渗坑(塘)所在地或熟悉当地事物的人员,如邻近的工作人员和附近的居民。
(3)内容整理
应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再次核实和补充。
2.4环境污染分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分析工业渗坑(塘)可能的污染状况。
3采样监测目的与内容
通过对工业渗坑(塘)进行采样监测,确定存在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分布。
采样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确定采样与分析计划;
(2)样品的采集与分析;
(3)根据环境标准评价监测结果。
4采样监测要求
4.1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包括工业渗坑(塘)环境调查所确定的污染边界范围。
主要包括地表水、底泥与土壤、地下水等环境介质。
应根据工业渗坑(塘)地表水与底泥的污染种类及浓度水平、当地水文地质条件,考虑污染物的迁移和转换因素,判断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分布的可能性,考虑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4.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应根据资料调研情况确定,按照污染来源情况选择监测的特征污染物。
具体监测项目参考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监测项目参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3样品采集
地表水样品的采集和保存按照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土壤样品采集和保存按照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地下水样品采集和保存应按照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规定执行。
4.4样品分析
地表水样品、地下水样品及土壤样品的分析应分别按照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指定的方法进行。
危险废物特征分析,应按照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中指定的方法进行。
监测报告中应列出实验室分析条件,采用的主要仪器,各种元素的监测方法及检出限。
4.5监测结果评价
监测结果应与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比较,或者与当地背景值进行比较,说明污染程度,分析可能的污染范围。
5调查报告编写
根据调查监测结果,编制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工业渗坑(塘)现状情况,包括所在区县、乡镇、村,具体位置(经纬度)、形状、大小、水深、周边地表河流、敏感区域等;
(2)分析历史上及现在可能的污染源及分布、污染物的排放状况,包括污染源行业特点,污水排放量,污染物种类、浓度、数量;
(3)地表水、土壤与地下水的采样及分析情况,包括采样计划、采样与分析方法、污染评价;
(4)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空间分布;
(5)环境污染评价的结论和建议。
附录2
工业渗坑(塘)风险评估方法
1工作目的
工业渗坑(塘)风险评估在污染现状调查基础上展开,通过风险评估科学确定治理目标,为污染治理方案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风险评估
2.1程序与方法
由于我国缺乏可供参照的土壤修复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质量标准,对修复后的工业渗坑(塘)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借鉴了美国环境保护局提出的风险评价方法,采用健康风险评价来确定修复工业渗坑(塘)的潜在用途,即从保护人群健康角度出发,根据修复后的土壤污染物含量、污染物的生态毒理参数以及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潜在的人群暴露途径,计算对暴露于污染场地的人群产生不良影响的几率,判定场地的未来适宜利用方式。
健康风险评价的主要步骤如下:
(1)污染源分析:
识别关心的污染物及其释放率;
(2)暴露分析:
确认潜在暴露人口、暴露途径、暴露程度;
(3)毒性分析:
确定污染浓度水平与健康的反应之间的关系;
(4)风险评价:
确定工业渗坑(塘)的环境及健康风险。
图2-1工业渗坑(塘)土壤污染环境的健康风险评价的一般程序
风险评价方法应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
在确定风险时应考虑未来土地利用方向。
2.2风险评价的定量计算
风险评价的方法很多,本指导意见所推荐的方法为工业渗坑(塘)风险评价中较常用的方法,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他方法。
2.2.1摄入量计算
通常,土壤污染物通过4种途径进入人体:
①直接接触土壤而经口摄入;②经皮肤接触污染土壤而吸收土壤中污染物;③通过呼吸系统吸入土壤尘而吸入污染物;④食用工业渗坑(塘)污染土壤上生长植物的果实。
1直接摄入污染土壤
因不慎直接经口摄入污染土壤而摄入污染物的计算公式为:
2皮肤接触
因皮肤直接接触土壤,经皮肤吸收而摄入污染物的计算公式为:
3通过呼吸系统吸入土壤尘
通过呼吸系统吸入土壤尘而摄入污染物的计算公式为:
4食用污染土壤上生长植物的果实
在乡村地区,居民有可能食用园子里的果实或蔬菜,因而,应评价儿童和成人可能食用园子里果实而摄入污染土壤中的有害元素的风险。
通过食用污染土壤上的植物果实而摄入污染物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EDI直接,EDI皮肤接触,EDI土壤摄入,EDI摄入果实——分别为单位重量的人每天经口摄入、经皮肤吸收、通过呼吸吸入、食用污染土壤上的植物果实摄入的污染物量,mg/(kg·d);CS —— 土壤中化学物质浓度,mg/kg;IR ——经口 摄入土壤量,mg/d;CF —— 转换系数,kg/mg;EF —— 暴露频率,d/a;;ED —— 暴露年限,a;BW —— 体重,kg;AT —— 平均作用时间,d;SA —— 可能接触土壤的皮肤面积,cm2/d;AF —— 土壤对皮肤的吸附系数,mg/cm2;ABS —— 皮肤吸收系数;IR —— 空气摄入量,m3/d;PEF —— 土壤尘产生因子,m3/kg;CL —— 叶菜中污染物含量,mg/kg;IRL —— 叶菜食入量,g/d;CFR —— 果实中污染物含量,mg/kg;IRF —— 果实食入量,g/d;CR —— 根菜中污染物含量,mg/kg;IRR —— 根菜食入量,g/d;FI —— 食入污染土壤果实和蔬菜占总的食入园子果实和蔬菜的比例。
2.2.2健康风险评价方法
对工业渗坑(塘)未来的可能土地利用方式的风险进行评价,包括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评价及总风险评价。
1致癌风险评价
致癌风险评价值通过平均到整个生命期的平均每天摄入量EDI乘以经口、经皮肤或直接吸入致癌斜率系数(CSF)计算得出。
即:
Risk=EDI×CSF
式中:
Risk——致癌风险,表示人群癌症发生的概率,通常以一定数量人口出现癌症患者的个体数表示;
EDI——平均每天摄入量(按寿命周期为70岁计);
CSF——各类途径(经口、皮肤或尘直接摄入)的致癌风险斜率系数。
每一种途径(经口、皮肤或尘直接摄入)的致癌风险将等于所有致癌污染物通过此途径产生的风险之和,总致癌风险为通过各种途径所有致癌污染物产生的风险总和。
污染导致增加致癌风险为10-6(即污染导致百万人增加一个癌症患者)作为土壤治理的基准,即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为(小于或等于)10-6。
②非致癌风险评价
非致癌后风险值定义为每天摄入量(平均到整个暴露作用期)除以每一途径的慢性经口参考剂量。
HQ=EDI/RfD;
式中:
HQ——非致癌风险值;
EDI——每天摄入量(平均到整个暴露作用期),mg/(kg·d);
RfD——参考剂量,mg/(kg·d)。
总非致癌风险等于各种途径(经口、呼吸、皮肤、食入)非致癌风险的总和。
当HQ<1时,不会对场地上居民造成明显不利健康的影响。
2.2.3土壤修复目标的确定
修复目标值是基于已确定的人体健康致癌或非致癌可接受风险水平下,利用风险评估模型模拟暴露场景,并根据场地特征参数反推计算得到。
2.2.4风险评价公式中的各类参数的参考值
附表2-1直接摄入污染土壤时暴露计算参数的参考值
参数
儿童(正常情况)
儿童(极端情况)
成人(正常情况)
成人(极端情况)
CS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IR/mg·d-1
200
200
100
100
CF/kg·mg-1
10-6
10-6
10-6
10-6
EF/d·a-1
350
350
350
350
ED/a
2
6
7
24
BW/kg
15
15
55.9
55.9
AT非致癌作用
730
2190
2555
8760
AT致癌作用
26280
26280
26280
26280
附表2-2皮肤接触情景的暴露计算参数的参考值
参数
儿童(正常情况)
儿童(极端情况)
成人(正常情况)
成人(极端情况)
CS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95%以上累积频
率时的浓度
AF/mg·cm-2
0.2
1
0.2
1
CF/kg·mg-1
10-6
10-6
10-6
10-6
EF/d·a-1
350
350
350
350
ED/a
2
6
7
24
BW/kg
15
15
55.9
55.9
AT非致癌作用
730
2190
2555
8760
AT致癌作用
26280
26280
26280
26280
SA/cm2·d-1
1 800
1 800
5 000
5 000
ABS
0.1有机物质
0.001无机物质
0.1有机物质
0.001无机物质
0.1有机物质
0.001无机物质
0.1有机物质
0.001无机物质
附表2-3土壤尘摄入情景的暴露计算参数的参考值
参数
儿童(正常情况)
儿童(极端情况)
成人(正常情况)
成人(极端情况)
CS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95%以上累积
频率时的浓度
IR/m3·d-1
5
5
20
20
PEF/m3·kg-1
1.32×109
1.32×109
1.32×109
1.32×109
EF/d·a-1
350
350
350
350
ED/a
2
6
7
24
BW/kg
15
15
55.9
55.9
AT非致癌作用
730
2190
2555
8760
AT致癌作用
26280
26280
26280
26280
附表2-4食用果实蔬菜时的有关暴露参数的参考值
参数
儿童(正常情况)
儿童(极端情况)
成人(正常情况)
成人(极端情况)
CF/mg·kg-1
95%以上累积频率时叶菜中污染物浓度
95%以上累积频率时叶菜中污染物浓度
95%以上累积频率时叶菜中污染物浓度
95%以上累积频率时叶菜中污染物浓度
IRL/g·d-1
17
17
36
36
CFR/mg·kg-1
95%以上累积频率时果实中污染物浓度
95%以上累积频率时果实中污染物浓度
95%以上累积频率时果实中污染物浓度
95%以上累积频率时果实中污染物浓度
IRF/g·d-1
25
25
42
42
CR/mg·kg-1
95%以上累积频率时根菜中污染物浓度
95%以上累积频率时根菜中污染物浓度
95%以上累积频率时根菜中污染物浓度
95%以上累积频率时根菜中污染物浓度
IRR/g·d-1
31
31
44
44
CF/kg·g-1
10-3
10-3
10-3
10-3
FI
0.5
1
0.5
1
EF/d·a-1
350
350
350
350
ED/a
2
6
7
24
AT非致癌作用
730
2190
2555
8760
AT致癌作用
26280
26280
26280
26280
附表2-5化学物质致癌可能性分级及经口、经皮肤和呼吸斜率
化学物质
致癌分类
经口斜率
/mg·(kg·d)-1
经皮肤吸收斜率
/mg·(kg·d)-1
经呼吸斜率
/mg·(kg·d)-1
砷
A
1.5
7.5
1.5
铍
B2
4.3
86
8.4
镉
B1
NTV
NTV
6.4
六价铬
A
NTV
NTV
42
铅
B2
NTV
NTV
NTV
汞
C
NTV
NTV
NTV
镍
A
NTV
NTV
8.4×10-1
注:
NTV:
无参考数据或致癌性未知。
A:
已确认致癌;B(包括B1、B2):
可能致癌,B1的可能性较B2要高;C:
怀疑可能致癌。
附表2-6慢性参考剂量
化学物质
慢性经口参考剂量
/mg·(kg·d)-1
慢性皮肤吸收参考剂量
/mg·(kg·d)-1
慢性经呼吸吸收参考剂量
/mg·(kg·d)-1
锑
4.0×10-4
2.0×10-5
NTV
砷
3.0×10-4
6.0×10-5
NTV
钡
7.0×10-2
3.5×10-3
1.0×10-4
铍
5.0×10-3
2.5×10-4
NTV
镉
1.0×10-3
5.0×10-5
NTV
三价铬
1.0
5.0×10-2
NTV
六价铬
5.0×10-3
2.5×10-4
NTV
钴
NTV
NTV
NTV
铜
3.7×10-2
1.9×10-3
NTV
铅
NTV
NTV
NTV
锰
1.4×10-1(饮食)
4.7×10-2(非饮食)
NA
2.4×10-3
NTV
1.4×10-5
无机汞
3.0×10-4
1.5×10-5
8.6×10-5
甲基汞
1.0×10-4
NA
NA
钼
5.0×10-3
2.5×10-4
NTV
镍
2.0×10-2
1.0×10-3
NTV
硒
5.0×10-3
2.5×10-4
NTV
银
5.0×10-3
2.5×10-4
NTV
锡
6.0×10-1
3.0×10-2
NTV
钒
7.0×10-3
3.5×10-4
NTV
锌
3.0×10-1
1.5×10-2
NTV
注:
NTV:
无参考值或非致癌作用的效果尚不能确定。
NA:
无此项
附录3
常用工业渗坑(塘)治理技术介绍
1废水处理技术
常用废水处理技术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
1.1物理方法包括过滤法、吸附法等。
过滤法:
把不溶性的固体与液体分离的操作方法。
吸附法:
是将活性炭等多孔物质的粉末或颗粒与废水混合从而使废水中的污染物质被吸附在多孔物质表面上。
1.2化学方法包括中和法、沉淀法、高级氧化法、萃取法、电渗析法等。
中和法:
将酸、碱废水引入中和池混合搅拌;或对废水使用中和药剂。
沉淀法:
加入硫化钠、硫氢化钠等硫化剂将水溶液中的重金属沉淀分离。
高级氧化法: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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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 工业 渗坑 治理 指导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