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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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活动实施方案
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64号)和工信部《关于加强2012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2〕125号)的精神,决定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质量标杆”认定活动。
为引导广大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质量标杆”认定活动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企业自愿的申报原则,以加快广西工业转型升级为导向,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持续提升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活动范畴
“质量标杆”是工业企业在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6σ)、精益生产、可靠性管理、质量总体解决方案(TSQ)、软件过程改进(CMM)、统计过程控制(SPC)、现场管理(5S)、质量管理小组(QC)和信得过班组等10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质量标杆”活动的目的是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三、认定标准
“质量标杆”认定标准应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先进“质量标杆”的评定标准。
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标准(附件1)主要参考国家工信部“质量标杆”认定标准制订。
本标准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及现场管理方法的发展,可适时进行修订。
四、评审机构及职责
“质量标杆”认定活动是在自治区工信委指导下的一项长期性质量活动,每年评审一次。
由广西质量协会具体负责申报、认定工作,广西质量监督导报杂志社协助完成,认定工作情况上报自治区工信委。
设立广西“质量标杆”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7-11单数组成,其成员由主管部门、质协系统有关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委员会人员构成由广西质量协会提出,报自治区工信委批准。
广西“质量标杆”申报时间:
当年7月至9月30日止。
五、申请条件
(一)企业应在开展“现场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请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的企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具有良好的质量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健全、落实,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2.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开展质量管理,以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思想,实施内外部顾客满意测评,生产和服务现场管理规范有效;
3.全员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活动,接受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执行力,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4.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和方法,遵循PDCA循环的科学程序,运用各种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开展活动,现场管理有明显改进和提高。
(三)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广西质量监督导报杂志社,由其负责收集汇总后送广西质量协会。
六、评审组织流程
(一)材料审核。
由各市工信委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二)资料审核。
由广西质量协会负责组织,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
根据审核情况,由广西质量协会确定安排现场评价(抽查)的企业名单,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提交现场审核报告。
(三)分组评审。
根据当年参与认定的企业数量,由广西质量协会确定行业分组和人员,组织广西“质量标杆”评审,提出行业评审意见,推荐候选名单。
(四)综合评审。
组织召开广西“质量标杆”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广西“质量标杆”。
(五)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在自治区工信委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由广西区工信委以公文形式公布。
(六)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工信委负责向国家推荐全国“质量标杆”企业。
七、宣传鼓励
获得广西“质量标杆”的单位,由自治区工信委颁发牌匾或证书,并组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八、诚信要求
申报广西“质量标杆”的企业应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对发现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广西“质量标杆”称号的,撤销其称号,并给予批评。
本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标准
2.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流程图
3.广西“质量标杆”评审工作表
4.专家评审意见表
5.行业组评审意见表
6广西“质量标杆”评审委员会意见表
7.广西“质量标杆”评审情况表
附件1
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标准
一、广西“质量标杆”认定基本条件
(一)独立运营单位(独立法人或集团子公司)
(二)近3年连续盈利且无不良质量记录
(三)推广的方法(经验)主体技术和内容应用3年(含)以上
(四)承诺愿意承担分享经验义务
二、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技术标准
推广应用的方法应具有以下特点:
(一)先进性和科学性
1.方法系统,逻辑清楚。
确定方针目标:
有明确的系统和使命,前景清晰,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2.符合现代质量管理理念(趋势),从用户出发以用户为是。
开展精细化、零缺陷质量文化管理。
3.独创或消化吸收创新明显。
结合企业实际,努力并创新企业的产品、管理方法,取得成效。
4.引领示范性强。
在行业、区内外领先地位。
(二)实践性
5.健全的推广体制、机制和资源保障体系。
6.推广到适宜的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以及适宜的流程和产品
7.已成为企业管理的有机部分或文化
(三)有效性
8.员工质量素养明显提升。
每年坚持质量及职业道德教育,领导带头参加业务培训,员工积极参与QC小组、信得过班组、合理化建议质量承诺等活动。
9.质量管理水平,
通过3个体系认证,产品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实施用户满意产品、满意企业、满意服务;
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产品采用先进标准在区内外领先水平。
10.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全区或行业影响力明显。
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利税50万元以上,利税、销售额逐年增加,增长幅度高于全区
行业平均水平。
承担公共责任,确保良好道德经营。
附件2
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流程图
落选
附件3
广西“质量标杆”评审工作表(简称“打分表”)
项目名称:
评价指标
评定程度打分
评语
先进性
与
科学性
(满分40分)
1.方法系统、逻辑清楚
10987654321
2.符合现代质量管理理念
10987654321
3.独创或消化吸收创新明显
10987654321
4.引领示范性强
10987654321
实践性
(满分30分)
5.健全的推广体制、机制和资源保障
10987654321
6.推广到适宜的部门、层次和流程
10987654321
7.成为企业管理有机部分或文化
10987654321
有效性
(满分30分)
8.员工素养明显提升
10987654321
9.质量管理、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10987654321
10.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10987654321
评分总计
建议
□A(70分以上);□B(50-70)分;□C(50分以下)
评审专家:
__________年月日
附件4
专家评审意见表
企业名称
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专家评审意见
评分总计
建议
□推荐□不推荐
专家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行业组评审意见表
企业名称
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行业组评审意见
建议得分□□□分□同意推荐为候选名单□不同意推荐
组长
成员
年月日
附件6
广西“质量标杆”评审委员会意见表
序号
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企业名称
评审结果
备注
□同意
□不同意
附件7
广西“质量标杆”评审情况表
序号
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企业名称
同意认定√
评审专家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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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质量 标杆 认定 活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