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二桥现浇连续箱梁施工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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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二桥现浇连续箱梁施工监理细则
樟树市赣江二桥工程
现浇连续箱梁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孔德君
审核:
杨开鑫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樟树市赣江二桥工程施工监理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
现浇箱梁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现浇箱梁施工监理总则
1.1施工监理依据
赣江二桥施工图;
赣江二桥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及技术要求、技术规范;
赣江二桥工程施工合同;
赣江二桥工程监理合同;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其他文件。
1.2执行规范及验收标准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10—2006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参考)GB50319-2000
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E41-2005
6、《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7、《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
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10、《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JT/T529
11、《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7
12、《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13、《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2010
14、《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15、《公路工程金属试验规程》JTJ055-83
1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7、《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TJ114—2003
18、《球形支座技术要求》GB/T17955-2009
19、《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4-2004
20、《公路桥梁伸缩缝装置》JT/T327-2004
21、《公路勘测规范》JTGC10-2007
22、《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016-2004
2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6
24、《建筑施工碗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25、《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范》JGJ/T194-2009
2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1.3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赣江二桥引桥、匝道桥现浇连续箱梁施工监理范围。
1.4现浇连续箱梁上构设计要点
引桥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共11联,南、北引桥全长1793m。
北侧引桥共2联9跨,长270m,跨径组合为4×30m+5×30m;南侧引桥共9联33跨,长1523m,跨径组合为4×50m+4×50m+3×50m+3×50m+4×50m+4×50m+3×51m+(33+54+33)m+5×30m,
引桥:
采用整幅式预应力砼连续箱梁。
主梁采用单箱四室断面,等宽度桥面宽度26.5m,50m跨连续梁梁高2.8m,30m跨连续梁梁高2.0m。
匝道桥:
引桥通向誉家洲有2条匝道,单条匝道长275m,每条匝道分3联,为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跨径组合为25m×3+25m×4+25m×4。
预应力砼连续箱梁设计要素表
节段
跨—联
顶板宽/底板宽
主梁高度
两侧悬臂
底板
腹板
中横梁/端横梁
标准段
(单箱四室斜腹板截面)
4×50m
3×51m33+54+33
26.2m/16.5m顶板全联等厚25cm
主梁等高中心线处高2.8m
两侧宽3.85m端部厚22cm根部厚60cm
跨中厚22cm渐变至横梁处72cm
跨中厚40cm横梁处60cm
高度2.0m/1.2m
4×30m
5×30m
26.2m/17.228m顶板全联等厚25cm
主梁等高中心线处高2.0m
两侧宽3.85m端部厚22cm根部厚60cm
跨中厚22cm渐变至横梁处62cm
跨中厚40cm横梁处60cm
高度2.0m/1.2m
异形段(单箱七室斜腹板截面)
3×50m
S10~S13
45.2~36.304m/16.5~35.5顶板全联等厚25cm
主梁等高中心线处高2.8m
两侧宽3.85m端部厚22cm根部厚60cm
跨中厚22cm渐变至横梁处72cm
跨中厚40cm横梁处60cm
高度2.0m/1.2m
异形段(单箱六室~四室斜腹板截面)
3×50m
S13~S16
36.221~26.2m/28.32~16.5m顶板全联等厚25cm
主梁等高中心线处高2.8m
两侧宽3.85m端部厚22cm根部厚60cm
跨中厚22cm渐变至横梁处72cm
跨中厚40cm横梁处60cm
高度2.0m/1.2m
匝道桥(单箱单室斜腹板截面)
4×25m
3×25m
8.7m/3.6m顶板全联等厚22cm
主梁等高中心线处高1.7m
两侧宽2.0m端部厚20cm根部厚45cm
跨中厚20cm渐变至横梁处60cm
跨中厚40cm横梁处60cm
高度2.0m/1.2m
补充说明:
1、标准段4×50m、3×51m和33+54+33m,其中与主桥相连接的S2号墩顶处端横梁不设挑臂,并加宽至29M,除S2号墩顶处端梁不设置人孔外,其余横梁处均留有人孔;
2、标准段4×30m、5×30m,其中与主桥相连接的N2号墩顶处端横梁不设挑臂,并加宽至29M,除N2号墩顶处端梁不设置人孔外,其余横梁处均留有人孔;
3、异形段3×50m(S10~S13),在S10、S11、S12号墩顶处横梁对箱梁悬臂进行调整,保证桥宽不变,两侧悬臂调整为2m;对S13号墩顶处横梁右侧悬臂调整为1.965m,箱梁腹板及横梁处留有人孔;
4、异形段3×50m(S13~S16),其中对S13号墩顶处横梁对箱梁悬臂进行调整,保证桥宽不变,横梁右侧悬臂调整为1.965m;在S14号墩顶处横梁右侧加宽至桥面外2.174m,箱梁腹板及横梁处留有人孔;
5、主梁在与主线相接A11和B11墩处设置过渡段,梁高由1.7m渐变至2.8m,其他部位均为等高度箱梁;在A9、A5、A2和B9、B5、B2号墩处采取墩梁固结形式,其余桥墩和桥台处均采用防水、防锈支座。
2、现浇箱梁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2.1一般规定
1)、现浇箱梁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包括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安全与环水保监理、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工作。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基本原则。
2.2现浇箱梁施工监理工作流程图
施工用表监理用表
准备不足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3、监理工作目标及控制方法
3.1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的要求。
2)、进度目标:
达到合同工期目标,控制工期按时竣工。
3)、费用目标:
严格按合同要求据实计量。
4)、合同管理目标:
监理作为第三方按公正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帮助业主、承包商共同履行合同。
5)、安全控制目标:
无较大伤亡事故,现场文明施工好。
6)、竣工档案方面:
指导、帮助、监督承包人按要求完成归档资料,并独立完成监理资料。
3.2监理工作控制方法
以合同、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坚持并熟练运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以事前控制为主,过程控制为辅。
监理通过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程序、支付等手段进行监理工作,使工程处于受控状。
1)、巡视检查:
现浇箱梁钢筋加工与安装、现浇箱梁模板和模板制作、安装
2)、平行检查:
现浇箱梁钢模板安装放样、现浇箱梁模板安装放样
3)、抽检:
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强度
4)、旁站:
现浇箱梁混凝土灌注(含封底混凝土浇筑)
4、监理工作的重点及质量控制要点
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4.1.1设计文件、规范学习和监理细则交底
监理部落实监理人员分工,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规范和标准,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细则交底,明确质量控制要点,保证顺利及时地开展监理工作。
4.1.2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审查
审查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管理体系,审查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持证情况,符合要求后批准。
4.1.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审查现浇箱梁施工专项方案,符合现场实际施工条件,具有可操作性,各项保证措施满足规范和标准要求,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和资金使用计划符合进度计划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施工节点计划是否符合总进度计划要求。
②、施工方法是否与现场施工条件相适应,是否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风险。
③、质量控制措施中,测量放样控制措施,模板垂直度的控制措施,钢筋连接施工工艺,预埋钢筋定位措施,外观质量保证措施,大体积混凝土防裂措施,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措施、混凝土养护措施等,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④、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投入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⑤、质量保证体系中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开挖土方或泥浆排放措施等,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⑦、质量自检和内业资料管理,是否能按程序实施。
4.1.4分项开工报告审查
桥涵工程的每一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部提交施工技术方案,获得批准后进行首件工程施工,首件取得成功的前提下,才可大面积施工,并及时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开工报告中应提出:
(1)施工的前提基础;
(2)施工内容;
(3)详细方法和工作程序;
(4)包括机构组织和人员分工在内的材料、设备、劳力的安排;
(5)质量保证措施;
(6)安全保证措施;
(7)技术交底书;
(8)计划进度、流动资金准备情况及计划流向;
(9)生活和工程用水、供电情况及临时工程;
(10)文明施工、环保措施等。
4.1.5进场材料试验监理
①、根据选定的原材料场地,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抽检试验,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
②、材料(水泥、中粗砂、粉煤灰、碎石、外加剂、钢筋、钢绞线、锚具等其他材料),必须具有出场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进场后见证取样复试,满足要求后投入使用。
③、混凝土要满足设计文件规定的混凝土耐久性指标,应避免使用引起碱活性反应的集料,严格控制含碱外加剂使用。
④、钢筋焊接接头经现场试验监理见证取样,检验相关指标,合格后批准使用。
⑤、常规检验,施工单位的检验按规范要求频率和检验项目进行,取样全部由现场试验监理工程师旁站见证取样,实验过程旁站检查,合格后批准使用。
⑥、功能性检验,施工单位应在检验前,将检验内容和委托或自检的内容书面向监理报验,检验完成合格后签认。
⑦、平行检验,在规定频率和范围内对重点项目验证检验和试验。
4.1.6测量监理
复核测量施工单位报送的现浇箱梁放样几何尺寸、坐标、标高是否正确,预留钢筋位置是否正确,满足设计要求后签认。
4.1.7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①、检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存在隐患及时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②、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安全可靠性,是否编制临时急救措施和进行应急安全演练;开工前,督促做好内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③、审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措施,是否批准的方案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水上作业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购置进场。
④、核对进场特殊工种人员具有上岗证、年检书及安全技术教育记录,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合格后批准上岗。
4.2施工阶段监理
4.2.1准备阶段
4.2.1.1承包商应编制模板、支架专项方案(其中包括:
1、模板、支架总装图、细部构造图。
)
4.2.1.2设计计算书和说明书(含基础处理)。
4.2.1.3材料数量表。
4.2.1.4技术安全措施报监理部审批,必要时应有专家评审意见。
4.2.1.5监理审核批准并督促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
4.2.1.6模板预加工及验收:
(1)承包商审报加工厂家资质,监理部审核厂家资质材料并考察厂家实际加工能力及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监理部确认批准。
(2)承包商审报模板设计图(技术要求),监理部审核(按设计文件—施工图)、批准。
(3)模板加工后承包商、监理部对照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
4.2.2支架搭设
4.2.2.1支架制作、安装、拆除应按照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4.2.2.2支架立柱必须安装在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
4.2.2.3钢管脚手架的力杆、扣件、连接节点、剪力撑,拉(撑)杆应符合JGJ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和J823—2008。
4.2.2.4.支架安装完成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等进行全面检查。
4.2.2.5支架、脚手架安装完成后,先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部备案、复查,复查符合要求后承包商挂“验收合格标示”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4.2.2.6支架不应与脚手架、便桥相连接。
4.2.2.7河边、通道旁的支架外侧应加设防护桩,夜间应设置警示红灯。
4.2.2.8模板、支架的拆除:
(1)执行“拆模令”制度。
(2)预留拆模强度试块(同条件养护)。
(3)按方案规定的顺序拆除,严禁抛扔。
4.2.3模板安装及验收
4.2.3.1承包商应安排有监理参加的技术交底会议,要求技术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队、班组进行技术、安全方案的交底。
并有针对性的强调重点工艺工序,并有相应的检查制度。
确保措施方案得以顺利落实。
具体交底方案应形成文字图表,以便遵照执行,并报监理备案。
4.2.3.2承包商施工(管理)人员应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规范,根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要求,重点检查模板的标高、内部尺寸、轴线偏位、预留孔洞或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等在规范允许的偏差范围内。
4.2.3.3模板系统安装完成后承包商质量管理人员应对其平面位置、顶(底)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检查,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验收。
4.2.3.4监理部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缺漏,清除质量隐患,保证结构构件的质量。
4.2.3.5当工艺要求模板、钢筋安装工作配合进行时,承包商应在完成自检后分次报监理部验收。
4.2.4钢筋制作、安装及验收
4.2.4.1钢筋原材料的控制要点和措施
(1)钢筋进场应加强外观检查,要求钢筋表面应保持洁净、无损伤,使用前承包商应清楚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带有颗粒状或老锈的钢筋应挑出另外堆放,不得用于本工程上。
(2)针对钢筋的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承包商必须做到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设立标示牌,标明其品种、等级直径及数量等数据。
钢筋宜堆放在仓库(棚)内,露天堆放时应垫高并加以遮盖。
(3)钢筋进场分类堆放后承包商应及时通知监理部。
(4)钢筋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试验报告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批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部检查外观合格后见证取样送样现场复试钢筋。
(5)钢筋材料报审,报后附件:
钢筋出厂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进场钢筋材料清单。
监理部根据情况按规定频率对进场钢筋进行现场取样抽检。
4.2.4.2钢筋加工的控制要点和措施
(1)承包商在钢筋加工前应对钢筋图纸中的钢筋规格、型号、根数及长度等详细复核,配料单位经过承包商技术部门复核。
(2)钢筋代用(与施工图设计不一致时)应通过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确定。
(3)钢筋加工人员应认真按配料单进行加工,承包商应安排专人检验成型钢筋,监理部应对钢筋加工进行抽查检验。
(4)钢筋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做180°弯钩,其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取直角形弯钩时,其弯曲直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钢筋)。
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做不小于90°的弯钩,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做135°或180°的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端直线段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5)承包商对已加工的钢筋应分类堆放,并设立标示牌,避免混杂。
(6)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的冷拉率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7)钢筋加工时的偏差不得超过《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表10.5.1的规定。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名称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受力钢筋全长
±10
尺量
2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3
箍筋内净尺寸
±3
4.2.4.3钢筋连接的控制要点和措施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在合格证允许的操作范围内作业。
持证焊工如焊接生产三个月内发现两批不合格品时,应取消其合格资格,令其退场。
开工前,承包商应报验施工队焊工的考试合格证(有效证件),经监理部审批批准、备案。
焊工在施工现场必须随时携带本人的“焊工考试合格证”备查,否则检查人员有权令其离岗。
(2)必须按设计要求选择焊接的焊条、焊剂。
各种焊接材料性能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的规定。
(3)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并妥善保管。
承包商在工程上所用的所有焊接材料应事先向监理部报审,经监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4)在钢筋搭接焊时,焊接端钢筋应适当预弯一定角度,要求达到两钢筋之轴线在一直线上,以消除钢筋接头处的弯矩作用,保证结构受力性能及抗震要求。
焊接的长度、宽度和厚度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5)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焊接钢筋的送样复试与质量验收,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附录E—2)的标准执行。
承包商不得擅自制作“精品小样”作为送检试件,必须由监理部见证取样。
(7)钢筋绑扎接头的施工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10.3.8~10.3.11及表10.3.1—1、表10.3.1—2要求执行。
每个绑扎接头的绑扎点不少于3处,梁、柱等重要构件的每道匝筋与主筋的交叉点必须绑扎。
(8)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
配置在“同一截面”内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连)接接头在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50%;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
“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
注:
两焊(连)接接头在钢筋直径的35倍范围且不小于500mm以内、两绑扎接头在1.3倍搭接长度范围且不小于500mm以内,均视为“同一截面”。
4.2.4.4钢筋安装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1)施工前承包商必须向班组长及工人实行交底,特别是钢筋翻样人员应具体说明该构件的各种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及安装位置并合理安装运送各类钢筋的顺序。
安装的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各类构件的头一件钢筋安装时,承包商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应在现场进行指导,及时纠错;监理部应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特别是“通病”。
(3)对桥、涵等近水工程构件中的任何钢筋、铁件不得直接与模板接触。
混凝土保护层垫块的强度不得低于构件混凝土强度,允许偏差值不宜取负值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构件侧面和底面的垫块数量不应少于4个/m2。
(4)钢筋安装工程完成后承包商应对照设计图纸对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预埋件、预流管道、孔洞的位置,钢筋连接处混凝土保护层及标高、轴线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监理部现场验收后签证,同意承包商执行“浇注令”内容,该构件方可进行混凝土浇注工序。
(5)对钢筋、模板交替施工的部位,承包商可以采用2次或多次的方式报验。
监理部现场验收同意后该部位钢筋可实施隐蔽。
(6)承包商必须加强对成型钢筋的保护工作,监理部如在后道工序(混凝土浇注)施工时,发现成型钢筋产生变形、移位、损坏等观察,应通知承包商暂停浇筑,及时整改。
(7)钢筋安装分项工程验收按设计文件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4.4.8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8.3.1执行。
(8)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受力钢筋间距及位置偏差
±10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2
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及位置偏差
±10
3
箍筋间距及位置偏差
±10
4
腹板箍筋的垂直度(偏离垂直位置)
±15
5
钢筋骨架尺寸长/宽、高
±10/±5
6
弯起钢筋位置
±20
7
钢筋保护层厚度与设计值偏差
±5
注:
表中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实测偏差不得超出允许偏差范围。
4.2.5预应力钢绞线
4.2.5.1预应力材料
(1)预应力筋进场时应分批验收,验收时除应对其质量证明书、包装、规格、标识等进行检查,尚须按《桥规》(JTG/TF50—2011)7.2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批检验复试。
(2)承包商预应力材料报审,监理部审批批准后该批材料可使用于工程上。
(3)监理部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试验。
(4)锚(夹)具和连接器检验按《桥规》(JTG/TF50—2011)7.3执行。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进场时,应核对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适用的预应力筋品种、规格、强度等级,且需提供产品质保书、产品技术手册、锚固区传力性能型式检验报告,以及夹片式锚具的锚口摩擦损失测试报告或参数。
产品验收后,还应该按以下规定进行进场检验:
按批进行外观、硬度、静载锚固系数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同一种类、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且连续进场的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锚具每2000套为一批,夹具、连接器每500套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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