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养老院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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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养老院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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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养老院申请报告
申办养老院申请报告
申办养老院申请书
申办养老院申请书
一、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向拟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固定住址、联系方式等);
(三)拟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固定场所(房屋、土地权证)的证明文件和规划许可证件。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须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同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
二、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养老设置规划和材料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批复申办人。
对同意辞行办的发给“苏州市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筹建批复书”,并根据建设规划,在筹建批复书上注明有效期(半年一档),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三、申办人在批复书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筹建,结束后向县(区)民政部门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和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性质认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建设部、民政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进行实地验收。
合格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社会福利机构认定,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和《苏州市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组织机构认定书》;不合格的,将审查、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最近,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转发城区养老政策扶持三个操作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6]40号)文件,
政府对社会力量(包括个人)开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有一定的扶持政策,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请到所在区民政局咨询。
一、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性质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及管理权限
按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及管理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
三、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规模和条件
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要符合下列规模和条件:
(一)名称使用。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要符合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名称应当包括地域名称、字号、组织形式。
例如:
地域名称
(XX市XX区)、字号(夕阳红)、组织形式(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
老年公寓)。
(二)机构规模。
设置床位应在30张以上。
(三)人员配备。
应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第4.2.1、4.2.2、4.2.3条规定和《关于开展城市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民社函
[2001]31号)中第七条、第二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四)机构场所。
要符合国家《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和《沈阳市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沈建委发[1999]193
号)。
(五)设置、设施及其他条件。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标准: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所;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和《沈阳市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沈建委发
[1999]193号);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
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审批程序
各区、县(市)民政局要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负责对本辖区申办人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筹办。
申办人筹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报告;
2.申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拟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填写《沈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表》,由本级民
政部门出具《沈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意见书》,有效期3个月。
(二)申请和审批。
经同意筹办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按下列要求向本级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沈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意见书》;
3(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
4(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有效证件;
5(填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申请表》;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级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办人所报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
篇二:
申办养老院申请书
申办养老院申请书
一、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只
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向拟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固定住址、联系方式等);(三)拟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固定场所(房屋、土地权证)的证明文件和规划许可证件。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须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同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
二、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根据社会福利机构养老设置规划和材料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批复申办人。
对同意辞行办的发给“苏州市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筹建批复书”,并根据建设规划,在筹建批复书上注明有效期(半年一档),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三、申办人在批复书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筹建,结束后向县(区)民政部门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和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性质认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建设部、民政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进行实地验收。
合格的,办
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社会福利机构认定,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和《苏州市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组织机构认定书》;不合格的,将审查、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最近,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转发城区养老政策扶持三个操作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6]40号)文件,政府对社会力量(包括个人)开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有一定的扶持政策,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请到所在区民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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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性质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社会组织
或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及管理权限
按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及管理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
三、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规模和条件
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要符合下列规模和条件:
(一)名称使用。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要符合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名称应当包括地域名称、字号、组织形式。
例如:
地域名称(XX市XX区)、字号(夕阳红)、组织形式(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
(二)机构规模。
设置床位应在30张以上。
(三)人员配备。
应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008-2001)第4.2.1、4.2.2、4.2.3条规定和《关于开展城市社会福利机构
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民社函[2001]31号)中第七条、第二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四)机构场所。
要符合国家《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和《沈阳市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沈建委发[1999]193
号)。
(五)设置、设施及其他条件。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标准: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所;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和《沈阳市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沈建委发[1999]193号);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
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审批程序
各区、县(市)民政局要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负责对本辖区申办人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筹办。
申办人筹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报告;
2.申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拟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填写《沈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表》,由本级民政部门出具《沈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意见书》,有效期3个月。
(二)申请和审批。
经同意筹办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按下列要求向本级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沈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意见书》;
3(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
4(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有效证件;
5(填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申请表》;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级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办人所报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
篇三:
敬老院申请报告
申办养老院申请报告
xx市民政局:
尊老爱幼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今天这个物质愈加丰富的时代
里,年轻人的工作也日益繁忙,无暇顾及到身边的父母。
特别是当前农村中存在较多的五保
户、无子女户、双女户以及空巢老人,他们在吃饭、购物、娱乐、就医等方面无人照料,和
当前欣欣向荣的社会形势不和谐。
传统的分散供养方式已经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举办养老院
集中安置这些老人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院不仅是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是加强社会保障工
作的客观要求。
从我市日前的调查情况看,多数老年人是赞成和欢迎建立养老院的,其态度
是积极明确的。
我国各大中城市养老院发展的实践证明,兴办养老院确实减轻了家庭养老压
力,弥补了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欠缺,缓解了空巢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照顾老人的困难,消
除了中青年夫妇的后顾之忧,起到了家庭养老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同时为下岗待业人员提供
了就业机会,有利于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养老院不
失为解决老年人社会化养老的有效途径和最佳选择之一,是社会化养老的主要方向。
为了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的
多种需求,吸引更多
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并推动社会养老健康发展,本人决定兴办一所养老院。
依照老年人的
特点和需求,该院将选建在xx,总占地12亩,建筑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共7层楼房2幢,3
层楼房1幢,房间共计224间,计划床位600到800个,配有舒适的居住场所、功能完善的
餐厅、诊所、健身房和休闲房等设施。
该处既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又有优美的环境和清新的
空气,是开办养老院的上佳地段。
本院将坚持以“老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以“奉若父母,情同亲生”为服务理念,依靠
一流的设施和一流的服务,让入住的老人在生活上、身体健康上真正体会到老有所养、老有
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让养老院真正成为老年人的“福地”。
开办养老院是新时期老年人社会化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趋势,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
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发展的新举措和必然要求,恳请领导尽快予以批准,使这一好事尽快实
施。
此致
敬礼申办人:
2013年月日篇二:
养老院_申请报告养老院申请报告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与申报单位1.1.1名称xx蠡吾镇xx老年公寓建设项目1.1.2申报单位概况xx蠡吾镇xx村委会1.2项目概况
1.2.1项目报告编制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2007,1169号;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
系建设“十二五”规划》1.2.2项目建设背景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开展了旨在改善广大农
民群众居住条件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新民居建设工程项目,随着项目的不断
深入,切实解决了
广大农民的住房困难、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老年人问题同样是我国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xx也和全国一样老龄化程度为10%以上。
该县应保“五保”对象人数多,农村敬老院基础设
施不健全,已有的农村敬老院大部分由于年久失修,已成为危房,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加之一方面由于当初设计标准低,面积小,床位少,入院率低;另一方面,按要求应配备的
浴室、食堂、供热设施、污水排放处理设施、治疗康复中心、娱乐中心等项目,或缺失,或
陈旧,部分早已超过使用年限,并经常发生故障,已无维修使用的价值,狭小的占地已远远
不能满足园林化院区建设发展的要求,制约了社会福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该县福利
事业目前的发展现状已远远不能满足“五保”老人的需要,不能适应新形
势下发展要求,已
严重影响着社会福利事业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制约着福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2011年,河北省民政局制定了《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
内容明确指出:
“十二五”期间,省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采取新建、改扩建、购置等方
式,整合现有医院、学校、培训中心等闲置资源,至少建成一所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提高
全省机构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县(市、区)的示范性供养与护理相结合的养老机构床位在300
张以上。
为实现此目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冀政
[2010]72号)明确要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各类投资主体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
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予以立项;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可以采
用划拨方式优先供地。
今年省委书记张庆黎在河北省八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培
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省长张庆伟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作为2012年十大惠民工程之一,提出了今年“新建312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所有市县
有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40%以上”的目标。
按照省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县应该建设养老机构床位3000张,其中,民办1000张,公
办2000张,而目前我县仅有民办养老机构3个,床位300张,公办养老机构4个,床位500
张。
距离十二五省确定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县养老机构建设任务非常繁重。
为加快
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本项目拟建设一个3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为政府分忧,为老
人造福,为推动我县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1.2.3建设地点项目拟建设于xx蠡吾镇xx,距离县医院1000米,背靠蠡留公路。
1.2.4建设条件
1.2.4.1自然地理条件xx地处渤海湾盆地冀中坳陷西部构造带平原中部,目前的地形地貌均系第四纪洪积、冲
积物沉积而成的平原,总的地势是西南高、东北低,平均海拔高度15.6米,坡度在为
0.3--0.1‰,缓缓倾斜,无明显起伏变化。
境内沃野广袤,土壤、植被和水利资源丰富,地
下矿藏石油,地表平原,槽形洼地,河流相间。
xx拥有耕地6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3%,
地势平坦,土地肥沃。
适合种植粮、棉、油、林果等各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长,这就为
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1.2.4.2气候条件全境处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少雨,夏季炎热雨盛,秋季风清
气爽,冬季寒冷干燥。
境内年平均气温11.9?
。
全年无霜期205天左右。
县内日照充足,
年平均日照为2637.8小时,为植物生长提供了充足光照。
县境内降水年变率较大,各季降水量分布不均。
年平均降水
量515.2毫米。
境内常年东北风最多,4月至6月大风日数居多。
1.2.4.3
工程水文地质境内土壤均为潮土类型。
分两个亚类、7个土属、22个土种。
其中沙壤质潮土占总面积
的14.71%,壤质潮土占64.69%,盐化潮土占19.31%,还有少量沙质潮土和脱沼潮土。
境内
地热资源丰富,可开发利用的地热资源有两层,上层地热蕴藏于新生界第三系的馆陶组和孔
店组地层,水温45?
到84?
;下层蕴含在古界震旦系地层,水温70?
至100?
。
地热储藏面
积400平方公里,总蕴含量38亿立方米。
其特点是:
贮量大,埋藏深,水温高,压力强,水
质性状良好。
境内河流主要为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南支,主要由潴泷河、孝义河、月明河、分洪道等
汇入白洋淀。
1.2.4.4社会经济条件改革开放初期,xx民营经济异军突起,被誉为“开创了中国北方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
“南有温州,
北有xx”。
经过三十年的生聚发展,全县形成了以纺织、皮毛服装两大产业为主,羊绒、
橡胶、化工、制药、造纸等多业并举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格局。
全县共有民营企业952家,注
册资本16亿元,从业人员13.8万人。
其中,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86家,超亿元企业12
家,11家企业被评为“国家大中型乡镇企业”,28家企业跻身“河北省1000家骨干乡镇企业”
行列,4家企业进入“全国最大规模私营企业500强”,创省级以上名牌15个。
1998年被省
政府命名为纺织强县;2003年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中国山药之乡;2005年被中国畜产品流通
协会授予中国皮都称号。
2008年,全县gdp完成53.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
入完成5520元。
xx地处xx中东部,在全县经济大发展的带动下,村里民营经济取也到了长足发展,村
民生活水平
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后劲的
进一步提升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1.2.5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拟投资4094.2万元筹建集收养、康复为一体的多功能、社会化、开放式的综合性
养老机构。
项目规划占地15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环形公寓楼、康复中心、诊所、洗衣房、
活动场地、园林绿化及附属公建等,总建筑面积207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
1.2.6工
程技术方案
1.2.6.1工程项目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2008年
(2)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1999年5月14日)(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修
订)(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6
年(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7)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50332-2002)(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10)《城市用地分
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
版)(1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3)《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14)《城市规划行政执法手册》保定市规划局(15)高层建筑混凝土
结构技术规程jbj3-2002(1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7)民用建筑热工设计
规范gb50176-93(18)屋面工程设计规范gb50207-2002
(1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2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04(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2005版)(2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411-2007(2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5)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2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2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2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2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
50079-2001(3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3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32)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1.2.6.2总平面布置
1.总平面布置原则
(1)结合选址现状,合理布局;
(2)根据福利服务中心的功能特点,按功能分区;
(3)满足工作生活要求,尽量缩短电力、供(排)水管线,降低成本;(4)满足消防
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设计规范,节约能源;(5)合理进行绿化建设,以达到减少污染、美
化坏境的目的;(6)适当预留建设用地,确保老年公寓可持续发展。
2.总平面设计项目区北部为生活区,布置有公寓楼、康复中心、门诊部;南部为附属区,布置有洗衣
房、变电所、泵房等。
整体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明确,便于管理。
3.竖向规划
(1)竖向布置原则
1)与总平面布置协调,为工程建设提供合理的高程用地;2)满足道路及管线敷设对高程
的要求;
3)合理确定工程的竖向标高,使土方工程量最小;4)满足各区间的便利联系;5)保护
生态环境。
(2)竖向布置项目区的场地科学设计,确保汇集的雨水顺畅流入县城排水管网。
场地地形控制标高的
确定主要取决于自然标高、土方工程量和外侧道路标高要求。
注重加强项目区环境美化、绿
化。
1.2.6.3建设方案
1.土建工程
该项目区占地面积15亩;南部为附属区,布置有洗衣房、变电所、泵房等;北部为生活
区,布置有公寓楼、康复中心、门诊部等。
详见建筑物一览表,建筑平面功能分区合理,符
合国家规范的要求,立面造型美观大方。
(1)本地区基本风压0.35kn,m2,基本雪压0.2kn,m2,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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