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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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综合训练馆及兴奋剂检测中心
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为使综合训练馆及兴奋剂检测中心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充分体现“节俭办奥
运”的精神,确保工程合同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程实施细则。
本工程监理服务的范围是工程的实施阶段。
一、造价控制
(一)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分解
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是工程的施工阶段,首先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的监控组织和措
施,明确投资控制方面的责任和分工;制定相应控制程序;认真审核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的计量和支付凭证的签认(保证每月进度达到的计划值、质量符合标准);协助业主对材料设备的采购进行价格比选;审核施工方案和措施的合理性,推选新工艺、新方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投资;以及严格实行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批制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全面执行合同,避免造成索赔条件。
本工程为总价合同,结合工程进度情况,实行工程量预报程序,即在每月报计量计价的同时将下月计划完成量分项、分层、分区、分系统报相关部门予以审核,作为下月计量和考核进度的依据。
(二)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和原则
1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1.1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
1.2招投标书及其相关的文件
1.3本工程设计图纸、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1.4市场价格信息
1.6《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1.7国家和本市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
2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2.1严格执行双方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2.2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
情况下,对承包方报审的工程量不予审核和计量。
2.3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2.4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坚持合理、公正。
2.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方协商做出决定。
2.6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完成。
(三)工程造价的控制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造价师的工程概算及概算分解。
审核承包商编制的资金使用、控制计划。
2.作好专业分包合同的造价控制。
3.工程量计量(有关程序按监理规程和公司质量管理细则执行)。
4.对变更、洽商的造价予以审核。
5.工程结算(有关程序按监理规程和公司质量管理细则执行)。
6.严格审核投标文件的报价。
7.合同文件条款的审核。
8.针对本工程合同文件所列清单情况,对暂定金额项和暂估价项(本合同指专业分包和专项供应项目),审定招标计划及制定总控方案并报业主批准。
9.以满足工程建设总进度目标为原则,制定相应的造价分项限额控制体系及资金使用计划。
10.明确在本工程中限制或防止发生重大变更的重点监控范围,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的合同限制性条件。
11.设定以总监为主导,各专业工程师参与,投资合同工程师具体执行的项目投资管理体系,再定期汇报制度的约束下,本着对业主负责出发,对本项目投资造价构成元素进行分类解析,于进场后每月向业主提交一次投资分析汇总,使本工程的造价目标在业主面前逐步清晰起来,为业主资金调配计划的制定提供充分的依据。
(四)工程造价控制的程序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程序
工程计量和支付基本程序
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
(五)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全面实施监控的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将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在合理范围之内。
1、组织措施
造价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承包商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承包商按照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总进度网络计划的工期目标来编制按时间进度的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按使用时间进行分解,确定分目标值.
2、经济措施
监理工程师每月原则上计量一次。
其周期从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承包商应及时将工程量和工作量计量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核.监理造价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认真进行计量和确认;同时还须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凭证。
监理工程师将会同业主、承包商据实进行计量。
对特定的分项(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总承包商协商确定。
由于本工程总包合同是总价合同,重点是已完合格工程量的审核,为此将要求承包商在报月计量计价的同时,结合工程进度计划,分项、分层、分区、分系统上报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便于造价控制、管理相关的部门先期对工程量审查、核实,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控制。
3、技术措施
3.1.监理工程师将对每一个较大的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分析,严格控制增大费用的设计变更的发生。
与此同时,还应经常与设计人员探讨寻找通过修改不合理设计、进行设计挖潜来节约资金的途径。
严格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于主要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防止在技术方案中隐含着增大工程造价的漏洞存在和发生。
监理工程师还将通过工程投资风险分析,针对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结合合同文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
在设计阶段协助业主明确建筑功能定位,尽量避免施工阶段的功能变化,强化对施工图纸的审核,使施工图纸设计深度细化到每一个施工细节;在选择分包人时,协助业主作好经济技术的比较,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在技术条款制定和技术咨询能力方面的优势等。
3.2.针对于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钢结构、弱电、幕墙等工程,在业主不能确定的某些事项尚未得到明确之前,采用设定规模和档次,以同类型项目经营招标的方式向广泛的经营者提出功能布局方案竞标,借以落实有关项目平面空间布局及功能设定的建议,为设计条件提供可行的参考数据,有利于造价工程师根据价值工程理论开展优化方案的选评,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中的改动。
4、合同措施
4.1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有效的日常工程管理之中,认真做好工程施工记录;建立健全工程量、工作量、工程款支付管理合帐;材料进场与清退;劳动力使用情况;灾害性气候;承包商自身因素引起的费用增减。
同时还应保存好各种文件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4.2监理工程师将经常检查工程款支付和使用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值进行动态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用《监理通知》或发函的形式与业主和承包商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合理建议,以掌握工程造价控制的主动权。
4.3施工阶段利用工程施工合同进行造价控制:
4.3.1熟悉合同条款,常念“合同经”,特别是要熟悉同工程造价直接相关和相关的条款,形成工程造价全员控制的机制。
4.3.2进行同工程造价有关的风险因素分析,采用预控手段防范和控制风险;
4.3.3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防止索赔和作好反索赔工作。
(六)控制要点
1.加强对设计成果的审核工作,确保施工图纸的质量
2.严格审核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3.严格进行施工图纸工程量的审核
4.认真按时、合格地进行工程量计量
5.协助业主控制招标过程中的合同价格
6.严格控制变更、洽商的费用
7.合同条款制定的严密性
(七)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
1、事前控制
1.1.熟悉图纸: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全套图纸会审,发现问题。
一是尽量避免因图纸设计不完善而造成的返工和索赔。
二是针对图纸中不尽合理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以便降低工程造价。
1.2.精读合同,审核确认施工方案:
1.3.此外事前控制还要做好对施工单位的预算进行审核等工作。
2、事中控制
2.1.计量的工程量必须是完成的符合合同要求的合格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不予计量;
2.2.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而不是施工现场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加固补强等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事后控制
工程造价的事后控制以抓好竣工结算审查为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核准工程量:
3.2.审查合同单价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对于变更的工程量要审查套用合同单价或套用定额的合理性、合法性;
1)合理性:
即套用的合同单价或定额子目是否与工程设计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2)合法性:
单价清单中有的,即套用清单单价,没有的,在套用定额时,看定额文件颁布的时间、适用范围、定额名称、含义、定额在不同情况下使用换算以及定额说明中的注意事项。
3.3.把住材料价差调整关:
首先要明白材料的价格是指材料使用时价格,即包括各种费用的工地价,而不是结算时价格;其次对于装饰材料,要注意同规格品种,不同厂家、或同厂家不同等级的材料价格上有较大的差距。
3.4.审核工程造价中的取费:
主要审核套用各种取费是否正确,取费是否与投标书的取费一致,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二、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原则
合同管理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无论是业主、总承包商、设计还是监理单位都必须遵守全面履行的原则和诚实履行的原则.切实维护合同严肃性、权威性、各方面都应做到"重合同、守信誉",使得工程实施始终处于良好的在合同约束下的管理状态之中。
监理工程师还将采取预控在先、深入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有违反合同的问题.及时通过不同方式(如会议、发通知、函件)督促和纠正承包商。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业主和承包商发出预示,防止各方行为有偏离合同事件的发生。
(二)合同管理的范围
1.勘查设计合同管理
2.咨询公司合同管理
3.承包合同管理(包括总承包合同,指定分包商合同)
4.材料采购合同管理
5.设备合同管理
6.销售、租赁公司合同管理
7.和市政工程有关的各类合同,主要包括道路、煤气、热力、电讯、供电、上下水及园林等。
另外,根据政府规定缴纳各类费用的凭据也纳入此类合同进行管理。
8.其它合同管理(包括保险、加工、货款、担保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的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有关合同文件及对各种有关合同技术条款之审核
2.执行合同,对质量、进度、投资实施过程控制和管理。
3.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4.工程延期的管理。
5.工程费用索赔的管理。
6.合同争议的调解和违约处理.
(四)合同管理的程序
1.合同管理程序(附表1)
2.违约处理程序(附表2)
附表1:
合同管理程序
(五)延期管理
1.监理工程师对延期事件的受理条件必须是发生下列情况时
非承包商的责任使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动工日期动工。
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业主要求的暂停施工(非业主原因除外)。
由于业主违约.承包商主动提出并经批准的暂停施工。
意外情况导致的暂时停工。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此类事件发生后.业主和总承包商应分别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和确认。
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造成的一周内停工累计超过合同约定时间。
因业主加工定货不能按计划供应到场或因质量不符合标准.而退场造成的等材停工。
国家和北京市发布的重大政策变动而导致的必须停工。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错误指令而导致不能按计划施工。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和终止后.承包商已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延期意向报告、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及《工程延期申请表》且监理工程师己受理。
2.监理工程师受理延期事件时的工作
及时向业主转发承包商提交的工期延期意向报告(按合同规定办理)。
对延期事件进行深入研究,客观分析.在处理延期过程中要书面通知承包商对己发生延期事件采取高效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和损失并提出合理建议。
3.监理工程师评估延期的原则
1)要求承包商提交的延期资料、表格填写应齐全.签字、印章手续完备,资料真实,依据准确;
2)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和检查期自由时差超过总时差;
3)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中对处理工程延期事件的各种时限约定进行处理;
4)最终工程延期评估的天数,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协商一致后,方可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六)索赔的控制与管理
1索赔原因
1.1.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索赔的内容也比较繁多。
常见的索赔原因有:
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延误引起的;加速施工引起的;工程暂停终止合同引起的;物价上涨引起的;法规货币及汇率变更引起的;拖延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特殊风险和不可抗力引起的;其他承包商干扰引起的等等。
1.2.常见的反索赔原因有:
工期延误(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缺陷引起的;承包人不履行保险费用引起的;承包人的超额利润引起的;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引起的;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人不正当放弃工程引起的等等。
2.索赔处理程序
2.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证据是索赔的关键。
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要求就不能成立,在索赔管理中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
2.2.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业主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不同索赔理由和证据。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结束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3.索赔要求的成立必须用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与合同相对照,时间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
3)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
2.4.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将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检查承包人的同期记录并就记录的内容提出意见。
接到正是索赔报告后,认真研究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照合同有关条款,收集、研究索赔证据。
2.5.索赔成立后,监理工程师将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分清责任,剔除不合理索赔和索赔种不合理部分,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简明地叙述索赔事项、原因、事实、合同及法规依据,合理和不合理的方面以及详细计算,建议给承包人补偿的索赔额。
2.6.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决定,索赔即告结束。
如果承包人不接受,经监理工程师重新考虑,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则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2.7.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业主也可按上述程序向承包人提出反索赔。
3.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索赔原因的不同,会有很大变化,也比较复杂。
一般是先计算与索赔事件相关的直接费如工人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等,然后计算应分摊在此事件上的管理费等间接费,每一项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基本上与工程项目报价计算相似。
1)实际费用法:
2)总费用法:
3)修正总费用法:
4.索赔费用计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注意取费项目的合理性,然后选用的计算方法和费率分摊方法是否合理、费率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有无重复取费等。
4.1.索赔取费的合理性:
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是不完全一样的。
工程是要按照各项费用的特点、条件进行分析论证,挑出不合理的取费项目或费率。
4.2.索赔计算的正确性
1)在索赔报告中,对方常以自己的全部实际损失作为索赔额。
审核时,必须扣除两个因素的影响:
一是合同规定对方应承担的风险;二是由对方报价失误或管理失误等造成的损失。
2)索赔额的计算基础是合同的报价,或在此基础上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
在实际中,对方常用自己实际的工程量、生产效率、工资水平等作为索赔额的计算基础,从而过高地计算索赔额。
3)停工损失中,不应以计日工的日工资计算,通常采用人员窝工费计算。
闲置的机械费补偿,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应按机械折旧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
4)索赔额中是否包含利润损失,是经常引起争议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一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承包人可计算利润损失:
一是合同延期(因业主原因造成的);二是合同解除,如果因业主违约等造成工程未完工的合同解除,此时承包人可就剩余未完成合同的利润损失提出索赔;三是合同变更。
5)正确区分停工损失与因工程师临时改变工作内容或作业方法造成的功效降低损失的区别。
凡可改作其它工作的,不应按停工损失计算,但可以适当补偿降效损失。
6)按照国际工程惯例,索赔准备费用、索赔额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和仲裁费等得用不计入索赔额中。
5.监理工程师对费用索赔的反驳
索赔方都是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和观点出发,提出索赔要求,索赔报告中往往夸大损失,或推卸责任,或转移风险,或仅引用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等。
因此,监理工程师对索赔方提出的索赔报告必须全面系统地研究、分析、评价,找出问题,并进行有力地反驳。
一般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要求提出的反驳情况有:
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限;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而是与承包人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责任;双方责任大小划分不清,必须重新计算;事实依据不足;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索赔证据不足或不成立,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6.正确处理索赔,监理部应注重信息管理,积累资料,包括:
6.1.历史记录:
来往函件、施工现场记录、会议纪要、指令或通知、工程照片等。
6.2.工程量和财务记录与凭证。
6.3.质量记录。
6.4.竣工记录。
6.5.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政府发布的法规文件等。
(七)工程变更的管理
1工程变更管理的预控
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变更尚未发生。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自己的工程管理经验和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所监工程的业主方、承包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在与业主方、承包方以及监理部内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事先对涉及工程变更中的主要环节予以明确,制订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约请业主方和承包方参加进行专项交底,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时共同执行。
工程变更预控中需要明确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1工程变更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都应遵循国家的有关建设规范,维护设计单位责任制和监理单位责任制,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1.2工程变更的程序
无论哪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凡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核准。
工程变更从提出、审查到各方签署,一般都要经过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和设计等多方共同协商、考察后确定,直至实施。
1.3对工程变更文件的要求
工程变更文件中所列的内容不但会涉及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量支付以及竣工验收,还涉及到建设管理的检查和审计。
因此工程变更文件不论变更范围大小、性质如何,其内容必须符合要求。
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点:
1)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从目前的许多工程施工情况看,工程变更都没有原因和依据的文字描述,而这一部分应是作为工程变更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因为这是为了分清责任、明确索赔对象的重要依据。
所以要求每一个工程变更对变更的原因和依据有个明确、准确地描述。
2)变更执行的技术标准。
对于合同中有规定的技术标准,应说明执行合同要求;对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新增项目应参考有关法规,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有关技术标准。
3)变更的内容、部位和范围必须明确。
必要时以图示说明,尺寸、标高和文字说明必须表达准确,图示规范。
4)变更的工程量。
在工程变更文件中还应逐项列出工程内容的工程量。
其计量方法原合同中有规定的可以执行;没有规定的应另加说明。
有的工程变更的工程量还需现场确认。
1.4工程变更的审批
对于重大的变更应由业主组织有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专门小组进行评审,并由业主审批。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审查,应遵循“技术上可行、工程费用合理、施工工艺简单、不影响工期、不降低使用标准”的原则。
在变更审批前应特别注意与业主和承包方的沟通与协调。
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发挥熟悉设计、了解现场情况等多种优势,本着竭诚为业主服务的宗旨,做好工程变更的审批工作。
对于有些变更项目增加费用较多或变更后可能会带来多方面影响的要与业主充分协商,事先征的业主同意后才能予以批准。
2.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2.1.工程变更的收发登记
工程变更作为监理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之一,在收发时必须登记签收,并应注明收到的日期。
因为工程变更多数涉及到原来做法的更改,特别是在装修阶段还涉及到对相关专业的变更。
不同时间其工程的返工量不同。
2.2.工程变更台帐登记
现场监理部应建立工程变更的台帐。
对已签认下发的变更按专业进行详细登记,这样不仅方便查阅各项变更内容,而且容易发现变更有无遗漏。
工程变更台帐中应包括:
各方签字情况、签认日期、收到日期、变更的主要内容等。
2.3.变更内容应在原设计图纸上注明
对工程变更进行收发登记和台帐登记后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将变更内容注明在原设计图上,同时也应注明在相关图纸上。
如果变更内容较多,可用醒目的标记注明此处有变更,并注明变更单号。
这样就能使变更内容无一遗漏地反映在图纸上,方便查阅图纸,也符合人们按图检查工程的习惯。
2.4.对变更部位施工情况的盘点
有些工程变更审批同意后,所变更部位已按原设计施工完毕或正在施工。
对于这类变更,在按变更施工前必须要对变更所涉及范围内的施工进度进行盘点,由业主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共同参加,现场实测实量,作好记录作为该份工程变更的附件。
这些工作为今后该份工程变更结算提供方便,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发生。
2.5.工程变更实施的检查和报验
工程变更实施后,监理工程师根据变更的内容,应要求承包单位对变更中所涉及的材料、设备履行进厂报验,对设备的安装和不同专业的不同分项履行报验,以证明该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内容已按要求完成,并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对于工程变更中商定的需要现场确定工程量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与承包单位和业主一起在现场核实因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并签字认可,作为该工程变更的附件,为工程变更的结算提供依据。
3.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总价的定价控制
在变更工程投资管理过程中,除应加强工程变更的定价及单价的合理性分析外,还应加强工程总投资的管理和控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它索赔和反索赔的可能性,并保证工程总投资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
必要时
必要时
(八)现场签证的管理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正式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
他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像设计变更文件有一定的程序和正是手续。
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之一。
1.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
1.1.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
施工现场发生的与合同范围的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合同范围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首先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并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签证,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隐蔽工程签证:
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征,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石方工程。
因此必须办理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供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价格认价单。
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价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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