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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伦理课程复习
传播伦理与法制
第一章伦理抉择导论
1伦理抉择导论
何时何地——人前与人后的差异
出于何种目的——目的与手段的相悖
公众的反映——上帝的欲望都该满足吗
伦理选择与判断的艰难;做出抉择
伦理随情境而变
伦理与道德的比较
1、社会公德2、职业道德3、家庭美德4、个人品德
1、亲属关系2、性格关系3、人际关系4、个人选择
案例讨论:
伦理困境1
持枪者询问藏在你家的客人下落:
说实话还是不说?
帮助杀戮或者说谎?
伦理困境2
你的兄弟犯了罪来投靠你,他绝不肯自首:
举报还是窝藏?
不忠或者不义?
伦理困境3
婆婆和媳妇水火不容,你作为丈夫:
偏向婆婆还是支持老婆?
不忠或者不孝?
伦理困境4
执行送药任务的途中遇到奄奄一息者求救:
放弃送药还是放弃救人?
不义或者不仁?
伦理抉择——三鹿事件讨论
救助落水者的三种状态
2007——2009:
主题的变动,信息传播如何选择
五个伦理学准则的判断
1、亚氏的中庸之道——精神美德是在两个极端之间的正确位置
2、康德:
善的绝对命令——只按你的意愿能成为普遍规律这一准则行动。
3、穆勒的功利主义——为最大多数人寻求最大的幸福
4、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只有当忽视一切社会差别时,正义才会出现
5、基督教的以人为目的——像爱自己一样爱你的邻居
第二章信息伦理学:
寻求真相的职业
变化的真相观
口语相传的真相
柏拉图的《理想国》:
存在于理性的完美世界的真相
中世纪:
国王、教会的言语
弥尔顿:
来自于观点市场
启蒙运动:
可以检验、复制并普遍适用的东西
实用哲学:
个人的选择理解、过滤
自律,相对于“他律”而言,属道德范畴。
新闻自律,是指新闻工作者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按照一定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
瑞典不仅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新闻法规的国家(1766年,瑞典议会通过了《报业自由法案》),而且又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新闻道德自律的国家。
西方新闻界的道德自律信条
一、解放前旧中国新闻界的道德自律信条
在旧中国,“报律”提出在先,“自律”提出在后。
中国人最早提到“报律”,大约在19世纪末。
二、新闻界的道德自律信条
新中国以《信条》形式提出的新闻道德自律条例,始于范长江1950年7月在华东新闻讲习班开学典礼上讲话中提出的“人民新闻工作者的四个信条”。
其要点是:
(1)消息绝对真实;
(2)思想要正确;
(3)建立群众观点;
(4)建立自我批评。
三、新闻道德自律信条的特征
1、群体性2、阶级性
3、主要性4、规律性
5、针对性6、凝练性
7、相对稳定性8、道德约束力
新闻道德自律信条的理论基石
新闻道德自律信条,无论在西方新闻界,还是在我国新闻界,虽然都是为规范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而制定的,但是由于国情不同,新闻事业的性质不同,世界观不同,所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石也不相同。
新闻道德自律信条的基本功能
1、规范新闻职业道德行为
2、便于检查。
3、便于社会监督。
媒介建构
麦克阿瑟欢迎画面
六警察打死一人案
第三章广告伦理学:
从购者自慎到授权
广告与新闻的象征构成
新闻与广告都根植于文化—通过媒介传递的信息和接受信息人之间的关系做出假设
新闻——传播者与受众无功利关系,假设为客观
广告——有利益关系,假设为信息利于传播者(广告主)
二次售卖下的媒介消费
一次售卖:
媒介把信息产品卖给受众
二次售卖:
把受众的注意力资源卖给广告商
付出隐性的最宝贵的资源:
时间
廉价性,但带有附加条件——有效信息中夹带商业信息
受众的阅读收看时间成了商品,具有隐秘性
虚假广告和误导广告的表现
一、广告中的政治性错误
人们也许会认为,广告不过是介绍产品性能,帮助推销产品的,与政治无关,不可能犯什么政治性错误。
然而现实生活告诉我们,新闻媒体在接受广告时首先必须考虑其中有无政治上不妥之处,否则,一不小心,就会酿成政治性错误。
二、内容虚假、夸大的广告
某些商家为推销某种商品,某些“专家”为招揽患者,在媒体上大做虚假、夸大的广告。
近些年这类广告有上升趋势。
三、手法虚假的广告
这类广告经一些媒体揭露的有:
为推销某些保健品、药品,利用有真名实姓者做虚构情节、虚假疗效的“现身说法”广告。
篡改照片、伪造证明文件的广告。
偷换报纸内容以塞进某种产品的广告。
四、在广告中宣扬错误价值观
这类广告经一些媒体揭露的有:
宣扬“贵族风采”、“王者气派”、“超级享受”、“王子生活”、“神仙的日子”等。
五、用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照片材料等做广告
这类广告经一些媒体揭露的有:
利用国家领导人视察时的照片、赞扬话语做广告。
利用国家领导人使用某种产品的照片做广告。
六、诈骗者行骗的广告
湖北省一些单位在各地传媒大做销售“草本咖啡”种子的广告,使不少农民蒙受损失。
广东一些报纸、电台、电视台大量刊发诈骗者推广饲养“珍稀经济动物金丝熊”的广告,使许多养殖户受骗遭到巨大损失。
七、歧视妇女、损害儿童心灵的广告
一些电视广告以女性唱主角,但多有歧视女性并歪曲女性形象的现象。
八、愚弄受众的广告
九、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由于广告给人以商家自我介绍的印象,而新闻报道是记者的客观介绍,受众很自然地认为,新闻报道的可信度比广告大得多。
因此,许多商家甚至机关、事业单位宁愿出钱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不了解或忘记“党性原则”和“政治家办报”的原则
广告文化中存在的问题
1、广告的消费主义倾向
广告刺激欲望,制造虚假满足,从而引发享乐主义的社会心理
从众心理
奢侈品广告
2、广告制造象征性观念
3、广告制造着文化偏见
广告本身就是一种偏见,而且在不断制造偏见。
因为只有制造偏见,才能显示它的独特性,显示产品或服务与众不同的一面
偏见从根本上说就是对群体的分类,是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的排斥。
4、社会文化趋向庸俗的推手
广告的影响不容小视
在美国进行的一次盖洛普民间测验中,对三十二种职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度和伦理道德观念做出排名,其中广告从业人员排在几乎是最低层
第四章忠诚:
在相互竞争的忠心之间选择
忠诚是一种社会契约
忠诚的界定
乔塞亚·罗伊斯:
忠诚是一种社会行为,一种信念的自愿、实际、全心全意的奉献。
对信念的执着
忠诚旗帜下令人困惑的问题:
保全名节与牺牲肉体
有限服从与无限接受
是否能忠于不道德的信念:
如种族主义或种族灭绝
执迷不悟地执行错误的忠诚会带来预想的结果吗?
最低标准——不背叛与最高标准:
合而为一的选择
新闻工作者的忠诚原则
新闻专业主义;
国家政策党纪方针;
公众的期待
底线:
不可非人对待
不可扣押真相
为“新闻来源”保密的必要性
国外新闻界有一种观点,把为“新闻来源”保密看做是不失掉重大新闻的一个举措。
记者为“新闻来源”保守秘密与法庭需要记者作证相碰撞的问题
记者为“新闻来源”保密,在文字报道中采取匿名的办法,在图片报道中对人物采取特殊处理的办法,都是容易做到的,问题在于有些场合,如采访对象向记者提供的材料涉及到某些案件,法庭要求记者出庭作证,情况就复杂多了,就产生了记者为“新闻来源”保密与法庭需要记者作证相碰撞的问题。
第五章公共关系:
褒与贬
公共关系(PublicRelation)是指某一组织为改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促进公众对组织的认识,理解及支持,达到树立良好组织形象、促进商品销售的目的的一系列促销活动。
它本意是工商企业必须与其周围的各种内部、外部公众建立良好的关系。
它是一种状态,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都处于某种公共关系状态之中。
它又是一种活动,当一个工商企业或个人有意识地、自觉地采取措施去改善自己的公共关系状态时,就是在从事公共关系活动。
作为促销组合的一部分,公共关系的涵义是指这种管理职能:
评估社会公众的态度,确认与公众利益相符合的个人或组织的政策与程序,拟定并执行各种行动方案,以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接受。
公共关系和新闻的关系
美国学者梅里尔认为,公共关系为新闻提供了信息来源;公共关系有助于建立公共议程。
因此他认为,公关是对新闻媒体的一种补充和协助,提供必要的新闻服务。
不过,也有人认为公共关系没有操纵着新闻。
因为记者和编辑等新闻媒体从业人员都应有专业判断力,能对公共关系所传播的信息进行选择和过滤;其次,公共关系为新闻所提供的服务也并非必须的——公共关系只是新闻的其中一个来源,并不是新闻来源的唯一途径。
媒介公关的观念:
一、确立合作的观念
二、确立在合作中开展正当业务竞争的观念
新闻传播业中公关不正当竞争的种种表现
1、在采编领域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在经营领域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在人才领域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闻传播业的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危害和法律责任
新闻传播业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
(1)不利于新闻传播业的整体繁荣。
(2)不利于提高媒体质量。
(3)不利于新闻界的团结。
关于竞争模式的理论
1、完善的或全面的竞争模式
2、“自由竞争”模式
3、“有效竞争”模式
第六章隐私:
在地球村中寻求独处
尊重隐私权、名誉权
随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人们越来越关注个人的隐私权与名誉权。
尊重他人隐私权是对于他人生存空间的尊重,是对人格权的尊重,是对人性的尊重。
而名誉权在现代社会也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各国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一、隐私和隐私权
所谓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向他人公开或被知悉的情况。
隐私的内容包括个人的健康状况、生理缺陷和残疾、婚恋经历、财产状况、私人日记、信函、生活习惯等等。
新闻必须尊重隐私权
二、新闻侵犯隐私权
在绝大多数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中,影响较大、损害后果较为严重的通常还是由新闻媒介引起的,这是由大众传播的特性决定的。
这也是国际上保护隐私权的国家通常强调对新闻业加强约束的原因所在。
三、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1、知晓权与隐私权
2、舆论监督与隐私权
3、新闻采访与隐私
四、保障隐私权的特殊原则
1、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范围缩小
2、隐私的“可放弃性”
五、如何使新闻行业尊重隐私权
1、加强立法,使隐私权在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具体的保障
2、加强社会责任感,以是否正确引导舆论为标准
3、加强新闻法律意识,尊重、保护公民隐私权
4、加强新闻职业道德修养,正确理解新闻自由的内涵
名誉权与新闻侵犯名誉权
名誉是关于公民或法人品德、才能、信用等方面内容的一种社会评价。
由于名誉存在于社会公众的观念之中,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因此世界各国都采取了相应的法规措施来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诽谤与名誉侵权-所谓诽谤是指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来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新闻诽谤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绝大多数的诽谤纠纷中,新闻诽谤无疑是所占比重最大、最为社会所瞩目的部分。
这主要是因为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极容易在短时间内给被诽谤人的名誉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严重损失。
新闻诽谤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冲突和平衡
如前所述,新闻诽谤是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新闻自由范围的不断扩大,滥用新闻自由问题日渐严重而引起全社会为之注目的一个社会问题及法律问题。
从新闻职业伦理道德的角度而言,新闻诽谤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冲突即是歪曲滥用新闻自由与正确行使新闻自由之间的冲突。
7民主社会中的大众媒介:
恪守承诺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款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
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诉冤请愿的权利。
公民间的交流,民主社会的特征;媒介的社会责任论
城邦是自由人的联盟,自我管理
苏格拉底的审判
反民主
希腊:
会议和雄辩的民主
现代民主的核心问题:
治理能力,表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构成
巩俐提案市长议案
媒介传递的现代问题:
了解领导人
台湾:
街头民主
国内:
精英民主
媒介传递的现代问题:
获选
媒介传递的现代问题
媒介传递的现代问题:
社会正义
8媒介经济学:
截稿时间迁就利润底线
媒介购买
收购
媒介信息购买价格越来越低——主要利润来源由受众向广告商转变
便士报革命带来的问题
为了吸引更多受众,媒介内容趋于同质化,选择不会冒犯人们的话题,希望赢得受众。
新闻业冒险和承担社会责任欲望降低。
6大老虎无人敢惹,媒体监督无法到位
都市报内容低俗化,追求卖点
多样化观点难以找到主流论坛,议程设置现象明显
便士报革命加剧了如今势力强大的广告商和势力较弱的读者之间利益的冲突
3大理性变化
媒介经济学:
兼并与裁员
符合统治需求是生存的根本
生存压力迫使追求收益
无轰动的公益议题被淡化
经营媒介成为主要课题
降低成本减少人员成为常态
媒介
双重属性
双重利益
凤凰卫视VS央视
经济学与新闻
媒介所有权成为富人的特权。
1亿元的启动预算
优秀的新闻事业总是昂贵的,预算的收缩使得重要新闻内容被湮灭
新闻事业的两个指导原则
(1)寻求真相,并尽可能进行全面报道
(2)独立行动
这些媒介经济伦理问题受到预算的钳制
经济学与新闻
市场化媒介的经济操作
9画面在此:
图片和视频新闻伦理学
问题的导出
在隐私权与新闻价值间平衡
导演录像和新闻照片
用电子手段修改图像
有选择地编辑,以支持一个观点
新闻中用无关的空头摄影
拍摄过程中的问题
拍还是不拍
私人领土的控制权:
个人空间免受侵犯;保护个人信息(欢乐与悲伤)免受公众关注
摄影工作特性使它的过程具有侵犯性和揭露性
一流摄影大赛中一半以上表现暴力和悲剧
布莱恩特的拍摄清单:
219
先拍,再编?
既要将拍摄对象作为目的;又要将看客作为目的,拍摄对象仅视为达成目的的手段
导演镜头
两种表现
电子操控
电子修改画面、PS、局部遮光、烘烧、暗室气笔修改等
艺术或可操控,但信息不可以
3种可以接受的操控行为
(1)摄影者意图是使照片从美学上更令人愉快,而不是在欺骗
(2)目标受众可以识别这种差异
(3)受众不会因这种差异而产生本来不会产生的想法和行为
选择性剪辑
不按顺序播出场景
对非原始提问的配音回答
为了使画面更有戏剧效果
以某种观点为主导的定剪
所有的编辑都是有选择的。
问题是谁在选择,选择的倾向和目的。
剪辑是事实的重新编排
空头照片
用库存照片或存档的胶片给新闻报道做图解称之为空头照片。
空头照片的使用不顾原始照片的背景,有时也未征得其对象的同意。
孩子从马上摔下来折断胳膊-用作虐待儿童的插图
图片和画面容易引起情绪失控,不要背离事实,不要欺骗期望你的受众
10网络空间的伦理空间
COOKIE带来的隐私问题
COOKIE是一个记分员,当你访问某些网址时,它就接到指令附着在你的电脑上
主用用于网络广告商的追踪器,他们需要知道谁在访问网址,他们是否购买广告产品
COOKIE追踪消费者对网络的使用情况,引发可能产生的隐私侵犯问题
公众有权利不具名阅读,访问网络空间而不被监测。
如对敏感信息的访问
信息所有权的困扰
版权报酬体系在互联网世界受到冲击,纸质媒体信息引用的付费追查在网络变得艰难。
媒体尤其是报纸媒体开始努力把自己的网络版作为利润的中心,有些纸媒甚至关闭纸质版报纸,只出版网络版信息。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技术允许那些制造了信息的人绕过行业传送体系,而将他们的产品直接传送给消费者。
一些昂贵的信息产品如电影、电子解决方案如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可能在一夜之间一钱不值。
美国版权法的两大要义
信息传播带来的困扰
网络报道带来的24小时新闻圈导致了新闻的琐碎化和煽情式新闻的泛滥
互联网过度传播导致快餐文化流行,CTRL+C的便捷性使得写作能力和思考能力下降,情感敏感度降低
互联网上谣言可以被当做信息,进一步挫败了传统上核查事实的努力,并缩短了做决定的思考时间,网络依赖症促使浮躁情绪蔓延
P2P传播
PeertoPeer简称P2P,意为“对等的”,加拿大电脑爱好者迈克尔·卡梅隆的发明,原理是实行分布式计算,改变了互联网以网站为中心的传统模式,使网络中的众多PC机也变成服务器,组合起来实现超级电脑的功能,完成复杂的计算。
例如,利用P2P软件,理论上可以让21万台PC电脑联网共同计算。
P2P传播带来的法律问题
一般下载文件,大都通过HTTP站点或FTP站台,若同时下载人多,速度会减慢。
而BT软件恰恰相反,同时下载的人越多,下载的速度越快,因为它采用了多点对多点的传输原理,即每个下载者都是其他人的下载服务器。
提供种子的网站只提供文件分布位置列表,并不存储相应的下载文件,要下载的文件存放在每个下载人的计算机硬盘中。
香港BT案
BT传播法律问题
BT上传和下载的危害性是不同的。
BT下载对每个个体来讲,只保存了一个复制件,其危害性比较小。
BT上传就等于给BT下载们开启了便利之门,尽管复制件都保存在下载者的电脑上,但是,BT上传者对于这种侵权结果的发生或是故意或是放任,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客观上给版权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对于BT上传者的处罚往往比BT下载着要严重。
BT传播法律问题
国内在网络传播淫秽罪的认定上相似,即组织者或上传者受刑事处罚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BT上传,只要下载复制件达到一定的数量,也将被判处刑罚
网络发帖与实名制
2009.5.1杭州新规
一项有3010名网友参与的调查显示,支持者占8.0%;反对者占91.2%;中立者占0.79%
方便监管,遏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
减轻网络出现的人身攻击和谣言谩骂有一定益处。
实名能否遏制色情谩骂?
损伤网络公民社会、舆论监督扼杀
网络传播具有的言语自由、信息共享、传播快捷、无压力等魅力受到损害
网络构建的公民社会模型
震动全国的网络事件
2008年7月,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锋被网上举报“一夫二妻”而丢官获罪
2008年11月,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在酒店借酒撒疯,被网友“搜索”出身份遭免官
从一叠丢在地铁上的国外旅游账单被网友曝光,致使江西和浙江多名官员受处罚
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长周久耕因不当言论被网友“人肉搜索”,进而“搜”出他抽天价烟、开豪华车等腐化行为,被双规
方针选择、新闻立站、责任立名、经济立命、生存之道
11艺术与娱乐的伦理尺度
对艺术的误解
艺术是毁灭之因?
柏拉图,诗歌,理想国。
对艺术的怀疑态度:
世界被禁作品《麦田守望者》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政府是否该资助一些艺术项目
行为艺术,798工厂
艺术对刻板成见的消解
媒介从传播信息转向娱乐和普及文化
托尔斯泰对人性的描绘
广告的逆向构建优秀的艺术按照艺术家希望的方式将感觉传达给大众
大众艺术与精英艺术的区别P280
媒介强化成见,艺术反其道行之
新闻娱乐化
压力巨大
现实构建
娱乐至死
美学
生活态度
媒介最重要的积极影响将人们从按部就班的日常生活拉出来,提供一个逃离的出口
浓缩的感性经验与生活的理性
12道德的空间
道德发展的基本假设
道德发展产生在个人内心;有没有道德的关键不能看学习的程度,而在于环境影响
道德发展与理性发展是平行的
道德发展按照一系列普遍、恒定和等级不同的阶段发生
道德发展要经历冲突
道德论的成果
规则服从
普适伦理
动机?
后果?
“一个知识不健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健全的人却难于用知识去弥补。
——意大利诗人但丁
公交车上安全锤丢失率非常高
拿安全锤可能带来的后果
预料到后果再伸手,即可谓受到良心审判
13传播法制和新闻道德相关问题
第一节传媒侵权法概述
传媒侵权的含义、表现形式与特点
含义:
是指大众传播媒介在传播信息过程中发生的侵害他人(自然人、法人等)的人格权的行为。
(定义有待完善)
表现形式:
广义的包括传媒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为了全面了解传媒活动的侵权问题,将侮辱罪与诽谤罪放在此章节讲解;狭义的仅仅指传媒侵犯名誉权,并将隐私权纳入其中。
特点:
从侵权内容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从侵权的后果看,具有广泛性与迅速性等特点;
第一节传媒侵权法概述
传媒侵权的构成要件
传播活动已经发生(如作品已经发表)(即有损害事实)
传播活动具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致害行为的违法性)
具有特定的指向(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大众传媒及其从业者)主观上有过错(致害人主观上有过错)
第一节传媒法概述
传媒侵权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原则与推定过错原则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
传媒侵权的民事责任
诉前的补救措施:
更正与答辩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
名誉权的概念
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
诽谤与侮辱
我国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
传媒对侵害名誉权之诉的抗辩
诽谤罪和侮辱罪
相关案例
名誉权的概念
名誉,即名声,社会上人们对公民的品德、情操、声望、信誉、形象、性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名誉具有社会性、客观性、特定性、观念性、时间性。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
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
诽谤:
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
侮辱:
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
一般表现为用“非人”的言辞辱骂、丑化、嘲讽、诬蔑、猥亵等。
非贬义的语言,“不真实的好话”也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
我国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
规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
《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1.正当性/真实
言辞的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在被告(传媒)。
2.公正评论/诚实评论
公正评论是公民就涉及公共利益事项诚实地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而无论他的观点是正确的还是偏激的、夸张的
3.特许权
就传媒而言,主要是相对特许权。
是指报道了官方行为或者文件后,如果发生诽谤后果,报道人可以免予诉讼。
《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
----《中国农民调查》案
----余秋雨诉肖夏林案
2002年12月24日,著名作家余秋雨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北京文学》的编辑肖夏林告上法庭。
余称在肖所撰写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中,关于“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华别墅”的说法,歪曲了自己多年对深圳和香港文化的研究,被告行为严重侵害其名誉权,诋毁其人格。
而被告却认为,自己文章属于正当的文化批评,并非对余的恶意之作,其名誉并未因此文而受损害。
后该案经东城区人民法院初审和市二中院的二审判决,均驳回了原告余秋雨的诉讼请求。
第三节传媒侵犯隐私权
隐私及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
这个定义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事,即所谓“私”;二是个人不愿意被他人知悉(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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