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优秀地产中介机构评选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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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优秀地产中介机构评选方案
建筑设计优秀地产中介机构评选方案
2008-2009年度优秀房地产中介机构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提出的“行业协会应当掌握本行业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动态和执业情况,对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表现突出的机构及人员可以给予评优表彰”为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鼓励厦门房地产策划代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创优,树立品牌,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升房地产中介行业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
厦门日报房周刊、房友网
指导单位: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厦门市工商局12315
三、参评范围:
凡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市国土房产局登记备案或取得相应资质的我会单位会员,在单位会员中执业的个人会员均可参照评选条件报名参评。
四、奖项设置:
(一)营销策划代理机构:
1、优秀房地产代理机构奖;
2、开拓奖;
3、创新奖。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
1、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奖;
2、优质服务奖;
3、十佳二手房中介示范店(已先期完成评选)。
(三)其他奖项(协会各部委会员均可报名参加):
1、社会公益奖;
2、先进个人奖(特别贡献奖)。
五、评选委员会:
主任:
协会会长丁文顶;
副主任:
市国土房产局市场管理处处长常宪亚、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处处长刘超明、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主任马丁、协会秘书长林琴、协会自律监察部主任王华。
委员:
由相应部委的副会长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协会秘书处承办。
六、评选程序:
1、申报:
参评机构根据参评标准,填写申报表,递交参评材料,附相关资料交至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5052319;地址:
厦门市莲岳里41-46号二楼,松柏长途汽车站正对面);
2、初选: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及各部成员(奖项一:
策划代理部、奖项二:
房地产经纪部、奖项三:
秘书处)负责机构申报材料的初步核查,按参评标准进行筛选,并征询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厦门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处及相关部门,提出初选名单;
3、公示:
初审名单在协会刊物、晚报、房友网、协会网站中进行公示;
4、审定:
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和2008年至今机构诚信建设情况,确定当选机构名单;
5、表彰:
协会授牌,媒体专题报道,同时网站和当期《房市与中介》将详细介绍各当选机构。
七、评选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
申报,7月12日至7月30日,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受理申报;
2、第二阶段:
初审,8月2日至8月20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参评机构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走访调查;
3、第三阶段:
公示,公示期十天,并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
4、第四阶段:
审定,由评选委员会确定最终当选机构;
5、第五阶段:
表彰,获奖公告、授牌日期另定。
八、评审纪律:
1、评审工作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准确评估,宁缺勿滥,确保质量,保证评选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
2、评选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标准条件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申报机构应按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如实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注:
附件1营销策划代理机构评选标准;
附件2房地产经纪机构评选标准;
附件3社会公益奖、先进个人奖(特别贡献奖)评选标准(本奖项全体会员均可报名参加)。
附件1营销策划代理机构评选标准
一、参评条件:
1、经市国土房产局批准登记备案且现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以一手房策划代理为主营业务;
2、参评机构必须是本协会单位会员,并按时缴纳会费;
3、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诚信记录。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房地产代理机构奖:
表彰2008-2009年度中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表现突出,综合实力强,社会影响大的优秀房地产营销代理机构。
(注:
与开拓奖择一参评)
参评条件
排序权重
说明
1、2008、2009年纳税额(营业税)合计不低于120万。
40%
1、评委按照权重结合参评单位资料进行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参选单位的实际得分。
2、条件1、2为必备条件,符合条件者可参评本奖项;依据条件6,如评选期内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对一般违规行为的,由评委会讨论,根据违规性质、影响程度等给予扣总分或取消参评资格。
2、业务代理量:
两年内代理项目不少于6个(含外地项目,以当年项目预售证上的“使用期限”为准),或不少于15万平方。
25%
3、制度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
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明确的企业文化建设主题,执业人员整体素质高。
15%
4、专业水平:
在专业刊物发表专业文章、论文或出版专著;开展专业讲座、论坛等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
10%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含出席会议、投稿、提出可行性意见等等)。
10%
6、诚信建设:
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诚信记录,无恶意欺诈、偷漏税等违法事件发生,信用较好。
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等违规处分。
参评优秀房地产代理机构奖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
(2)2008-2009年全年税单复印件;(3)代理项目合同及预售证复印件;(4)2008-2009年经营情况说明书(应包括条件3、4、5、6的内容)。
(二)开拓奖:
表彰2008-2009年在外地拓展业务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机构。
(注:
与优秀房地产代理机构奖择一参评)
参评条件
排序权重
说明及应提交材料
1、市场范围:
2008-2009年至少在2个以上外地城市开展营销代理业务;
35%
1、评委按照权重结合参评单位资料进行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参选单位的实际得分。
2、条件1、2为必备条件,符合条件者参评本奖项;依据条件6,如评选期内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对一般违规行为的,由评委会讨论,根据违规性质、影响程度等给予扣总分或取消参评资格。
3、提交申请表、2008-2009年业务合同、预售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008-2009年经营情况说明书(应包括条件3、4、5、6的内容,以及业务拓展情况)。
2、项目量:
2008-2009年在公司注册地以及外地独家代理销售的地产项目高于2个或2008-2009年销售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
30%
3、制度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
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明确的企业文化建设主题,执业人员整体素质高。
15%
4、专业水平:
在专业刊物发表专业文章、论文或出版专著;开展专业讲座、论坛等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
10%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含出席会议、投稿、提出可行性意见等等)。
10%
6、诚信建设:
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诚信记录,无恶意欺诈、偷漏税等违法事件发生,信用较好。
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等违规处分。
(三)创新奖:
表彰2008-2009年机构在策划、营销、代理工作中有创新,策划代理项目得到社会认可的机构。
本项评选对象为各机构2008-2009年所策划代理的项目,凡在项目全程营销中,确实起到促进销售作用的创新设计、创新理念和创新推广方式并对树立楼盘品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项目均可参评(每一机构最多推荐2个项目参评)。
参评项目需提交阐述提名理由的参评概述,并附策划代理合同以及能充分表达提名理由的各类材料(含ppt)、证明文书。
本项评选将由策划代理部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将通过召开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现场案例讲解。
会议将邀请相关领导、行业同仁参加。
有关领导、策划代理部成员作为评委。
根据投票结果确定获奖机构。
备注:
1、参评“营销策划代理机构优秀房地产代理机构奖、开拓奖、创新奖”的机构,请与小翁联系;
2、参评“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优质服务奖”的机构,请与小纪联系。
联系电话:
5052319
附件2房地产经纪机构评选标准
一、参评条件:
1、经市国土房产局批准登记备案且现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以二手房经纪相关业务为主营业务;
2、参评机构必须是本协会单位会员,并按时缴纳会费;
3、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诚信记录。
二、评选标准:
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优质服务奖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
排序权重
说明及应提交材料
1、机构营业情况良好,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较大:
2008年与2009年纳税总额不低于5万,总额30万以上满分;
30%
1、评委按照权重结合参评单位资料进行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参选单位的实际得分。
2、依据条件8,如评选期内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对一般违规行为的,由评委会讨论,根据违规性质、影响程度等给予扣总分或取消参评资格。
3、评选优秀机构奖及优质服务奖的具体名额由评委会确定。
应提交材料:
1、参评申请表及申请书:
列出公司2008-2009年业绩、参评理由及对照参评条件的情况说明(应包括条件4、5、6、7、8的内容),并承诺接受评委的抽查;
2、2008-2009年全年纳税清单(含营业税及所得税);
3、机构直营门店地址、营业执照类别及编号、负责人、人数、联系电话列表;
4、其他相关证明。
2、服务意识:
经纪人仪容仪表得体、挂牌上岗、服装整齐、言辞举止符合规范;有周到的服务制度,设专人负责客户服务并有记录,服务质量优异,服务对象投诉率低;
20%
3、店容店貌:
证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收、会员证书等)、服务流程、收费标准上墙,店容整洁,机构标识统一;
15%
4、文书规范:
参评机构中介服务表单检查,所有制式表单是否全部符合相关部门统一要求;
10%
5、制度完善:
公司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完善;设立业务台帐。
10%
6、专业水平:
在专业刊物发表专业文章,开设专业讲座、论坛等。
5%
7、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含出席会议、投稿、提出可行性意见等)。
10%
8、规范经营与诚信经营:
无违法违规行为,经营中未给消费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等违规处分。
附件3社会公益奖、先进个人奖(特别贡献奖)评选标准
(一)社会公益奖:
表彰2008-2009年在社会公益方面有积极贡献的机构。
1、参评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接受政府或相关组织委托,承担公益性项目;开展募捐、无偿献血、捐资助学、做义工等公益事业;
(2)在营销活动中宣传慈善理念,效果突出,受到社会关注和认同;
(3)在维护行业整体形象上贡献突出;积极参加协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高质量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对协会工作有较大贡献。
2、提供资料:
(1)提交申请表,条件1至少应包含两项公益事业并提交相应材料证明,列出2008-2009年度公益事迹说明;条件2应有相应的实施效果材料证明;
(2)公益事业事迹材料,并附相关文件、活动报道、相关材料证明等。
3、社会公益奖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机构事迹审核产生。
(二)先进个人奖(特别贡献奖):
表彰会员单位中2008-2009年在为行业发展、企业进步做出特别贡献的先进个人。
1、参评条件:
(1)具备国家或省市相应执业资格,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热心支持协会工作;
(2)在行业发展及改革创新上,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培训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3)带领本机构在2008-2009年度取得突破性发展,受到社会的认同和肯定。
2、提供资料:
(1)参评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
(2)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报道。
3、先进个人奖(特别贡献奖)由评选委员会根据个人事迹情况审核产生。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08-2009年度优秀房地产中介机构”参评申请表
参评奖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评机构名称
(盖章)
机构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
评
资
料
列表
1、
2、
3、
4、
5、
评选意见
评审办公室初评意见
评选委员会审批意见
备注
(参评的每一奖项均应填写一份申请表。
本表复印有效,应附申请书的另附)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08-2009年度先进个人奖”参评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职务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先进事迹
说明:
个人先进事迹请用A4纸打印,与提供的证书、文件、证明材料同附在本表后面。
评选意见
评审办公室初评意见
评选委员会审批意见
备注
(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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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设计 优秀 地产 中介机构 评选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