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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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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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FTG.26303.005.5-2018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8日实施日期2018年10月18日
福田商务汽车事业部/山东多功能工厂
FOTONVANSBUSINESSUNIT/SHANDONGMULTIFUNCTIONPLAN
管理文件基本信息及修订记录
文件名称:
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8日
文件编号:
FTG.26303.005.5-2018
提出部门:
质量管理部
文件类别: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办法
起草及归口部门:
质量管理部外检一科
文件级别:
●事业(本)部级○工厂级○部门级
文件密级:
○普通●秘密○机密○绝密
文件状态:
●正式○试行
使用范围:
商务汽车事业部山东多功能工厂
阅读范围:
商务汽车事业部山东多功能工厂
审批记录
起草人
孙鑫
会签人
王锋英、陈乐乾、崔丛学、王长友、崔丛学、许国兴、徐伟利
审核人
孙后瑞、王明
审查人
杨焕
审定人
刘琪
批准人
张济民
修订记录
版本号
归口部门
发布/修改日期
文件发布名称
FTG.229A001.005.0-2015
外检科
2015-08-21
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FTG.229A001.005.1-2016
外检科
2016-12-30
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商务汽车)
FTG.229A001.005.2-2017
外检科
2017-09-21
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商务汽车)
FTG.229A001.005.3-2018
外检科
2018-04-26
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商务汽车)
FTG.229A001.005.4-2018
外检科
2018-6-28
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商务汽车)
FTG.26303.005.5-2018
外检科
2018-10-18
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修改
原因
1.依据IATF16949:
2016标准要求、组织架构职能职责调整及实际业务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序号
修改位置
修改内容
1
文件封面
年号、版本、文件名称、文件号变更。
2
基本信息及修订记录
年号、版本、文件名称、文件号变更。
3
4.引用文件
引用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4
6.管理内容及规定
依据组织架构调整进行梳理。
5
10本文涉及的附件及记录
依据组织架构调整进行梳理。
6
1.
目的
为规范量产零部件量产定期确认检验的流程,确保公司或事业部/工厂量产零部件符合本公司质量要求及强制性CCC认证要求,明确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的来源、职责、方式、标准和处置的要求及相应职责,验证其质量满足并且持续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规定的要求,确保关键零部件连续稳定受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务汽车事业部山东多功能工厂获证产品上使用的量产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产品类别主要包括:
蒙派克、风景、伽途和图雅诺等商务汽车、乘用车及校车、新能源汽车等。
3.术语与定义
3.1CCC认证:
是“中国强制性认证”(英文名称“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的缩写。
它是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对于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的、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而规定强制实行的一种认证制度。
未获得认证证书和未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3.2CCC零部件:
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并带有CCC标志的汽车零部件产品。
目前汽车产品实施CCC认证的零部件有:
安全带、轮胎、玻璃、后视镜、内饰件、门锁及车门保持件、座椅及座椅头枕、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回复反射器、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等共11类。
随着认证的深入和国家对汽车产品要求的提高,还会陆续增加强制性认证零部件的种类和数量。
3.3关键零部件:
指对产品的安全、环保、EMC及主要性能有较大影响的元器件。
涉及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的汽车关键零部件当其性能不良时,会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不利于环境保护、卫生,或浪费能源、资源。
具体范围见附件C关键零部件及材料清单中的内容。
3.4确认检验:
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由工厂计划和实施的一种定期抽样检验。
其目的是考核认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从而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确认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由工厂委托具备能力的组织来完成。
4.引用文件
FTCX.10001.12汽车产品CCC认证管理程序
FTG.10032.001汽车产品认证CCC申报管理办法
FTCX.10001.1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FTG.26303.007工厂实验室管理办法
5.职能职责
部门/角色
职能职责
工程研究总院
商务汽车技术中心
时代微车技术中心
1)负责提供各项目DVP&R设计试验验证计划及报告
2)负责公布具有检验资质的供应商名单
质量管理部
外检一科
外检二科
1)负责制订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年度及分解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
3)负责检验计划动态更新管理
4)负责组织实施定期确认检验,包括货源地检验,委托计量理化室检验,确认供方检验报告
5)负责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提出激励建议
6)负责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的零部件抽取工作
采购管理部
时代供应商质量部
1)负责对3C零部件的3C证书有效性定期进行监督
2)负责将年度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计划传达至相关供应商
3)协供应商完成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的实施及报告的提供
4)协助供应商完成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的实施及报告的提供
5)负责对供应商实施情况进行激励管理
6)负责协调供应商与第三方检测机构之间试验费用的支付工作
质量管理部
质量技术科
1)负责量产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的检验工作
2)负责确认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及试验协议的签订
6.管理内容及规定
6.1培训和资格:
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掌握本程序的内容和要求
6.2量产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计划的编制
6.2.1产品研发部门在设计输出文件(包括产品图样、DFMEA、产品特性清单等)中,应明确所有零部件的质量特性和重要度级别,并提供产品图样、技术条件和相关标准等技术文件。
6.2.2每年年初,采购管理部、时代供应商质量部提供现行有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到质量管理部外检科,以供外检科编制本年度《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计划》。
6.2.3每年年初,外检一科、外检二科编制本年度各认证产品的《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计划》(见附录B),计划中包含不少于附件C“关键零部件及材料清单”中的零部件及材料,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后,报主管副总批准。
6.2.43C及环保零部件的量产COP试验纳入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计划中进行管控。
6.2.5根据市场抱怨/Audit/PDI/制造环节反馈的质量问题对定期确认检验计划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对高风险零部件增加相关的试验项目及标准、要求等。
6.2.6定期确认检验项目是依据国家/海外认证标准及企业标准所规定的项目。
6.2.7定期确认检验计划中覆盖零部件的所有供应商。
6.2.8对于汽车产品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11类零部件,灯具和回复反射器2类零部件确认检验的频次为半年/次,其它9类零部件的确认检验周期为一年/次(零部件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对于3C零部件可以用对其3C证书定期监控的结果来代替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除以上强制性认证零部件外,其它量产零部件的确认检验的频次或周期按福田公司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当发生下述情况从而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加大确认检验频次:
①关键零部件总成结构上发生重大变化时;
②生产量比上年成倍及以上增加时;
③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用户抱怨较多或较大时;
6.2.9同供应商、同种类但是不同产品线的零部件,经采购管理部/时代供应商质量部与质量管理部评估后,可只提供一份试验报告。
6.3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的实施
6.3.1外检一科、外检二科按照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计划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式和时间组织实施。
6.3.2用于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的仪器设备的功能、量程、准确度和标准物质以及所采用的方法应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6.3.4量产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通常可采用货源地检验、验证供方检验报告、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见附件D)三种方式进行确认检验。
6.3.4.1货源地检验
根据检验计划的安排,采购管理部、时代供应商质量部提前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调进行货源地确认检验事宜,外检一科、外检二科安排由进货检验员或指定专门的检验技术人员,到经公司确认具备检验资质和能力的供方生产地进行抽样,监督实施相应产品的确认检验,并由供方提交检验报告原件(监督人员需签字确认),外检一科、外检二科存档。
6.3.4.2定期确认供方的检验报告
6.3.4.2.1原则上,由供应商按《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计划》的时间安排进行配套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并按期提供经检验合格的鉴定报告及检测能力证明(具体文字证明见附件D)。
6.3.4.2.2供应商应在每季度、每半年、每年的首月提供相应的定期确认检验报告,如不能在首月提供报告需保证两次相邻的报告之间的最小时间间隔为3个月。
6.3.4.2.2供应商提供定期确认检验报告后,质量管理部外检一科、外检二科根据定期确认计划及进货检验指导书内容对供应商定期确认报告开展自查及互查工作。
检验员在开展自查及互查工作前应在确认供应商检测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并对检验报告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在供方检测报告上签字存档:
确认内容:
①检测项目;②检验所依据的标准;③检测所用的仪器设备;④检测结果;
对于经确认不具备检验资质的供应商,所供零部件必须重新经过具备检验资质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6.3.4.3委托检验
6.3.4.3.1根据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计划安排,外检一科、外检二科会同供应商或其代表一起在已检合格并入库的零部件中随机抽取样品,委托质量技术科第三方实验室进行试验。
6.3.4.3.2第三方实验室应纳入工厂合格实验室名单进行管理,并每年对第三方实验室合格名单进行评估更新,采取滚动管理;经福田公司或CNAS认可的供应商实验室视为第三方实验室,可纳入工厂合格实验室名单进行管理。
6.3.4.3.2质量技术科根据外检一科、外检二科委托试验要求对于工厂具备试验条件的项目,按照要求进行试验,对于工厂不具备检测条件的试验项目从第三方检测机构(见附件2)、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中选取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其出具检验或试验报告。
6.3.4.3.4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之前,质量技术科应当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明确检验周期、检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方式、检验报告的提供等。
6.3.4.3.5外检一科、外检二科对检验报告原件进行确认并存档。
6.3.5量产零部件确认检验不合格的处置
6.3.5.1若质量技术科、供应商或第三方出具的定期确认检验报告结论为“不合格”时,外检一科、外检二科应立即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关于采购产品生产措施授权流程提出申请后评审。
相关的授权人员或评审小组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根据不合格的影响程度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6.3.5.2根据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外检一科、外检二科下发通知,对库存不合格品及其他环节已装用不合格品的车辆及时进行处置。
6.3.5.3对供应商不能按期出具合格的确认检验报告的,外检一科、外检二科应及时提出暂停其供货的建议给质量管理部、采购管理部、时代供应商质量部,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采购部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6.4确认检验费用的支付
6.4.1第三方检测费用按照项目或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合同中收费要求为准,由工厂先行垫付,试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由财务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试验合格按照试验费用的一倍扣除,不合格按照试验费用的两倍扣除。
6.4.2货源地监督检验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本工厂承担。
6.5确认检验记录归档
6.5.1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报告的使用有效期为相邻两次工厂检查之间的日期。
6.5.2外检科对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的各项记录(如确认检验的相关鉴定、检测报告等)按《记录管理程序》的要求存档。
7.业务/管理流程
7.1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流程要素
流程
名称
流程
客户
流程所有者
流程
起点
流程
终点
流程
输入
流程
输出
上游
流程
下游
流程
流程
驱动
资源
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流程
使用部门、兼职管理员
质量管理部/外检一科科长、外检二科科长
定期确认检验计划
检测报告
产品图样、技术条件和相关标准
检验报告
采购管理流程
进货检验和试验管理流程
时间驱动:
合格供应商名单
7.2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流程图
7.3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流程说明
流程
阶段
活动编号
活动名称
部门/
角色
活动描述
输入
输出
模板/标准/
工具
备注
策划阶段
01
设计输出文件
技术中心
输出技术文件
产品开发报告
产品图样、技术条件和相关标准
产品图样、技术条件和相关标准
02
定期确认检验计划
外检一科
外检二科
编制年度定期确认检验计划
合格供应商名单
年度定期确认检验计划
年度定期确认检验计划
实施阶段
03
货源地检验
采购管理部/外检一科
外检二科
对供应商实施货源地现场检验
供应商货源地
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
04
验证供方检测报告
外检一科
外检二科
对供应商的检测报告进行验证
合格的检验报告及检验能力证明
检测报告及资质证明
检测报告
05
委托第三发检测机构检验
外检一科
外检二科
委托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试验协议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
归档及处理阶段
06
结果判定
外检一科
外检二科
对上述三种检验方式的检测报告进行确认是否合格,并签字盖章
检测报告
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确认合格并签字盖章
7.4流程绩效指标
流程阶段/活动
指标提取维度
指标名称
指标释义
参考公式/评价标准
评价对象
改进与验证
有效性
定期确认检验计划完成率
定期确认检验按照计划实施情况
检验计划中按期完成的项目/检验计划中计划完成的项目*100%
供应商
8.激励考核
所属流程
流程阶段/活动
指标名称
评价标准
激励考核标准
评价对象
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流程
入厂产品功性能确认
入厂质量控制准确性
采购产品达到100%质量控制
1、未经检验,私自将采购产品送至车间使用,且未发生质量影响及生产异常,每发现一次负激励运输人员50元,使用单位负激励50元,责任供应商按负激励100元;
2、未经检验,私自将采购产品送至车间使用,且发生质量影响及生产异常,每发现一次负激励运输人员100元至500元,使用单位负激励100元至500元,责任供应商应按质量激励办法负激励3仟至10万元;
零部件采购部门
9.附则
9.1本文件由质量管理部商务汽车外检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9.2本文件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原《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商务汽车)FTG.229A001.005.4-2018》同时废止。
10.本文涉及的附件及记录
序号
记录编号
记录名称
归口部门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年)
附件1
QR10001-458A
量产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计划
质量管理部
外检一科、外检二科
30
附件2
QR26303-214B
第三方实验室认可管理明细
质量管理部
外检一科、外检二科
5
附件3
/
关键零部件及材料清单
质量管理部
外检一科、外检二科
/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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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产 零部件 定期 确认 检验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