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信报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重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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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信报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重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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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信报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重庆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信报箱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alstandardofresidentialmail-box
DBJ
(征求意见稿)
2008重庆
目次
1总则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为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规范我市住宅信报箱建设,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住宅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的设计、安装和管理。
1.0.2设置住宅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必须坚持方便使用和保证安全的原则,为邮件投放和居民用邮提供良好条件。
1.0.3住宅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等邮政设施应在建筑物设计时统一安排,并纳入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范围。
1.0.4住宅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建设成本应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预算;如有住宅尚无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或因城镇开发、旧城改造需移除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应由产权所有者或房屋管理单位负责补设,也可出资委托邮政企业设置。
1.0.5其他场所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建设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6住宅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信报箱privatemail-box
供用户接收信件、报刊及其它邮件的箱体。
2.0.2信报箱格口pigeonhole
组成信报箱具有独立可闭锁门的基本单元。
2.0.3信报箱单元体mail-boxunit
设有若干格口的一体化信报箱单元。
2.0.4单口信报箱singlemail-box
只有单一格口的信报箱单元体。
2.0.5多口信报箱multi-pigeonholesmail-box
设有多个格口的信报箱单元体。
2.0.6信报箱群groupofprivatemail-box
由多个信报箱单元体集合而成的信报箱组合体。
2.0.7信报箱总门keydoor
开启后能将信件、报刊投入信报箱单元体内任一格口的门。
2.0.8信报箱间roomofinstallingprivatemail-boxes
专门用于安装信报箱群的室内场所。
2.0.9信报箱亭kioskofinstallingprivatemail-boxes
具备防雨、照明等设施,专门用于安装信报箱群的室外独立建筑。
3规范性文件
YZ/T0061-2001《住宅楼房信报箱》
YZ/T0043-2001《邮政设备型号命名方法》
YD/T2009-93《住宅区信报箱群(间)工程设计规范》
YD/T739-95《住宅区信报箱群箱体》
GB8114-87《住宅楼房信报箱》
建标(2000)25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邮政信报箱)》
4信报箱产品
4.1信报箱类型
4.1.1按安装方式分为嵌入式信报箱、挂墙式信报箱、落地式信报箱。
4.1.2按总门开启方式分为前开总门式信报箱和后开总门式信报箱。
4.1.3按封闭方式分为封闭式信报箱和开口式信报箱。
信报箱产品可按本规范附录A信报箱产品类型选用。
4.2技术要求
4.2.1格口内尺寸
信报箱格口单元内尺寸由表4.2.1-1列出。
表4.2.1-1信报箱格口内尺寸等级(mm)
常用信报箱方式
宽B
深D
高H
纵排
≥240
≥340
≥120
横排
≥340
≥240
信报箱外框架厚度尺寸和门框间隙尺寸见表4.2.1-2。
表4.2.1-2信报箱框架厚度与门框间隙(mm)
框架厚度d
门框间隙△
20~30
0.5~2
格口的放置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4.2.2单口信报箱
外形尺寸为信报箱框架厚度、门宽(或高)、间隙尺寸之和,深度见表4.2.1-1。
图4.2.2-1为单口信报箱外形尺寸。
图中W1(宽度)和H1(高度)分别由
(1)式和
(2)式确定。
W1=w1+2d+2△………………
(1)
式中:
W1——宽度(mm);
w1——格口宽度(mm);
△——间隙(mm);
d——框架厚度(mm)。
H1=h1+2d+2△………………
(2)
式中:
H1——高度(mm);
h1——格口高度(mm);
△——间隙(mm);
d——框架厚度(mm)。
图4.2.2-1单口信报箱外形尺寸
4.2.3多口信报箱
外形尺寸为若干信报箱框架厚度、若干门宽(或高)、若干间隙尺寸之和,深度见表4.2.1-1。
信报箱总高度不高于1.2m。
图4.2.3-1为横向单元数为2、纵向单元数为5的多口信报箱外形尺寸。
图中W2(宽度)和H2(高度)分别由(3)式和(4)式确定。
W2=2w2+2d1+3d2+6△………………(3)
式中:
W2——宽度(mm);
w2——格口宽度(mm);
d1——外框架厚度(mm);
d2——总门框架厚度(mm);
△——间隙(mm)。
H2=5h2+2d1+2d2+8△………………(4)
式中:
H2——高度(mm);
h2——格口高度(mm);
d1——外框架厚度(mm);
d2——总门框架厚度(mm);
△——间隙(mm)。
图4.2.3-1横向单元数为2、纵向单元数为5的多口信报箱外形尺寸
4.2.4信报箱单元体可由若干个格口组成,其数量应为信报箱的行数和列数的乘积。
信报箱格口排列方式分为纵排和横排两种(图4.2.4-1和4.2.4-2)。
图4.2.4-1信报箱格口(纵排)图4.2.4-2信报箱格口(横排)
4.2.5信报箱材质采用冷轧钢板或不锈钢板,信报箱各部位材料厚度应符合表4.2.5-1的规定。
表4.2.5-1信报箱各部位材料厚度(mm)
信报箱各部位
材料厚度
主框架、面板、顶板、底板、侧板及后开总门和挂墙式背板
≥1.0
前开总门门框
≥0.8
隔板
≥0.8
衬板
≥0.8
4.2.6信报箱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并注明:
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生产日期、质量检查员姓名或代号。
4.2.7信报箱产品应符合楼房信报箱YZ/T0061-2001、住宅区信报箱群箱体YD/T739-95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重庆市邮政监管机构监制。
信报箱箱体上应附有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有生产厂家(厂名、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和监制单位的信息。
4.2.8信报箱单元体格口门应有易于辨认的标识;格口门编码应与楼号、单元号、房号对应,一户一号、互不重复。
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应在其正面明显处标明街巷门牌号和本地区邮政编码。
格口门编码示例:
4.2.9信报箱单元体可用纸箱或国家标准允许的其他材料包装,箱体与箱体之间应有软性材料充垫物。
包装箱外表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产品标准编号;
2产品名称、型号;
3外型尺寸(长×宽×高);
4重量;
5生产厂名称;
6生产日期;
7防潮标志。
5信报箱设置
5.1一般规定
5.1.1信报箱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方便、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具备防风、防雨雪、防潮、防盗、照明等条件。
信报箱整体形式、外观应与住宅设计的总体要求相协调。
5.1.2单户住宅应在住宅或庭院入口处设置单口信报箱;多层住宅应在单元入口处设置信报箱单元体;高层住宅应在主入口楼层设置信报箱。
5.1.3当不具备条件按照第5.1.2条的规定设置信报箱时,宜在投取方便的住宅区出入口处或住宅楼群间的主要通道附近处设置信报箱。
5.2设计要求
5.2.1信报箱的格口数量应不小于住宅户数,并应设有寄(退)信格口。
5.2.2信报箱单元体应按住宅设计要求选定格口纵排或横排的排列方式,并根据格口数量确定信报箱单元体的行数和列数。
为避免变形,单元体的最大列数不宜大于5。
5.2.3嵌入式信报箱应在设计时预留墙体安装位置。
5.2.4单口信报箱,其箱体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5m,顶部距地面不应大于1.7m。
信报箱单元体和信报箱群最下层格口的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5m,最上层格口的顶部距地面不应大于1.7m。
信报箱设置时不得影响住户的采光、通风及通行等。
5.2.5封闭式信报箱单元体至多两列开启一扇总门。
后开总门式信报箱的门前投取使用空间宽度不应小于l.0m,前开总门式信报箱和开口式信报箱门前投取使用空间宽度不应小于1.2m。
5.2.6室外信报箱单元体应设置遮雨棚。
其排水坡度应大于3%。
遮雨棚长度大于或等于信报箱长度,遮雨棚出挑信报箱的宽度宜取遮雨棚前沿至信报箱底边垂直距离的0.6倍(图5.2.5-1)。
图5.2.5-1遮雨棚设置
5.2.7信报箱间单独设置时,使用面积每百户不应小于8m2,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
信报箱间应做到布局合理,操作方便,并有防盗、照明等设施。
后开总门信报箱顶部应与建筑空间封闭。
5.2.8信报箱亭设置的服务半径宜小于150m,信报箱亭内的净高不应低于2.5m,信报箱亭的使用面积应符合表5.2.8-1的规定。
表5.2.8-1信报箱亭的使用面积标准(m2)
形式
类别
前开总门
后开总门
600户
1200户
600户
1200户
无人值守
20
30
40
60
有人值守
25
35
45
65
5.2.9信报箱的使用年限、防火等级、抗震等级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信报箱安装
6.1一般规定
6.1.1信报箱进场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1信报箱产品应符合本规范4.2.7条的规定;
2信报箱单元体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允许有毛刺、裂纹、划伤及明显的形变。
信报箱单元体外形尺寸极限偏差不应大于±2mm;
3信报箱总门锁应采用通心暗锁,格口门锁应采用片锁,零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门锁开启应灵活,无卡碰等现象。
各轴、孔应配合良好。
格口门锁每5000只不得重号。
格口门与门框的间隙应均匀,且不得大于1.5mm;
4锁闭状态下,总门和格口门在受到500N拉力时,不应开启和损坏。
6.1.2信报箱标识编码应醒目、规范、牢固,并应与所对应的楼号、单元号、房间号相同。
格口门编码应自下而上,由左到右。
格口门外编码采用宋体,高不小于20mm,后开总门信报箱里面各格口内编码采用宋体,高不小于10mm。
6.1.3信报箱应留有安装孔,其位置、尺寸和孔径应根据信报箱安装的不同方式确定。
6.1.4安装信报箱的墙体宜为混凝土或砖砌体;遇有轻质墙体时,应在墙体相应位置中预埋混凝土预制块。
6.2安装要求
6.2.1信报箱与墙体或地面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6.2.2嵌入式信报箱和墙体四周应按长度方向每500mm用Φ10以上的膨胀螺栓固定,箱体外框与墙休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聚乙烯泡沫塑料板材填嵌饱满,外侧接缝处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6.2.3挂墙式信报箱和墙体连接应用Φ10以上的膨胀螺栓固定。
安装连接点单列式的不少于3个,2列式的不少于4个,3列式及以上的不少于5个。
6.2.4落地式信报箱应牢固地安装在混凝土或砖砌墩子上,并应按长度方向每500mm用Φ10mm以上的膨胀螺栓固定。
6.2.5信报箱群的单元体间应按垂直方向每500mm用M8以上的螺栓进行连接。
6.2.6遮雨棚与墙体必须安装牢固,向外排水坡度应符合5.2.6的要求;遮雨棚与墙体的交接处应做防水处理。
6.2.6信报箱安装的验收必须列入住宅建设总体验收项目。
6.2.7信报箱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选装的信报箱应有产品合格证、并经重庆市邮政监管机构监制;
2信报箱外观和颜色应与楼房设计的总体要求相协调,信报箱内外各处应平整光滑、无开裂、划痕、毛刺和明显变形;
3格口门和对应的隔板应配合准确,每个格口门开启时不得影响相邻格口内邮件的安全;
4信报箱总门和格口门、锁应开启灵活,无卡碰现象;
5信报箱应具备安全条件,防止信报箱由于外力因素倾倒;
6按本规范附录B《信报箱安装质量验收记录》进行验收。
7信报箱管理
7.0.1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住宅楼房建设工程,应将邮政信报箱纳入工程项目建设总体规划设计。
邮政信报箱建设所需费用列入建设成本总概算。
7.0.2信报箱应由产权人或管理单位管理,经协商亦可委托邮政企业管理,规划、建设、房产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邮政信报箱的管理工作。
信报箱产权人、管理单位、邮政企业等使用主体均有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使用、管理信报箱,共同保护邮政通信设施安全,保证信件、报刊等邮件的安全。
7.0.3邮政信报箱应标明单位名称、“中国邮政”的标志、服务监督电话。
邮政信报箱箱体由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监制。
7.0.4邮政信报箱属于邮政专用设施,应保持其整洁、美观。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故意损毁,不得在箱体上随意张贴广告。
7.0.5信报箱管理单位应对信报箱进行检查与维护,保持信报箱完好、清洁,及时维修、更换破损部件,质保期内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质保期外费用由产权人或管理单位承担。
因维修信报箱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以备箱或其他方式保证用户邮政通信。
7.0.6因城镇开发、旧城改造需移除信报箱的,须提前15天通知信报箱产权人、管理单位和邮政企业,并经协商同意后,由开发单位提供临时通邮设施保证用户邮政通信。
移除的信报箱应与开发、改造建设项目同步复建,并应满足该建设项目区域的通信需求,相关费用由开发单位承担。
7.0.7已按本规范设置信报箱的住宅,不得再行设置其他信报箱。
附录A(规范性附录)信报箱产品类型
A.0.1信报箱按安装型分为嵌入式(图A.0.1-1)、挂墙式(图A.0.1-2)、落地式(图A.0.1-3)。
图A.0.1-1嵌入式信报箱
图A.0.1-2挂墙式信报箱
图A.0.1-3落地式信报箱
A.0.2信报箱按总门开启型式分为前开总门式信报箱(图A.0.2-1、图A.0.2-2)和后开总门式信报箱(图A.0.2-3)。
图A.0.2-1前开总门式信报箱
图A.0.2-2前开总门式(框架总门)信报箱
图A.0.2-3后开总门式信报箱
A.0.3信报箱按封闭型式分为封闭式信报箱(图A.0.3-1)和开口式信报箱(图A.0.3-2)。
图A.0.3-1封闭式(框架总门)信报箱
图A.0.3-2开口式信报箱
附录B(规范性附录)信报箱安装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门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住宅信报箱建设规范》DBJ
安装质量验收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主控项目
1
信报箱产品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及本规范的规定,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监制单位监制标志。
2
信报箱设置必须符合第5.1.2条、第5.1.3条和第5.2.1条的规定。
3
信报箱与墙体或地面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一
般
项
目
1
单口信报箱、信报箱(单元体式、群)底部和顶部离地面高度应符合第5.2.4条的规定。
2
信报箱(单元体式、群、间、亭)的使用空间应符合第5.2.5条、5.2.7条和第5.2.8条的规定。
3
信报箱标识编码应醒目、规范、牢固,并与所对应的楼号、单元号、住户房号相同。
4
信报箱单元体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允许有毛刺、裂纹、划伤及明显的变形。
5
信报箱总门和格口门、锁应开启灵活,无卡碰现象。
6
室外信报箱单元体遮雨棚应符合第5.2.6条的规定。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项目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信报箱建设规范
DBJ
条文说明
2008重庆
目次
1总则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
住宅设置信报箱,实行插箱投递,是住宅通邮的必备条件。
信报箱作为信件、报刊等纸质信息、实物信息传递的服务平台,是公民通信和接受信息不可替代的基本手段和渠道,是家庭与社会联系的纽带,是实现法律赋予公民基本通信权利不可或缺的途径。
信报箱作为住宅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经济发达、社会文明、城镇宜居的重要标志。
为此,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对住宅信报箱建设均有明确规定和强制性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障公民通信权利,规范信报箱建设,提升我市服务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和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国家邮政局约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名称《住宅信报箱建设规范》中“住宅”包括住宅区和住宅。
1.0.3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建标[2000]259号)中强制性条文。
信报箱建设是国家强制性建设范畴,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是住宅建设监管的源头和关键环节,只有从源头和关键环节把关,作为公用通信设施的信报箱建设才能切实实施。
4信报箱产品
参与重庆市住宅信报箱建设的各方应充分分析最终用户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相应类型的信报箱产品。
4.2.7信报箱属于国家邮政用品用具监制范畴。
因此,本市行政区域内安装的信报箱须经重庆市邮政监管机构监制。
4.2.8格口门编码要求:
1按住宅单元分别设置的信报箱应在每个格口门表面按前款规定编排;
2按不同楼座分别设置的信报箱应在箱体上方楼号栏处标明楼号,并宜在箱体上注明本地区邮政编码;
3以若干幢住宅为单位设置的信报箱群应在组合箱体上方楼号栏处标明所有楼号,并宜在箱体上注明本地区邮政编码。
用户格口门上的号码编排不应以楼座为单位排列,以免重复,而应做到一户一号,标识清楚。
5信报箱设置
5.1一般规定
5.1.2为方便居民用邮,保证邮件安全,本条规定信报箱应优先在单元和建筑物内设置。
单户住宅户门或庭院入口处不宜设置信报箱的,可在户门(庭院门)上位置设置信报投入口,并要有醒目的标志。
5.1.3多层、高层住宅不具备5.1.2条件的,可以若干楼幢或本楼幢为组群,设置信报箱群。
这样增加了信报箱设置位置的选择,方便居民用邮。
5.2设计要求
5.2.4信报箱最下层格口的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5mm,是考虑邮件安全和投取使用的方便,最上层格口的顶部距地面不应大于1.7m,是考虑投取使用的方便。
5.2.6遮雨棚的挑出角度为:
在垂直于固定信报箱单元体的墙体(立住)平面内,遮雨棚前沿至信报箱单元体前端底边连线与水平线夹角应≤60°。
当该角度为60°时,遮雨棚出挑信报箱的宽度约为遮雨棚前沿至信报箱底边垂直距离的0.6倍。
7信报箱管理
7.0.6当前城乡建设发展快,开发、改造频繁。
因城镇开发、旧城改造等需移除信报箱等邮政设施,开发、改造后区域用邮需求往往大于开发、改造前;开发、改造期间如不能及时提供临时用邮设施,并未按开发、改造后区域用邮需求予以复建信报箱,将给开发、改善区域居民用邮带来很大不便。
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本规范规定因城乡开发、改造等需移除信报箱等邮政设施的,需要提前通知信报箱产权人、管理单位和邮政企业,并经与信报箱产权人、管理单位和邮政企业协商同意,由开发单位提供临时通邮设施,保证用户邮政通信。
移除的信报箱应与开发、改造建设项目同步复建,复建信报箱通信能力应满足开发、改造后该建设项目区域通信需求,相关费用由开发单位承担。
要求提前15天通知是考虑开发单位通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通知用户。
用户变更用邮通信地址、邮政服务主体调整通信作业组织、采取应急服务措施等所需要的时间。
开发单位可委托邮政企业提供临时通邮设施。
7.0.7现在居民用邮需求多样化,投递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许多住宅区和住宅单元内各投递服务主体设置的信报箱“林立”,既不美观,也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安全,不便于对投递服务市场监管,同时给邮政通信安全带来隐患。
从建筑物安全、美观考虑,从对投递服务市场和邮政通信安全监管考虑,本规范规定信报箱为“公用平台”,增加开口式信报箱产品,在保证邮政企业专营权做好普遍服务的同时,容许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投递服务主体为居民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投递服务。
这样可以满足居民用邮多样化需求,促进邮政业发展,提升我市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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