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规范指南规范单位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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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规范指南规范单位doc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5日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四、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五、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企业申请指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同样可以作为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申请指标有数量限制吗?
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增值税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5个。
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5个。
新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
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的编码和1个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编码。
二、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注册与登录?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请过摇号的新用户,可在网站()首页点击“我要注册”,选择用户类型,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账户注册。
注册成功的用户凭“手机号+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登录系统。
新用户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2.2014年1月1日前已经申请过摇号的,系统自动完成账户注册,申请人直接用“手机号+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登录系统。
(二)如何修改注册账户信息?
已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用户中心,在账户功能区点击“修改基本信息”、“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可完成账户信息的修改。
也可携带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20XX年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注1:
企业填报时,“单位名称”、“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内容应与市工商局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注2:
新注册企业填报时,增值税为“当年1月1日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
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四)如何取消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审核通过的编码于摇号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摇号,这两天不能取消申请;审核不通过的编码取消申请没有时间限制。
(五)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如何重新申请?
申请信息填报有误、申请信息发生变化或退出申请后想再次申请的,需要重新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重新申请。
(六)在窗口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注1:
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注2:
委托手续是指:
(1)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写明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并明确委托事项;
(2)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七)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如何查询?
每月8日24:
00前提交的申请,自当月25日9:
00起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审核结果;或登录手机版查询系统“北京汽车指标”查询审核结果;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八)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结果?
如何查询?
双月26日上午10:
00开始摇号,12:
00起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摇号结果,或登录手机版查询系统“北京汽车指标”查询摇号结果;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摇号结果。
摇号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前公布。
(九)单位编码的有效期如何规定?
单位编码的有效期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审核通过未中签的编码自动参加有效期内的摇号。
例如,2017年已提交摇号申请,到2018年1月1日则该申请的状态变为“申请已过期”,如需继续申请2018年摇号,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2018年申请”。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可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申请信息及审核未通过原因。
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可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如经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的“复核流程说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
审核未通过的单位也可凭单位有效证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十一)摇号中签的如何打印《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摇号中签的,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自2018年1月15日起,摇号中签的《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到国税、工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车辆登记等所有手续。
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2017年8月、10月、12月通过摇号、轮候方式获得的小客车配置指标,有效期在原来的基础上延长6个月。
三、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单位在申请更新指标时,名下有应当报废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应当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先行办理报废机动车的注销登记手续。
单位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2018年1月15日起,单位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更新指标的,可以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小客车,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申请。
单位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单位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逾期未完成申请并获得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单位已注销的,不得申请更新指标。
单位可在网站()注册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也可携带单位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无需摇号,即可取得《单位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单位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具办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
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期间出售或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后还没有申请更新指标的,申请更新指标的期限同样也在原来基础上延长6个月。
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期间申请获得还没使用的更新指标,有效期在原来的基础上延长6个月。
(二)如何查询打印更新指标?
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三)在窗口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企业、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委托手续和小客车过户(或转出、注销)证明。
注1:
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注2:
委托手续是指:
(1)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写明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并明确委托事项;
(2)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一)什么是新能源小客车
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规定,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纯电驱动小客车。
(二)申请条件
与单位申请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条件一致,即:
企业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上一年度(如新注册企业则为:
注册当年)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在京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三)配置方式
单位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与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分开进行。
凡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单位,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直接配置指标。
当年指标额度用尽后,剩余申请轮候至下一年度优先配置。
轮候时间先后次序的确定规则如下:
1.单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申请时间计算;
【例如:
申请单位2015年1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
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2.单位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
重新申请的情形包括:
因申请单位原因审核未通过再次申请、申请单位主动取消再次提交申请;
【例如:
申请单位2016年01月07日16时22分37秒106毫秒提交申请,因故申请被取消后于2016年0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重新提交申请,2016年02月25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
2016年02月07日22︰16︰42.844】
3.单位追加申请编码的,轮候次序按追加时间计算;
【例如:
申请单位2016年01月07日16时22分37秒106毫秒提交一个申请编码,2016年01月25日审核通过,2016年0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追加四个申请编码,2016年02月25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
前一个编码为2016年01月07日16︰22︰37.106;后四个编码为2016年02月07日22︰16︰42.844】
4.新申请或重新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轮候次序计算时间不变;
【例如:
申请单位2015年1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审核未通过,2015年12月30日复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
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5.单位2016年应配置新能源指标而未配置的,若单位于2017年2月8日前再次提交申请且通过审核,轮候次序仍按2016年申请时间计算。
【例如:
申请单位2015年1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但2015年未能配置,2016年02月07日16时22分37秒106毫秒再次提交申请,2016年02月25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
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四)购买车型查询途径
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通知书》的单位只限购买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完成新能源小客车产品备案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市经信委发布的最新备案车型可在其指定的“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网站查询,查询网址。
(五)车辆更新
单位持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所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只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持有普通小客车指标可以购买新能源小客车,车辆出售或报废后,车辆登记人若要申请普通更新指标,应在申请更新指标之前携带车辆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总所(地址:
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的十八号窗口办理相关确认手续,携带材料以车管所要求为准。
完成确认手续后,可以重新在网站或区窗口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使用普通指标购买的新能源车辆出售或报废后未作确认,且已经申请取得新能源更新指标的,如需购置普通小客车,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车辆管理总所十八号窗口办理确认,待市小客车指标办和市车辆管理所共同将原指标作废后,申请人才可再次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五、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已经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或小客车更新指标),单位名称因故发生变更的,如何办理指标的信息变更?
1.京牌小客车持有单位名称在车辆出售或报废前发生变更的,或原车登记信息有误的,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相关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信息更正手续,再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更新指标。
2.京牌小客车持有单位名称在车辆出售或报废后发生变更的,按照以下说明办理:
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更新指标的提供1份复印件,配置指标的提供2份复印件):
(1)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事业及其他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信息相关文件。
注:
单位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因故发生变更的,需能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或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等系统查询到单位的相关信息变更说明。
若上述系统无单位信息变更说明的,需自行联系发证机关或上级单位将信息上传至相关系统。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1:
30-4: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
市交通委路政局一楼西端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广安东桥东北角)。
配置指标业务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更新指标业务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限不会延长指标有效期,因此如有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变更的,请及早申请办理。
即:
配置指标的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更新指标的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购车、缴税、上牌等手续,以免指标过期。
(二)如何使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单位在取得小客车指标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或是到窗口领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凡需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新车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时;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时均需出示打印的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2018年1月15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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