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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校人19号
西交校人[2020]19号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发布
《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职位设置、
聘用及治理方法(试行)》并成立
“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聘用委员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职位设置、聘用及治理方法(试行)》已经二O一O年六月九日第十三届党委会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
同时,经二O一O年六月九日第十三届党委会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聘用委员会”,组成人员一并发布于后。
特此通知
附件:
一、《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职位设置、聘用及治理方法(试行)》
二、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聘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二O一O年七月五日
校长办公室2020年7月5日印发
附件一
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职位设置、聘用及治理方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治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以下简称职员)。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尽力建设一支高素养专业化的职员队伍,依照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职位设置治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59号)、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职位设置治理暂行方法》(教人[2007]4号)文件和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形,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学校职员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切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健全完善职务职级体系为核心,以明确治理人员任职评判标准为重点,以构建增进治理人员职业进展的鼓励机制为目标,成立与高等学校聘用制度和职位治理制度相衔接,与高校其他各类人员政策体系相和谐,符合高校治理职业特点的职员队伍治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职员队伍建设,要坚持德才兼备原那么,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坚持以人为本原那么,遵循高校治理人员成长规律,提倡爱岗敬业,增进职员的全面进展;坚持职务职级相结合原那么,充分表现职业特点,拓宽职员进展通道;坚持民主、公布、竞争、择优原那么,切实保护职员的合法权益;坚持统筹兼顾原那么,尽力推动高校各类人员和谐进展。
第二章职员职位设置
第三条教育职员是指在学校专门从事治理工作的人员,要紧包括从事学校机关专职党政治理、院(系、中心)专职党政治理、独立建制科研单位专职治理、学校群众集体专职治理、学校直属单位、业务部门专职治理的人员等。
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职位系列治理,并可依照辅导员的条件,确信相应的职员职级。
第四条职员实行职员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职员治理制度。
职员职务指治理人员所担任的领导职务,要紧表现职位领导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依照干部治理权限选拔任用;职员职级指治理人员的职位级别品级,要紧表现治理职责、年功积存和工作实绩,依照任职年限、工作实绩、聘期考核情形等因素逐级晋升。
同级职员既包括具有同级领导职务的治理人员,也包括确任为该职员品级,不担任本职级领导职务的治理人员。
第五条职员职级的设置是以《关于高等学校职位设置治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为依据,职员职位设置二级至十级9个职员品级,其中二至六级为高级职位,七、八级为中级职位,九、十级为低级职位。
我校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别离对应治理职位三至十级职员。
职员被聘用到某品级非领导职员职位上,即取得该品级职员职位明确的职级。
职员被聘用到某品级领导治理职位上,假设其原职员职级高于该领导治理职位对应的职员职级,那么维持原职员职级不变;假设其原职员职级低于该领导治理职位对应的职员职级,那么依照干部治理权限由组织部或人事处确信其相应的职员职级。
第六条依照《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职位设置治理暂行方法》(教人[2007]4号)和干部人事治理权限,我校在校机关、院(系、中心)机关、直属单位、业务部门等内设单位和峨眉校区相对应的单位中设置职员职位。
其中校机关、直属单位、业务部门的职员职位,学校原那么上按2005年以来学校批准的机构数和编制数并按《西南交通大学职位设置治理暂行方法》(西交校人[2020]14号)的规定核定。
对院(系、中心)等单位内设机构的职员职位,学校按其是不是需要给予专职治理任务、单位规模和所承担的各项任务的大小和单位的实际情形等因素综合核定。
我校职员职位总数操纵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职位总量的18%之内。
四级及以上的职员职位数由教育部设置;六级及以上职员职位数不超过学校治理职位总数的35%,五级、六级职员职位按1:
2配备;七级、八级职员职位数原那么上占学校治理职位总数的59%;九级、十级职员职位数原那么上占学校治理职位总数的6%。
学校原那么上按上述比例和依照各单位工作性质设置职员职位。
第七条依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那么上不得同时在两类职位上任职的精神,依照从严操纵、标准治理的原那么,职员原那么上再也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第八条依照高等学校的功能和治理工作的特点,对确因工作需要,依照教育部的批准,学校设置部份治理和专业技术兼职职位(称为“双肩挑”职位)。
“双肩挑”职位是指在具有专业技术水平条件要求的治理职位上要紧从事治理工作并可同时承担部份专业技术工作的职位。
“双肩挑”职位严格操纵在治理职位总数的15%之内,其职位的设置和治理按《西南交通大学职位设置治理暂行方法》(西交校人[2020]14号)的规定执行。
“双肩挑”职位人员应把要紧精力投入到职员工作职位上,尽力提高治理质量和效劳水平,并要紧按职员职位进行考核和治理。
“双肩挑”职位的人员在聘期按其执行的职位工资系列,占相应的职位职数。
第三章各级职员职位的大体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九条各级职员职位的聘用条件包括职位大体任职资格与条件、职位职责和职位工作任务三部份。
其中各级职员职位的大体任职资格与条件由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按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标准统一制定,申请应聘各级职员职位的人员应达到《西南交通大学职员任职大体资格与申报条件》(见附件一)的要求。
各级职员的职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由学校提出指导意见,授权相关单位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和单位工作的特点制定。
第四章职员职位的聘用
第十条学校职员职位的聘用,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职位治理制度,依照“按需设岗、公布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治理”的原那么进行。
在教育部核定的职员职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依照本方法第六条的规定和学校核准的各单位职位设置方案,在本单位职员职位有空缺的情形下,依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的原那么进行职位聘用工作。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奉献突出,职位急需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依照干部人事治理权限,学校能够依照有关规定提早聘用其担任高一级职员。
(见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职员任职大体资格与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聘用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聘用委员会,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工会、监察、校机关党委等部门的要紧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职员职位聘用,职员晋级聘用工作。
其要紧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职员聘用工作规程。
二、组织审定职员职位聘用方案。
3、负责五级、六级职员的评议和聘用,负责七级及以下职员的聘用。
4、处置聘用工作中的争议、投诉等事项,确保聘用工作公布、公平、公正。
五、授权校内各单位依照干部治理权限考核、奖惩和治理职员。
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组织部和人事处组成,人事处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聘用的各项具体工作。
该小组的职责:
一、发布或授权发布招聘职位信息。
二、负责审核五级及以下各级职员的应聘申报材料。
3、负责七级及以下职员的评议,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审定批准聘用。
4、安排实施学校职员聘用工作规程,对各个招聘环节实施监督,并代表学校职员聘用委员受理聘用工作中显现的申述、投诉和举报等事宜。
设有职员职位的校内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职员聘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本单位的党政领导组成,负责实施聘用的各项具体工作。
其职责为:
一、依照学校的授权,发布本单位职员职位的招聘信息,接收应聘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二、依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
3、组织评议并向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推荐本单位拟聘人员。
4、依照授权,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职员职级聘用的日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
六级、五级职员领导职务任用依照干部治理权限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
四级及以上职员的职数及任用,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依照干部治理权限选拔任用到治理职位上担任助理以上领导职务的职员的职级,依照本方法第五条的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认定,并送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聘用程序
依照公布、公平、公正的原那么,职员聘用的大体程序是:
一、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工作小组发布或授权发布招聘职位信息。
二、个人依照职位招聘信息和职员职位大体任职资格与条件,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合格的基础上,可填写《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职位应聘申请表》,或可填写《西南交通大学职员晋级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后,向招聘单位或部门提出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
五、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工作小组审核。
六、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评议确信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
7、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发布聘用结果,并授权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八、签发聘书。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
职员聘用合同应在平等志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明确两边的权利、义务、职位职责、工作任务和聘期。
职员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聘期与续聘
我校职员聘用合同一个聘期一样为三年。
五级、六级领导职务职员职位的聘期与干部任用年限一致。
新进校聘入职员职位的人员的聘期合同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两边协商后可续聘。
续聘需从头签定聘用合同。
在治理职位受聘期间的职员,如因工作需要且符合转聘其他职位条件和规定的,按干部治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校人事处批准。
第十五条申述、投诉和举报
本着“公布、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那么,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受理聘用工作中显现的申述、投诉和举报等事宜。
具体工作由职员聘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
第五章考核与晋升
第十六条职员考核工作是职员队伍治理的重要环节,学校依照职员职位的职责确信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各单位依照本单位实际进行细化或补充。
考核应当以职员聘用合同所明确的职责任务、任期目标为大体依据,依照职员履行合同情形,对职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要结合职员的工作特点,将职员个人职位目标考核与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主管领导考核与职工考核相结合,可通过适当方式听取其直接治理或效劳对象的评议意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布、注重实绩的原那么。
(见附件二、《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职位职责及考查方法》)
第十七条对职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
考核工作按其治理权限分级进行。
第十八条职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大体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限额,由学校统一下达。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职员晋升工资、享受绩效工资、实施奖惩、可否续聘、职级变更的依据。
职员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者,正常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取得全年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大体合格者,单位对其进行警示谈话,不晋升薪级工资,扣除部份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晋升薪级工资,停发下一年度全年绩效工资,并可依照不同情形,给予调整职位、低聘或解聘等处置。
职员聘期考核合格者,经两边协商同意,学校能够续聘,从头签定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能够依照职员职位需要竞聘高一级职员职位。
对聘期考核优秀者,在续聘或竞聘高一级职员职位方面,学校依照职位需要予以优先聘用。
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应予解聘或辞退。
第二十条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基础上,学校依照规定的相应级别职员职位数和比例、工作职位需要及任职条件,进行职员晋级聘用工作。
各级职员可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职员任职条件,向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提出晋级申请。
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专门突出的,学校能够依照职员职位需要提早聘用其担任高一级职员。
学校依照职员职位情形和工作需要每一年进行一次职员职级的评聘工作,依照职员职级变更情形核定并发布各单位职数、职级状况。
第六章职员的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一条学校切实增强职员队伍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职员的思想政治素养、治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要依照学以致用的原那么,分层次、分类型、有打算地对职员进行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及高级研修等。
职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学校踊跃通过国内深造、海外培训等多种方式,尽力为职员培训提高制造条件,提供经费保障,增强学习培训的主动性,不断调动各级职员提高能力素养。
第七章解聘与辞聘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职员治理工作中,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解聘辞聘制度。
在聘用合同执行期间,受聘职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能够予以解聘:
一、在聘期内不履行聘用合同,经教育仍不更正的;
二、因单位调整、撤消、归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安排的;
3、旷工或无合法理由超期不归持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或出国超期不归的;
五、违背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泄密造成严峻后果的;
六、严峻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职位的,学校能够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能够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应当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职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工作职位,但到岗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二十三条受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和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峻疾病或神经病的;
五、受聘人员正在同意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背国家政策规定,受聘职员可提出终止聘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能够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一般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被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属以下情形之一者,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
二、职员达到退(离)休年龄或提早退(离)休。
第二十七条聘用期满,职员再也不该聘,学校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需通过
一、工作涉及学校机密,在规定的保密期内;
二、经司法机关或学校批准,正在同意审查、尚未了案;
3、与学校还有正在履行的合同、协议等。
第二十八条学校和被聘职员中一方要求解除或终止(自行终止除外)聘用合同的,必需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在解聘、辞聘进程中,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辞聘人员在办理有关手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然按旷工处置,学校予以开除。
假设产生争议,当事人能够向有关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办发[2002]35号文件执行。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峨眉校区职员职位设置,依照本方法的规定,结合校区的实际情形,在学校核定的职位总数、职位品级及结构比例内进行。
职员职位聘用工作程序,按学校的统一部署执行。
第三十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方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说明。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职员任职大体资格与申报条件》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职位职责及考查方法》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职员任职大体资格与申报条件
(试行)
各级职员职位的大体任职资格与申报条件,是实施职员制度的重要基础和要紧依据。
申请应聘各级职员职位的人员必需达到以下大体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酷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效劳意识,热心高校治理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公正廉洁。
二、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术条件,能够切实履行所聘用职位的职责任务。
除新聘职员外,均须达到年度考核合格等次。
三、身心健康。
四、除必需达到上述大体要求外,还应别离具有以下大体条件:
低级职员
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胜任本职工作;大体把握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方式;能熟练利用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初步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必然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技术。
中级职员
熟悉职位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把握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方式;能将运算机技术熟练地运用到工作中去;具有必然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撰写的治理文件、重要公函、文稿和有必然水平的治理方面的论文(或校内外刊物上发表的治理方面论文)至少2篇;具有指导低级职员工作的能力。
高级职员
系统把握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方式,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将运算机技术熟练地运用到工作中去;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撰写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方案、治理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至少3篇,且独立发表的有较高水平的治理研究论文或论著至少3篇;具有指导中、低级职员工作的能力。
五、各级职员一样还应当别离具有以下资格:
九级职员:
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八级职员: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或九级职员任职3年及以上;
七级职员: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八级职员任职5年及以上;
申请应聘七级职员职位时,其八级职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为八级职员职位或具有副科级(副科长、副主任科员)职务之日起计算。
假设本人原具有低级专业技术职称,那么其具有低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我校治理职位上工作的时刻,可视为八级职员的任职年限。
六级职员:
七级职员任职8年及以上;
申请应聘六级职员职位时,其七级职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为七级职员职位或具有正科级(科长、主任科员)职务之日起计算。
假设本人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那么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我校治理职位上工作的时刻,可视为七级职员的任职年限。
五级职员:
六级职员任职8年及以上;
申请应聘五级职员职位时,其六级职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为六级职员职位或具有副处级职务之日起计算。
申请者原具有的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时刻不折算为六级职员的任职年限。
四级职员及以上职员的任职资格,依照国家有关干部制度的规定确信。
六、新录用毕业生的职员职级确信和聘用
一、大学本科毕业生并获学士学位(含获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研究生毕业)并见习期满聘为九级职员;
二、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并试用期满聘为八级职员;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并试用期满聘为七级职员。
七、新进校的治理职位人员职员职级的确信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调入的具有相应职员职级的人员,聘用到治理职位,七级及以下职员可直接确认相应的职员职级,并报学校职员聘用委员会认定。
具有五级、六级职员职级的人员依照职位需要和本职员大体任职资格与申报条件的要求,由本人申请,参加学校职员职级的评聘。
二、除新录用毕业生外其他新进校人员聘用到治理职位,依照本职员大体任职资格与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确信相应的职员职级。
八、专业技术职位转入治理职位的人员职员职级的确信
在确信校内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由专业技术职位转入治理职位人员的职员职级时,以转岗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为基础,并依照治理职位的需要、治理工作业绩和水平确信其职员职级。
一样情形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为六级或五级职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为七级或六级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为八级或七级职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为九级职员,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为十级职员。
九、辅导员职员职级的确信
专职辅导员在职位聘历时,可志愿选择教师职位或职员职位,并按其所选择并受聘的职位系列,执行相应的职位工资,占相应的职位职数。
在其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聘期内原那么上不进行职位类别的变更。
专职辅导员再也不担任辅导员工作,假设转入学校职员职位且原聘职位为教师职位,在确信转入职员职位的职级时,其在教师职位上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在职员职位上的工作年限,并依照职员任职资格条件推算并确信相应职员职级;假设调入职位类别与原聘职位类别一致,那么按相应职位类别持续计算其职位任职年限。
十、提早破格应聘高一级职员职位的条件
在职员职位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专门突出,符合本大体任职资格与申报条件第一至四条的任职大体要求,在本级职员职位上工作满一个聘期以上,且取得以下个人荣誉奖项和称号之一的人员,能够依照学校职员职位需要提早申请应聘高一级职员职位:
(一)、破格应聘五、六级职员职位: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委颁发的个人荣誉称号;
二、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个人荣誉称号。
(二)、破格应聘七、八级职员职位:
一、以上破格应聘五、六级职员职位的奖项;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司局颁发的个人荣誉称号;
3、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各部厅局颁发的个人荣誉称号。
各级各类科技、教学等专业技术类奖项不纳入本条件。
附件2
西南交通大学职员职位职责及考查方法
(试行)
一、职员的职位职责
低级职员
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胜任本职工作;熟悉利用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大体把握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方式;具有初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必然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具体任务,起草工作中的一样性公函、文稿。
中级职员
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把握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方式;能将运算机技术熟练地运用到工作中去;具有必然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在工作中独立撰写重要公函、文稿和有必然的治理方面的论文;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工作的规定和流程,指导本单位低级职员的工作。
高级职员
系统把握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方式,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将运算机技术熟练地运用到工作中去;认真执行学校整体计划和工作安排,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在工作中负责撰写重要的工作计划、方案、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治理研究论文、论著;指导本单位中、低级职员工作。
治理职位四级以上职员的职位职责依照干部治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制定。
在职员职级的聘用中,各单位应依照上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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