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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严格的纪律观念doc资料
培养严的格的法纪观念
教育目的:
了解军人法纪的基本内容,认清遵纪守法、依法治
军的重要意义,明确新时期革命军人必须加强法律学习,自觉
遵守纪律。
教育时间:
90分钟
教育方法:
集体授课,分组讨论
遵纪守法教育,是我军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新形势下,加强我军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大力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从法纪上保障思想政治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就每一个革命军人来说,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令、军队的纪律和各种规章,自觉地培养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对于我军始终保持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胜利地履行自己的神圣使命,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纪律是军人的生命
严明纪律,依法治军,是新时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无条件地维护法纪的严肃性,把遵纪守法转化为高度自觉的行动,是我军区别于其他军队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人民军队、革命军人的生命之所在。
我军纪律条令强调: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全体军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允许有任何违反纪律的现象存在。
(一)严守纪律是我军的优良传统
人民军队历来重视纪律建设。
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都把严明的纪律视为生命。
正如江泽民所说:
“我军历来是讲纪律的,视纪律为生命。
讲纪律是讲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军队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
”(转引自1997年3月5日《解放军报》)回顾我军的历史,人民军队之所以能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胜利走向胜利,严守纪律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战争年代,我军广大官兵为了战斗的胜利,识大体顾大局,为了严守纪律,保证战斗的胜利,即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借。
邱少云就是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纪律重于生命”的信念,给我们树立了一个严守纪律的模范。
在这里,严守纪律的核心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
无论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产生于我军这所大学校的众多英雄模范人物从实质上说也是严守纪律的典型,因为他们都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天职,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幸福安宁甘愿流血牺牲。
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身体堵枪眼、老山战士以血肉之躯趟雷场、抗洪将士抢险救灾奋勇当先……自诞生之日起,我军广大官兵都视纪律为生命,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他们前赴后继,浴血奋战,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作出了重大贡献。
而违反了纪律,无论干部还是战士,同样都要受到军纪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1937年,延安发生了轰动一时的“黄克功事件”,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等法院依法逮捕了黄克功,并请示中央对其进行审判,毛泽东同志在给审判长雷经天的批示信中这样写道:
“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为之惋惜。
但他犯了不可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控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
”(《毛泽东书信集》第110页)黄克功何许人也?
抗日军政大学六队队长,十几岁就参加了红军,经历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时他已是红军旅长,1937年10月因逼婚不成开枪打死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
法院审判时,黄克功非常懊恼和悔恨,表示要戴罪立功。
也有的人认为黄从小就参加革命,英勇善战,战功卓著,请求予以宽大处理。
毛泽东同志知道后,亲自批准对黄克功处以极刑。
他在给雷经天的信中明确指出:
“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同前书)近80年以来我军不管遇到多么险恶的环境,多么艰苦的条件,多么复杂的形势,都能始终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这与我军具有严守纪律的优良传统是密不可分的。
(二)严格纪律、从严治军是我军夺取胜利的重要保障
朱德元帅曾经说过:
“纪律是军人的生命。
我们纪律好,秋毫无犯,人民到处欢迎,胜利就快。
”纪律是调整军队内部关系和军事各项工作的规范,它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是作战胜利的重要条件。
不管是战时还是平时,一切军事活动最基本的因素是人,决定战争胜负的也是人,无论遂行作战任务还是执行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都不仅仅是拥有强健体魄、聪颖头脑、丰富知识、高超武艺的单独自在的个体,还必须是组织严密、分工合理、行动有序、步调一致的整体。
拿破仑在比较能骑善剑的马木克留兵与骑术不精的法国骑兵的战斗力时指出,2个马木克留兵绝对能打赢3个法国兵,100个法国兵与100个马木克留兵势均力敌,1000个法国兵总能打败1000个马木克留兵。
原因何在?
拿破仑进一步指出,法国兵以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和密切的协作弥补了技术较弱的差距,所以能够以少胜多。
由此可见,严明的纪律可以出协同、出战斗力,而这些恰是军队的生命所在。
正是因为如此,古今中外,历代军事名家都把严格的纪律作为治军统兵的第一要义,作为提高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因而非常注重对军队的纪律教育与管理,并使“服从命令、令行禁止”,逐渐演变为中外军人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孙武演阵斩吴姬,司马骧直整军诛庄贾,曹操割发代首,诸葛亮挥泪斩马稷,这些都是严肃军纪、从严治军的千古佳话。
纪律之所以对军队如此重要,是因为它贯穿于军事实践的方方面面,决定和影响着军队的建设和发展。
军事斗争是有目的、有组织、大规模的实践活动,是你死我活的激烈对抗,它要求任何一方都必须以集团、整体的力量去抗击敌人。
而只有严明的纪律才能使军队以高度集中的统一指挥,准确无误的协同动作,步调一致地完成任务。
治军从严,这是从古今中外兵林战阵中用无数鲜血与生命换来的治军真话。
我军在建军实践中紧紧抓住纪律这根准绳,以严明的纪律著称于世。
早在土地革命战争年代,党就在红军中建立了一整套铁的纪律,有效地克服了旧军队遗留下来的军阀主义作风以及纪律观念淡漠、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流寇主义、绝对平均主义等小农意识,从而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改善了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使红军队伍不断扩大,战斗力不断提高,为夺取土地革命战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的伟大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后,在党的
正确领导下,我军又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我军的具体情况进行“整风”、“整军”、“诉苦三查”等运动,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我军纪律,为我军不断夺取战争的胜利,不断地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条件。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军自觉严守军事、政治、群众、外交等方面的纪律,在支援友好国家进行民族独立的反侵略作战、维护祖国边疆地区和平安宁、粉碎霸权主义地区霸权主义的侵略挑衅、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和祖国统一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更加关注军队建设特别是纪律建设,多次修订了共同条令,颁布了一系列军事法规、条令条例,对纪律严明的标准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利地推动了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在1998年的抗洪抢险斗争中,我军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抗洪部队坚决服从国家防总和当地防指的统一指挥,坚决执行上级命令,坚决完成任务,在特殊环境中,仍然努力保持严整的军容和良好的秩序。
广大官兵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模范遵守群众纪律。
为了不给当地政府和群众增加负担,许多部队不住民房住帐篷;为了保证学校按时开课,先期住在学校的部队主动提前撤出。
在胜利完成任务后,许多部队谢绝地方的欢送会、庆功酒,并清理打扫驻地和大堤,回撤静悄悄,凯旋在子夜。
透过这些,人民群众看到了老红军的本色、老八路的作风,看到了我军仍然是人民的子弟兵。
而随着我军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人民军队与外军的交流和来往日益频繁,在重大外事活动中,我军广大官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外事纪律,向世界展现了当代中国军队、中国军人的良好形象。
1992年至1993年,我国应联合国请求,先后派出两批共800名官兵赴柬埔寨参加维和行动,出色地完成了维和任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联合国和世界人民的好评。
联柬机构主席石明康称赞中国维和部队纪律严明,完成任务出色,堪称“文明之师”。
而我人民海军在近几年的出国访问中,严守纪律,显示了新中国的国威、人民解放军的军威,令海外华人无不骄傲自豪,让世界真正感受到了东方文明古国的精神风范。
总之,人民军队发展壮大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纪律建设。
严明的纪律培养和铸造了英雄的军队,英雄的军队靠严明的纪律把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塑立在中华大地上,把中华国威、我军军威带到了世界各个地方,再次为世人所瞩目。
让世界赞叹。
(三)对待纪律的正确态度
人们生活在一定的社会里,就要遵守一定的纪律。
雷锋同志曾经说过:
“军队,它是战斗的集体,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一切要适应于战斗的需要,很难设想一支锣鼓不齐、行动不一致的军队,能在战场上打败敌人,取得胜利。
”纪律带有很强的约束力,如何正确对待纪律,是每一个革命军人自觉遵守纪律的前提。
对待纪律的科学态度主要是两个方面。
1.欢迎他律。
他律是指社会对个人的外在的、强制性的约束和规范,是外界对自己的约束。
守纪品德的养成首先就是从外界约束做起的。
没有外界的约束,便没有纪律的内化,良好的纪律品质就无法形成。
作为一名革命军人,其受约束的程度自然要比普通老百姓更多一些,更严一些,否则,也就无所谓军人了。
因此,我们应该消除对纪律的抵触情绪,自觉按照我军纪律的有关内容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按规章制度办事。
当自己违反了纪律,受到同志们的批评时,应该虚心接受,努力克服缺点;当自己受到纪律处分时,应该吸取教训,认真改正错误。
2.严格自律。
自律是指个人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外界的约束并不是时刻都在起作用的,建立自觉纪律才是我军纪律建设的目的。
如果我们仅仅局限于外界的约束是建立不了自觉纪律的。
而严格自律,正是提高我军战斗力和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
我军的纪律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的,这一本质规定,要求革命军人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必须自觉地把他律转化为自律。
朱德元帅说道,我军的纪律,“绝不依靠打骂来维持,而是建筑在无产阶级的团结上面,用自我批评的精神、教育的精神,互相督促和勉励,达到自觉遵守纪律。
”(《朱德选集》第5页)可见,我军纪律的他律性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这种他律本身就包含着自律的内涵和要求,包含着转化为自律的可能性。
因此,革命军人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纪律的他律性,逐渐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律。
邱少云就是严守纪律的楷模。
1952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邱少云所在部队受命担任潜伏任务,邱少云的身体被敌人投下的燃烧弹点燃,火苗一点点吞噬着他,很快就连成一团烈火,整个把他裹了起来。
当时,他身后就有一条水沟,在泥水里打几个滚,就可以把火扑灭。
可是,为了整个战斗的胜利,为了500多个战友的生命安全,他以超人的意志卧在那里纹丝不动,直至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邱少云所表现出来的对革命纪律的高度自制和自律性深刻说明,当革命军人心甘情愿地严守纪律时,被动的服从就会变为自觉的行动,他律就会成为革命军人随时准备牺牲个人利益乃至生命的高度自觉的自律。
因此,作为一名军人,应当自觉遵守军队的纪律,在部队严守岗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随时准备为祖国为人民建立功勋。
实践证明,那些既不喜欢他律,又不愿意自律的人难免要犯错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某军械修理所战士袁某,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很想与自己的同乡搞些生意赚点钱,因此,他不仅无视“军人不准参与经商”的规定,而且擅自离队去做生意,由于对市场行情了解不够,盲目贷款投资用于做大米生意,非但没有赚钱,反而亏了本。
如果这时吸取教训,悬崖勒马,还来得及。
但是,袁某在畸形心理的驱使下,盗走所里司务室现金5700余元,结果触犯法律,走上犯罪道路。
由此可见,一个人,如果不能严格自律,又不愿听他人劝戒,不但会时常违纪,而且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此,我们每一个革命军人都必须提高警惕,严格自律,遵纪守法。
二、依法治军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客观要求
依法治军,就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军队的军事法规管理军队,协调和处理军事活动中的各种关系,使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1999年7月,全军政工会议更是将依法治军正式写入《决定》,明确指出要重视法规建设在军队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治军。
因此,依法从严治军体现了新时期社会生活对军队纪律建设提出的新的要求,是加强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证我军“打得赢”、“不变质”的重要条件。
它要求每一个革命军人必须适应新的形势,把自身的遵纪守法素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依法治军是新时期加强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
进入新时期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军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要保证我军“不变质”,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不移和道德品质上的纯洁无理,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大力加强纪律建设,并将纪律建设纳入依法治军的轨道。
《关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思想政治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用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官兵”是强化精神支柱的一个重要方法,并要求纪律建设必须为依法从严治军服务。
所以,江泽民同志指出:
“在新的历史时期,军队肩负着艰巨而繁重的任务,我们要在复杂的环境中经受住考验,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履行好军队的职责,提高部队的战斗力,更离不开严格的组织,严明的纪律。
”“要使部队具有严格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必须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各项制度。
我们军队有一整套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这是从严治军的依据。
”(转引自1993年7月22日《解放军报》)而所有这一切,既是加强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又是思想政治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
讲思想教育,不讲纪律法制,治军就缺少制度的保证。
思想政治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为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和作风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而坚持依
法从严治军,不断增强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纪律观念,增强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正是一条重要途径和一个基本方法。
只有加大依法治军的力度,才能确保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为军队全面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依法治军是实现我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现代化的军队是融知识、技术、人才于一体的武装集团,其先进性、精确性和整体协调性都是以往军队所无法比拟的。
实践证明,军队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就越需要加强法制,严明纪律。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欧洲战场上对德军作战的美国陆军第二军,由于纪律松弛,作风稀拉,土气低落,犹如一群乌合之众,因而屡战屡败,损失惨重。
素有“血胆将军”之称的巴顿将军出任该军司令后,从多方面严肃军纪,严格制度,严格管理,凡违反战场纪律的人员一律严肃处理,从而提高了士气,振奋了军威,连战皆胜,成为当时一支颇具战斗力的部队。
随着战争的发展,高技术广泛运用于战争之中,军队的纪律性就显得越发重要。
如果说,在古代战争中,单个土兵的行动,对整个战局影响不大的话,那么,在现代战争特
别是高技术战争中,任何一个士兵的失误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
有资料统计,两伊战争初期,伊朗损失的50余架飞机竞有30架是因土兵纪律松懈而被自己击落下来的。
近年来,各国军队发生的致使武器装备损坏的事故中,因土兵违反操作规程擅自行事而造成损失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由此可见,现代战争已经不是简单的体力的竞争,它要检验的是千百万人的配合与协同。
只有铁的纪律才能夺取战争的胜利,才能保证军队现代化的顺利实现。
因此,我军要加强质量建军,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求依法从严治军,要求每一个革命军人必须服从命令,令行禁止,严守纪律,忠于职守,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许许多多的实践说明,一支拥有现代化技术装备的军队,必须通过依法从严治军才能很好地实现人与武器的最佳结合,形成和发挥出应有的战斗力。
1999年南联盟军队面对多国部队的轰炸而能够坚持斗争到最后,一个重要原因也就是因为南斯拉夫人民军在平时非常注重部队的纪律教育与管理,因而在作战中,士兵能够团结合作,严格遵守战场纪律,听从统一指挥,使现有武器装备发挥了最好的作战效能。
可以说,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手段,没有严格正规的管理,没有具有良好遵纪守法素养的官兵,无论多么先进的武器装备都不可能形成整体效应,发挥不出应有的威力。
(三)依法治军是正规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加强正规化建设,是当今世界各国军队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军队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
早在1952年,毛泽东在给南京军事学院的训词中就明确指出:
“与现代化装备相适应的,就是要求部队建设的正规化,就是要求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就是要求实现诸兵种密切的协同动作。
为此,就需要克服在过去时期曾是正确的,而现在则是不正确的那种不集中、不统一、纪律不严、简单现象和游击习气等等,而必须加强整个工作上、指挥上,而首先又应该是从教育训练上来培养的那种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
”(《毛泽东军事文集》第6卷,第314页)从我军近80年的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看,正规化建设的核心是加强法制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首先需要建立起结构完整、门类齐全、层次分明、内容协调、规范严密的军事法规和条令条例体系,加大法规教育的力度,提高官兵贯彻条令条例的自觉性。
其次,对每一个革命军人来说,必须认真学习军事法规和条令条例,如共同条令、我国《刑法》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若干规定等,要理解、掌握其基本内容,并坚决与违反规定、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法规条令意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部队的一切活动切实依据条令条例运转,才能真正提高我军正规化水平,走出有中国
特色的精兵之路。
为此,江泽民一再强调,新的形势下,“一定要坚持从严治军,强化官兵纪律观念,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
要把条令条例贯彻落实到部队各项工作中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正规化管理水平。
”
三、遵纪守法的主要内容
恩格斯曾经指出,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化为他的愿望和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
同样,革命军人要做到遵纪守法,首先必须学习、掌握法律法令和军队的纪律及各种规章制度,而且只有对法纪知之深切、识之全面,认清其重要意义,才能转化为遵纪守法的自觉行动。
(一)熟知国家的法律法令
国家的法律法令,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是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维护公民个人正当权益的强大武器,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革命军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普通公民,必须参与社会生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而绝不能认为自己是军人,遵守军纪法规就足够了,至于国家的法律法令大可以置于一旁。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法治国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正日趋完备,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也进入了新的时期。
作为一名革命军人,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神圣地位,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指导社会实践。
学习的重点应该是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军事法等,既要了解基本内容,更要理解、掌握其精神实质,学会运用其基本观点、法则正确处理现实生活问题,特别是在个人及亲朋好友遇到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等涉法问题时,要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并紧密依靠组织,共同维护正当权益和社会的安宁稳定。
(二)要牢记我军纪律和规章制度
我军是无产阶级的军队,历来非常重视纪律的制订和贯彻执行。
朱德元帅曾经说过:
“我们规定了的一切事项一定要执行,这就是我们的纪律。
”而且,我军纪律是保证军事活动正常进行和维护军队整体利益及军人个人权益的行为准则,是我军性质、宗旨的体现,是我军战胜重重困难、克敌制胜的法宝。
作为人民军队的一员,必须熟记我军的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掌握与自己工作和生活直接有关的一切军事行为规范。
我军纪律具体分为政治纪律、军事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明确规定:
1.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3.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4.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5.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
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
“八项注意”:
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同时,我军纪律还要求每个革命军人必须做到:
1.听从指挥,今行禁止;2.严守岗位,履行职责;
3.尊干爱兵,团结友爱;4.军容严整,举止端庄;
5.提高警惕,保守秘密;6.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7.廉洁奉公,不谋私利;8.拥政爱民,保护群众利益;
9.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10.缴获归公,不虐待俘虏。
我军保密守则规定: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探亲访友。
以上就是我军纪律的主要内容,它要求无论军官还是士兵都同样要严格遵守。
革命军人只有对军队的纪律了如指掌,熟记在心,遵纪守法才有依据。
才能自觉。
而这一切既是革命军人健康成长的可靠保证,也是我军纪律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我军“打得赢”、“不变质”和实现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
总之,高度的法纪观念体现的是我们对于集体利益的服从,以及我们对自己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履行。
而且,它是与我们整个的事业、理想、目标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因此,我们应该自觉地培养这种高度的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国法军纪,接受法纪的约束,以使我们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地成长进步,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讨论题:
如何做一名知法守纪的革命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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