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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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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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费
项目单位: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管部门: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评价机构: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绩效评价工作组
2014年5月
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绩效评价报告,欲了解本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情况,
应认真阅读绩效评价报告全文。
2013年省工商局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省委“兑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思路和国家工商总局“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人员水平,拓宽市场监管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执法办案费项目的绩效总目标是:
有效地开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违法直销和传销、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湖北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为全面了解2013年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综合绩效,为201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同时通过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省财政厅决定对省工商局执法办案费2013年度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于2014年2月21日下达了项目绩效评价通知。
接到通知后,湖北省工商局迅速成立绩效评价工作专班,在省财政厅的指导下,实施具体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专班积极进行前期准备,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计划书的制定、评价指标设计与修改、资料清单与调查问卷设计等多项工作;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通过访谈、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搜集数据与资料;在对搜集到的数据与资料进行审核后,形成项目基础数据表,通过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维度对项目执行情况及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征询省财政厅及有关专家意见后,形成本评价结果。
本项目综合评价技术方法采用标杆法,绩效评价业务的执行依据省财政厅下达的绩效评价通知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执行评价业务过程中恪守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执法办案费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食品安全监管在体制改革过渡期间不放松。
二、专项监管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
三、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四、“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深入实施,维权增效惠民生。
本次评价通过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维度,采用了6个子类指标,设计了19个具体指标,对该项目2013年的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价,综合评价得分98.200分,评价等级为“优”。
评价发现,项目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大要案件的数量还不够多,占案件总数的比重不大,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少。
二、项目在立项时没有设立细化目标,项目管理上还有不足。
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绩效评价工作组建议:
一、继续加大对执法办案费的投入力度。
二、制定执法办案费奖励办法,鼓励各级政府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奖励。
三、建立长效的执法办案绩效考核考评机制。
积极开展我省各类市场专题调研活动,定期评估执法绩效和消费者满意度,公开发布调查结果与研究报告,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四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重视各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掌握执法办案费每月使用动态,保障执法办案费项目的顺利实施。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前言
执法办案费项目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自2004年起纳入财政预算。
我们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4]50号)完成了执法办案费2013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执法办案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在绩效评价工作组的领导下完成的,绩效评价处对本项目绩效评价中的关键问题给予了具体指导,保障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执法办案费项目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我省工商2013年列入绩效评价的执法办案费项目资金为11340.29万元。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工商总局职责(国务院“三定”方案)、《行政处罚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财政部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承担着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对举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鼓励公民为打击经济违法行为提供线索;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办案环境,运用科学的手段应对日益复杂的违法行为,激励一线办案人员更好的履行自身职责,并为一线人员在执法过程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障,使其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鄂编办发[2002]43号文件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及案件奖励办法);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离不开社会,更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
主要内容包括:
办案奖、举报奖、办公费、印刷费、车辆运行费用、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2、项目实施情况
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优质高效服务“五位一体”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两个第一”执法理念,按照积极办案、查办大要案和安全办案的要求,扎实稳健地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全省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总数14.80万件,同比增长1.60%;案值19.40亿元,同比减少9.70%;罚没金额4.40亿元,同比增长8.10%。
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实施“亮剑”行动,深入开展“靶向”式整治
针对房地产行业、拍卖业、金融业、大型零售商、公用企业等五大行业开展整顿,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诈消费者、商业贿赂、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公用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滥收费用五大类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和谐与稳定。
二、召开两次案件分析研讨会,共享办案信息和成果。
2013年4月、11月省工商局案件分析研讨会分别在武汉和荆州监利、孝感召开。
各市州借这个难得的机会,针对一些典型案件,围绕案件发现、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办案技巧等方面进行了激烈、深入的探讨,并且相互交流了各类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得失,对抓好全省执法办案工作产生了很大启发作用。
三、强化专业知识培训。
9月24日至26日,全省工商系统执法办案技能培训班在省局举办。
各市、州、县工商局办案机构业务骨干,共计120人参加培训。
各地还采取岗位练兵、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和交流,培养执法办案骨干、执法办案能手,引导和帮助执法办案人员练就高超的执法办案本领,努力发现案源,多办案、办大案、办铁案。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执法办案费项目每年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13年执法办案费项目预算项目资金11888.51万元,2013年工商局执法办案费实际使用11340.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059.66万元(办案有功人员及举报人奖励)。
二、办公费1517.99万元。
三、印刷费278.62万元。
四、咨询费127.94万元。
五、水电费129.85万元。
六、邮电费134.66万元。
七、差旅费1382.23万元。
八、维修(护)费138.64万元。
九、会议费736.90万元。
十、培训费404.44万元
十一、公务接待费1326.04万元
十二、劳务费388.04万元
十三、委托业务费243.88万元
十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2.60万元
十五、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运输仓储费、办案协作费、公告费、诉讼费等)1468.80万元。
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这六项合计支出7288.52万元,占执法办案费比重较高,达到64.27%。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执法办案费项目的绩效总目标是:
有效地开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违法直销和传销、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湖北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2.项目绩效年度目标
进一步优化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严厉查办各类涉食、涉农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章案件,大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危害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查处坑农害农经营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非法传销行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商业欺诈行为、商业贿赂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执法办案费项目的绩效评价目的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并为以后年度该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通过绩效评价使预算单位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二是全面了解执法办案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有利于预算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讲,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就是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执法办案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绩效评价框架、证据收集和分析方法、评价实施时间安排等),报省工商局绩效评价组领导审定,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工作方案进行修改。
省工商局组织专家对评价工作组提交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权重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进行论证,评价工作组整理、分析专家组的意见,对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三)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框架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2013年湖北省工商局执法办案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维度,采用了6个子类指标,设计了19个具体指标对湖北省工商局执法办案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指标体系初步设计完成后,征求了湖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意见,并听取了相关专家建议,最后修订形成。
执法办案费项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权重
二级
权重
序号
三级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指标
指标
投入
10%
项目立项
80%
1
项目立项规范性
30%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40%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30%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资金落实
20%
4
资金到位率
40%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5
到位及时率
60%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过程
10%
业务管理
30%
6
管理制度健全性
100%
制定或具有相应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40%
7
制度执行有效性
100%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落实到位。
30%
8
项目质量可控性
100%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采取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过程
10%
财务管理
30%
9
管理制度健全性
100%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40%
10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0%
11
财务监控有效性
100%
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及财务报销签字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
产出
10%
项目产出
40%
12
实际完成率
100%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20%
13
完成及时率
100%
完成及时率=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20%
14
质量达标率
100%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20%
15
成本节约率
100%
成本节约率=1-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效果
60%
项目效益
20%
16
经济效益
100%
执法办案案件总数同比上年情况。
30%
17
社会效益
100%
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农资市场监管、商标广告管理;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数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0%
18
可持续影响
100%
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0%
19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服务对象满意率。
3.绩效标准
本项目绩效评价为项目实施四年的综合评价,在评价指标设定的过程中,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实施情况综合评价,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实施情况进行动态分析。
结合本项目特点,评价中采用的绩效标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确定:
(1)对能够获取标准值的指标,根据不同指标的特征和属性,分别从计划标准、经验标准等中获取。
(2)定性指标标准值一般取为100。
4.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采用标杆法的技术线路。
(1)综合评价结果计算方法
综合评价得分=∑(单位指标评分值×指标权重)
(2)单项指标计分方法
本次评价指标中,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各类指标因考核的内容不同和标准值的存在与否,情况差异较大。
因此单项指标计算中分别采用了不同方法。
①简单评分法
对能够取得标准值的指标,采用简单评分法,即:
指标评分值=
②因素分析法
对定性指标和不存在标准值的指标,采用因素分析法,即指标标准定为100,并对影响指标结果的因素进行分析,设计出主要影响因素及因素权重分。
采用多人评分方法得出综合评价分值,并用
(1)中的方法计算指标评分值。
③问卷调查法
对进行了问卷调查的有关指标,综合调查结果和具体指标内容的实施情况,得到指标实施参考值,采用
(1)中的方法计算指标得分。
④多档功效系数法
对设定分档标准值的指标采用多档功效系数法,计算指标得分值:
指标评分=本档分值+
×(上档分值-本档分值)
(3)权重值的估计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各指标维度、类别考评内容,采用德尔菲法进行权重估计,并参考了评价小组领导及项目实施处室的意见。
5.评价依据
(1)政策依据
①根据《行政处罚法》文件精神。
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文件精神。
③根据《产品质量法》文件精神。
④根据《商标法》文件精神。
⑤根据《广告法》文件精神。
⑥省政府关于湖北省工商局“三定”方案。
主要内容:
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2)事实依据
①2013年度的预算文本、决算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②2013年度《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主要统计指标》;
③其他相关资料。
(四)证据收集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
案卷研究、案例研究、面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省工商局根据《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4]50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报局领导批准。
(2)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经评价小组领导审定,形成执法办案费绩效评价方案。
(3)指标初步设计
省工商局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执法办案费的运行情况、管理体系等项目概况,制定绩效评价指标,向评价领导小组提交初步绩效评价指标。
(4)指标研讨与修订
评价小组工作成员通过座谈会的形式,研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体系。
经与评价小组领导和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领导指导,确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5)资料清单、调查表及问卷设计
拟定项目申报资料清单、访谈提纲、绩效评价调查表及调查问卷。
2.现场工作阶段
(1)基础数据与资料的收集
根据申报资料清单,核对项目实施方申报的资料是否齐全,并回收绩效评价调查表和调查问卷。
(2)访谈
开展综合调查访谈及座谈会,听取项目实施方关于执法办案费项目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运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和感受等。
(3)其他信息和资料的采集
向项目实施方提出补充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补充材料。
同时,评价工作小组通过信息媒体等收集项目相关系统外资料。
3.评价分析
(1)基础数据与资料的审核
审核搜集到的资料的相关性、真实性、可靠性,对有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统计,形成项目基础数据表。
(2)项目决策分析、管理分析、绩效分析
对执法办案费项目立项、目标设定等决策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等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成果统计等绩效情况进行分析,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3)评价指标体系确定
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及结合现有资料,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评价指标计量及综合评价
计算绩效评价指标,根据本次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形成评价结论。
(5)形成问题和建议
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总,并提出相关建议。
4.报告阶段
(1)撰写初评报告
撰写执法办案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反馈并修改报告
将初评报告发送给省财政厅,根据省财政厅的反馈意见对初评报告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评价报告。
(3)报告审核及提交
将修改后的报告提交有关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再次修改。
通过专家组评审后,向省财政厅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5.归档
对绩效评价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六)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2013年以前执法办案费项目专项资金尚未有预算绩效目标的要求,因此并未制定绩效目标。
本报告绩效目标陈述内容,是根据湖北省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的总目标及年度工作目标归纳整理形成。
可能会影响到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结果。
2.本项目还未能分类精确地统计出执法办案支出明细分别对我省维护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和效果,而只从总的指标如案件数量、挽回经济损失可以看到这些影响。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
(1)立项决策
2013年执法办案费项目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大市场经济监管力度的要求,认真分析我省面临的新机遇、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全省市场秩序监管实际重点工作提出,经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实施的。
(2)2013年执法办案费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决策
2013年执法办案费项目是按照省财政厅编制2013年度预算要求,结合省工商局实际工作情况,认真编制并上报省政府、省人大批准通过。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使用方向是保障执法办案各类经费,从而查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项目过程
业务管理方面,省工商局系统均制订了执法办案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有效性,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
财务管理方面,省工商局系统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了严格的执法办案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项目产出
2013年执法办案费项目资金预算11888.51万元,实际支出11340.29万元。
实际完成率达到95.39%。
按照积极办案、查办大要案和安全办案的要求,扎实稳健地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全省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总数14.80万件,同比增长1.60%;案值19.40亿元,同比减少9.70%;罚没金额4.40亿元,同比增长8.10%。
4.项目效果
2013年特别是在“亮剑”行动中,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查办质量违法、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商业贿赂、限制竞争五类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执法办案专项资金有效地保障了执法办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各地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案件类型
案件数(件)
同比2012年增减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查处传销
74
146.70
反不正当竞争
6986
99.70
消费者权益保护
16967
3.40
14941.50
农资市场监管
7477
-13.80
709.40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
289
---
合同管理
1016
59.50
商标管理
2936
27.00
广告管理
3951
15.46
其他案件
108327
-2.34
合计
148023
1.60
15650.90
从表中可以看出,全省工商系统查处一般性违章违法案件数量减少,查处传销、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类涉及民生案件中,执法力度增强,效果显著。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2013年度执法办案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分平均结果为98.200分。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级标准评定对照表,评价等级为“优”。
2.主要结论
通过对执法办案费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执法办案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务院加快发展的要求、符合湖北省的要求。
(2)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专门设计了为保证专项经费落到实处,进行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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