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策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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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策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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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策划方案
总则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确保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争创“鲁班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结合了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本工程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执行。
编制依据及保密规定
1.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修改版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03)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评选办法》
《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奖评选办法》
1.2保密规定
1.2.1文件保密规定
文件需存放在专用档案柜内,由专人负责。
文件(文件、方案、洽商等)如需加密的,不得拷贝。
1.2.2图纸保密规定
图纸需存放在专用档案柜内,由专人负责管理。
图纸除施工中使用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借阅散发给无关人员。
新图纸发放后,各部门应将作废图纸返回技术部统一处理。
分包单位应负责保存好所领用图纸,工程完工后将图纸返回技术部。
2.工程资料的概述
2.1工程资料的基本概念
2.1.1建筑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从项目的提出、筹备、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样、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各种形式的信息总和,简称为工程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竣工验收资料等。
是建设工程合法身份与合格质量的证明文件,是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维修、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
2.2资料员的基本要求和岗位职责
2.2.1基本要求
2.2.1.1熟悉各种资料表格填写方法和内容,认真做好各项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及时做好资料的收发文记录。
2.2.2岗位职责
2.2.2.1负责保管工程项目的文件,图纸、工程设计变更、通知等资料的签收交接。
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以及书籍等资料的收集、借阅和管理;签发、分发的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并注明收发时间。
2.2.2.2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归档工作,便于有关部门查阅和调用。
2.2.2.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编制以及各方的签字盖章确认工作。
2.2.2.4对本工地施工的工程,负有真实,及时,完整地编制技术资料的责任。
2.2.2.5负责向施工员,质检员等有关人员讲解表格的填写内容和要求,以及做好协助工作。
2.2.2.6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分册,汇总和装订工作。
2.2.2.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施工资料管理流程
3.1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
3.2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
3.3施工试验资料管理流程
3.4施工测量资料管理流程
3.5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
3.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3.7(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3.8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
4.建筑工程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4.1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
工程资料分为A类(基建文件)、B类(监理资料)、C类(施工资料)、D类(竣工图)(参见《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03)。
4.2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决策立项文件(A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意见、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应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完工后统一移交总包项目技术部。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A3)应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期按合同和规范要求提供给总包项目技术部。
包括: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附图、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A4)包括勘察招投标文件、设计招投标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应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完工后统一移交总包项目技术部。
工程开工文件(A5)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修改工程施工图通知书》等文件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给总包项目技术部。
工程竣工备案文件(A7)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甲方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文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以上文件应签字、盖章齐全。
4.3监理资料(B类)内容与要求
监理资料包括管理资料和工作记录。
监理资料包括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工作记录包括施工企业中形成的各项资料。
由监理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4.4施工资料(C类)内容与要求
4.4.1建筑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工程概况表》由项目技术部门负责填写,项目相关部门参与,项目经理审批,填写时要求语言简练,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名称应写签订合同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全称。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由质量部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应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并由建设单位填写。
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技术部与质量部应同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附表。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要求在工程完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质量检测。
施工总结是建筑工程的阶段性、综合性或专题性文字材料,包括管理总结(项目质量、现场、合同、成本和综合控制等方面)、技术总结(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施工过程中各种经验与教训总结。
由技术部负责填写,相关部门配合。
工程竣工报告,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技术部编写工程竣工报告。
4.4.2施工管理资料(C1)
《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C1-1)由质量部按规定填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做出检查结论。
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专业岗位证书由技术部负责收集填报监理单位审核,相关部门配合。
《施工日志》(C1-2)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记录从工程开工之日起,竣工之日止,日期连续,间断要注明原因;由项目工程部经理指派专人按专业逐日记载,内容包括当日生产情况记录、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记录、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处理方法、工程进度及上级有关批示等,要求内容真实、与工程同步;汇集整理后打印并签字,一并报送技术资料室存档。
4.4.3施工技术资料(C2)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技术部编制,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经项目技术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字盖章后,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报项目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结论后方可实施。
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管表5)填写要求应结合现场实际,针对性强,质量要求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严禁照搬照抄施工工艺,避免出现非规范性语言;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技术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签认齐全。
《图纸会审记录》(表C2-2)由监理、项目技术部及专业分包单位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请设计单位共同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应注明工程名称、会审日期、地点及参加会审的单位和人员姓名再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由于设计图纸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对设计图纸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而办理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图纸的组成部分。
当设计图纸有较大变动时,由设计单位变更图纸。
《工程洽商记录》(表C2-4)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认;由专业分包方(包括甲指分包)提出的工程洽商,应通过总包方认可后由总包方办理。
4.4.4施工测量记录(C3)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C3-1),必须附加场地控制网、标准轴线桩及平面控制网示意图;工程名称填写应与图纸标签栏内名称相一致,示意图要标注指北针,坐标、高程依据要标注引出位置,并标出它与建筑物的关系;复测结果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数字,各坐标点的具体数值;签字栏中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测量负责人为施测单位主管,施测人为定位仪操作者,复测人是指施测单位的上一级测量人员。
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总包单位报请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验收。
《基槽验线记录》(表C3-2),测量组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廊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填写此表。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表C3-3),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垂直度偏差等,施工测量管理部应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此表并报监理审核。
填写放线部位时应注明楼层(分层、分轴线填写)。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表C3-4),内容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抄测说明”栏内必须填写复测的具体数字,误差多少,不能简单只写“合格”等字样,完成楼层标高抄测后填写此表。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表C3-5),施工单位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填写此表报监理单位审核。
《沉降观测记录》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观测记录,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水准点的平面布置图、构造图,作为测量沉降观测的全部原始资料。
4.4.5施工物资资料(C4)
4.4.5.1总要求
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物资(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物资相符。
工程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如因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原件,其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由物资部组织现场验收,并有进场检验记录。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物资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送检,由物资部及时委托试验组取样送检,形成相应的试(检)验报告。
凡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鉴定证书,同时具有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还要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
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工程物资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所供物资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和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试(检)验报告。
各部门应对各自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4.4.5.2钢筋(材)产品合格证、钢材试验报告、焊接材料烘焙记录、钢筋连接试验报告注意事项及要求:
钢筋(材)产品合格证要填写齐全,不得漏填或错填,数据真实清晰,结论正确,符合标准要求,并由材料员注明其进场日期、代表数量及使用部位。
试验组以图纸或洽商所需钢筋(材)品种、规格为依据,核查试验报告单是否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项以及试验数据是否达到规范规定标准值。
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取双倍试样做复试,并将复试合格单或处理结论附于此单后一并存档。
同时核查试验结论,编号必须填写,签字盖章齐全。
承重结构钢筋及重要钢材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进场复试应有强屈比和屈标比计算值(强屈比值≥1.25;屈标比值≤1.30)。
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有相应检验报告。
每批钢筋原材质量证明书上供货单位应在每份质量证明书上注明其原件存放处、经办人、时间等,由材料员注明其进场日期、进场数量、使用部位,由试验员注明其每批的质量证明书号和炉批号,形成文件的可追溯性。
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必须向技术部提供以下资料:
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运输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碱总含量和氯化物含量计算书、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资质资料,并有年检记录。
防水材料物理性能指标及外观检查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对于进场的主要防水材料应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项目应符合GB50208-2002规定,并有试(检)验报告。
4.4.6工程施工记录(C5)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C5-1)应分专业、分系统、分区段、分部位、分工序、分层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填写隐检记录,施工方组织监理旁站,施工单位专业工长等共同参加,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签署审核意见,并下审核结论。
《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结构工程(基础、主体)、预应力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地面工程、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砖)工程、幕墙工程、细部工程。
《建筑屋面工程》,检查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铺贴方式、搭接宽度、接缝处理、粘结情况;附加层、天沟、泛水和变形缝细部做法、隔离层设置、密封处理部位等。
《预检工程记录》,预检内容包括:
模板工程、设备基础和预制构件安装、地上混凝土结构施工缝等。
依据现行施工规范,对于其他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实体质量及建筑观感及须做质量预控的重要工序,由工程部负责填写预检记录。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C5-4),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移交检查,当前一专业工程施工质量对后续专业工程施工质量产生直接影响时,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中间验收记录》。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处理记录》(C5-5)(C5-6),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地基处理依据及方式、处理部位及深度、处理前状态、处理过程简述、处理结果,并须进行相应检验试验。
《地基钎探记录》(C5-7),包括探点平面布置图和钎探记录。
该记录表主要记录套垂重、自由落距、钎径、各步锤击数。
《混凝土浇筑申请书》,浇筑砼前施工单位检查各项准备工作,自检合格后填写此表。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预拌砼供应单位应随车向施工单位提供预砼运输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使用部位、供应方量、配合比、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和施工单位测定的现场实测坍落度等。
《混凝土开盘鉴定》,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并填写《混凝土开盘鉴定》表。
《混凝土拆模申请表》,在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和柱墙侧模前应填此表,并附同条件混凝土强度报告,报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监理审批,通过后方可拆模。
《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及《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C5-13,C5-14,混凝土冬施养护测温应先绘制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
测温记录包括大气温度、各测温孔的实测温度、同一时间测得各测温孔的平均温度和间隔时间等。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对入模时大气温度、各测温孔温度、内外温差和裂缝进行检查和记录,测温时间可由2h调整为6h,表格中各温度值需标注正负号。
《构件吊装记录》(C5-15),大型钢构件吊装应有《构件吊装记录》,吊装记录内容包括构件名称、安装位置、搁置与搭接长度、接头处理、固定方法、标高等。
《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C5-17)地下工程验收时,应对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进行检查,由土建施工部填写此表,检查内容应包括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处理意见等,发展渗漏现象应制作《背水内表面结构工程展开图》。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C5-18)凡地下室、屋面、厨房、厕所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须有试水试验记录。
蓄水时间不少于24h,蓄水最浅水位线不低于20mm。
应由监理(建设)单位参加试水试验后鉴认明确结论和签章。
4.4.7施工试验记录(C6)
由工程部对试验组进行委托,试验员按要求进行取样、送审,并及时核对、收集、整理试(检)验报告,及时将试验结果(试验报告复印件或台帐)送工程部或质量部,报告原件送技术部资料室存档。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工艺时,对施工试验方法和试验数据进行记录,应由试验组填写此表。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子目应填写齐全,土方工程应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
由试验单位出具《土工击实试验报告》,应按规范要求绘制回填土取点平面示意图,分段、分层(步)取样。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钢筋焊接前应进行班前焊和可焊性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试验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焊(连)接操作工人必须持有岗位证书,并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认可范围内施焊。
机械连接施工之前,应进行工艺检验。
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各连接形式验收批量、取样数量、必试项目须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中的表格格式出具检验报告。
《水泥试验报告》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及现场取样检验报告。
水泥生产单位应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出厂合格证,由试验组负责取样送试,并将试验报告原件保存交至技术部资料室归档。
《砂试验报告》砂子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采用大型工具运输时,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运输时,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每批进场的砂子应由试验组负责取样送试。
《碎(卵)石试验报告》碎(卵)石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采用大型工具运输时,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运输时,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每批进场的碎(卵)石应由试验组负责取样送试。
《砖试验报告》常见的砖包括:
混凝土加气块、蒸压灰砂砖、粉煤灰转、烧结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
供货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证明书,由试验组按照相关规范取样送检。
质量证明书上应注明使用工程、使用部位、进场批量及时间、原件存放处。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常见的防水材料包括:
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石油沥青玻璃纤维胎油毡、石油沥青玻璃布胎油毡、铝箔油毡、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塑料体改沥青防水卷材、沥青复合胎。
各种防水卷材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由试验组按照相关规范取样送检,并将试验报告保存。
《砂浆(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对于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种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依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确定后,评定混凝土的强度是否合格。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其代表值应依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砂浆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确定后,评定砂浆的强度是否合格。
此工作由试验组负责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砂浆和混凝土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和强度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的还应有《抗渗试验报告》。
4.4.7.1下列项目必须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剂、外加剂;用于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注:
本工程见证取样率100%。
4.4.8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表C7-1)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并取样送检。
结构实体检验包括混凝土强度、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钢筋保护层厚度试验记录。
4.4.8.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施工完成,土建工程部及项目质量部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工程质量部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此表时,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前提下,还应满足《辽宁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奖评选办法》、《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评选办法》。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项目专业质检员请监理工程师等共同验收并签认。
4.4.8.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工程部和质量部自检后格后,应由质量部填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分项/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共同验收并签认。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工程部应先行组织自检,合格后由工程项目质量部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请技术、质量部门验收并签认后,由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4.8.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60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提供竣工图纸三套。
4.5竣工图(D类)内容与要求
竣工图是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完成后主要凭证性材料,是建筑物真实的写照,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是工程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的依据。
4.5.1编制要求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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