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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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
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丛林资源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丛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保护丛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利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丛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林业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丛林资源资产产权变更有关问题的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林财字〔1995〕67号)和《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丛林资源资产的特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丛林资源资产出让、转让、合伙、合作、股分经营、联营、租赁经营、担保、拍卖、企事业单位清算的评估,和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它情形。
第三条本规范中所指的丛林资源资产主要包括丛林、林木、林地和丛林景观资产。
第四条丛林资源资产评估百按照特定的目的、遵循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公平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可行的方式,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具有资产属性的丛林资源实体以至预期收益进行的评定估算。
它是评估者按照被评估丛林资源资产的实际情况、所掌握的市场动态资料和对此刻和未来进行多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丛林资源资产所具有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第五条丛林资源资产评估必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大体原则:
丛林资源资产评估必需遵循公平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可行性原则等大体原则。
二、前提性原则:
丛林资源资产评估要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更原则,即以被评估丛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更为前提或假设前提,肯定被评估资产基准日时点上的现行公平价值。
产权利益主体变更包括利益主体的全数改变和部份改变及假设改变。
三、操作性原则:
丛林资源资产评估要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等操作性原则。
持续经营原则是指评估时需按照被评估丛林资源资产按目前的林业用途、规模继续利用或有所改变的基础上继续利用,相应肯定评估方式、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则是指评估作价时,若是同一丛林资源资产或同种丛林资源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钱或价钱标准有多种,则应选用最低的一种。
公开市场原则(公平市价原则)是指丛林资源资产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丛林资源资产交易条件公开而且不具有排它性。
第六条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需自觉遵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并以本规范作为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操作的大体规范,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进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规范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置方式和方式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详细说明。
第二章丛林资源资产评估程序和大体方式
第七条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估立项
二、评估委托
三、资产核查
四、资料搜集
五、评定估算
六、提交评估报告书
七、验证确认
八、成立项目档案
第八条评估立项。
丛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发生丛林资源资产产权变更或其他情形需要进行评估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向有关部门提交丛林资源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
立项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丛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要求评估的时间、评估的基准日等。
附件主要有:
该项经济行为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有效的产权证明(林权证等)。
第九条评估委托。
丛林资源资产评估立项经批准后,资产占有单位方可委托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委托应提交评估委托书、有效的丛林资源资产清单和其他有关材料。
一、评估委托书的内容包括:
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时间、评估要求等。
二、有效的丛林资源资产清单,是指以具有相应级别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丛林资源调查计划设计单位昔时调查,并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利用的丛林资源计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功效,或按林业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成立并逐年更新至昔时,且经补充调查修正的丛林资源档案资料编制,并由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丛林资源资产清单。
丛林资源资产清单以小班为单位编制。
评估有效期内将采伐的林木资产清单必需依据作业设计调查功效编制。
三、其他有关资料
1.丛林资源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文件。
2.丛林资源资产林权证书。
3.林业大体图、林相图、作业设计调查图。
4.作业设计每木检尺记录。
5.有特殊经济价值的林木种类、数量和质量材料。
6.本地丛林培育、丛林采伐和大体建设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
7.林木培育的帐面历史本钱资料。
8.有关的小班记录表复印件。
9.依照评估目的必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丛林景观资产资料等。
评估机构要对委托方所提供的丛林资源资产清单的编制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署丛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第十条资产核查。
资产评估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对委托方提交的资产清单进行核查,核查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资料搜集。
在进行评定估算前,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必需搜集掌握本地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资料,主要有:
一.营业生产技术标准、定额及有关本钱费用资料。
二.木材生产、销售等定额及有关本钱费用资料。
三.评估基准日各类规格的木材、林副产品市场价钱,及其销售进程中税、费征收标准。
四.本地及周围地域的林地利用权出让、转让和出租的价钱资料。
五.本地及周围地域的林业生产投资收益率。
六.各树种的生产进程表、生产模型、收获预测等资料。
七.利用的立木材积表、原木材积表、材种出材率表、立地指数表等测树经营数表资料。
八.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第十二条评定估算。
在有关资料达到要求的条件下,评估机构对委托单位被评估丛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
第十三条提交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机构对评定估算结果进行分析肯定,撰写评估说明,聚集资产评估工作草稿,形成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提交给委托方。
第十四条验证确认。
委托单位收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后,应报委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国有丛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验证确认。
第十五条成立项目档案。
评估工作结果后,评估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文件及资料分类汇总,记录造册,成立项目档案。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评估机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丛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大体方式。
丛林资源资产评估以整体、丛林类型或小班为单位进行评定估算,主要方式有:
一.市价法
二.收益现值法
三.本钱法
四.清算价钱法
五.其他方式
市价法是以被评估丛林资源资产现行市价或相同、类似丛林资源资产现行市价为基础进行评定估算的评估方式。
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丛林资源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一般采用林业行业投资收益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式。
本钱法是以被评估丛林资源资产的重置本钱为基础进行评定估算的评估方式。
清算价钱法是按照林业企事业单位清算时丛林资源资产的变现价钱肯定评估价的评估方式。
其他方式主要指经林业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认可的其他评估方式。
丛林资源资产评估应按照评估方式的适用条件、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选用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评定估算,综合肯定评估价值。
第三章丛林资源资产核查
第十七条丛林资源资产的实物量是价值量评估的基础,评估机构在丛林资源资产价值量评定估算前,必需对委托单位提交的有效丛林资源资产清单上所列示资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认真的核查。
要求帐面、图面、实地三者一致。
第十八条森林资源资产数量、质量的核查,必须由具有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经验的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
第十九条丛林资源资产的核查项目,主要包括权属、林地或丛林类型的数量、质量和空间位置等内容。
具体项目如下:
一.林地:
所有权、利用权、地类、面积、立地质量品级、地利品级等。
二.林木:
1.用材林
(1)幼龄林:
权属、树种组成、林龄、平均树高、单位面积株数。
(2)中龄林:
权属、树种组成、林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
(3)近、成、过熟林:
权属、树种组成、林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立木蓄积、材种出材率品级。
2.经济林:
权属、种类及品种、年龄、单位面积产量。
3.薪炭林:
权属、林龄、树种组成、单位面积立木蓄积量。
4.竹林:
权属、平均胸径、立竹度、均匀度、整齐度、年龄结构、产笋量。
5.防护林:
除核查与用材林相应的项目外,还要增加与评估目的有关的项目。
6.特种用途林:
除核查与其它林种相应的项目外,还要增加与评估目的有关的项目。
7.未成林造林地上的幼权:
权属、树种组成、造林时间、平均高、造林成活率、造林保留率。
第二十条丛林资源资产的核查分为抽样控制法、小班抽查法和全面核查法。
评估机构可依照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种类、具体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委托方的要求选择利用。
一、抽样控制法:
本方式以评估对象为抽样整体,以95%的靠得住性,布设必然数量的样地进行实地调查,要求整体蓄积量抽样精度达到90%以上。
林地的核查,首先依据具有法定效劳的资料,查对其境界限是不是正确,然后在林业大体图或林相图上直接量算或采用成数抽样的办法核查各类土地和丛林类型的面积,主腹地类的抽样精度要求达到95%以上(靠得住性95%)。
如委托方提交的资产清单中各类土地、丛林类型的面积和丛林蓄积量在估测区间范围内,则依照资产清单所列的实物数量、质量进行评估。
若超出估测区间,则该资产清单不符合评估要求,应通知委托方另行提交新的丛林资源资产清单。
二、小班抽查法:
本方式采用随机抽样或典型选样的方式别离林地及丛林类型、林龄等因子,抽出若干比例小班进行核查。
核查的小班个数依据评估目的、林分结构等因素来肯定。
对抽中小班的各项按规定必需进行核查的因子进行实地调查,以每一个小班中80%的核查项目误差不超出允许值,视为合格。
小班核查因子的允许误差范围采用林业部《丛林资源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的A级标准。
核查小班合格率低于90%,则该资产清单不能用作资产评估,应通知委托方另行提交资产清单。
三.全面核查法:
本方式对资产清单上的全数小班逐个进行核查。
对即将采伐的小班设置必然数量的样地进行实测,必要时进行全林每木检尺。
核查小班内各核查项目的允许误差按小班抽查法的规定执行。
对经核查超过允许误差的小班,通知委托方另行提交资产清单。
第四章林木资产评估
第二十一条林木资产评估要按照不同的林种,选择适用的评估方式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评定估算,评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市价法:
包括市场价钱倒算法、现行市价法。
二.收益现值法:
包括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
三.本钱法:
包括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本钱法。
四.清算价钱法
第二十二条市场价倒算法
市场价倒算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取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本钱(含有关税费)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份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
其计算公式为:
En=W--C--F
En—林木资产评估值
W—销售总收入
C—木材经营本钱(包括采运本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
F—木材经营合理利润
第二十三条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估算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En=K·Kb·G·M
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详见附件2,下同)
Kb—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G—参照物单位蓄积的交易价钱(元/立方米)
M—被评估林木资产的蓄积量
第二十四条收益净现值法
收益净现值法是将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净收益按必然的折现率折为现值,然后累计求和得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En—林木资产评估值
Ai—第i年的收入
Ci—第i年的年本钱支出
U—经营期
P—折现率(按照本地营林平均投资收益状况具体肯定)
n—林分年龄
第二十五条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利用收获表预测被评估林木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本钱折现值的差额,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Au—标准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指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本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有关税费、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后的部份)
Da、Db—标准林分第a、b年的间伐纯收入
Ci—第i年的营林生产本钱
U—经营期
n—林分年龄
P—利率(详见附件2,下同)
第二十六条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的林木资产每一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效益,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估算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En—林木资产的评估值
A—年平均纯收益(扣除地租)
P—投资收益率(按照本地营林平均投资收益状况具体肯定)
第二十七条序列需工数法
序列需工数法是以现时工日生产费用和林木资产经营中各工序的平均需工数估算林木资产重置价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Ni—第i年的需工数
B—评估时以工日为单位计算的生产费用
P—利率
R—地租
n—林分年龄
第二十八条重置本钱法
重置本钱法是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从头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本钱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Ci—第i年以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本钱,主要包括各年投入的工资、物质消耗、地租等
n—林分年龄
P—利率
在会计核算基础较好,帐面资料比较齐全,且帐面历史本钱调整法。
历史本钱调整法是以投入时的本钱为基础,按照投入时与评估时的物价指数转变情况肯定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Ci—第i年投入的实际本钱
B—评估时的物价指数
Bi—投入时的物价指数
P—利率
n—林分年龄
第二十九条清算价钱法
清算价钱法先按现行市价法或其它评估方式进行估算,再按快速变现的原则,按照市场的供需情况肯定一个折扣系数,然后肯定被评估林木资产的清算价钱。
该方式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破产、抵押、停业清理的林木资产评估。
其计算公式为:
Eo=Do·Ew
Eo—林木资产清算价钱
Do—折扣系数
Ew—林木资产评估价值
第三十条用材林(含薪炭林)林木资产评估
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一般按丛林经营类型分龄组进行:
幼龄林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重置本钱法和序列需工数法。
中龄林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收获现值法。
在利用收获现值法时必需要有能反映本地生产进程的生长进程表或收获表。
在没有这些数表时,也可利用本地的调查材料,拟合本地的林木平均生长进程,以取得预测值。
近、成、过熟林主要选用现行市价法中的市场价倒算法。
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时,要充分注意各龄组评估值之间的衔接。
第三十一条经济林林木资产评估
经济林林木资产评估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本钱法。
在选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经济林经营的经济寿命期、各生长发育阶段的经济林产品的产量和本钱的不同、经济寿命期末的林木残值。
在选用重置本钱法时应以盛产期前为重置期肯定重置本钱。
进入盛产期后,还应按照收获年数肯定调整系数(折耗系数)。
第三十二条防护林林木资产评估
防护林是以国土保安、防风固沙、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丛林。
防护林资产评估包括林木的价值和生态防护效益的评定估算,林木价值评估一般选用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本钱法。
在选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时必需以按防护林经营时所能获的实际经济收益为基础。
生态防护效益要通过实际调查肯定标准和参数。
第三十三条竹林林木资产评估
竹林是由各类竹子组成的丛林。
竹林林木资产由地上立竹和地下竹鞭组成。
竹林林木资产评估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年金资本化法,新造未成熟的竹林可采用重置本钱法。
在采用年金资本化法时必需考虑大小年对竹材和竹笋产量及经济收入的影响。
第三十四条特种用途林林木资产评估
特种用途林是以保留特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国防、丛林旅游、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丛林。
特种用途林资产主要指能带来经济收益的风光林、实验林、母树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等。
一.实验林林木资产评估
实验林是以提供教学或科学研究实验场所为主要目的的丛林。
实验林资产评估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收获现值法和收益净现值法。
在采用收获现值法和收益净现值法时,收益的预测必需在知足原经营目的条件下进行。
二.母树林林木资产评估
母树林是以培育优良种子为主要目的的丛林。
母树林林木资产评估一般参照经济林林木资产评估的方式进行。
在估算时应充分考虑母树林木材价值较高的特点。
三.风光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的资产评估依照丛林景观资产评估方式进行。
第五章林地资产评估
第三十五条林地是指国家法律确认的用于林业用途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计划的宜林地。
第三十六条林地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日必然面积林地利用权的价钱进行评定估算。
当林地利用权发生变更或其他情形需单独肯定林地利用权的价钱时,应进行林地资产评估。
第三二七条林地资产评估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现行市价法
二.林地期望价法
三.年金资本化法
四.林地费用价法
第三十八条林地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以具有相同或类似条件林地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估算林地评估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Bu=K·Kb·G·S
Eu—林地评估值
K—林地质量综合调整系数(详见附件2)
Kb—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2
G—参照物单位面积的交易价钱(元/hm)
S—被评估林地的面积
第三十九条林地期望价法
林地期望价法以实行永续皆伐为前提,从无林地造林开始计算,将无穷多个轮伐期的纯收益全数折为现值累加求和,作为林地的评估值。
其计算公式为:
Bu—林地评估值
Ci—第i年投入的营林生产直接费用(包括整地、栽植、抚育等费用)
Au—现实林分第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指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本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有关税费、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后的部份)
Da、Db—现实林分第a、b年的间伐纯收入
U—经营周期
V—年均营林生产间接费用(包括丛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实验费、调查设计费、基层生产单位管理费、场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P—利率
第四十条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林地资产每一年相对稳定的地租收益作为资本投资收益,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估算林地评估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Bu—林地评估值
R—林地年平均地租收益
P—投资收益率
第四十一条林地费用价法
林地费用价法是以取得林地所需的费用和把林地维持到此刻状态所需的费用来估算林地评估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Bu—林地评估值
A—林地购买费
Mi—林地购买后,第i年林地改良费
n—林地购买年数
P—利率
第四十二条当林地利用权有期限转让时,按以下公式计算林地利用权价钱:
Bn—林地利用权有期限转让价钱
Bu—林地评估值(利用权无期限转让评估值)
P—利率
n—林地利用权转让年数
第四十三条林地资产评估方式中,现行市价法适用于各类林地资产评估;林地期望价法适用于用材林、薪炭林、防护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国家计划的宜林地林地资产的评估;年金资本化法适用于林地年租金相对稳定的林地资产评估;林地费用价法一般适用于苗圃地等林地资产评估。
第六章丛林景观资产评估
第四十四条丛林景观资源是指具有游览、参观、休闲等价值的丛林资源。
丛林景观资产是指通过经营能带来经济收益的丛林景观资源,主要包括风光林(含丛林公园)、丛林游憩地、部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古树名木等。
第四十五条丛林景观资产评估主要选择下列几种方式,并同时结合景区评价品级和相关设施等进行综合评定估算。
一.现行市价法
二.收益现值法:
包括年金资本化法,条件价值法。
三.重置本钱法
第四十六条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以相同或类似丛林景观资产的市场价钱作为比较基础,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E=K·Kb·G·S
E—丛林景观资产评估值
K—景观质量调整系数(详见附件2,下同)
Kb—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G—参照物单位面积的市场价钱(元/hm2)
S—被评估丛林景观资产的面积
第四十七条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主要适用于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丛林景观资产的价值评估。
其计算公式为:
E—丛林景观资产评估值
A—年均纯收益
P—投资收益率
第四十八条条件价值法
条件价值法是通过对游客进行调查,取得丛林景观资产评估值的评估方式。
评估操作进程中需考虑以下两种情形:
一.评估对象为整个丛林风光区。
运用条件价值法评估整个丛林风光区的价值时,主要步骤如下:
1.进行游客调查,得出游客对该景区门票的平均原意支付值;
2.以该平均愿意支付值作为合理的门票价钱,计算出景区的年门票收入,加上其它经营项目的年估计收入,得出该景区的年总收入;
3.年总收入扣除各类本钱费用即得景区的年纯收益;
4.以年均纯收益除以适宜的投资收益率得出该丛林风光区的评估值。
二.旅游风光区中某一丛林景观资产的评估。
丛林景观资产仅为风光区的一部份时,运用条件价值法评估丛林景观资产的主要步骤如下:
1.计算出该风光区总的评估值;
2.进行游客调查,计算在没有某一丛林景观的情况下,游客对门票的平均愿意支付值;
3.以该愿意支付值作为合理门票价钱,计算出风光区的评估值;
4.风光区总资产评估值减去在没有该丛林景观情况下的风光区评估值,即为该丛林景观资产的评估值。
第四十九条重置本钱法
重置本钱法是用现有条件下从头取得与被评估对象相类似的丛林景观资产所需的本钱费用,作为被评估丛林景观资产价值的评估方式。
其重置价值主要考虑林木、林地和旅游设施的重置价值。
计算公式为:
E—丛林景观资产评估值
K—景观质量调整系数
Ci—第i年的营林投入,主要包括工资、物资消耗、管护费用和地租等。
Q—旅游设施重置价
P—利率
第七章整体林业企事业资产评估
第五十条整体林业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是对独立林业企事业法人单位和其他具有独立经营获利能力的经济实体的全数资产和欠债所进行的资产评估。
第五十一条整体资产评估范围一般应为该林业企事业的全数资产。
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和丛林资源资产。
第五十二条整体林业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时,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按本规范进行,非丛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章资产评估报告书及送审专用材料
第五十三条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是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向委托方提交的说明评估目的、程序、标准、依据、方式、结果及其适用条件等大体情况的报告书。
它对被评估丛林资源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公平市价提出了专家意见,对评估机构履行委托协议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据以界定评估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也是对评估机构的职业道德、执业能力和水平进行检查监督的依据。
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份,其内容主如果报告评估结论、论述评估结果成立的前提条件,说明取得评估结果的主要进程、方式和依据,并附报必要的文件材料。
丛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撰写的内容、格式、报批等要求按《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办理,并同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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