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人口责任制目标考核方案1217下午新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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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人口责任制目标考核方案1217下午新稿
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菏泽市2012年度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
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2012年度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2012年12月17日
菏泽市2012年度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客观公正评价各县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兑现奖惩,根据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2010-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菏发[2012]26号),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县区工作目标考核(200分)
1、合法生育率(30分)
对合法生育率进行排名,第一名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5分,完不成责任目标的不得分。
2、出生人口性别比(30分)
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从低到高进行排名,第一名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5分,完不成责任目标的不得分。
3、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30分)
依据现场调查,对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进行排名,第一名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5分。
4、经费投入(30分)
对县区2012年计生经费投入按人均支出情况(含计生协会经费)进行排名,第一名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5分。
5、利益导向政策落实(20分)
独生子女及合法生育双女绝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各县区财政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的资金按照总人口万人比排名,第一名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
6、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20分)
根据2012年度违法生育数量和缴存市(县)级国库社会抚养费金额,计算社会抚养费征缴率,第一名的县区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
7、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10分)
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最高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5分。
8、WIS信息准确率(10分)
准确率最高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5分。
9、宣传教育开展情况(10分)
根据各县区对人口计生社会宣传、新闻宣传、工作宣传情况排出名次。
第一名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5分。
10、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10分)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的信访考核结果排出名次,第一名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5分。
二、县区专项述职考核(200分)
各县区委书记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项述职,由市级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等为各县区评出名次。
述职考评排名第一的县区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5分。
。
三、县区工作措施考核(100分)
1、县区党委、政府重视人口计生工作(10分)。
①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②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社会管理和社会创新的大局,同部署,同落实;③及时解决影响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④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落实“一票否决”。
其中一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扣2.5分。
2、履行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20分)。
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法院、公安、财政、民政、卫生、药监、教育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
其中一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扣1分。
3、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20分)。
①制定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工作方案;②综合治理措施到位;③打击“两非”案件数量完成工作任务;④对查处的“两非”案件中涉及到的公职人员处理到位;⑤无虚假案例。
其中一项不落实的扣4分。
4、把计划生育纳入干部考察公示内容(5分)。
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将计划生育情况纳入考察公示内容,没落实的扣5分。
5、建立计划生育专项述职制度(5分)。
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区委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述职制度的县区,得5分,没建立的扣5分。
6、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10分)。
县区成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大队的得5分,未成立的不得分;乡镇办事处成立执法中队的得5分,一个乡镇没成立的扣0.5分,此项最多扣5分。
7、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20分)。
基本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100元的得10分,没落实的扣10分。
落实农村双女绝育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奖励、农村符合政策自愿放弃生育二孩家庭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奖无违法生育的模范村等三项政策的得10分,没落实的一项扣3分。
8、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审验制度(5分)。
卫生、公安、教育等部门在办理婴儿接生、终止妊娠手术、出生婴儿落户、学生入托入学等手续时,逐人审验计划生育证明的得5分。
没有落实的,一个部门扣1分。
9、加强县乡计划生育队伍建设(5分)。
县区人口计生局、计划生育协会领导班子健全,其中一个班子不健全的扣1分;乡镇配备副科级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没有配备的一个乡镇扣0.5分(此项最多扣3分)。
四、乡村基层工作考核(450分)
(一)乡级考核(150分)
1、合法生育率(30分)。
合法生育率达到责任书指标的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30分)。
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夫妇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的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20分)。
社会抚养费征收实行实名制,一人一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每例不规范扣1分。
根据2012年统计上报的违法生育人数,核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计算社会抚养费征缴率,达到7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4、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10分)。
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5%以上的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回推往年人口出生统计差错率,每高于5%一个百分点扣2分。
5、乡镇服务阵地符合建设规范(10分)。
服务站阵地、人员、设备每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
办证大厅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缺一项扣1分。
6、落实“三步走”工作法(10分)。
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脉络查体系统进行季度孕情查体,查体记录齐全的得3分,没有的扣3分。
包保责任制落实到位的得7分,没有落实责任追究的,每缺1人次扣1分。
7、建立并落实“村为主”管理机制(10分)。
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关工作组、职责任务明确、认真开展工作、记录完整,以上缺一项扣2分。
8、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10分)。
与各村(居)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责任目标科学合理,考核严格、落实奖惩的得10分。
目标责任制不完善或奖惩落实不到位的分别扣5分。
9、落实村专职主任职业化管理(10分)。
每村配备一名计生专职女主任,建立定时在乡镇集中办公制度,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村专职主任工作记录完整的得10分,缺一项扣2分。
10、村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10分)。
凡2000年3月2日以来本人或者子女违法生育,继续担任村两委成员及专职主任的,发现一人扣5分,此项扣分不受本项分值的限制。
(二)村级考核(300分)
1、人口出生统计上报情况(100分)。
合法生育漏报1人扣2分;违法生育漏报1人一孩扣5分、二孩扣10分、多孩扣15分;男孩上报为女孩、违法生育上报为合法的每例扣5分。
未纳入包保范围的、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已落户的、查体无孕情等违法生育继续漏报的加倍扣分。
2、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情况(50分)。
已生育的育龄妇女未纳入WIS管理的每人扣5分。
3、节育措施落实情况(60分)。
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未落实的每例扣2分,未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每例扣0.5分(夫妇双方有禁忌症的除外)。
4、二孩孕情统计上报情况(5分)。
办理《生育证》怀孕后孕情迟报漏报的每例扣1分。
5、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15分)。
调查核实样本点2011-2012统计年度违法生育人员实际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
每查实一例社会抚养费应征未征的扣5分,首次缴纳金额低于70%的扣2分。
6、流动人口管理情况(15分)。
每查实一人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扣1分,未按季度反馈孕查信息的每人次扣1分。
7、计生证件发放及时(5分)。
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实行“六公开”和首接负责制。
及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待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每查实一人应办未办或者乱收费的,每例扣1分。
8、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到位(10分)。
调查应享受新农合减免、独生子女费、双女绝育家庭奖励费、中考加分等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每户每项政策不落实的扣1分。
9、落实村“两委”承诺制及党员干部带头制度(5分)。
签订《承诺书》、保证书并落实到位的得满分。
应签未签或者未落实的,每人次扣1分。
10、计生协会活动正常,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及合同管理落实(10分)。
村务公开栏内容规范、更新及时;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签订计划生育行政合同和村民自治合同,每缺一项扣1分;违反合同没有追究违约责任的,每例扣1分。
11、村级服务阵地建设及功能发挥情况(5分)。
村服务阵地能够满足工作要求,档薄资料规范完整,药具发放及时、随访服务到位的得5分。
每一项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12、宣传教育开展情况(5分)。
有宣传栏,宣传标语,舆论环境良好;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每缺一项扣1分。
13、落实包保责任制及责任追究(10分)。
每查实一例应纳入包保范围未包保的、弄虚作假的、包保任务完成情况虚假的、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分别扣1分。
14、村级队伍建设(5分)。
村支书计生补贴落实,女专职主任工资打卡发放,按要求配备育龄妇女小组长,一项不落实的扣1分。
五、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50分)
1、WIS覆盖率(20分)。
凡是查出已婚育龄妇女漏档漏管、出生漏报错报的,每例扣2分。
2、街道计生服务站工作情况(5分)。
计划生育服务站满足工作需要,工作制度完善、办证程序公开、台账管理规范的得5分;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没有服务阵地的不得分。
3、社区服务阵地管理服务规范(5分)。
社区建设有集办公、宣传、培训、查体、服务于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室,宣传培训、随访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规范的得5分;落实不到位的每一项扣1分。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5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范。
凡查出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建档、未通报信息的,每人每项扣0.5分。
5、落实社区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5分)。
招聘配备网格员,信息准确、变动及时,资料齐全完整的得10分;未绘制户况显示图或未招聘网格员的,分别扣3分。
6、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5分)。
街道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试点得5分。
落实不好的扣1分,未进行试点的不得分。
7、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5分)。
实行法人负责制,党委政府与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菏发[2011]17号文件,单位和职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服务到位。
未签合同、未参加查体、未反馈信息的,每人次扣0.5分。
六、考核方法及计分方法
(一)考核范围
包括各县区及市经济开发区,九县区各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市开发区抽查1个,全市共抽查19个乡镇、街道。
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10个村居,共190个村居。
(二)抽样方法
1、每天所查的县区由市确定。
2、被查乡镇办事处的确定。
检查当天由市考核大队组织被查县区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进行抽签,首先抽签确定被查的乡镇、街道,然后抽取被查村居。
3、城市样本点的确定。
如果没有抽到街道的,在县区所辖街道中再抽取一个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样本点,并随机抽取两个社区调查。
(三)考核队伍组建
市成立人口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考核组,分别由市级领导干部带队。
每个考核组下设一个县区综合考核小组和22个乡村调查小组。
县区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从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选调。
每个乡村调查小组由3个县区人员组成,以第一个县区的一个乡镇为主,抽调该乡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党委副书记为组长,3名熟悉统计调查业务的计生工作人员为调查员,一部车及司机;从第二个县区抽调一名统计员、从第三个县区抽调一名业务指导兼纪律监督员,组成7人乡村调查组。
调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整个调查实行分线考核、同时进行。
(四)计分方法
县区考核分值满分为1000分。
县区工作目标考核、县区述职考核、县区工作措施考核、乡村基层工作考核和城市计生工作考核各项得分之和即为最终得分。
其中县区的“乡村基层工作考核”得分为被考核乡镇的平均得分;乡镇考核满分为450分,按乡镇实际得分计算成绩。
七、奖惩意见
(一)根据县区、乡镇得分高低兑现奖惩;
(二)科学发展观考核人口计生部分以对县区考核的得分排序。
(三)县区奖惩意见
1、奖励。
按照考核得分,对完成各项责任指标的县区,分别给予表彰奖励,设立一、二、三等奖,并给予现金奖励。
奖金的50%用于奖励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
2、惩处。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县区,取消获奖资格,问题严重的,给予重点帮促、黄牌警告直至重点管理。
(1)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不力、效果不好的;
(2)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3)发生重大行政侵权案件或者恶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监管不力,人口统计质量严重失实,导致局部地区违法生育失控的。
(四)乡镇奖惩意见
依据考核情况,对考核得分前5名的乡镇办事处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并给予重奖。
对考核得分后3名的乡镇办事处给予重点帮促、黄牌警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单位给予重点管理。
1、人口出生瞒、漏报或出生性质和性别错报严重的;
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3、被查单位和调查单位在考核中违反调查考核纪律,有行贿及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或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
4、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引发计划生育重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失职渎职造成局部人口计生工作失控的。
八、纪律要求
除依据市纪委、市人口计生委《关于严肃调查考核工作纪律的规定》外,制定以下纪律:
1、实行承诺制。
各乡镇书记、乡镇长等五职责任人写
出《廉洁考核承诺书》,确保本单位和派出的调查人员不违反考核纪律。
2、严禁干扰调查。
禁止县乡人员陪同乡村调查组,严禁跟踪调查组,严禁组织群众外出、关门闭户等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行为。
必须及时提供微机信息、报告单等考核涉及的工作资料。
凡干扰调查、不及时提供资料的,作为个案给予扣分;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一律给予黄牌警告或重点管理。
3、严查违纪行为。
凡是被举报存在请客送礼或者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按照集中调查方式对考核组派出单位、被考核单位进行解剖考核。
4、落实调查小组组长责任制。
实行调查质量组长负责制,调查组长及调查员非特殊原因不得换人,发现一例随意换人的,扣县区10分并通报批评。
九、组织领导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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