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事故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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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事故案例分析
第四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因货物包装不良引起的爆炸沉船
[案情介绍]案例一我国远洋轮“龙溪口〞载货航行至印度洋时,第二舱突然爆炸起火,之后危及其他舱口。
由于来势凶猛已经无法施救,船长不得已下令弃船,该轮于第二天漂浮。
事后展开调查,根据货运报表及积载图分析,最大的可能是第二舱二层柜上装载的四十余桶铝银粉自燃所致。
案例二1988年7月1日11时26分,415次旅客列车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9人受伤,一列车厢完全损毁,两列车厢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
以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事故调查,事故原因是旅客贺某私自携带易爆物品铝粉造成的。
贺某是广东省某市的一家饲料公司的采购员,6月份在外出办公时,从某地化工商店购置了铝粉300克、铜粉50克,准备带回家自用。
7月1日,贺某从河北省高邑火车站乘上由北京开往平顶山的415次客车。
铝粉和铜粉与尼龙化纤面料的衣服混装在同一提包内。
旅途中尼龙化纤织品磨擦产生静电火花,导致铝粉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铝银粉,又名银粉、铝粉,呈银白色,生产铝制品的工厂都少不了它,铝银粉又广泛应用于颜料、油漆、油墨、烟花、冶金、化工等产品之中。
也可以作为加气剂,用作多孔混凝土制品的原料。
一般来说成型的铝块,只有在明火点燃时才会燃烧。
但铝粉就不同了,只要有一颗小小的火星溅落,都可以引起燃烧。
当空气中悬浮着铝银粉时,危险性就更大,在每立方米的体积中如果有40克铝银粉悬浮,就生成爆炸的条件。
铝银粉还能与水发生反响,如果是大量的水与铝银粉接触,这种反响倒不会发生;怕就怕铝银粉处于潮湿的环境中,缓慢地吸收水份,就会发生化学反响,放出氢气,并产生热量,其危险性就极大。
正因为铝银粉有这些特性,所以在投入运输前要经过涂层处理,在铝银粉颗粒外涂油脂或石蜡。
经过涂层处理的铝银粉,属于危险物品第四类的易燃固体,联合国编号为1309,在?
国际海运危规?
中,有关特性和考前须知内,特别注明:
“……如果用油或腊进行处理,那么在常温下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即是指不会发生与水反响放出氢气的危险性。
但即便如此,涂层处理过的铝银粉,还是容易与酸类和苛性碱发生反响,与氧化剂也容易化学反响而引起爆炸,因而必须与这些物质严加隔离。
“龙溪口〞轮载的铝银粉,是经过涂层处理后,用金属桶包装。
根据事后调查证实,这个包装的密封程度没有到达国际上认定的标准。
由于容器密封不良,潮气侵入桶内,舱内的温度又比拟高,致使桶内铝银粉所涂的油脂熔化。
裸露的铝银粉吸入空气中的水份之后,产生化学反响,这时候的铝银粉就成了未经涂层处理的物品,属第四类中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品〞。
联合国编号为1396,在?
国际海运危规?
的“积载与隔离〞栏内特别注明:
“仅能在枯燥气候下装载,舱内应具有机械通风。
避开生活居住处所〞。
铝银粉在当时这种情况下不断地与空气中的水份发生化学反响,放出氢气,并积聚热量;热能又不断地加快这种化学反响的发生,致使越来越多的氢气聚集在船舱内。
在船舱这种特定的条件下,猛烈爆炸更会引起一系列的更强烈的反响,足够使一条万吨巨轮覆灭。
[案例评议]“龙溪口〞轮漂浮事故,起因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广泛接触的金属铝的粉末,令人扼腕。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无法回避,也无法掩盖。
这一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
货物包装必须严格地符合国家或国际上认定的标准,不能有丝毫的差距。
包装不良是交通运输过程中货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于产品的生产厂来说,货物的运输包装属于追加本钱。
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者就想千方百计地降低追加本钱,而往往就在货物外包装上做文章。
结果由于货物运输包装不良,轻那么货物受损坏,造成浪费,重那么引发货运事故。
这样的教训实在是不少。
把好货物包装的检查这一关,我们港口的作业工人和现场管理人员责无旁贷。
2、赛璐珞受潮爆炸案
[案情介绍]1985年5月,南京有一乐器厂停产,在乐器制作中所需的一些材料,如赛璐珞、酒精、松节油等,过去有专门库房储存,现在厂房要另作他用,剩余的50公斤赛璐珞、15公斤酒精以及少量松节油等无处存放。
于是乐器厂的管理人员求助于同一行业的一单位大楼的地下室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有一间堆放杂物的仓库。
这间仓库内没有电灯,钢制的门一关,外面的火源、热源也隔绝了,由于在地下,所以气温也不高。
他们认为,这些易燃物品堆放在里面是最平安的。
1985年9月7日黄昏,该地下室招待所的仓库发生猛烈爆炸,引起一场大火。
扑救火灾用了四个多小时,爆炸产生的有毒气体使22人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恰恰是地下室这样的环境,造成了这场大祸。
地下室不通风,因此是常年处于潮湿之中。
赛璐珞正式名称是硝化纤维塑料,主要成分是硝化棉、樟脑和酒精。
该物品最忌的就是受潮;由于仓库与外界隔绝,空气不流通,赛璐珞受潮后产生的热量也不易散发。
在潮湿、闷热的环境中,赛璐珞会分解出一氧化氮〔NO〕,在空气中氧化后又会生成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氮遇到空气中的水分能产生酸根和亚硝酸。
这时的赛璐珞外表上会出现所谓“霉班〞,这种变质会加快分解反响,物品的自燃点也随之下降,在分解过程中放出的热量使温度不断上升,地下室近于封闭的状态更加快了热量的积聚。
灾祸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案例评议]这家乐器厂的领导知道这些东西是危险物品;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这些物品的危险特性。
他们想为这些危险品寻找一个平安的储存场所,却不知道自己找到的偏偏是最不具平安性的处所。
人们不禁要问:
长期与这些物品打交道的人,竟然连这些物品的特性也不知道,这是正常的吗?
这家地下室招待所是对外营业,接待旅客投宿的。
将危险品放置在这种环境下,还有什么平安可言!
就在事故发生之日,这个招待所住进了72名旅客。
这个案例使人引以为鉴的是:
凡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工作的人,一定要掌握危险物品的特性,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的方法。
不然的话将为自己的无知付出沉重的代价。
3、粉尘爆炸——悬浮在空中的炸弹
[案情介绍]案例一1982年12月,我国南方某港口的粮食储存筒仓,由于电焊作业飞溅的火花点燃了管道内悬浮的小麦粉尘,引起猛烈爆炸。
接着21个筒仓内的小麦粉尘相继爆炸,炸伤7人。
整套国外引进的设备完全损毁,多幢楼房被震塌,一些建筑构件被抛出80余米远,损失沉重。
案例二1977年12月22日,美国路易斯安那州,耸立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一个谷物储存筒仓发生粉尘爆炸,从提升塔中腾起的火球高达30米,爆炸产生的振动波传至16公里以外。
73座筒仓中有48座遭严重破坏。
这起事故造成36人死亡,9人受伤。
两天之后,已经扑灭的火灾又重新燃烧起来。
据分析,是传送装置在抢险过程中因磨擦生热.再度引起现场谷物粉尘着火爆炸。
案例三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发生猛烈爆炸,爆炸首先发生在地下约12米深的除尘室,安装在里面的十余吨重的机器被巨大的气浪冲上地面;与其相关地面建筑如电动换气室、变电所等全部摧毁。
爆炸顺着几百米的地下通道扩展,但凡所能触及的一切瞬间都遭到残酷的破坏;连成一片的36000平方米厂房,被炸毁9500平方米,268台机器设备遭毁损,54人丧生,1821人受伤。
事后查明原因,是亚麻粉尘爆炸。
案例四1986年5月22日,延边亚麻厂制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736千方米厂房被毁,50台机器受损,4人丧生,15人受伤。
国外,因粉尘爆炸引起的事故也相当多。
1977年12月,发生在美国的一次粉尘爆炸造成65人死亡,80余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许多属于普通货物的产品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
农业产品中主要有面粉、玉米粉、土豆粉、黄豆粉、糖粉、木粉、以及烟草、茶叶的粉尘;动物产品也会有粉尘,如鱼粉、奶粉、骨粉等;金属(包括矿产品)也会有粉尘产生,如镁粉、铝粉、硫磺粉等等。
粉尘悬浮在空气中,与空气中的氧充分混合,当到达一定浓度时,只要一遇到火星,就会发生燃烧,这种燃烧能以极快的速度扩大,通过热传导和火焰辐射的方式将热量迅速传给周围悬浮的粉尘,使它们也受热燃烧。
由于粉尘所处的空间温度越来越高,局部压力增大,最终就形成强烈的爆炸。
两家亚麻厂的燃烧、爆炸事故都起始于除尘设备。
亚麻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因此需要采取除尘措施,即通过鼓风机和风筒将粉尘吸引到除尘室处理。
在风力的作用下,除尘室内的亚麻粉尘呈悬浮状态。
麻尘是可燃粉尘,当它在空间的浓度到达16.7克/立方米时,即到达爆炸的下限,也就是形成了爆炸性混合物。
鼓风机的叶片上不可防止地会缠绕上麻绒,当鼓风机翻开时,因摩擦而产生的火花已足够将粉尘点燃,事故就是这样发生的。
会产生粉尘的货物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一定条件下也可能造成粉尘浓度超过燃爆下限的现象,如船舱、储存粮食的筒仓等,这些场所的空气不流通,粉尘无法飘散,而是聚集在有限的空间内,并且浓度不断升高。
但是引起粉尘爆炸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粉尘与空气中的氧充分混合到达一定浓度,没有一定浓度,粉尘颗粒之间距离较大,火焰难以传递;二是要有火源。
如果没有点火源,即使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下限,只要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也不会引发燃爆。
掌握了粉尘爆炸的这些特性,要预防也就不是不可能的。
首先要控制粉尘漂浮,控制粉尘漂浮的方法很多,最常见的就是提高空气中的湿度,粉尘吸水后成了较大的颗粒下沉.就可以到达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的目的。
但要特别注意的是,金属粉尘遇水那么反而会加速燃爆,因此切忌用水喷淋。
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因为这些设备上很容易沾染着这些物品的颗粒,造成轴心偏转。
除尘室的配备是为了除尘,但恰恰是除尘室及其设备中危险性最大,因此除尘室的清理是相当重要的。
第三,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甚至静电起火。
[案例评议]普通货物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危险性,粉尘爆炸是又一有力证明。
从某种意义上讲,此类性质的危险更具有破坏力,因为人们对此没有防范。
大宗散装货物卸货之前,一般都应领先用鼓风机强力通风,而且在作业过程中不间断通风。
自动化的装卸散货的设施应当都具备除尘装置,所以,关键还在于操作的人员,不要认为这只需按按电钮就可以了。
你必须懂得相关的原理,了解其中的利害关系,掌握应急除灾的关健,只有这样才能杜绝粉尘爆炸及其他事故。
4、鱼粉自然引发的火灾
近年来.鱼粉自燃引起的事故越来越多,在船舶运输过程中,在港区堆场或受货人仓库的储存过程中都有发生。
鱼粉同样为常见的普通货物。
由于其自燃性能较强,经常引起火灾,因此被国际货运组织(MCO)定为危险货物。
这里介绍一例鱼粉自燃的重大火灾事故。
[案情介绍]1984年11月3日.我国远洋运输公司的38000吨载重量的“柳林海〞号货轮.从秘鲁装载了18300吨鱼粉,横渡太平洋回国。
11月27日19时,船员觉察一号舱内鱼粉自燃,第二天六号舱内也开始冒烟。
船上人员立即开始灭火救灾,当时船上配备有100多只二氧化碳钢瓶,但是全部施放完毕后仍然没有将火扑灭,于是只能采取封舱措施,由于封舱措施得当,这两个舱口的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
12月7日,“柳林海〞驶抵国内某海港。
如果作为遇难船舶处理,应当立即组织抢险,边灭火边卸货。
港方人员上船后开启六舱观察,没有发现明火,认为没有必要作为遇难船舶处理。
于是要求国内收货人按正常程序办理卸货手续,联系接卸运力(火车车皮和市内道路运输车辆)等,然后再安排卸货。
“柳林海〞那么在锚地抛锚候泊。
由于第六舱的舱盖被翻开过,大量空气进入舱内,结果12月11日该轮第二次引起火灾。
船员再次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没有奏效,只能向港口求救。
第二天该轮再度进港,港方立即组织人力一边卸货,一边向舱内注水灭火。
这两个舱口的鱼粉绝大局部毁损。
[事故原因分析]鱼粉属于第4.2类中的易自燃物质,联合国编号为1374。
鱼粉未经过抗氧化处理时容易引起自燃,其主要成分是粗蛋白、粗脂肪、水分、磷酸钙等。
其中含粗蛋白33.8—59%,含油脂14%左右。
油脂的主要成分是多种脂肪酸的甘油三脂,系高度的不饱和脂肪酸。
它能发生多种化学反响,如氧化、卤化、碳化、热解等,其中氧化反响最容易引起自燃。
鱼粉在光线、空气、温度和水分作用下,很容易发生氧化,生成氧化物和过氧化物。
在氧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如不能及时散发,就会引起自燃。
因此鱼粉要投入运输,必须经过抗氧化处理,并储于阴凉、通风、枯燥的场所。
“柳林海〞在秘鲁装货时,正值秘鲁的夏季,天气湿热,因此鱼粉容易积热,船舱内的通风散热条件较差,尤其在靠近机舱部位,更容易积聚热量。
这批鱼粉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枯燥、浓缩、脱脂等工艺不完善,不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
因而运途中发生自燃。
[案例评议]由于远洋船舶航程远,航行时间长,船舱的条件相对封闭,因而鱼粉自燃绝大局部发生在运输途中。
但港口储存期间也时有发生自燃现象。
鱼粉自燃时,喷洒灌注二氧化碳灭火是一项有效措施。
在无法彻底灭火时,封舱也能到达控制火灾的目的。
“柳林海〞轮在海上采取的自救措施是完全正确的。
问题发生在该轮抵达之后,港方对鱼粉自燃的特性显然认识缺乏,仅仅凭肉眼观察就以为火已扑灭,不作遇难船舶抢险作业安排,就不应该了。
如果当时立即组织卸货,并在作业现场作好消防灭火的准备。
下舱工人作好平安防护工作(舱内可能充满着二氧化碳及其它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烟雾和粉尘)。
在有明火处所先灭火、后卸货;在无明火情况下边卸货,边寻找可能存在的火源。
是完全可以防止发生第二次火灾的。
5、生铁也会引发火灾
[案情介绍]案例一1987年8月,在我国南方一个内河港口的堆场上,前些日子有一批三千余吨的生铁卸进堆场,经收货入分批提货,到最后只剩下一些零星碎铁。
库场员就组织工人清扫场地,将碎铁归集在一起。
就在临近完工时,堆成一垛的生铁中突然窜出一阵阵火苗,接着火势越烧越猛,连工人清扫过的场地上也到处冒烟、窜火。
幸亏现场作业人员很多,齐心协力之下扑灭了大火。
火是怎么烧起来的?
整块场地是生铁、钢材堆放的专用场地,现场也没有人抽烟,也找不到什么易燃物品,请教了专家以后才知道,是生铁自燃引起的。
案例二1981年6月9日.一艘载满铁屑的巴拿马货船“塞尼克斯“号,在抵达印度维沙卡泊特南港时,船舱里突然冒出滚滚浓烟。
虽然船员和港口海上救援人员奋力扑救,但无法使火势得到控制,居然整整烧了一个月!
据有关资料披露,1968年内,美国港口的生铁燃烧事故竟达21起之多!
据了解在我国的钢铁冶金企业中也屡次发生生铁堆场的火灾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铁元素很容易被氧化,生铁制品堆放在露天,用不了多久就会锈蚀,这就是氧化的过程。
大块的生铁接触空气的面积小,氧化的速度慢,其产生的热量很快消失,所以不能引起燃烧。
然而铁屑就不同了,铁屑的颗粒小,接触空气的面积大,氧化的速度快。
当大量的铁屑聚集在一起时,氧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不易散发。
热量聚集到一定程度时,燃烧就发生了。
案例一中的内河港口那天整理的是堆过大批量生铁的场地,货物绝大局部提运后,留下的多半是碎块生铁和铁屑。
整理场地的工人清扫归并后,这些碎屑碎块生铁就集中在一起,时值南方酷暑季节,氧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积聚后无法散发,于是就燃烧了。
要是这些地脚中又混有木屑油污的话,燃烧就更快更猛。
装载铁屑的船舶在航运途中,船舱内的热量难以散发,自燃的可能性更大。
一旦铁屑起火,要用大量的水扑灭,水少了反而会加速其氧化发热。
如果没有条件用水扑灭的话(水量过多会使船舶超负荷受载,产生沉船的危险)应当封舱,同时用二氧化碳灌注入舱内。
[案例评议]关于普通货物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危险性的案例比拟多,编者在选用案例时也有意识作较多的介绍,因为我们的同志对于明确标明的危险物品,会自然地引起警惕,而对于像生铁之类的“想不到会有危险性〞的货物,往往会放松警惕,甚至不当作一回事,而灾祸往往就在这个时候来到我们的身边。
6、因运输规那么不同而出现的分歧处理
[案情介绍]1985年,上海市化轻公司从南京通过内河驳船运输,将一批化工产品三盐基硫酸铅在当时的内河装卸一区卸货。
在办理卸船提货手续时,作业区营业员问:
“是否危险品?
〞化轻公司业务员肯定地答复:
“不是危险品。
〞卸船作业完成后,发现有四名工人出现中毒病症:
脸色及手部发紫,心悸、呕吐等。
经医生诊治,确诊为“三盐基硫酸铅中毒〞。
为此,内河装卸一区的同志急忙找市化轻公司交涉。
市化轻公司同志坚持认为:
三盐基硫酸铅不作为危险品运输有据可查,并出示了铁道部的文件。
当时的铁道部确实有过这项通知:
三盐基硫酸铅,铁桶包装严密不漏,可作为普通货物办理。
但该批货物却并非铁桶包装.而是木质纤维板制的桶装,起卸时已发现多起桶盖脱落,内包装也并不严密,三盐基硫酸铅在与空气接触后已产生化学反响。
由于该物品无色无嗅,工人在操作时没有发现异状,孰不知已逐渐中毒。
幸亏三盐基硫酸铅毒性不强,救治及时,中毒工人不久就恢复健康。
由于该批货物当时是作为普通货物运输的,所以上海市交通管理局立即开始追查受污染的相关货物和运输车辆。
随即追踪到一个新情况,这批三盐基硫酸铅是由市某家运输公司的一辆卡车承运,收货单位是市化轻公司的一家仓库,这辆卡车随即又为市烟糖公司运了一批糖到某地区烟糖公司的仓库。
交通局马上通知市卫生局下属的有关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并会同他们一起追踪。
从该烟糖公司得悉,已有一包糖被市内一家医院买去。
他们又急忙追到这家医院,发现该医院的食堂已将这包糖拆包使用,烹制食品。
因为还没有到病员午餐时间,烧好的菜还没有配送到病房。
由于内河装卸一区汇报及时,市交通局追查的决定果断,以及其他单位的积极配合,这起事故没有进一步扩大。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是显见的,由于包装不良造成危险货物与空气接触,致使人体受到伤害。
问题在于:
如何正确处理不同的运输管理部门对同一事物作出的不同判断。
实际上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指的是“可作为普通货物办理〞,其含义是指运输手续上的简化,例如可以不必提供危险货物包装鉴定证书之类,而不是指该货物不属危险货物,因为包装容器到达的标准再高也不会变更货物固有的性质,爆炸品永远是爆炸品,毒害品永远是毒害品。
不同的运输方式具有各自的运输条件,对于同一种物品作出不同处理应该说是很正常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
水果中有一种榴莲,会散发出强烈的臭味。
航空运输中将其归为第九类,杂类危险品中,理由是:
这股气味可能影响飞机驾驶员的情绪,因而带来危险性。
但在海运、道路运输中就不会将榴莲当危险品处理。
所以不同运输方式出现不同管理规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我们要强调的是:
只要该物品进入这一运输领域,就应当照该运输方式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案例评议]在危险品运输中,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规那么如何统一,是联合国经贸会及相关组织正在考虑的问题。
全球经济一体化要求多种运输方式更为密切地协调、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只有这样物流业才能顺畅地开展。
这次?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那么?
第30版修正稿采用联合国推荐的?
危险货物运精?
(橙皮书)的品名表,并在结构上向橙皮书靠拢,就是为了让危险货物在各种运输方式运输时,有一个统一的、各方都能接受的标准。
从而为制定统一的运输规那么创造条件。
7、运输中的电石受潮燃爆事故
[案情介绍]案例一1979年1月,一艘希腊货轮装载4220吨电石驶往我国南方某港。
在航行途中触礁,造成货舱进水,顿时发生猛烈爆炸。
这次事故造成19名船员死亡和失踪。
案例二1979年8月18日,从国外进口一批电石卸于某港一装卸公司。
由于该批电石在国外装进铁桶时没有充入氮气,收货人已经意识到铁桶可能有具危险性的乙炔气体生成,于是与港区联系后带了专用工具前往堆放电石桶的库场,准备在铁桶上打洞,放出桶内的乙炔气体;并往桶内充入氮气,以抑制乙炔气体产生。
就在给第三桶钻孔时,该桶发生爆炸,飞出的桶盖高达六米,把仓库的屋顶打穿了一个大洞。
案例三1988年4月28日,上海铁路局嘉善车站货运堆场所属的一个内河港务码头上,工人们正在将北京站发运来的208桶电石装驳船,准备运往目的地。
作业时装卸工人将电石桶掀倒后用独臂杠杆吊吊入船舱,再扳正后装舱。
就在作业进行过程中,一桶电石发生爆炸,造成多名工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电石,正式名称为碳化钙,联合国编号为1402,属第四类易燃固体中遇湿易燃物品。
电石本身不会引起燃烧,然而一旦遇到水,甚至只要空气中的湿度较高时,就会迅速产生高度易燃的乙炔气体。
正因为电石有这一特性,因而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中气焊、切割等工艺,也用于钙、铁合金及氯乙烯树脂、氨基氢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制造。
电石的遇湿易自燃的特性给运输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通常情况下,电石采用铁桶包装,要求铁桶严密到不漏水、不透气。
但是要想让电石在进入包装容器之前不与外界空气接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当电石吸收了空气中的水份,在容器内就会生成少量的乙炔。
电石是一种坚硬的固体块状物,在桶内因外界力量的影响,如船舶在航行中的碰撞颠簸,装卸作业时铁桶被工人翻滚、搬运等,桶内的电石与铁桶撞击、磨擦产生的火花就足以将乙炔气体点燃并发生爆炸。
生产厂家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采取的方法,一是在铁桶内充氮,这样可以抑制乙炔气体的产生;二是在容器上设有通气孔,以便当容器内产生乙炔气体时可以及时排出。
然而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有效遏制事故。
本文第一案例中的电石,经过长时间的海上运输,铁桶遇空气中的水份引起反响,锈蚀严重的情况下就难免会发生破损。
因此当船舱进水后,电石完全可能与水份接触,产生大量的乙炔气体,乙炔的爆炸极限为2.5—80%,在这个浓度范围内只要有一点火星就足够引起爆炸。
另外电石在制成过程中往往会拌杂有少量的磷化钙,磷化钙遇水会放出磷化氢气体,其自燃性能极强。
这样即使没有外界的点燃,也会引起燃爆。
当电石与酸类接触时,除放出乙炔气体外还能生成氧化钙和氢氧化钙,这两种物质都是具有强烈腐蚀性的碱类,对人体能产生腐蚀性伤害。
电石在港区装卸、储存过程中的要求是:
储存于阴凉、通风、枯燥的仓库内,绝对防止有任何明火,甚至不能有火花发生。
在第二案例中,收货人为了释放电石桶内的乙炔气,带专用工具来打洞放气,完全可能是铁桶因钻孔时产生摩擦而引燃了桶内的乙炔气,从而发生了爆炸。
第三案例更是明显的违章操作,电石桶在作业过程中时而翻倒,时而扳正,内储的电石板与铁桶剧烈碰撞,足以产生火花,从而点燃桶内的乙炔气。
这两起事故没有引起其他货物的爆炸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案例评议]电石是运输中常见的危险货物,因而也是事故多发的货种。
电石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防止强烈的震动。
如果包装容器中设有放气孔,那就应该翻开放气孔放去桶内的乙炔气才能操作。
在堆垛时又要注意必须将放气孔关闭,以防电石吸潮。
储存电石的仓间必须枯燥,与易燃物、强酸、重金属盐隔离。
一旦发生燃爆,不可用水或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只能使用干粉灭火剂、水泥将火闷熄。
由于电石内含有杂质,燃烧时会产生有毒气体及具有腐蚀性的物质,救援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防毒器具和防护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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