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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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我局于2012年10月10日受理了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地址
綦江县北渡铝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1×330MW抽凝气轮发电机组+4×82.5MW背压式发电机组(3开1备),配套锅炉为1×1025t/h煤粉炉+4×70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排放标准
废气:
锅炉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998年1月1日后的时段)中一级排放标准。
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固体废物: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主要为烟(粉)尘、SO2和NOx。
锅炉配备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99.8%;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煤粉炉烟气设计脱硫效率≥95%,CFB锅炉总脱硫效率≥97%,脱硫再次除尘效率按保守估计为50%,煤粉炉采用SCR工艺,脱硝效率≥88%,CFB锅炉采用SNCR工艺,脱硝效率≥45%,经处理后的烟气经240m的高烟囱排放(煤粉炉单独设置1根烟囱,其余循环流化床锅炉设置1根烟囱)。
煤场设置沉煤池,定期将周围煤粉冲入沉煤池,保持煤场周围清洁卫生;设洒水装置,煤场周围建围挡高3-5m。
贮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和煤仓顶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5%。
输煤栈桥、转运站均为钢结构全封闭式。
导料槽密封加挡煤帘。
在煤仓间皮带层及煤仓间头部转运站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
预测结果表明,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外排废气不会引起周边环境敏感点超标。
工业废水包括含煤废水、酸碱废水、水处理浓水、脱硫废水及含油废水等,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复用水池复用,不排放。
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回用,不排放。
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部分用于干灰加湿、输煤系统冲洗补水,部分排放。
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除含盐量较原水相对较高外,其它指标基本同于原水,对清溪河水质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灰渣、脱硫石膏、净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目前企业已与重庆南桐特种水泥有限公司、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签订灰渣及石膏的供销协议,正常情况下,灰渣、石膏综合利用率100%。
事故时采用汽车运至专用大河庄灰场洒水碾压堆放。
净水站污泥,主要成份为河水中沉砂,富含多种矿物质,可尽量用于周围的田土改造,不能综合利用时,运往大河庄渣场堆放。
生活垃圾交古南镇环卫部门统一送綦江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主要噪声源为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冲管时产生的噪声,营运期内磨煤机、汽轮发电机组、送引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及锅炉排汽产生的瞬间噪声。
为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控制设备、车间、厂界的噪声水平,必须严格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上进行防治,综合采取总体布局、控制设备噪声、安装消声、隔声设备、加强绿化等措施对厂区噪声进行控制,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
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控制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完全能实现达标排放。
在建设单位认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89181941
传真:
89181941电子邮件:
cqhbjhpc@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评价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目录
1项目概况3
2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5
3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6
4自然环境概况及环境敏感目标调查7
5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9
6清洁生产15
7总量控制15
8选址合理性、平面布置合理性15
9环境监测与管理16
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
11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17
1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选址于綦江县北渡铝产业园,工程总投资592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37%。
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新增劳动定员250人,全年机组利用小时数5000h。
(2)主要建设内容
表1.1-1项目基本构成
项目名称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
(MW)
项目
台数×规模
总容量
新建
1×330MW;4×82.5MW
660MW
主体工程
新建1台1025t/h亚临界煤粉炉、4台700t/h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330MW抽凝式机组,4台背压机组。
辅助工程
水源
生产用水水源为綦江河,取水口位于綦江河和清溪河交汇处上游约2km的万家嘴,距厂址约2.2km,补给水系统构筑物包括补给水泵房、补给水管线。
补给水经水泵升压后送至厂区净水站,净水站规模设计为2000m3/h,
生活用水来自大板锭厂区净水站。
循环
水系统
循环水系统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设置1座6500m2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冷却倍率夏季60倍左右,冷季36倍左右。
水源来源于綦江河。
除灰渣
系统
采用灰、渣分除,干式排渣和干除灰方式,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厂外灰渣按汽车运输方式运至灰场或综合利用用户。
化学水处理系统
采用“高效过滤器、阴阳离子交换器、混合离子交换器”方案,按5台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一次建成设计,能力850t/h。
点火用油
采用轻柴油点火,设2个500m3的油罐。
贮运工程
交通运输
①铁路专用线:
从川黔铁路的綦江北站接轨,铁路专用线长度约4.079km(已单独环评)。
②运灰利用现有的乡间道路,按二级公路改建,路宽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运灰道路长约3km。
③大件运输:
电厂大件设备可通过铁路运输至进厂。
也可以通过长江轮渡,运至离北渡镇最近的码头卸货,通过汽车转运进厂。
燃煤运输
所需燃煤主要为重庆长江电煤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金沙县,不足时使用松藻洗煤作为补充,由铁路运输进厂。
灰场
进入园区大河庄灰场,位于厂址以西的一个山沟中,距离厂址直线距离1.5km。
环保
工程
烟囱
设置2座钢筋混凝土外筒套单钢内筒烟囱,330MW机组抽凝机组锅炉设置1座,高240m,出口内径6m,82.5MW背压机组四炉合用一座,高240m,出口内径7m。
烟气脱硫
330MW机组锅炉尾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FGD),脱硫效率≥95%,不设GGH;82.5M背压机组采用循环硫化床锅炉,同时尾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FGD),脱硫效率≥85%,不设GGH。
烟气除尘
330MW机组锅炉尾气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除尘效率≥99.8%,湿法脱硫除尘效率50%;82.5M背压机组锅炉尾气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9%,湿法脱硫除尘效率50%。
脱硝装置
330MW机组锅炉脱硝率≥88%,82.5M背压机组锅炉脱硝率≥45%。
废水处理
各类工业废水单独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回用。
送出工程
厂内设220kV升压站,采用2回220kV线路接入隆盛变电站。
(输变电工程单独评价)。
公用工程
新建行政综合楼、维修车间。
拆迁安置
搬迁项目需征地28.44hm2,涉及拆迁户98户,拆迁人口306人,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
2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1)产业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拟建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内容为1×330MW抽凝气轮发电机组、4×82.5MW背压式发电机组,属于国家鼓励类电力项目。
拟建项目总热效率为82.01%,高于规定的45%;全厂热电比为295%,高于规定的50%。
因此从热效率和热电比等指标来看,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8km范围内,没有整个工业园区的集中供热点。
考虑到园区大板锭生产过程对电力稳定性和蒸汽供热的要求,按照綦江县北渡铝加工产业园热负荷,采用330MW抽凝机组+4×82.5MW背压型机组建设供热中心,符合发改能源[2007]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
从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项目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等方面逐条分析比较,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要求。
(3)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选址于北渡铝加工产业园,符合《綦江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2002~2020)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和产业发展定位要求。
3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
3.1环境功能区
根据渝府发[2008]1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属2类区域。
根据渝府发[1998]89号《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评价段清溪河、綦江河水域属Ⅲ类水域。
根据渝府发[1998]90号文《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环发[2007]39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和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3类区域。
3.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各监测点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的24小时平均值均无超标现象,符合二类环境区域质量要求。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有环境容量。
(2)地表水环境
在清溪河、綦江河监测的四个断面中,7项监测因子均满足Ⅲ类水域标准,表明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较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3)声环境
各监测点47.6~49.8dB,夜间为39.0~41.8dB,均不超标。
拟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昼夜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自然环境概况及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1)自然环境概况
綦江县位于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东南结合部,东连万盛、南川,南接贵州的桐梓和习水,西邻江津,北靠巴南。
地势南高北低,以中低山为主、綦江多河谷、浅丘、平坝。
拟建项目所在场地在綦江县古南河坝村,其东侧为綦江河,北侧为綦江河的支流清溪河,场地位于两河交汇处的南侧,所在地为丘陵小山地带,地势较为开阔。
场地基岩为泥质砂岩。
厂址范围内无重要矿产压覆和文物古迹。
(2)环境敏感目标
评价区域内有“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市级风景名胜区),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野生珍稀动植物、特殊住宅区、疗养院、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等敏感区域。
綦江河评价河段无国家级保护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等重点保护目标。
表1.7-1环境空气敏感点与工程的位置关系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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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綦江 工业园区 热电 联产 项目 立项 环境 影响 评估 报告书